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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利率互换在我国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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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利率互换在我国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3-08-07 00:42:08     小编:齐和乐

利率互换最早出现在欧洲债券市场上,当时主要是那些从事国际货币和资本业务的金融机构利用它来减少利率变动带来的风险。此后,利率互换交易迅速发展,目前已成为商业银行管理利率风险的主要工具之一。而我国由于衍生金融市场发展较晚,利率互换交易的影响范围还比较狭窄,但在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利率互换交易也已开始受到重视。随着市场的完善和发展,在当前我国利率上行的大环境下,利率互换在我国进入市场上的运用将会进一步扩大与深化。

一、利率互换的涵义和特点

1.利率互换的涵义

利率互换是一种由交易双方签订的、对与名义本金相等的两种债券或票据联系在一起的利息支付进行交换的合约。利率互换交易的开展源于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在金融市场上较低信用的借款人通常容易获得短期浮动利率贷款而偏好长期固定利率贷款,较高信用的借款人通常容易获得长期固定利率贷款而偏好短期浮动利率贷款。双方分别在浮动利率市场和固定利率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通过互换交易可以降低各自的筹资成本,把固定利率转换成浮动利率或浮动利率转换成固定利率,从而使他们的资产和负债的期限更紧密匹配,减小利率风险。

虽然进行交换的利息支付规模由债券的名义本金所决定,但在一个典型的利率互换中,无论是在开始时还是到期时都没有本金的交换。通过互换,交易者主要是可以改变利息支付的性质。利率互换有很多种形式,包括息票利率互换(即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的互换)、基础利率互换(浮动利率与浮动利率的互换)及交叉货币利率互换(一种货币的固定利率与另一种货币浮动利率的互换)等,但最主要的还是息票利率互换,即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的互换。

2.利率互换的特点和作用

利率互换是一种场外交易,具有高灵活性、低风险,不改变基础债权债务关系等特点。互换交易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有着重要作用,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固定利率风险,改善利息收入,并且促进市场正常良好地运行。其作用主要表现在降低融资成本和实现固息资产负债与浮息资产负债的转换两个方面。

二、我国利率互换交易的现状

人民币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人民币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我国从2006年2月开始实行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2007年,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anghai Inter Bank OfferedRate,SHIBOR)作为我国基准利率雏形亮相,成为利率市场的标尺。以SHIBOR为基准的创新也逐渐受到市场的推崇,诸如以SHIBOR为基准的拆借、票据转贴、远期利率协议、浮息债、利率互换、人民币理财产品层出不穷。2008年2月18日起我国正式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参与机构从原来试点规定的部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拓展到所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此举进一步推动了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同时深化了市场避险功能及促进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开展当月利率互换交易名义本金总额就达310.16亿元。

目前,我国的利率互换更多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利率风险管理的工具,利率互换与浮息债组合构成固息债或者利率互换与固息债组合构成浮息债。现在的利率互换有三种,分别是基于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互换、基于7天回购定盘利率(FR007)的互换、基于SHIBOR(主要是3个月SHIBOR)的利率互换,相应的浮息债也有基于一年定存的、基于7天回购利率的、基于SHIBOR的浮息债三种。

三、我国利率互换交易的发展特点

1.交易向少数机构集中,外资银行成交活跃。

首先,利率互换交易集中度较高,排名前10位的机构交易量占市场总量的80%以上。互换市场交易量和成交笔数都高度集中于部分机构。

其次,外资银行占据互换市场交易主体地位。利率互换市场主要参与者为外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银行。以名义本金额来看,2007年以上三类机构交易总量占全部交易的87%,其中外资银行参与的交易几乎占到全部交易的一半左右;从交易活跃度来看,上述三类机构交易笔数占全部交易的90%,外资银行表现比较突出,占比达42%。

此外,非金融机构参与程度仍较低。截至2007年6月底,全球OTC市场利率互换交易未平仓余额中,非金融机构的交易占总额的13%。相对而言,我国利率互换市场非金融企业参与程度过低。

2.交易品种的期限以短、中期为主。

在2008年全部利率互换交易中,1年以内(含1年)占总成交量的46.86%,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占49.78%,5年以上(不含5年)占3.36%。短期产品需求旺盛的主要原因是,2007年金融危机以来货币市场利率的短期波动浮动较大,市场对规避短期利率风险的需求旺盛;中期产品的交易活跃表明互换交易的利率风险管理职能正被市场广泛应用,现有市场上存在着较多中期固定收益产品,交易机构通过互换产品与之挂钩,有效发挥了互换作为利率管理工具的作用。

当然,利率互换交易多集中在短、中期的特点与国际市场类似。根据统计,截至2009年6月底,国际市场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的未平仓合约中,期限在1年及以下的占39.5%,期限为1年至5年的占35.2%。但国际市场期限在5年以上的交易占25.3%,远远高于国内市场。这可能与国内市场长期金融产品品种较少,市场交易不活跃有关。

3.回购利率较具基准性。

国内利率互换市场基准利率目前仍以交易性强、市场化程度高的7天回购利率为主,但隔夜利率的成交量已远远高于7天回购的成交量。

SHIBOR作为市场重点培育的利率基准,其关键期限点基准性已初步确立,得到市场的基本认同。其中,1年定期存款利率依然作为传统基准得到市场的普遍认可。2009年,以7天回购利率为基准交易占比79.05%,SHIBOR为基准交易占比13.15%,1年定期存款为基准占比7.45%。

出现上述情况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市场中7天回购利率有着自身比较独特的业务惯例。7天回购利率互换是每7天重置一次利率,并且以7天为周期滚动进行复利计算,直至下一个支付日进行支付后,再重新进行滚动复利计算。应当可以将这种结构看成国际市场一般利率互换与隔夜利率指数互换的结合。但这种以7天回购利率作为利率基准的利率互换交易,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差异较大。在国际市场,利率互换交易的利率基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隔夜利率指数,二是3个月或6个月期货币市场利率。据欧洲央行2005年的估计,隔夜指数互换交易占整个互换市场(包括其他利率互换、外汇掉期、远期利率、货币互换)40%左右的交易量。在其他利率互换交易中则以3个月期和6个月期利率为主,如3个月期和6个月期的LIBOR或EURIBOR在银行间市场基准利率中,7天回购利率使用最多的原因是市场存在大量的回购交易,2008年质押式回购交易额超过44万亿元。巨大的现货市场交易,产生了相应避险工具的需求。

虽然基于7天回购利率的交易仍然占主导地位,但从2007年8月以来,基于SHIBOR利率的交易量出现明显增长,显示出SHIBOR的基准地位逐步确立。2008年12月,以SHIBOR为利率基准的交易约占利率互换总交易量的53.7%,首次超过7天回购利率品种成为当月成交量最大的品种。

四、我国利率互换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目前国内利率互换市场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阻碍了其进一步的发展和利率改革的深化。

一是基准利率体系还存在不足之处。SHIBOR虽部分缓解了基础利率期限品种单一的问题,但无论是回购定盘利率或是SHIBOR,目前都尚未具备既体现货币市场利率水平,又有大量的资本市场工具与之挂钩的功能。

二是授信机制建立的滞后限制了市场流动性的增加。统一的衍生产品主协议已推出,但机构间签署信用支持附件,相互授信工作进展缓慢,信用机制建立的滞后阻碍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三是投资者范围仍然较小。由于目前利率互换市场的参与机构多为商业银行,为了解决其存短贷长的期限错配问题,商业银行的需求主要为收浮动利率付固定利率,因此,同质化的需求造成市场交易方向趋同、缺乏交易对手。从这几年来的交易情况看,互换投资者中金融机构参与比例很高,而企业作为避险工具的最终使用者,对衍生品的参与度仍停留于起步阶段。2009年由企业参与的利率互换交易仅占全部市场交易的0.25%。由于我国利率市场化并不充分,相对市场化的货币市场利率与存、贷款利率并没有直接联系,因此非金融企业参与利率互换交易的积极性较低。

因此,要推动互换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要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激发市场需求,使利率互换真正成为衔接货币市场、债券利率与存贷款利率的有效风险管理工具;二是进一步推进利率指标体系建设,使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既能客观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与其他利率有较强的关联性,又具有可控性和稳定性的特征;三是完善做市商制度,规范报价行为,增强市场流动性,最大程度地活跃市场交易。四是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及具备利率互换能力的企业参与交易。大批存在收固定利率付浮动利率需求的机构或企业进入市场后,通过发掘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之间的比较优势,将进一步解决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对手匹配的矛盾。

我国目前正处于一个经济升温、可能持续加息的环境中,很多资产会因为利率的上升而缩水,通过利率互换,支付固息就可以对冲部分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虽然有人质疑在我国市场上对冲交易的有效性,但是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及金融衍生市场的逐步完善和发展,相信未来利率互换交易在我国将会得到极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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