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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奥一家让国人学到了什么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5-08-17 09:21:32
小奥一家让国人学到了什么
时间:2015-08-17 09:21:32     小编:

小奥是一名来自法国的交换生,来中国是想“见识一个更大的世界”。不幸的是,就在我们即将进入羊年的2月17日,小奥在旅游途中遭遇意外,导致重度颅脑外伤。在中国人欢度春节的鞭炮声中,从法国飞来的小奥父母和其兄长在杭州的一家医院陪同小奥度过了他年轻生命的最后时光。经过慎重考虑,这对令人尊敬的父母替自己亲生儿子做出了捐献器官的决定。于是,这个法国小伙子的一个肝、两个肾、一对肺,带着西方式青春活力永远地留在了中国――使四名中国人获得新生。

几天后媒体铺天盖地报道了这个故事,欧美同学会法语区商会微信群中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我在深受感动之余,还觉得这件事反映出的不仅有小奥父母的个人素质,也有法国社会的价值观以及其背后长久以来建立起的良好制度。

冷静的逝者亲属

写这篇文章前后,我特意在网上搜索了一下,春节后那几天排山倒海式的报道都围绕同一个话题――外国捐赠者救人的故事。但所有报道里都没讲小奥遭遇的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也没有谈到小奥父母捐赠其器官背后的法国社会文化因素这些更深层的内容。当然,这是因为从法国赶来的小奥父母不愿意提及他是如何出事又怎么被送到医院的,他们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愿意见报,就像中国古代哲人推崇的那样――行善事而不言谢,无需回报,不想扬名。

相比之下,我们在国内电视新闻中却常常看到亲人出事后那些情绪激动的家属们恶语伤人甚至动手的画面。网络新闻也屡次提及有人醉酒身亡后,其家属将一起喝酒的朋友们告上法庭;或者在酒驾出事后,家属控告当时和死者共饮的朋友没有劝说或没有为其找代驾。总之,内因有问题却找外因、家人遭难就找别人承担责任,几乎成了有些国人常用的做法,有点类似美国式刻薄,其实这和中国传统文化是极不相称的。

和美国一样,所有这些最后都是以钱摆平的,法院判决结果几乎千篇一律,都是肇事方承担百分之几责任,受害人承担百分之几责任,好像所有责任都可以细分量化。最后这些责任都折算成人民币,让社会形成一种惯性思维就是:无论什么事情,最终都可以用钱来摆平。于是,既然自己出现重大损失,那别人也得陪垫!以自伤而伤人,以自害而害人,这已经成了影响当代社会和谐、人与人之间礼让相处的一股逆流。

美国人是较真的,其社会也比较尖刻,他们长期以来习惯得理不饶人。此外,美国社会律师太多,就跟他们华尔街专业人士太多因而造成金融衍生品泛滥似的,许多律师闲着没事干专门打那种“意外伤害”的官司,如,你家门前没及时扫雪、行人滑倒摔伤了就可以找你索赔那种,而且这种官司经常打赢。然后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律师就会和意外伤者瓜分赔偿费,还常常拿的比受到伤害人的还多。但是美国毕竟是法制国家而且受着在英美深入人心的“衡平法”制约,所以尽管律师可以无事生非,但有些法官还能够凭良心、而非仅仅是法律条文判案,不去理会那种无中生有的官司。我们国家一直受大陆法影响,缺乏衡平法传统,近年来社会越来越浮躁甚至变得和美国一样刻薄,而一些缺乏良知和职业道德的法院判决,因担心影响“社会稳定”和上级评判,明知道错了就是不敢纠正。

前不久朋友聚会时谈及类似事情,一位法官朋友也感叹中国缺乏衡平精神。

法国人不同于美国人,即使自己有理,他们也会向你表示足够的尊重;如果他们没理则会道歉。法国社会很少见到类似美国那样的意外伤害官司,许多美国式判决成为法国人的笑柄。即使法国人现在过得不够好――欧元贬值了,比以前穷了,人家也不指着在这方面赚钱。经过血雨腥风的法国大革命洗礼后,这个民族变得宽容,变得绅士,变得更有骑士精神,能够容忍他人无意过失,能够原谅伤害甚至杀害自己的敌人。就像雨果说过的那样: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类胸襟。

理智的处事方式

小奥父母万里迢迢赶到中国后,看到儿子生命已经无可挽回,但想到的却是如何拯救别人――尽管这些病入膏肓的中国人与己无关。这源于他们的价值观或者说世界观。在法国,孩子们从小就被教育首先要尊重环境,尊重他人,而不是像中国现在养孩子那样“唯我独尊”。在小奥父母眼中,捐献器官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他们家族里就有受益者,曾接受过别人捐献的器官。在器官捐献普遍的欧洲国家里,法国的捐献率排在前列。每年百万人口中就有23.7位法国人捐出了自己器官。

相比之下,中国的这个比例连法国的十分之一都不到。我父母多年前便签字一旦过世就捐赠遗体,我也希望步其后尘,提前承诺捐献,结果在谈及此事时竟然遭到周围朋友的反驳――有的人还在法国生活多年。

器官捐献会拯救他人生命,可是我们这个社会自愿捐献者的供体短缺。我国每年有3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只有约1万人能够完成移植。人们不愿捐赠器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器官使用不公平,甚至怀疑自己无偿捐献的器官会被拿去牟利,如同捐款被层层盘剥一样,于是宁可不捐。想想看挺可悲的:我们处于一个信誉缺失的国家,加上相互之间没有信任感的社会群体,这难道是国家富裕就得付出的长期代价?

但是,对此毫无了解的小奥父母没有想这么多,或者他们即使知道也没往这方面多想:既然儿子命已经保不住了,那么就尽力救助别人,就这么简单!

更令人感动的是,他们能在亲生骨肉脑死亡但还维持心跳时候决定捐赠,以便在那些器官处于最好状态时移植到其他病人身上。其实,人们经常混淆脑死亡与植物人的区别。捐赠者即使生前有意愿捐赠器官,病床前的家属们也不愿意在其还存在呼吸或心跳、但同时又是脑死亡的情况下被摘取器官。这听上去确实残酷,仿佛从活人身上摘取器官一样。

在器官移植的三种标准――脑死亡、心死亡、心脑双死亡中,我国医院经常选用相对保守的第三种,因为家属都能接受。毋庸置疑,供体器官的质量以脑死亡但还维持心跳和呼吸时摘取的器官为最好。

小奥父母原来想将其带回法国和亲友们见最后一面,但是同样担心一旦小奥在长途旅行中心脏停止跳动将会影响捐献器官的质量,于是否定了这种安排,果断地做出了立即捐赠决定,也就是说,他们同意已经脑死亡的小奥在尚能通过呼吸机和药物维持心跳时被摘取器官。媒体记者写到,小奥的哥哥在手术前还认真询问红十字会的协调人员:“一对肺、一个心脏、两个肾、一个肝脏,可帮助多少个人?”

看到这里,我感受到的是一种为人母为人父为人兄的大爱,涌现到脑海中只有一个词――大爱无疆!

的确,对于一个有胸怀的人,这种爱是没有边界的,不分男女,不分老幼,不分国籍,不分贫富;这种爱是没有“原则”的,发自内心,是人类良知的最朴素也是最完美的体现;这种爱是不求回报的,让人震撼,也让人思考:为什么法国父母做的就那么高尚、那么低调,又那么沉着?

法国,一个经历血雨腥风、杀人如麻的大革命后孕育了人道主义、孕育了雨果、孕育了公平竞争的国家,他们曾经的王后在被处决前几小时还能留下亲笔遗书告诫幼子宽恕那些把她送上断头台的人。所以他们如果捐赠,就捐个刚刚还在跳动的心脏,就捐个刚刚还在呼吸的肺,要做就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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