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聂树斌案:探路平冤新机制

聂树斌案:探路平冤新机制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3-12 01:34:17
聂树斌案:探路平冤新机制
时间:2023-03-12 01:34:17     小编:

5月29日上午,福建省高院开庭宣判发生在19年前的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再审一案。这个曾两次被发回重审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成为十八大以来密集平反的众多案件之最新一例。在此之前,搅动舆论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和福建念斌案都已经相继改判。虽然这些案件的平冤之路同样漫长,但毕竟都等到了“迟到的正义”。

根据今年全国“两会”发布的信息,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为了处理聂树斌案,从异地复查到再审听证会,一些新型纠错机制开始出现。个案纠错固然具有重大价值,但更需要追问的问题在于,这些个案能否凝结而成制度成果,能否为避免将来以及平反既往的冤假错案树立制度样本?聂树斌案这个因为长期受关注而可称为“冤案之王”的案件,它的纠结和纷争,或许可以揭示这个问题的答案。 二十年平冤路

“聂树斌于1994年8月5日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菊花,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聂故意用自行车将骑车前行的康菊花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猛击康的头、面部,致康昏迷后,将康强奸。而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康窒息死亡。”

聂母张焕枝几天后才打听到儿子被枪毙的消息,既没有人给她判决书,也没有人通知她去领取骨灰。此后一年,聂母四处申诉,这个一向老实本分的农村妇女,除了深信自己同样老实的儿子不会是杀人凶手外,在复杂的司法程序面前,始终找不到门道,像是一只困在铁皮屋里的苍蝇,闯向每一个她认为可以帮助她解决问题的部门,但又总是碰壁而归。碰壁的理由毫无例外都是“你没有判决书”。

一年的申诉碰壁让聂家沉寂下来,但煎熬和愤懑却在聂父内心累积,直到1996年的下半年,他吞下了一把安眠药。抢救过来后,聂父成了偏瘫患者,一提起聂树斌,便情绪激动,又哭又笑。面对家庭的双重变故,坚韧的聂母开始回归一日三餐的平淡生活,只是在逢年过节摆放碗筷时,内心的痛楚总是隐隐发作。

一案两凶的戏剧性情节让人看到了亮光,聂家又踏上了密集的申冤之路。这次聂家不再孤单。众多法学者开始为聂树斌案呼吁、研讨和撰写论文分析,各地媒体更是密集推出无数追踪报道和评论。

一时处于风口浪尖的河北政法机关也不是没有作为。王书金案曝光后,河北省政法委成立了工作组,负责对聂案重新调查,并宣布尽快公布调查结果,但工作组刚成立不久,下令调查的时任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刘金国便调往公安部任副部长,“尽快”成了一个延宕10年还未兑现的词汇。

调查没有结果,但调查者却被“结果”了。河北省广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郑成月是河北警方最早审讯王书金的人,案件曝光后,河北省相关部门对他调查了6个月,郑成月不得不在50岁刚出头时提前离开了副局长的位置。离职后,坚信王书金才是真凶的郑成月加入了为聂树斌申冤的队伍。

此后10年,聂案一直未沉寂过。除了“真凶出现”这个难以回避的情节之外,推动聂案持续发酵的强力酵素还是包括持续8年之久的王书金案马拉松式审判。王书金自始至终坚称自己是真凶,王书金的辩护律师也如此极力申辩,但几次庭审中,河北检方都极力辩驳,“力证”王书金不是真凶。诉辩双方角色倒置,这一幕被称为中国诉讼史上的奇观。

另一个强力酵素正是近年来频繁平反的众多陈年冤错案件。浙江张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念斌案,每当又一起冤案改判,重审聂树斌案的呼声总会再次出现在报刊和网络媒体上。

2013年,河北省高院认定,“检察员所提王书金的供述与石家庄强奸、故意杀人案在一些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石家庄强奸、故意杀人案不是王书金所为,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的意见,本院予以支持。”聂树斌案虽然集中了所有冤案平反的有利因素,但经过7年迷雾重重的官方调查和各方力量博弈之后,随着王书金案终审判决的落幕,一度对平反表示乐观的各方人士,一时又落入了无奈和悲愤的境况中。 探索中的纠错机制

异地复查的启动一度令陈光武兴奋不已,作为聂树斌案申诉的两位代理律师之一,他向《南风窗》记者表示,这个消息让他对聂树斌案平反表示积极乐观。

和近年平反的冤案不同的是,异地复查的做法是聂树斌案的“首创”。早在2007年就有法学家曾提出,处理聂树斌案可以有三种思路:一是由比河北省更高的机构来进行调查和审理,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因为它们不大可能受到地方利益的钳制和约束;二是由最高法院指定另外一个省的司法机构来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审理,这也可以保持中立;第三是根据《宪法》第71条,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视情况必要成立特别委员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并做出决议。 此次最高院的复查指令中写道:“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学学者向《南风窗》记者分析道,指令中显示最高院的决定是根据河北省高院的申请,有三种可能性:一种是河北省高院自知无法超脱当地的力量博弈,主动申请;再者可能是最高院给河北方面留“面子”,做出决定后,要求河北省提出申请,而不是径行指令复查,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院指令下级法院复查的,不需要首先由下级法院提出申请;第三种可能性是河北省高院已经初步决定不改判聂树斌案,为了避免自行宣判引起各方质疑,主动向最高院申请由异地法院复查案件。

这位学者表示,不论真相是哪一种,对一些关注度高的争议案件进行异地复查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消弭围绕着冤假错案的诸多争议。

最高院指令下达后,异地复查的“威力”很快便开始呈现,最大的一个成果是,山东省高院同意聂树斌案的代理律师查阅完整的卷宗,不仅包括聂树斌案的审判卷宗,还包括侦查卷宗,以及和聂树斌案直接相关的王书金案卷宗。能够查阅到后两份卷宗,这被陈光武称为“意外收获”。

卷宗公开后,众多新发现的细节又推动聂树斌案在舆论场上掀起了波澜。卷宗上充斥着涂改、遗漏、伪造签名等等问题。陈光武认为,这些卷宗一旦公布,聂树斌案平反应该是铁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然而,事件的进展没这么简单。

4月28日,聂树斌20周年忌日的第二天,山东高院组织了一场案件复查听证会,河北方面和聂树斌的申诉律师在15名听证成员面前,各抒己见。听证会延宕一整天,直到凌晨一点才结束。听证会后,央视《焦点访谈》报道了该案件,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在摄像机面前谈论了自己的看法,言语颇有不利于开启案件重审之处,引起了一众已经为该案奔波了10年之久的学者、律师的一致反驳。听证会的余波,在聂树斌案10年平冤路的最后一公里路上,震荡不已。 制度样本

听证会遭遇了河北检方的“拼命对抗”,这是陈光武始料未及的。两位代理律师针对聂树斌案提出了诸多质疑,但河北检方显然有备而来,一一接招。听证会后,舆论开始呈现复杂性,陈光武显得有些沮丧,甚至有些后悔当初申请启动了听证会程序。

举行听证会决定是否再审,这是聂树斌案的第二大“创新”。早在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国法院立案工作座谈会纪要》,其中写道,关于申诉复查的操作执行问题,会议充分肯定了申诉复查听证制度的做法。会议认为该做法体现了申诉复查的平等原则,增加了复查的透明度,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会议要求有条件的法院,应积极试行推广。但在那之后,罕有启动复查听证会的案例出现,遑论用在聂树斌案这类引起全国关注的重要案件之上。

陈光武认为,听证会的程序设定有明显的偏向性。听证首先由河北方面向听证员陈述,申诉方退场;然后由申诉方上场陈述,检方退场;最后由河北方面做回应。三大阶段,河北检方占据了最重要的开场阶段和收尾阶段,申诉方没有机会对检方的回应进行再回应。因此在陈光武看来,程序上的偏颇是后来舆论不利于申诉方的主要原因。

陈光武在听证会上一度拍案而起,原因是听证会上唯一发问的两位听证员向他提问的问题“带有敌意”,而申诉方事先并不知道听证员的身份,也不知道听证员是怎么产生的。两位听证员带有倾向性的提问让陈光武“高度怀疑是河北方面安排的人员”。

陈光武透露,15位听证员在听证结束后将进行无记名投票,就3个选项进行投票,分别是“聂树斌是真凶”、“王书金是真凶”、“两人都不是真凶”。截至日前,投票结果尚未公布。

最高院的指令中要求,复查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听证程序和听证员选择上的不透明性让申诉方觉得这个原则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卷宗公开带来的喜悦和信心很快被冲淡了。

陈光武向《南风窗》记者透露,山东高院方面曾向他表示,6月12日前肯定会有一个结果,因为最高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的期限是半年。

从异地复查到卷宗公开,再到举行听证会,虽然结果未知,但聂树斌案的20年平反之路,已经超越了个案纠错的狭义价值,而具有成为制度样本,为中国建立更合理的平冤新机制探路的制度意义。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