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央行财务费用集中报账制的调研思考
人民银行财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在满足正常业务支出、保证业务发展需要的同时,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目前,基层县(市)级央行纷纷实行财务费用集中报账制的财务管理模式。报账制是指本着“实行总额控制、费用支出合理、事后审查严格、拨款按期核销”的原则,给县(市)支行一定的财务自主权,确定县(市)支行的财务支出内容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其他支出。由中心支行通过拨付业务周转金和核批财务指标对县(市)支行进行费用支出总控制。行政部门向会计部门报账,县(市)支行在中心支行核定的费用指标内据实列支,其开支合理性报经中心支行的会计部门审核后,按核算内容纳入费用账户核算办理账务处理手续。县(市)支行实行财务集中报账制度后,其财务支出统一在中心支行的会计报表中反映。县(市)支行停用费用类科目及其明细账户。
一、财务集中报账制所带来的积极效应
(一)实现了财务管理手段的新突破,强化了财务核算向财务管理的转化力度;加强了财务工作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力度;增加了业务发展宏观上的预见能力,同时进一步促进了业务规范;有效地提高了会计核算质量。
(二)提高了会计基础工作质量,由于财务核算中心集中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把关、处理、装订和保管,从而统一了标准,规范了财务基础工作,保证了财务工作的严谨、严密、严肃性,堵塞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差错和漏洞。
(三)加大了资金管理力度,报账制始终坚持以收定支的资金管理办法,按报账制的要求,各行应设置一个基本账户――用于备付金的收入和费用等项目的支出及资金的划拨结算等;基本户除中心拨入备用金和银行定期转入该户利息外只支不收;加大了资金管理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有效地控制了费用开支。在费用控制上可以采取全年按时间进度控制报账单位的费用开支,实行费用开支预警制度,财务核算中心在接受报账时发现有超支或接近可用费用最高限额的,应及时通知该单位予以注意,有效地控制了费用支出。
尽管实行集中报账制产生的效应是积极的,但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限定费用明细账户指标额度不够科学、合理,造成资源的重复和浪费。由于中支基本上是以各报账支行上年度的费用实际支出额和一定的浮动额度核定支行的费用指标,但有些费用开支是不可预知的,以至于一些临时、突发性或必需的开支没有得到费用指标的保证;同时,上年度已开支的费用不一定的本年度有所发生,若按已核定的明细费用指标继续列支,势必造成资源的重复和浪费。
(二)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集中在同一账户、核定一个指标限额不够科学、合理。少数支行由于离退休人员多,且年老多病,需支付的医疗费在有限的医疗费指标限额中也无法列支,在职人员的医疗费就更得不到保障。
(三)受具体指标限制,账务处理欠规范,存在财务风险。少数支行为了平衡费用总指标,年终时存在用东墙补西墙情况,或者在费用账户之间进行冲转,导致财务处理欠规范、完整,增加了财务风险。
(四)集中报账制把支行需报账单据送达上级行的财务部门审核,途中存在票据丢失的风险,容易造成支行的资金损失。
三、建议
(一)科学、合理地核定参加集中报账制县(市)支行的费用指标,优化费用资源的配置。除规定总指标、工资及相关账户指标、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含集中采购项目)和其他支出总指标外不限定其明细指标。使支行的费用开支更规范、合理和科学,优化资源配置,充分提高费用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对于县(市)支行一些临时、突发性或必需的开支,如重大疾病人员的医药费等,给予特殊的调整空间。
(三)对医疗费账户加以调整,明确区分在职与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使基层央行的在职人员真正享受到国家医疗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