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用支出是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年来,为控制增长过快的招待费用,被审计单位采用各种方法掩盖招待费用支出过大的事实,虽然已有一些措施,如:预算管理部门按“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可能”的原则缩减经费,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在实际执行中还是存在一定问题:
如有的单位将零星的招
待费发票换成大额的会议费发票列支;有的单位将招待费挤入“业务费”、“办公费用”、“其他费用”等科目中列支;有的单位将出差途中发生的招待费用记入差旅费用或交通费用中列支;有的单位将招待费发票列入“专项经费”科目中,以招商引资、争项目争资金为由逃避检查与监督,以至招待费用大副下降,公用支出依然有增无减。
蓄意掩盖或减少招待费用支出,容易滋生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腐败行为,甚至有人乘机从中开支不正当支出,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不利于廉政建设和党群干部关系的改善,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影响了当地的精神文明的建设。应坚决制止和纠正公务接待中的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不良现象。针对招待费用及其相关费用的不断增大,笔者建议:
第一,加强源头控制,没有预算或超过预算的接待费一律不准报销,实现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
第二,建立一套规范的公务接待制度,才能防堵公务接待消费的漏洞。业务招待费标准和差旅费标准要适应客观条件的变化,出台实用性操作性强的政策。
第三,强化专户管理职能,招商引资、争项目争资金和专项资金等尽可能专户管理,杜绝违规挪用行为。
第四,强化公务消费监督,捏紧政府“钱袋子”。加大人大、纪检、审计、社会监督的力度,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只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搞“下不为例”。
只有这样才能谨防招待费用的“合理”演变,公务接待领域中的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才会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