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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为成长护航听后感 与法同行听后感篇一
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9时30分,报业·国贸大厦七楼会议室里座无虚席,焦作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力女士为我们与会的校园记者讲述了一些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有两件案例让我记忆深刻。
某所学校里,同桌两位同学因为口角动起了手脚,其中一个同学打了另一个同学一耳光。恼羞成怒的那个同学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向那一个同学的脑部、腹部连刺三刀,致使这位同学因抢救无效死亡。而因为失手的那个同学不只是杀了那名同学,也毁了自己的一生和两个家庭。
一名原来成绩不错的中学生,因为结识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渐渐开始旷课,打架、抽烟、喝酒、泡网吧……最后因为没钱上网去抢劫而陷入犯罪的泥潭,最终毁了一生。
触犯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正值青春年华的他们在冲动和金钱的驱使下,忘记了法律,失去了人的秉性,造成了终身遗憾,这就是血的教训!当我们忘记法律、走进违法犯罪的万丈深渊时,世间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在离我们远去。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与法同行为成长护航听后感 与法同行听后感篇二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
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
还有一个实例。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于是进行还击。他多次偷盗电动车和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这名未成年人准备作案的时候被民警抓个正着,当场擒获。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法律之下。这位中学生戴上了偷窃的罪名,从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很难再擦掉了。我们同样作为中学生,不应该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些法律知识,懂得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合法的,要做到对于违法的事应该及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心健康地成长。
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
与法同行为成长护航听后感 与法同行听后感篇三
法律是无处不在的,在我们身边经常发生关于法律的故事中处处可以见到它的身影。就看看下面两件事吧!
有一次我和爸爸一起去商场购物,买单的时候,我们看见队伍中有一位顾客正在吞云吐雾,旁边有几个小孩和妇女被呛得捂住鼻子。爸爸上前劝阻,说:“你好,请不要在这里吸烟,这是违反控烟法的。”爸爸一边说一边指着墙上的禁烟标识,“你还有可能被依法罚款50-500元。”那位顾客熄掉烟头,把它丢到一旁的烟灰缸里,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错了。”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等绿灯过马路,看见有一个人急匆匆地闯红灯,好像有急事似的。他一不小心就被小轿车撞了,马路两旁的人都被吓得胆战心惊,那个人还被交警罚款100元,并进行了安全教育,妈妈摸着我的头说:“你看这个人是违反交通法的,进行安全教育,严重的还会被依法罚款100元。另外,闯红灯还会造成车祸或伤亡。你千万不可以这样呀!”
其实,身边关于法律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比如:乘车不系安全带会被罚款,开车看手机会被罚款……只要人人遵守身边的法律,世界就会变得和平美好……
与法同行为成长护航听后感 与法同行听后感篇四
有这么一个地方,它公正严明,伸张正义,能够给受害者讨回公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它打击邪恶,惩治罪犯,能够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什么地方呢?对了,这就是法院!
12月5日,国家宪法日的第二天,我们宝鸡日报的小记者们来到金台区人民法院,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律课。
在诉讼服务中心,通过法官老师的讲解,我知道了法院除了审判犯人,还可以断民事纠纷案件。我们看到,这里的电子显示屏可以用来查看案情的进展情况。之后,我们来到审判法庭,我看到三位穿着法袍的法官,好威严!“犯罪嫌疑人会被关押起来,要是干坏事了,犯错了,会不会也被关押起来?”我心里想着,此时小记者们一下子都安静多了。我以前只听说过少年犯,不知道还有少年法庭,这个法庭和我在电视电影里看到的完全不一样,审判桌是圆形的。白法官说,圆桌前审判可以舒缓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压力,看来法律也有感化人的一面。
参观了法院,我深深懂得人千万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我要做好一名小小普法宣传员,要告诫身边的小伙伴学法守法不犯错,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与法同行为成长护航听后感 与法同行听后感篇五
我国法律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表现,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
傻乎乎处处都有法律的存在,如果没有了法律,也就变得肮脏混乱。记得有一次,我到超市里买东西是,听到超市里一片嘈杂声,我既感到惊吓又有点好奇心。这时,我发现一位脸色苍白,身体虚弱的女士在和超市人员争吵,心中的好奇让我在旁边围观。
好不容易,我才打听到了原因,女士在超市里买了些食物,没想到吃了之后却发生呕吐头晕的现象。现在到超市里弄清楚。超市人员一而再,再而三地检查女士从超市买来的食物,也确定了食物的来源就是超市。本以为事情就这么完事了,谁也没想到,超市人员居然反驳起来了,说:“为什么这么多人吃了都没事,就你一个才有问题呢?”在一旁的人开始起哄了,指责超市不负责任。事情也就随之变大。
工商局的人接到消息后,很快就赶过来了。经过一轮番的调查和审问,工商局也给女士讨回了公道,超市需要给女士赔偿并且防止更多人受害,立即下货问题食物。
法律具有保护作用。法律通过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