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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一
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__乡实行__乡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其中__乡长担任__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__担任副组长,成员有__、__等。我乡以《森林防火条例》和《__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抓基层、抓基础”为重点,以抓具体措施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
根据__乡目前的实际情况,利用护林员每天早晚敲锣二次、宣传车巡逻、通告张贴、利用学生带给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广大面积的宣传。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乡政府的带领下,每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对各个紧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不准放田坎、烧灰、烧纸钱、不准带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指挥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进行巡逻,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扑火工作。
__乡政府以当地民兵为基础,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当那个村发生火灾,马上拉到那个村去扑火,平时加强训练,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队伍,以在家青壮年为基础,每支队伍人数大约20-30人,一旦发生火灾,他们马上打头阵,自觉上山扑火。
五、__乡所采取扑灭森林火灾的主要办法是扑火法
根据__乡的实际形势,火灾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坟、烧田坎所发生的,坟边、田边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扑打法。当发生火灾上山就带森林防火拍进行扑打,方法即简便又实效。当森林茂盛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以扑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灾时,就得采取开设隔离带的办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都没发生。
六、在扑火过程中必须注意火场安全
1、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
2、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3、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
4、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
5、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
6、对扑火队伍的行动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领导给扑火队伍下达的指令必须明确、明了。
7、每支扑火队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导带路,参加人员要遵守纪律,特别是不能擅自离队。
8、所有扑火人员都要勇敢战斗,不失时机地同森林火灾作斗争,同时也不能鲁莽行事冒险逞能。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火头变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入山场时,都要走已经被林火烧的地方。
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二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三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工作机制,加强火情预警监测,规范火灾处置程序,形成统一指挥、科学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2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
1.4.3 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护林员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1.5 灾害分级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草原火灾。
2 组织指挥体系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办)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镇辖区15个村委会等。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党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指导开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承担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安排,统一宣传口径,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它需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镇村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分队进行森林草原防火扑火技术训练,必要时组织民兵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协调组织驻沁部队增援扑救行动。
十八里堡林场:负责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分布在林区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做好重大危险火源识别、排查、管控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县内各煤矿企业及煤矿工人协助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合理调配扑救力量;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镇九年一贯制学校:负责指导我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
镇交警中队:负责牵头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指导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镇派出所:根据需要实施局部交通管制。
社会事务办公室: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抚恤。
镇财政所:负责筹集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安排本级经费预算,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根据需要,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提供应急资金保障。
镇公路管理所:负责做镇公路沿线管辖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野外农事用火的管理,协助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全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组织火灾发生地旅游团体及游客的安全撤离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做好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提供火场附近水源地信息,解决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的用水问题,监督指导修复受灾地水利设施,确保灾区人畜饮水安全。负责组织实施农田及农林交错区秸秆还田任务。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加强队伍自身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从严治队。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职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刻投入扑救作战。
镇派出所: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处理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做好全镇饲草种植、经营户防灭火教育管理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和报道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加强职工群众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抚恤。负责加强妇女儿童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负责加强青少年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
镇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的巡检维护工作,开展线下廊道可燃物清理工作,全面消除“线压树、树包线”的火险隐患,减少由此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根据扑火需要,做好“拉闸断电”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
2.3 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
主要职责:传达领导指示;下达扑火指令;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各组工作,督办重要事项;承办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火灾扑救组。由镇属各单位和所辖15个村,镇派出所、镇卫生院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对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重大决策和灾情评估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协调上级部门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由镇卫生院牵头,镇派出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和急需的医疗器械、药品,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
(四)应急保障组。由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镇财政所、镇农村公路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交管所、镇供电所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五)信息发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
主要职责: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六)社会稳定组。由镇派出所牵头,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协助群众转移和安置,加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
(七)案件调查组。由镇派出所负责。
主要职责: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野外用火行为、纵火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1.2 预警发布
按照省确定的预警等级,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新媒体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提出工作要求。
3.2 预警响应
3.2.1 森林草原火险蓝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ⅳ级,连续干旱,低度危险。
响应措施:
(1)镇、村两级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
(3)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火令;
(4)镇、村两级人民政府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3.2.2 森林草原火险黄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ⅲ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较易发生。
响应措施:
(6)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点地段设卡布点,加强入山人员管控;
(7)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进入应急状态,开展巡查、检查;
(8)镇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区域检查督促,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
3.2.3 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ⅱ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响应措施:
(6)镇森防指挥长分别带队,对南中北三个片区各乡镇防火工作进行督查;镇森林草原防火包村单位派出专人驻村督查各村防火工作;各村所有干部全天候驻村到位进行督查。发现1个村3个野外作业人员带火,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书面作检查。
(7)镇专业防灭火队、镇灭火队开展巡查检查和应急演练,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3.2.4 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ⅰ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易燃烧,森林草原火险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响应措施:
3.3 火情监测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对于市、县监测反馈的热点信息,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派出专人调查核实。值班人员要加大地面巡逻,及时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发展态势及周围情况,实现森林草原火情信息传递高效、快捷,确保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系统运转正常,反应迅速。
3.4 气象服务
结合气象局提供的气象信息,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草原火灾创造条件。
3.5 信息管理
3.5.1 归口管理
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市、县监测反馈热点信息调查核实情况等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5.2 信息报告
(1)镇际交界处地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2)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3)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
(5)需要上级支持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
(6)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其中ⅳ级最低,ⅰ级最高。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4.2 响应措施
4.2.1 扑救火灾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护林员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借用县森防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其他森林草原扑火力量进行支援。危机时,申请调用民兵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煤矿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
4.2.7 发布信息
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起火原因、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烟、无火、无垃圾标准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应急响应
4.3.1 ⅳ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镇内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地表火);
(2)相邻乡镇区域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可能蔓延到我镇境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响应措施:
(2)加强对火情扑救工作的督促指导。
4.3.2 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乡镇与乡镇交界处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3)镇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增援。
4.3.3 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乡镇与乡镇交界处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达到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达到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各种扑火力量,调拨扑火物资,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大增援力量。
4.3.4 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发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达到100公顷以上或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县政府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县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必要时,县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对措施:
(4)决定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其他重大事项。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调查评估
镇派出所会同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向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交评估报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市、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
5.2工作总结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镇护林员的扑火力量为主,消防救援队伍、镇村民组织扑火队为辅,必要时可按程序调动民兵、企业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6.2 运输保障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用车辆执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镇内车辆前往火灾现场实施扑救。
6.3 通信保障
各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森林草原资源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4 物资保障
加强镇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
6.5 资金保障
镇政府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所需资金,按有关财力保障规定执行。
7 附则
7.1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2 预案制订与更新
预案制订后,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镇属成员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7.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四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五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街道办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六
今年汛期我处雨量充沛,植被生长茂盛,可燃物大量积累,森林资总量持续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月1日为森林防火期,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确保我处不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二、工作重点
(一)顾家围子系、光、初家北、北灵、赵家、大小曲、大赵家南、祁雨顶、九目、峰、张马海防林等重点林区。
(二)十月朝、元旦、春节、渔灯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等人员密集期。
(三)痴、呆、傻、精神病等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员、中小学生、林区游玩人员及耕作人员等是需要管住的重点人群,要加强教育引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三、职责分工
1、扑救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防火预备队和护林员队伍进行火场扑救,安排好机关干部扑火相关工作,落实具体扑救措施;视火灾可控程度,向主要领导建议申请区级增援队伍,做好增员队伍的联络和向导工作,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检查验收。(林业站)
2、火场清理看守组: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用高压细水雾和喷雾器对火场进行拉网式清理,确保不再有余火,做好火烧迹地看守工作。(机关干部、相关居委会)
3、安全警戒组: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对火场周边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对火灾案进行查处。(前所、后所)
4、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等物资的调配工作。(党政办、财政所、民政)
5、宣传报道组:负责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党政办、林业站)
6、医疗救护组。负责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心理救助工作。(医院)
7、转移安置组。负责做好有关村庄、企业、经营养殖户转移和安置工作。(城管队、物管办)
8、危化品处置组。负责做好有关危化品转移、保护工作。(安办)
9、扑火督导组。负责督查各扑火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落实。(党政办、纪委)
10、村居协调组。各居委会成立以村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村两委成员为组员的森林防火领导组。一旦发生火情必须立即组织发动本村离火场最近的以青壮年为主的义务扑火队,由村书记、主任主任带领上指挥扑火,同时及时向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女及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强化履职意识,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做到位。一是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负总责、亲自抓,副书记、分管同志任副总指挥抓具体、具体抓,包片、包村干部为指挥部成员全力靠上抓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各村按照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成立森林防火预备队,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带头包地块包头,进路口要安排至少两人的值守人员。三是将严格问责贯穿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办事处与各村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严格落实防火属地责任,同时,办事处成立防火督查小组,对各村居的防火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作为或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开展立体式、多方位、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构筑第一道思想“防火墙”。一是充分利用赶庙会、赶集日以及__政能量、微党建等媒介,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村居要利用大喇叭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进行集中宣传。二是在重点林区布设、更新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村庄内、交通沿线、进道口悬挂标语横幅,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流动宣传。三是在非正常旅游路线的各个岔道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树立防火警示牌,提醒“驴友”注意森林防火。
(三)严控火,切实从头消除火灾隐患。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火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办事处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每个林区、每个头,实施拉网式排查火、地毯式清理野外火种,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责任领导,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责任人员和措施。二是十二月底前,各村对林内及林缘地带的地边、路边、坟头周围的林间可燃物清理完成,最大限度地减轻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压力。三是在防火戒严期(x月),对重点隐患区,办事处安排机关干部全员到岗到位,形成重点部位有人查、进出路口有人守的网格化防控网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处森林防火工作。各包片领导、片长要加强对本片村居防火工作检查、督导工作,将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防火工作纳入办事处对村居年底考核中,发生一次火情,扣除相应分值,取消年底评先树优的资格。
(三)强化治火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戒严期内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因玩忽职守酿成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人责任。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并交纳2000-10000元的不再野外用火保证金;对构成森林火灾的,依法移交烟台市森林公安局处理。
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七
一、指导思想
要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宣传与检查森林消防安全、把检查重大森林火灾隐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近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同时,要广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好的成绩。
二、宣传月和火灾隐患排查月时间
活动时间:9月26日—10月25日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月活动
1、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案例宣传以案释法。
2、要召开秋冬季森林防火专题会议,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3、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意识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4、要组织森林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开辟防火宣传栏,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扩大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每村至少要张贴宣传标语3条以上,要对以往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进行刷新。
5、宣传月期间要广泛宣传林缘田边草等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烧除操作规程,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烧除工作,组织好计划烧除林缘田边草工作,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
6、要积极组织属地的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程,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单发放及签收回执单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
7、要在进山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牌和各类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公告“12119”全国森林火灾统一报警电话。
(二)火灾隐患排查
1、各村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宣传培训和教育情况、森林应急队伍的组建情况、灭火器材储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2、排查各村防火工作是否部署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火源管控和扑救准备等工作落实情况。
3、排查林缘边、公路旁、与林地紧密相连的加油站点、垃圾堆放点等是否有森林火灾隐患,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查林内各处厂矿企业、寺庙、旅游景点以及烧烤等的防范设施是否合理规范。
4、排查各村森林火灾预案和扑救措施是否落实。
5、排查林地内电力线路走廊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林内临时作业点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6、对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要选派得力人员进行蹲点督查,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持避免大的问题发生。在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隐患要责成业主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宣传工作是做好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是预防森林火灾的第一道屏障,各村、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总结几年来宣传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分工负责,保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持续有序地开展。
(三)强化检查考核。镇将派出暗访组,检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四)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表彰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八
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局、管理局春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坚持预防扑救并重齐抓,不断提升专业队伍综合能力和森林火灾处置能力,有效降低灾害损失。
二、工作目标
力争不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春防时间安排
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
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4月20日至5月31日
四、 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
进入防火期,各级领导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树立责任意识,弘扬敬业精神,坚持把森林防火摆在重要位置,当作首要工作来抓,坚守一线抓防火,安排部署,检查指导。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发生山火亲自率队进入火场,保证组织指挥到位。
2、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林区人们的防火意识。局电视台每期《沾河新闻》有森林防火的内容,大力宣传防火工作中的突出做法和先进事迹。各林场(所)布置好防火宣传一条街,插防火彩旗、挂横幅、贴标语、广播每天定时宣传。场区、公路两侧宣传牌要进行刷新、扶正,破损的更换,保持宣传效果。林场(所)与外来人员、重点人员和疯、傻、痴、呆人员的监护人签订防火合同书、保证书,做到上门入户宣传,深入作业点、农业点宣传,不留死角死面。
3、“三清”巡护检查到位
南沾河、伊南河、奋斗地区做为“三清”检查的重点,各相关单位继续加大“三清”工作力度。吉岭库、北沾河、汤元山、尖新山四个林场各派2支小分队,在关键时期进驻南沾河驻点看守清理。伊南河2支队伍进驻大平台巡护,茂岚进驻重点部位驻防巡护,疙疸敏、浦洛口、岭顶管护站巡护本责任区。立新、胜利严管北部农林混居林区的火源,重点是制止私自烧地边、扩地边等违规用火行为。边界各防火工作站把守大界线,清理外来人员,局属森林消防一中队8个小队关键时期分别进驻南沾河、伊南河施业区的重点部位,清理私自入山人员,防住外来火源。
4、继续坚持依法治火
公检法作为依法治火主力军,要继续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公安警力达到每个林场至少一名,高火险期,公检法三机关依法治火驻场包保干部按时到位开展工作。山上各派出所按照管辖区域进行执法检查和稽查,清查火源,惩处违规。发生火情第一时间进入火场,调查火因,查处火犯。坚决打击野外带烟带火、林内私自用火等行为,达到处罚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5、严格管理各种火源。
进入防火期,各防火检查站、岗亭值班人员严格检查入山人员和车辆,认真做好登记和宣传教育。对外来人员、无证人员、无防火装置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山。高火险期,在重点区域增加岗卡,南沾河地区实行封山戒严。加强对春播、森林抚育、林下经济管护承包、采集山野菜人员的管理,岗亭严格检查、护林员跟班巡护、场领导经常检查和指导,野外作业点要指定专门的防火负责人。发挥义务防火员、监督员的作用,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责的防火氛围。
6、强化火情监测。
进入防火期,各塔了望员开始上塔了望观察,严密监视责任区。了望员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熟悉掌握责任区内的地理情况,提高观察了望和通话能力。幸福、乌斯孟主塔做好通讯中转,确保火场和指挥中心通讯畅通。各单位、部门的对讲机按照指挥部要求开关机,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命令的上传下达。幸福气象站做好火险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制定中长期火险预报,发生火情随时提供气象资料。
7、提高火情处置能力。
认真落实《沾河林业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入防火期,局属专业队、武警森林部队及时进驻执勤点,严阵以待开展工作。林场(所)扑火队要满编满员,强化扑火技能训练,机具装备和车辆状态完好,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接扑火命令能迅速出发。
重要设施和林场(所)、村屯周围必须按照规定开设防火阻隔带,制定紧急避险方案,划定避险路线和场地,并进行演练。
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九
为切实做好我区20__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