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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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1、积极引导,激发入党政治热情。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把党外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年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要从提升组织形象、展示党员风采入手,不断增强群众对党的感情,使群众向往党、主动靠近党。要继续深入开展“先锋工程”、“党员奉献日”等主题实践活动和争创“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充分展示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发广大群众的政治热情,使党组织成为吸引群众和优秀人才的“磁力场”,努力解决群众对党的热情有所淡化的问题。要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与培养各类拔尖人才和后备干部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类拔尖人才和入党申请人台帐,主动培养,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把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坚持和完善“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团组织“推优”制度,及时把优秀分子纳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培养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继续推行入党积极分子“三步评分考核法”。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各支部(总支)要认真制定培养教育计划。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党内组织生活,重点引导他们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章,不断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路线、纲领、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大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能力建设,把党员各种“争先创优”活动向入党积极分子延伸,把各种培训、学习向入党积极分子倾斜,引导和帮助他们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争先创优。要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培养联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思想制度,使党组织能够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
(二)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要加强发展生产一线党员工作,注重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技术能手入党。要按照“着眼长远、重在培养、个别发展”的原则。注重在青年中发展党员,要认真研究和掌握年轻同志的思想政治状况,着力解决当前年轻同志入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积极探索青年人进步成长的规律,制定符合青年人特点的培养教育措施,不断壮大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重视在女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女党员的带动和影响作用。
(三)坚持发展党员标准
在坚持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的前提下,树立看人看本质、看主流、看发展的观点,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要把党章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入党申请人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既要防止求全责备,抬高“门槛”,使入党申请人望而却步;又要防止降低标准,曲解标准。
(四)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既不能简化程序、缩短周期,也要注意避免随意增加不必要的程序和环节,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并保持制度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程度和整体水平。
要进一步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进一步拓宽党员、群众参与发展党员工作的渠道。积极探索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办法来考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质量。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有机统一起来。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要认真对待,保护好他们的积极性;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向他们反馈意见。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职责,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企业党建工作整体目标,要研究制定年度发展计划,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按照党支部的部署,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各个具体环节的工作,确保新党员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