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行政监察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要求安排的,是我区纪检、监察合署办公13年来第一次单独召开的全区行政监察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区行政监察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次会议的内容是: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市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会议及行政监察工作会议的精神,安排部署我区今年的有关工作。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行政监察工作,讲几点意见。一、深化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行政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区的发展改革事业正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推进各项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对行政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从政府工作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监察职能,深入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为实现我区“十一五”规划的各项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政府的施政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党的执政思想、治国主张比较集中地反映在政府服务经济和管理社会的能力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着力解决政府作风、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政府服务经济和管理社会的能力。行政监察机关作为政府的专门监督机关,通过严肃行政纪律,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督促广大国家公务员树立良好作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能有力地促进政府机关提高施政能力和水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是依法执政的迫切需要。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行政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这不仅需要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且也需要行政监察机关切实加强行政监督,健全和完善对行政行为的制约机制。行政监察从政府内设监督机关的角度促进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权力运行予以监督和规范的重要环节。加强行政监察,有利于督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有效防止违法行政和滥用权力。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政府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着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区各级行政监察机关通过开展机关效能监察,严惩各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特别是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开展,有力的促进了政府部门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全区的经济发展环境有了明显的优化。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与经济发展需要和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我区的经济环境还不够宽松,还存在不少问题,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环境的优化不是一朝一夕,靠哪个部门、靠一两次活动就能实现的,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特别是需要行政监察机关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利用效能监察这一特殊手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长期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切实通过行政监察机关的有效监督,促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把各级政府建设成为民、务实、清廉政府,高效、服务、阳光政府,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遵守国家法令,严格履行职责,依法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是行政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行政监察工作搞好了,就能有效的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自觉遵守国家法令,严格规范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权力的运作,制止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当前,尽管我区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在解决加重农民负担,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实行阳光政务、阳光工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侵害群众利益、办事不公、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存在极大的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与建立和谐社会背道而驰。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从根本上解决办事不公、权力滥用和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是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行政监察所承担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入手,规范制约行政权力,这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个重要举措。实践证明,腐败的源头问题多发生在行政权力的运行中,发生在行政工作的重要业务环节中。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行政监察工作具有职能上的优势。这些工作从行政监察的角度去推动落实,把廉政要求和任务分解贯穿到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中,有利于加强政府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强化党政监督部门的整体合力。所以,我们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更好的履行行政监察职能。
今年全区行政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履行《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科学发展观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以严明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一)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在最近召开的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中央决定,今年要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这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必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坚决加以治理。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一方面要坚决纠正企业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一方面要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处政府机关公务员在其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认真清理整顿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以及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要以预防煤矿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督察职责,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的腐败问题。要继续协助相关部门保持对私挖滥采打击的高压态势,继续清理和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抓好《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监督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实现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前一阶段,为进一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区监委已经出台了《阳泉市郊区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对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工作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不作为或作为不到位,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和效能建设,导致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在群众和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下一步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全力保证区委、区政府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全力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继续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法制,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以及司法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重点要继续深化四项制度改革。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大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解决政企不分,政府职能错位问题。二是大力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管理体制。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解决资金管理特别是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弊端,要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三是积极探索投资体制改革,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四是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公开,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坚决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用人上的腐败行为。要着力完善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在改革中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方面的制度;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
(五)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继续重点查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案件。着重查处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以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支持或伙同其亲友非法敛财;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要不断提高办案水平,改进办案方式与方法,继续执行查办案件的有关制度规定,强化对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执法和审计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协调机制,增强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格控制群体访,妥善处理重复访,逐步解决“老上访户”的问题。。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推动行政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一)各级要切实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把行政监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处理监察机关报告的重要事项和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行政监察机关的工作;要听取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并适时给监察机关交任务、压担子;要建立和完善行政监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督促监察机关建立和完善监察主任办公会议等各项工作制度,保证监察职能的完整性。
(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准确把握本质要求,使之深入人心。各级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好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把行政监察工作贯穿于政府施政的全过程,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实现全区“开放、突破、提速、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三)要提高监察队伍的素质。各级监督机关要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切实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依法监察,严格内部管理,实现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以适应建立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客观需要。同时,各级政府要切实为监察机关创造工作条件。对干扰、阻扰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打击报复监察人员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切实保护监察人员的合法权益。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行政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