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税系统集中查办渎职失职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地税系统“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作者:nzlxc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61更新时间:20xx-11-2
同志们:
受县局党组委托,我就全县地税系统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明确背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的精神和要求。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从今年8月起到明年底,省检察院、省整规办、省公安厅和省监察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省政府于8月24日召开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阮成发副省长在会议上进行了全面动员、安排和部署。要求通过专项工作,推动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进“和谐湖北”建设。
近日,省局又转发了省检察院等单位下发的《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集中查办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10月12日,市局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集中查办专项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局、市直各单位、市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局副局长同志代表市局党组在会议上对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局长讲话强调:
一要切实增强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的紧迫感。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专项工作部署中,已经明确把工商、税务和海关等确定为重点查办部门。其中就列举有税务部门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玩忽职守案、滥用职权案等。这些都向我们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在这次集中查办工作中,地税部门是重点部门,地税干部是重点人员,这是我们当前最大的现实。集中查办的大网已经张开,我们切不可以身试法,自己往枪口上撞。
二要严肃认真开展“八查八看”活动。“八查八看”具体内容为:一查税收政策执行,看有无擅自决定税收开、停征或擅自改变税率,不征少征税款的情况;二查缓缴税款审批,看有无违规和越权审批,明缓实欠,造成税款损失的情况;三查减免税审批,看有无违规越权审批,造成税款损失的情况;四查欠税追缴,看有无追缴措施不到位,不管不问,造成税款损失的情况;五查案件检查,看是否有案不查,查而不报,查多报少的情况;六查案件审理,看认定事实、使用法律是否正确,有无应罚不罚、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对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偷、逃、骗、抗税案件不移交的情况;七查案件执行,看执行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追缴补、滞、罚不及时、不到位造成税款损失的情况;八查发票发售环节,主要检查发票发售台帐,看发售的发票是否符合核定的种类和数量,有无违规发售发票造成税款损失的情况。
三要把集中查办专项工作推向深入。要求全市各单位把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明确分工,确保不出现任何死角和疏漏。
二、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认真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
同志们,听了刚才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的背景介绍,相信大家和我一样都有共同的感受。这次集中查办专项工作一是规格高,全国集中统一行动,从中央到地方层层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时间长,从今年6月到明年年底,时间长达一年半。三是力度大,公检法及纪检监察机关全面介入,联合查处。四是追溯年度久,对自20xx年以来八类案件进行查处,时间跨度达6年之久。充分说明了中央的决心和态度,以及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相信大家也从中感受到紧迫感和危机感,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与其被动等待检查,接受处理,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完善工作。因此,县局要求:
(一)认清形势,明确态度,进一步增强对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的认识。
第一,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是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实现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要求全党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坚持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开展这次专项工作,通过集中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通过集中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失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教育广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能力。
第二,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建设和谐社会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社会财富的创造和地税收入的增加。我们作为经济执法部门,时时处处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如果我们没有很好履行自己的职责,失 职渎职,执法违法,知法犯法,必将损害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因此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是党和政府的要求,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我们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履行职责,不余遗力地为国家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才能真正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自己的良知。
第三,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长期以来,全县地税部门以外防偷漏,内防不廉为基本取向,以推进依法治税为核心,依靠社会各界力量,集中打击和惩处了一批偷、逃、漏、抗等危害税收的不法分子,治税环境有了显著的改善,干部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由于受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在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时,存在着发案多、查处少、行政处罚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查处一般违法犯罪少的现象。这一问题已严重影响依法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进一步推进,从这个意义上讲,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确实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第四,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自地税机构组建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得不少成绩,得到了方方面面的肯定和认可,但从近来群众举报和纪委、检察部门反馈的信息看,一些违法违纪案件上升,一些行业不正之风有所反弹,令人警醒,叫人担忧。我们有的干部把截留税款、转引税款认为是“为集体为事”、“为单位分忧”;把贪污腐化、索贿受贿认为是“偶然失足”、“一念之差”;把吃喝抵税、以税谋私,认为是“工作需要”、“无需过滤”,把失职渎职、少征税款认为是“无关紧要”、“小题大做”。这些错误思想、错误行为,不仅要葬送自己,而且给我们地税事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影响,我们如果熟视无睹,放任不管,就是党的罪人,就是地税事业的“败家子”。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就是要进一步纯洁我们的队伍,维护我们的形象。
(二)突出重点,追根查源,打好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的主动仗。。
第
一、进一步明确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内容。本次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对税务部门而言主要是征收、稽查、发票管理等方面执法情况,市局将总结为“八查八看”活动。结合××地税实际,除了“八查八看”内容要认真开展自查外,还要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案件进行仔细的排查。
征收管理方面还要重点查是否将各类收入全额入账,有无随扩大收入范围和贪污挪用税款、规费现象;征收的税款是否及时、足额入库,单位有无私设过渡户现象;有无将税款存入本单位经费账户和私人账户现象。税款存款利息是否全额上账核算。减免税管理方面主要检查有无违反规定,随意减征或免征税款,有无超越职权,乱开减免税口子或弄虚弄虚作假情况,骗取减免税的问题。
稽查方面要重点查是否有应立案而未立案现象;是否有税不查,中饱私囊的现象,是否也存在类似市局通报的张家军式的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是否有以物抵税、以用抵税、消费抵税,税款不开票,直接做结论处理的现象;要查稽查内容是否全面,税种、费种是否齐全。
票证管理方面还要重点查税票、发票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已停止使用的票证继续使用,或使用自制票据,滥用票据现象;有无白条收税,用其它凭证代替税票和收税不开票现象;在发票发售中,有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有无隐瞒、截留和挪用发票工本费情况。检查发票领用手续是否完备规范;要检查发票使用方向,是否有混开混用现象;检查发票扣税工作是否及时足额,有无关系税、人情税,以票抵用现象;发票缴销是否符合规定。
第
二、讲究方法,分步实施。自查自纠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从即日起到11月底为各单位自查阶段。各单位要本着严格要求,严于律已的精神,妥善处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对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法律适用正确,但手续不完备的情况,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该补资料的补办资料,该完善的制度要完善。对各种原因应收未收的税款、罚款,要先依法采取措施,坚决追缴,挽回损失,减轻后果。要坚持查细、查彻底,纠正和整改也要彻底,不留隐患。自查结束后,各分局和相关股室要上报自查整改报告。第二阶段为县局检查整顿阶段。县局将在12月份,拿出一个月的时间,针对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内容,分别组建强有力的税收政策落实和征管检查专班、票证检查专班和税收稽查检查专班,逐个分局逐个股室,对照标准一个一个地检查,检查一个,整顿一个,规范一个。
第
三、坚持原则,严肃处理。对这次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县局党组态度是非常明朗,立场是非常鲜明的。无论是在自查自纠发现的案件还是县局检查中发现的案件,不论涉及到什么人、什么单位、什么“特殊背景”,要坚决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坚决查办,一查到底,依法追究。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协助司法机关查清事实。对司法机关不受理,不立案,不予起诉、判刑的,要办理好接交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在责任追究上。
(三)强化措施,务必求胜,确保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集中查办专项工作事关地税部门形象,事关依法治税,事关地税事业的发展和壮大。要通过这次集中查办专项工作,查清家底,查清问题,挽救干部,激发斗志。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促进集中查办工作顺利开展。在此,县局要求:
一是要加强对这次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的领导。这次会议之后,各单位要把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自查自纠和整改的措施细化到科、到所、到人,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不能够推卸责任、不能够转嫁矛盾,班子成员要对一把手负责,各分局要对县局负责。对因领导不力、玩忽职守造成的工作失误和被动,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要切实加强沟通和信息反馈。各单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难以处理、难以把握的情况,要及时向县局进行汇报,必要时将相关的档案资料报县局审核把关,及时解决,以争取工作的主动权。县局要积极参加全县的专项查办工作联系会,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定期相互通报情况,及时掌握各种最新的动态,更好的指导本单位的集中查办工作。
三是要加强宣传发动。开展集中查处专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地税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需要广大干部职工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各单位回去后,要将会议精神向干部职工进行传达,将有关的问题向干部职工进行宣传解释,争取干部职工的参与,要坚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好经验,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在系统形成上下联动的整体合力。要及时宣传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并注意选择典型案件予以曝光,震慑犯罪分子,鼓励群众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行为作斗争,形成强大的声势和氛围。
同志们,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头绪繁多,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参与这次集中查办专项工作,为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和谐××”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