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恩泽百姓、惠及子孙”的“惠民工程”,是覆盖农村、缩小城乡差距的“富民工程”,也是“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德政工程”。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在建国60周年之际,迅速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且挤进了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县盘子。为提高全县广大农民生活保障水平,促进和谐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实践与经验
县从10月1日正式启动新农保工作以来,全县上下通过广泛宣传政策、试点引导、典型带动等多种形式,新农保政策进入千家万户,深入人心,让百姓看到了实惠,吃下了定心丸,全县广大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空前高涨。截止20xx年4月底,全县参保缴费的群众共28569人,占应参保对象的90.7%,累计收缴参保资金347.71万元,已发放养老金7500余人,累计发放养老金341.25万元。
——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关注民生、解决民生的具体体现
,在安康市率先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了老百姓“病有所医”的问题。在这个基础上,初,县委、县政府把“听民声、解民忧、帮民富”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载体,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通过积极争取和深入调查研究,明确了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和谐建设的工作思路,得到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和大力支持。
在调查研究过程中,县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乡村了解群众的对参保缴费的意见建议,掌握对养老金的愿望要求,并赴最早试点的宝鸡市凤县参观取经,制定了《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和《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并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对参保补助和待遇补贴作出了适当提高,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农民养老的关怀。于20xx年10月1日在全县14个乡镇近6万农村人口中正式启动,为今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县上下齐动、齐心协力是保证新农保政策深入推进的前提
作为试点,全安康市仅此一家,没有经验可借鉴。在推动过程中,县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动员,广泛示范引导,使新农保试点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加强领导。落实三级书记抓农保的领导责任,县、乡镇、村三级书记担任各级新农保领导小组组长,行政领导任副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责任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各联乡镇领导任驻乡镇工作队队长,抽调了98名科级领导组成98个工作组驻村宣传政策抓进展,保证了新农保全面推进。二是深入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宣传讲座、电视、网络、印发政策指南、新农保挂历等多种形式,对全县16800户农村居民进行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保证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成人皆知。三是示范引导。在建国60周年前夕,在9个乡镇对符合条件的783名农村老年群众举行了农村养老金首发仪式,让更多的群众看到了新农保政策给农民养老带来的实惠,村组干部、农村党员带头高档次参保缴费更加坚定了农村群众的信心。四是服务周到,政策扶持。各级工作人员深入乡村院落开展政策宣传的同时,积极为农民提供参保资料提供便利;江口、城关等乡镇部分有积累的村积极为农民参保提供补贴,让农民得到了实惠。
——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抓住了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
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各级当前关注的重点,已经成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要了解老百姓在想什么,最需要什么,最关心什么。养老问题,涉及每一个农村家庭、每一个农民的切身利益,解决了农民养老问题,农民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就可以大胆地走向市场,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推手
县是典型的版图大县,人口小县,全县人口7.4万,其中农业人口5.9万人,60岁以上的农业人口9020人,人口老龄化趋势严重,通过推行新农保试点工作,一是解决了农村“老有所养”的问题,为全县老年农民提供了养老保障。在首发式上,领到养老金的老人感慨地说:“农村养老金的发放,等于是共产党给我送了一个儿子”。二是减轻了务工人员的“包袱”。每年外出务工人员1.7万人,留守老人生活难以保障。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后,农民养老实现了社会化,大大减轻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负担,让外出务工人员能安心创业。三是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全县共有计生户1981户,实行农村养老保险后,可根本上转变几千年来的“养儿防老”观念,有力推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四是推动了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新农保制度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通过半年来的运行,新农保参保比例达到90%以上,与全 省平均67%的参保率相比,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运行中,通过不断的学习借鉴和总结,新农保试点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政策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对参保缴费认识还不到位,少数群众还有思想顾虑。
二是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新农保政策对长年连续缴费、是否允许补缴等情况还未明确,对农村困难群众、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还未明确具体优惠政策。
三是经办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新农保工作量大面广,目前以手工操作为主的经办状况显然适应不了业务工作要求,需尽快启用信息系统,规范业务经办工作。
三、加快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的思考
新农保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使农民由不认识到认识,从认识到积极参与,需要做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做好做实。
1、要提高对新农保制度的认识。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是统筹城乡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群众“养老难”问题的必由之路。中央这个决定改写了中国农民几千年“养儿防老,靠土地保障”的历史传统,农民的养老问题,从此实现了以“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根本性转变。实施好新农保制度,关系到农村的发展与稳定。只有把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情解决好,让群众满意,才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与期望,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最好体现。
2、要强化对新农保政策的宣传。政策宣传是否深入、群众对政策的理解程度,从根本上决定了新农保制度的覆盖面。因此,要把政策宣传贯穿于制度推进的始终,不断提高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在宣传方法上,要采取标语、广告、电视、网络等多种手段,针对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方法,实行分类指导,整体推进。通过讲政策、明道理、算细帐,让老百姓把政策学懂、把政策吃透,让群众看到希望,见到实惠,提高群众的参与热情,引导群众自主选择、主动缴费。
3、要加强对新农保基金的管理。新农保基金是农民群众安度晚年的“养命钱”,基金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及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要按照“筹钱不见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见钱”的要求,通过健全制度,规范农保基金的运行。人劳、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防止违规使用基金等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努力提高经办工作能力,通过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运用新农保信息软件等多种手段,实现“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的经办工作目标。
4、要做好新农保制度的完善。要在中省制定的新农保政策框架内,积极借鉴其他县市的好做法,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新农保制度,充分体现“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比如,对连续缴费超过15的参保群众,在享受养老待遇时,根据多缴年限适当增加基础养金;对45岁以上参保群众,是否允许补缴保费满15年;是否可以增加缴费档次等等,充分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同时,要尽快研究出台失地农民的参保政策。这样一来,既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也增加了基金的积累,更有利于基金的保值增值,也减轻了财政对基金垫付的压力。
5、要提升对新农保工作的协作。新农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要求严格,需要公安户籍、民政、残联、农业、统计、金融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为新农保运行提供良好环境。具体就是,民政、残联部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对农村特困群众和残疾人参保提供帮助,保证重度残疾人享受保费减免,轻度残疾人和特困群众参保能享受政府适当补助,让新农保制度更加关注困难群众;针对目前农村部分群众户籍信息不全、信息不实、无户籍、双户籍等实际,需要公安户籍部门予以解决,保证农村群众参保信息准确;农业、统计部门及时提供乡村人口信息,为新农保提供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信息;金融部门要切实做好新农保参保资金的运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养老金及时兑付。只有通过多部门共同协作,才能保证新农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总之,要通过深入探索与实践,不断完善新农保制度,强化新农保业务办理,促使新农保真正成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作者王安系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吕宣浩系县农保经办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