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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防爆设计规范建筑防火防爆篇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哪些变化呢?下面是小编整理提供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公告,欢迎阅读参考!就跟随百分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适用于多层民用建筑和部分工业建筑,常简称“低规”。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则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常简称“高规”。
3. 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8.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12、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版)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之间应用及相衔接及贯彻要求与消防监督管理措施。
一是各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场所大量增加,引发火灾、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不安全因素越来越多,各类建筑火灾事故相继发生。在对这些火灾事故进行多层面的分析研究中发现,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等技术对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或加强,而修订完善防火规范则是在工程建设中落实这些对策措施的重要途径。
二是各类高层、超高层建筑,大规模大体量建筑,结构功能复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石化生产储存等工程建设项目大量涌现,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不断研发应用,原有规范已涵盖不了新的发展情况,急需补充、完善相关内容,使规范适应新情况、新技术的发展需要。
三是近年来建筑防火领域开展了大量科学试验研究,对建筑火灾规律、火灾防控理念和对策措施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升,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原有规范也需要通过调整不相适应的内容,使这些新成果、新理念能够在工程建设中得到推广应用。
尽管原来两部规范有各自明确的适用范围,但由于建筑情况复杂多样,在工程实践中会遇到难以确定按哪部规范执行的问题。把两部规范合二为一,将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均纳入规范的适用范围,并统一按高度进行划分,能较好解决上述问题。
两部规范分别独立规定时,自身具有系统性和合理性,但将两部规范放在一起进行分析比较时就会发现,有些高层建筑的设防标准甚至会低于单、多层建筑,或者不如单、多层建筑规定得全面。将两部规范合并修订,可以全面审视相关规定,确定较为恰当的安全尺度。
在新版规范整合修订之前,两部规范曾分别开展局部修订工作,但由于规范的框架结构已相对固定,要实现规范的较大突破难度很大,而统一由一个编制组对两部规范进行整合修订,不论是从现阶段已取得的工作成果,还是从长远提高规范制定、修订管理工作效能来看,都是一种值得实践的工作方式,将有利于规范的贯彻执行,有利于规范的长远发展。
鉴于此,新版《建规》的修订工作历时数年,在修订编制过程中,认真研究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需要规范加以完善的问题,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发达国家经验,大量开展火灾科学研究、消防技术研讨和必要验证试验,积极吸收成熟的消防科研成果,认真研究解决规范之间不一致、不协调以及工程建设和消防工作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建设、消防监督、研究和教学等单位意见,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建筑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各种观念、观点在一起碰撞,最终统一到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习近平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发展经济不能逾越安全红线的重要指示精神上,形成了我国建筑防火领域第一部统一的基础性、通用性防火设计规范。
副处长进一步指出,新版《建规》共12章和3个附录,共计425条,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设置的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空气调节、电气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以及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
为适应国家大力推行建筑节能政策的新形势,深刻吸取央视“2·9”和上海“11·15”等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消防单位通过大量的保温材料及系统的火灾试验研究,在建筑防火规范中首次对不同类型、不同高度建筑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严禁使用易燃保温材料,严格限制可燃保温材料,大力推广使用不燃保温材料。同时,还对保温系统的构造及施工工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保障建筑节能工程的防火安全提供了技术依据。
新版《建规》对超过100米以上住宅建筑如何设置避难层、超过54米的住宅建筑户内如何设置一个安全条件更高的房间等做出规定;加强了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的疏散宽度、疏散距离、楼梯间形式、安全出口数量等安全疏散要求,明确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展览厅等场所的安全疏散指标等。
针对国内超高层建筑发展速度越来越迅猛、高度越来越高,发生火灾时过度依靠外部救援的问题,新版《建规》着重加强了建筑自身防御火灾的技术措施,全面提高了100米以上建筑的楼板耐火极限、防火间距、人员疏散及避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等的设防要求,以及一般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的设置要求。
针对灭火救援实战中暴露的突出问题,新版《建规》增加了建筑消防救援操作场地和救援口的设置要求,完善了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对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设置,以及户外广告牌的设置等提出了有助于提升灭火救援作战效能的要求。
新版《建规》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工程建设现实需求,增加或完善了各类新型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其中包括了大体量物流建筑、大空间建筑、大跨度钢结构建筑、商业步行街、地下仓库、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等建筑和设施的防火安全要求。
在深入开展《建筑防火关键技术的研究》《国内外高层建筑防火标准的比较研究》《大型综合商业建筑防火设计关键技术研究》《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关键技术研究》《部分国家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标准的研究》《木结构建筑防火技术研究》等20余项科研课题的基础上,新版《建规》将建筑外墙保温系统防火、建筑构件耐火、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构造等方面的科研成果转化为规范的具体要求。
新版《建规》重点对建筑防火设计提出基础性、通用性要求。其中,对于消防给水、火灾自动报警、防烟排烟及其他各类自动灭火系统,新版《建规》只规定需要设置的场所和部位,而这些消防系统的具体设计要求则在独立成篇的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等系统技术规范中做出规定,从而建立了以《建规》为基础,以各类消防系统技术规范为配套的更加合理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规范体系。这种基础规范和专业规范彼此独立、相互衔接的规范体系架构,将更有利于规范的有效执行和持续完善。同时,在整合修订中,还与《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木结构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的内容进行了协调,进一步提高了规范之间的协调性。
建筑防火防爆设计规范建筑防火防爆篇二
大型生产厂房需要注意防火,下面百分网小编跟大家分享一下厂房仓库防火规范,以供参考!就跟随百分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1.5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建筑防火防爆设计规范建筑防火防爆篇三
新规实施后的住宅建筑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必须按照新规执行,若之前已通过消防机构审核或者备案的工程可按照原来的旧规范执行。就跟随百分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3.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1、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合并,两本规范的某些条文规定不一致,有的是合理的,因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调“外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调“自救”。如: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水箱的设置高度,《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调水箱储存10分钟消防用水量;《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按照建筑物的性质和标准确定水箱容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水箱设在建筑物最高位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调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
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调设置;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超过消防车供水能力的楼层不强调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消防水泵的设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调设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未规定多层建筑一定要设置消防水泵。消防备用泵的设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调设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允许消防用水量少的建筑可不设消防备用泵。
3、但有的条文两本规范应该一致而未能一致,如: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否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的条文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文说明说不计入,《高规》在90年代修订时将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不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这句话划掉了,但是否计入在条文和条文说明中未予明确,当时考虑这可由工程设计人员自行确定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专用还是兼用。如确定专用或是兼用,都应配套相应的技术措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后,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两本规范条文规定应一致而不一致的问题。
副处长进一步指出,新版《建规》共12章和3个附录,共计425条,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设置的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空气调节、电气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以及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
为适应国家大力推行建筑节能政策的新形势,深刻吸取央视“2·9”和上海“11·15”等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消防单位通过大量的保温材料及系统的火灾试验研究,在建筑防火规范中首次对不同类型、不同高度建筑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严禁使用易燃保温材料,严格限制可燃保温材料,大力推广使用不燃保温材料。同时,还对保温系统的构造及施工工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保障建筑节能工程的防火安全提供了技术依据。
新版《建规》对超过100米以上住宅建筑如何设置避难层、超过54米的住宅建筑户内如何设置一个安全条件更高的房间等做出规定;加强了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的疏散宽度、疏散距离、楼梯间形式、安全出口数量等安全疏散要求,明确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展览厅等场所的安全疏散指标等。
针对国内超高层建筑发展速度越来越迅猛、高度越来越高,发生火灾时过度依靠外部救援的问题,新版《建规》着重加强了建筑自身防御火灾的技术措施,全面提高了100米以上建筑的楼板耐火极限、防火间距、人员疏散及避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等的设防要求,以及一般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的设置要求。
针对灭火救援实战中暴露的突出问题,新版《建规》增加了建筑消防救援操作场地和救援口的设置要求,完善了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对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设置,以及户外广告牌的设置等提出了有助于提升灭火救援作战效能的要求。
新版《建规》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工程建设现实需求,增加或完善了各类新型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其中包括了大体量物流建筑、大空间建筑、大跨度钢结构建筑、商业步行街、地下仓库、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等建筑和设施的防火安全要求。
在深入开展《建筑防火关键技术的研究》《国内外高层建筑防火标准的比较研究》《大型综合商业建筑防火设计关键技术研究》《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关键技术研究》《部分国家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标准的研究》《木结构建筑防火技术研究》等20余项科研课题的基础上,新版《建规》将建筑外墙保温系统防火、建筑构件耐火、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构造等方面的科研成果转化为规范的具体要求。
新版《建规》重点对建筑防火设计提出基础性、通用性要求。其中,对于消防给水、火灾自动报警、防烟排烟及其他各类自动灭火系统,新版《建规》只规定需要设置的场所和部位,而这些消防系统的具体设计要求则在独立成篇的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等系统技术规范中做出规定,从而建立了以《建规》为基础,以各类消防系统技术规范为配套的更加合理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规范体系。这种基础规范和专业规范彼此独立、相互衔接的规范体系架构,将更有利于规范的有效执行和持续完善。同时,在整合修订中,还与《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木结构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的内容进行了协调,进一步提高了规范之间的协调性。
建筑防火防爆设计规范建筑防火防爆篇四
多种使用功能组合建筑,不同功能属于同一使用性质,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读,欢迎来阅读!
多种使用功能组合建筑,1)、不同功能属于同一使用性质,2)、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3)、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新版防火规范关于住宅方面的要求1、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①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防火分隔。 ②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独立设置。
著名地产公司27层框筒结构公寓楼(变截面梁)
超高层建筑能节省空间,但是带来大量的问题,比如能源供给,尤其是防火,国内最大的云梯不过百米,超高层动辄几百米,一旦失火,后果不堪设想。
2. 关于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要求:
1)在住宅建筑下面,由首层进入,可以上到该网点的二层,上下两层相加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的小型营业用房,即进入套内空间后的上下面积之和不超过300平方。
2)仅在首层设置不超过300平方的商业网点是否可行?
答:可行。
3)仅在二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允许?
答:不允许。
4)如首层设置60平方,二层设置240平方是否可行?
答:如果二层240平方对应的首层也是商业服务网点,则可行,若做其他用途则不行。
5)门的宽度数量等无规定,从商业经营考虑,一般会开的比较大。
6)可否在三层打通楼板使用?
答:不可。
不做防火要求;若二层也作为营业用房,楼梯的宽度、坡度等应满足疏散楼梯的要求。宽度一般做1400较好,至少不小于住宅楼梯的疏散宽度。
8)网点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应按“不宜大于30m”来执行。理论依据老《高规》6.1.7《建规》5.3.13。
9)相邻商网之间的隔墙做防火墙,墙上装甲级防火门,可否?
答:否。
10)可否设在地下一层和首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