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发展大局,服务“两个率先”
为尽快实现“服务两个率先、打造平安江宁,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区”的目标,我院结合目前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树立起检察工作以服务社会发展为第一要务的思想,积极转变检察执法理念,认真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融入全区社会发展大局,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正确把握检察机关定位,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体现,违法犯罪行为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公然挑战,检察机关只有切实维护人民利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才能更好地维护党的光辉形象。
我院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和综合治理工作,解决当前面临的各种矛盾和困难,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定因素的产生,促进经济发展;同时,注重保护合法权益,力求办一案、治一片、促一方发展,积极主动地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扰乱、危害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全面提升市场经济的法治水平做出贡献。
二、妥善处理“六个”关系,理清检察服务社会的思路。一是正确处理好贯彻党的政策与严格执行法律的关系。
检察工作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两个务必”,在服务大局中不断促进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二是正确处理好大局意识和局部观念的关系。
工作中,我院坚持树立“三个第一”意识,即:所有的工作都要把发展作为第一任务;所有的工作部门都要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责任;所有的工作评价都要把对发展的作用作为第一标准。既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克服法律绝对至上主义,克服就案办案,单纯考虑法律效果的思想。
三是正确处理好检察工作和经济建设的关系。始终围绕经济建设开展检察工作,把“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作为评价检察工作的标准;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就是服务经济建设,就会促进社会发展。
四是正确处理好治标和治本之间的关系。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坚持“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精神,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逐步实现由部门、行业预防向社会系统预防的转变。
五是正确处理好案件质量与案件数量之间的关系。坚持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追求案件数量的上升。
六是正确处理好思想政治工作与检察业务建设之间的关系。我院坚持务虚和务实相结合,一方面定期组织干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三个代表”,学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以此来确立干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加强对干警业务素质的培训,不断增强整体素质,提升执法水平。
结合业务开展教育,寓教于工,工中施教。近期,我院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就是务虚和务实有机结合的体现。
三、树立“六种”意识,营造“六个”环境,有效服务社会发展。我院要求干警了解、熟悉和关心江宁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积极投身江宁实现“两个率先”的历史进程,不做局外人,不做旁观者,不做顺流客。
及时更新思想观念,创新检察理念、调整工作思路,认识到检察工作服从、服务于江宁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深化思想认识,并以实际行动积极投身其中。在实际工作中,我院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联系江宁的实际情况,树立“六种”意识,营造“六个”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六种”意识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服务大局的意识,开展一切检察工作都是服务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公平正义的意识,既要严厉打击犯罪,又要切实维护人权;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实现案件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执法为民的意识,做到情为民所系,法为民所用;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意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追求数量的上升。检察机关要把服从、服务江宁“两个率先”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服务过程中要有所作为,通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江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六个”环境,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创造诚信的市场环境;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强化对行政执法和诉讼活动的监督,创造公正高效的服务环境;坚持公平、统一执法,创造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环境;改进执法作风和办案方式,平等保投资商利益,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