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雅安公务员考试公告时间雅安公务员报名入口实用篇一
全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7080名,其中省直党政群机关(含省垂直管理单位)876名、市县乡党政群机关4577名、法院系统674名、检察院系统433名、选调生520名。
(二)职位信息
1.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报考对象、条件、计划详见《湖南省2016年党政群机关公务员招考职位表》(附件1)。
2.选调生的选调对象、条件、计划详见《湖南省2016年选调生选拔计划及相关工作要求》(附件2)。
3.全省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报考对象、条件、计划详见《湖南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招考职位及相关要求》(附件3)。
湖南民生网()
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
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人事考试网。
二、报考条件
雅安公务员考试公告时间雅安公务员报名入口实用篇二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录发〔2015〕14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协议。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1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考程序
雅安公务员考试公告时间雅安公务员报名入口实用篇三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本公告、《报考指南》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雅安公务员考试公告时间雅安公务员报名入口实用篇四
1.请体检入闱考生务必于2016年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雅安市雨城区大众路19号)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的公告》。
2.请参加体检考生于体检当日(考生具体体检时间详见本人体检通知书)上午7︰30前凭体检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雅安市雨城区太平实验小学报到(雅安市雨城区建新路195号,综合楼一楼阶梯教室)。请提前10分钟报到入场,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时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家属、亲友随同。
4.体检时,请按带队工作人员要求逐项检查,切勿漏查,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后果由考生自负。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6.参加体检考生请带上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近视考生请自行佩戴合适的眼镜。
7.体检所需费用350元左右,体检当日由体检医院收取。
8.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8日
雅安公务员考试公告时间雅安公务员报名入口实用篇五
(一)招考对象: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7年3月21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7年3月21日,工作表现良好、无不良社会反映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及在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1年3月21日至1999年3月21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