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在创建省级第三轮敬老模范区工作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切入点,统筹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推动了老龄工作的快速发展,实现了“六有”的工作目标,2012年10月被国家民政部表彰命名为“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主要成效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助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一)强化组织,长效规划。一是建立组织网络。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常务副区长任主任,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民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区编委批复设立区老龄办为正科级常设机构,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5名。区直各部门、街道、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在村、社区组建老协59个,成立老协分会、老协活动小组252个,形成了一个上联党委、政府,下接社区、村社的三级老龄工作网络和社会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发展规划。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了《**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推动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一是建立了区财政投入机制。区政府每年将涉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定期拨付,支持老龄事业的发展,并逐年加大投入。二是建立了养老服务设施投入机制。采取上争、区投、社会捐助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已投入资金800万元,对福利院进行扩建和设施改善;投入资金2520万元,新建敬老院4所,改扩建6所,新增床位1060张,改善了全区养老基础设施条件;建成了老年活动室、老年阅览室和老年活动健身广场200余个,修建了休闲广场10处,为老年人提供了良好的休闲娱乐健身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