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州纪委四次全会,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州民宗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2、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新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对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省民委、州民宗委党组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规范民族经费的管理使用制度,认真落实好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公开制度、备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有限的民族经费用好用活。
3、加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宣教力度,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要把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坚持以宣传作为基础、以教育为手段、以预防为根本,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4、围绕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要善于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的经验教训,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机制;要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
5、认真贯彻《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干部要对照《廉政准则》的规定进行认真自查,切实解决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到实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 ,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好教育引导,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素质。要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着手,结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能特点,尤其要着重加强科学决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