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巴中市巴州区信访工作要点 2005年我区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国务院《信访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重视并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今年1月16日,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因此,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巩固和加强执政党的地位,从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信访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信访工作为党委和政府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努力加大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力度。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和区内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干部群众的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渐显露,大量的社会矛盾将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信访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
各级各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信访工作,服务大局,使矛盾在基层得到化解,问题在基层妥善处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稳定。
二、强化管理机制,保证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1、落实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区委、区政府继续将信访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考核范畴,提出具体考核标准,年终同其他工作一并考核。
区级各部门、乡镇也要结合实际对信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2、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区级各部门、乡镇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事项,尽最大努力使矛盾就地化解。
3、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每月一人次轮流到区委、区政府群众接待室挂牌值班;区级各部门、乡镇也应建立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使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继续推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
4、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党政都要实行信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领导同志要坚持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定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亲自处理重大信访问题。
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实行“一岗双责”。
5、逗硬实行奖惩严格责任追究。区委、区政府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由区信访办在全区予以通报。
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畅通信访渠道,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1、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是代表区委、区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行政机构,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和水平,运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仲裁等手段,依法解决涉及行政争议方面的信访问题,将涉法类信访事项引导到法律途径去处理解决。通过开展各类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依法行使公民的民主权利,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