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农村消费市场开始活跃,针对一些不法商家借“家电下乡”、“低价处理”等名义,开始向农村销售翻新废旧家电、劣质食品、假劣农资、建材等产品的行为,根据质监局监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重点产品打假下乡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重点产品打假下乡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监督股,监督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和协调重点产品打假下乡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综合总结重点产品打假下乡工作的各类信息。
二、工作目标
此次重点产品打假下乡行动,将通过2个月时间的集中打假,确保进入农村市场的食品、家电、农资、建材、烟花爆竹等产品的产品质量安全。围绕这一目标,一是要集中解决好这些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和质量不稳定的问题;二是要集中打击在这些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违法行为;三是要集中解决好这些产品中可能存在危及人身健康的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对那些严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有质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以及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严厉打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重点环节:生产加工源头、仓储和经营性使用等环节。
重点产品:此次执法打假下乡行动要重点检查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糖酒副食类、袋装小食品、儿童食品、废旧家电、电取暖器以及农资、建材、絮用纤维制品等产品。
重点区域:食品类执法查处的重点区域是:肉制品、含乳制品。家电类产品执法查处的重点区域主要是:翻新改装家电的黑窝点和家电产品集中销售网点;烟花爆竹类产品执法查处的重点区域主要是:假冒生产、销售烟花产品。
四、工作任务
重点检查群众反映问题多的食品加工企业、化肥加工企业、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家电翻新经营户;重点检查县城及城乡结合部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严厉查处非法加工组装废旧电视机违法行为,对使用废弃显像管玻壳加工组装和销售电视机的行为,协同工商等部门,依法组织查处。严厉打击生产假劣产品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农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对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查处。要严厉查处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不按照国家标准、地方强制性标准和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材料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无“3C”认证销售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重点产品打假下乡行动是一项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重点产品打假下乡行动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实行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局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哪一级出了问题,追究哪一级领导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完成重点产品打假下乡行动的工作任务。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重点产品打假下乡行动的导向、监督作用,多形式、全方位加强对打假护农行动的宣传。在元旦春节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及印发明白纸、宣传单等形式,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向广大农民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传授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重点产品打假下乡行动,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特别是要通过曝光重大案件和典型事件,震慑犯罪分子。
3、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
重点产品打假下乡行动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多方配合,才能有效形成合力。我们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配合,按照市局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分工,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工作。各股室、队要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特别是要及时向市局通报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做到上下齐动、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