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全省市县国有和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今年截止目前,全省市县国有和乡镇煤矿共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其中xx市xx煤业公司xx煤矿发生事故一起,死亡2人;xx市xx县xx煤业公司发生事故一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相比,均大幅度下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2、工作任务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年初,我们多次召开处务会议,研究制定我处工作计划,落实内部工作目标和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划定每个监察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把全处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了每个监察人员身上,使每个人责任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由于目标一致,在工作上都能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每个监察人员都按要求完成了各自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保证了全处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目前,我处安全指标、监察计划、工作任务、廉政建设等目标任务,都按照规定和时间要求顺利完成,工作目标责任制经我处自我考评打分,得分50分。
3、参加了春节前后及“两会”期间的重点监察
4、积极组织和参加了全省资源整合煤矿及井下安标设备的专项监察
5、参加了煤矿建设项目专项监察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确保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顺利进行
今年以来,办理变更和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17户,在办理变更和延期发证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务大厅颁证流程,严格对资料进行审查,严格监督监察分局对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办理情况及时在我局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了变更和延期审查发证工作顺利进行,整个发证工作做到了公正、廉洁、透明。
7、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及竣工验收工作
今年以来,我处组织有关处室和监察分局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肃北县亨通吐露公司吐露煤矿改建项目等3户煤矿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要求,都及时进行了批复。
8、对群众举报的隐瞒事故和非法生产行为进行了查实
今年以来,我处收到多份群众举报,反映张掖、白银等辖区内煤矿隐瞒事故,非法生产,我处接到举报后,立即与监察分局联系,对一般的举报,责成监察分局进行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比较严重的举报,由我处牵头,监察分局和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参加,开展联合调查,今年我处牵头对张掖市响水河公司大河煤矿隐瞒事故和景泰县非法生产的举报进行了核查。
9、对金塔县金源矿业公司芨芨台子煤矿二号井重大透水事故批复中的问题进行了落实和结案
金塔县金源矿业公司芨芨台子煤矿重大透水事故发生后,我处积极组织和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后及时上报省安委会,由省安委会上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监总局批复后,我处积极协调落实事故批复中的责任追究等事宜,目前,10名事故责任人已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的追究,对煤矿罚款160万元也已全部收缴。
10、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局、省局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我处严格按照《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1年党风廉政责任书》的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九条纪律”、“十不准”,把廉政建设贯穿到监察执法等各项工作之中,每办理一件事,都召开处务会议研究决定,做到了事事有根据,件件有着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双汇报”制度,切实做到了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落实“监察日志”制度,签订承诺书,提高了每个监察人员的廉政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工作中,做到了严格按制度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透明,从源头上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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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我处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及时召开了处务会议,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各项工作的议事日程之中。在工作中,同志们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以身作则,文明执法,打造了一个团结、和谐的处室,在行政许可办理、“三同时”审查等工作中,树立了办事快捷、服务热情、公正廉洁、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在今年创先争优评选活动中,我处陈冰被评选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苟小兵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所在党支部在歌唱共产党歌咏比赛中,获2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