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系团委宣传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使广大成员树立“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立足当今,面向未来” 的信念。
第二条:本系团委宣传处的基本任务是:
1 、学习、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灵活多样的开展富有成效的实践活动,以深化理论学习效果,
3 、加强与兄弟学院学生分团委的有益交流,共同探讨大学阶段如何做好团的工作与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三条:宣传处下设部长一名,负责人一名,干事两名。
第四条:宣传处实行层层负责制,责任到人。干事向负责人负责;负责人向部长负责;部长向系团委书记负责。
第五条: 宣传处例会每周一次,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宣传部成员在部内会议时要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成员
第六条: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七条:宣传处部长应对本部成员进行合理分工,组织成员了解和学习宣传技巧
力求宣传的形式新颖、注目。
第八条:工作中要有创造性、开拓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社交能力。
第九条:各成员必须爱国爱党、追求真理、品行端正、成绩良好、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
第十条:各成员必须言行一致、发挥自己智能,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言行规范。
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有自我牺牲精神,全心全意为全院师生服务,工作踏实,吃苦耐劳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品学兼优,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有关职责,积极参加部内的各项工作,按时、按量地完成任务,在工作中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现象。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令宣传部的名誉、经济受损的成员,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思想偏激,无集体观念,工作懒散的成员,将取消其团委成员资格。
第十六条:对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成员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归金融系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