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三民”活动,提高乡村干部的农业实用技术和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与水平,更好地为农业服务、为农民服务、为农村发展服务,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实行乡村干部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与过关制度,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亲民、为民、富民”的总要求,适应当前农村发展的需要,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干部队伍,促进广大乡村干部学习和掌握农业生产技术,创新农村工作方法,更有效地指导农业、服务产
业、服务农民,推进全乡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干部的培训与过关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乡干部培训与过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培训内容与考核目标
考核目标:全体乡村干部都必须接受2门以上农业实用技术的学习和培训,参加乡党委组织的至少1门以上相关技术知识考试,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技术指导一项农业生产并取得实际的成效。
四、培训方式及原则
1、技术培训采取自由选择、个人自学、分组学习、集中培训、聘请技术专家授课与现场指导,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进行。
2、每名干部根据个人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任务、原有的技术知识基础或兴趣,从今年所开办的培训科目中选取2门实用技术,报乡技术培训与过关考核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根据各门技术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发放培训资料及联系培训场所、师资等准备工作。
五、考核办法
采取“分组分项进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年终总评、末位淘汰”的办法,对全体乡村干部在个人自学、参加培训、考试成绩、指导生产的成效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实行百分制,不足80分的为不过关。
1、个人经常自学并坚持记学习笔记,年内自学时间不少于30天,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此项完成的记10分,不足的按比例扣分。
2、坚持参加所选学技术的培训计划。完成培训计划的记10分,每缺一期(次)按比例扣分。
3、参加乡组织的相关技术知识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允许一次补考。此项满分为50分,按考试成绩折合计分,一人参加2门以上考试的,取其最高分为所得分。参加农函大学习并毕业(或结业)的,可不参加考试,凭毕业证书计分。
4、运用所掌握的技术指导2户以上农户发展生产,当年取得实效。此项满分为40分,按好中差分别计40分、30分、10分。指导的农户较多,促进当地产业迅速发展,
成效显著的可酌情加分并给予表彰奖励。
六、相关措施
1、乡培训与考核办公室对每位干部的学习、培训与考试情况建立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2、乡村干部实用技术培训与考核列入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考核不过关的年度内不能评先评优。
3、技术培训与考核不过关者,将实行末位淘汰,被淘汰者待岗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