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有条理的行动步骤。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一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开展社会救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整治工作和低保精准救助年活动,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切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试点实行公建民营的社会化运营模式以及医养结合“两院合一”。
(二)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如期完成综合减灾社区创建任务和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加强汛期应急值守、灾情上报和救灾应急救助等工作,协助做好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查勘、定损、理赔工作。扎实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因灾倒损房屋需重建农户按时建成并入住新房。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好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继续做好离任村干部养老生活补贴审批工作;扎实推进村(居)委会服务用房建设工作;稳步实施惠民资金项目工程;做好地名普查工作及《广西地名词典》编写工作;开展边界联检工作。
(四)扎实做好双拥工作,不断提升我县双拥工作整体水平。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活动,做好转业士官工作安排的手续办理工作及优抚涉军信访工作。
(五)继续推进民间组织、慈善福利、社会事务等各项工作发展。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广泛开展“中华慈善日捐助”活动和“慈善救助”活动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加快xx示范性公办养老福利机构重点项目的建设。
(六)大力推进老龄事业。加大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落实力度,根据上级下达任务积极推进示范性老年协会创建工作,扎实做好老年人优待和维权工作,组织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二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突出重点、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全区民政工作发展,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民生工程有序开展。
1、不断强化低保的规范化管理。先后出台了裕政办[20xx]46号《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关于xx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裕政办[20xx]44号《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关于xx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提高了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出台了裕民低保[20xx]5号《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动态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从20xx年7月1日起,我区城市低保标准由407元/月提高至470元/月,增幅达13.4%。
人均月补差由20xx年370元提高至405元,增幅达8.64%。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自20xx年7月1日起由20xx年年人均纯收入2040元/年,提高至2700元/年,增幅达24.4%,人均月补差由20xx年150元提高至181元,增幅达17.1%。
2、医疗救助资金纳入当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参保参合,参保参合率达到100%。实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20xx年1-10月城乡医疗救助2720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128.2万元。其中住院8715人(次),1616万元,门诊18493人(次),512.2万元。
3、我区现有五保对象10445人,其中集中供养3011人,分散供养7434人。供养标准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的标准执行,目前集中供养的标准4200元,分散2900元,今年全年五保供养经费已全部打卡完毕,共打卡发放3484.8万元,不含基础养老金818.74万元和电费补贴70.2万元。
我区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从月人均500元提高至800元,院长工资提高至1000元,并将五保对象护理经费按人均10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丧葬费用按人均1500元给予解决。同时加强全区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我区已完成10所敬老院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正在申请消防验收,计划在年底完成对全区所有敬老院进行消防整改,总投资1800余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629人,共发放护理补贴198.87万元。
4、孤儿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我区共有441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保障金按月通过财政局一卡通打卡发放,目前,共发放保障金约250万元。我区共救助生活无着人员95名,救助金额约40万元。孤儿救助资金区财政配套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已经配套到位。
5、在城南镇陡步河附近新建一所“凤凰河养老康复中心”,该中心占地面积80余亩,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建设床位1500张,计划投资近亿元,目前已进入设计规划阶段。
6、积极组织“福彩助你上大学”活动,共发放助学金32万元,80人次。
(二)涉军各项政策全面落实。
1、“八一”前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各种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已经顺利完成两期。
2、对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做好残疾军人评残工作、老复员军人家属办理了遗属补助,为全区所有残疾军人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
3、为进一步弘扬长征精神,体现党和国家对红军老战士的关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xx区民政局积极组织对红军老战士们进行走访慰问,并发放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章。
4、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问题。今年我区共接收退役士兵351人,其中转业士官26人。联合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对退役士兵开展免费培训,本年度参训人数290人。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标准化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完成振华社区、锥子庙社区、和顺社区、三道社区等4标准化社区建设工作,兑现区财政奖补资金55.50万元。社区阵地建设扎实推进。20xx年度,共落实社区用房2069.68平方米。积极协助区审计局完成社区用房审计调查清理工作,为区城投公司落实社区用房产权登记做好了积极的准备工作。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平稳发展。我区平桥乡金马社区成功申报“全省第一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
(四)信访维稳工作扎实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有专职的信访工作人员,同时实行信访值班制度,确保群众来访工作能及时有效的化解。今年以来共受理民政信访案件31件,均得到及时、合理解决。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
一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突出重点、丰富种类,目前,全区现登记各类社区组织404个(其中社团140个,民非264个)。
二是殡葬管理工作逐步加强。依据裕政秘[20xx]56号文,兑现20xx年度殡改奖励资金20.05万元,处罚34.15万元。20xx年4月初,扎实有效做好“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生态殡葬”相关工作。5月中旬,区殡改办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用户”的方式,对全区2处经营性公墓和16处公益性公墓(公祭堂)开展了年检工作。
三是婚姻登记更加规范。做到了制度、职责、收费标准上墙公示,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20xx年以来,共办理结婚登记8507对,离婚登记2178对。
四是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灾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今年5月12日,为了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构建安全宜居城市,xx区联合市级与金安区一同在中医院门口搭建宣传台及宣传展板。并在各乡镇、街设立宣传点,通过政府网、专题展览、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自6月30日以来,我区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全区22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倒塌房屋636户,重建219户,转移安置群众6万多人,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2.26亿元。
我们及时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全力抓好抢险抢修,恢复生产,恢复重建工作,妥善安置群众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确保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医,全面落实省市区三级下拨救灾资金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及垮塌房屋重建工作,共计安排重建219户547间,力争在11月底完成重建任务。
五是社会工作发展良好。年初,xx区获评首批安徽省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3月15日,开展第10个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联合六安市启明社工和枫叶红社工组织,积极开展社会工作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紧密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有效开展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月4日下午,区民政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于6月份,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有效提高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成效。
(七)有序推进计划生育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认真把握生育政策,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应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毫不犹豫地抓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有序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另外,严格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聘请专业档案人员对各股室档案进行汇总整理,目前所有档案材料均装订成册,并验收合格。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好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做好低保与扶贫对接工作,确保国家和市、区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的完成。发挥医疗救助杠杆作用,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社会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在医疗预算资金总量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制定本地科学、有效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调节和杠杆作用,确保重点救助对象因大病、重病住院能够得到及时医疗救助,不致因病返贫,以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
二是抓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加大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力度。严格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制定合理方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力争年底完成全区所有敬老院消防设施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丁集镇、苏埠镇、韩摆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在全区范围内推开,同时做好社会福利中心项目验收工作,做好六安凤凰河养老康复中心等一批养老重点项目的前期准备和项目争取工作。
三是抓好涉军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以自谋职业及政府扶持就业为主要形式的安置改革,拓宽扶持就业渠道,进一步做好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切实做好渉军维稳工作,为复员退伍军人排忧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做好20xx年度双拥创建工作,全力营造双拥工作的和谐氛围和环境,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进一步融洽军政军民关系,深入推动军地融合深度发展。
四是抓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积极做好示范社区、标准化社区创建工作,努力推进我区社区建设步伐。同时继续扎实做好社区用房扫尾工作,确保社区用房落到实处。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业务指导工作。
五是抓好灾后重建工作的推进。加大对灾后重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及时组建工作督查小组,对各乡镇重建户进行摸底造册,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合理配合,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口上,突出重点,立足当前,坚持统一规划领导,稳步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对我区219户倒房户进行重建,按照上级的要求稳步推进。目前已建好155户,已搬入新居,在建项目64户,大约在11月30日之前全部落实到位。
六是抓好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把好登记关口,加大对各类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进一步改进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政策,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优质服务。二是继续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全国3a级婚登机关创建工作,做到婚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三是强化调度殡改工作后进单位,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开展殡改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严格兑现目标奖惩。督促验收公墓年检整改工作,推进绿色生态殡葬进程。四是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五是继续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困难家庭以及流动家庭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专业服务。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三
1.出台政策建立兜底长效机制。一是制定出台《xx市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兜底保障对象范围、保障标准;二是出台《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实施方案》,明确“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和具体措施;三是制定出台《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管理的意见》,明确临时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提高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的救助标准;四是制定出台《xx市精准脱贫社会保障兜底专项实施方案(2020-2020年)》,明确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2.加强社会兜底保障脱贫政策宣传。一是制作了6000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救助手册,发放到各乡镇(办),村(社区);二是配合市扶贫办制定“社会保障救助政策问答”,发放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实现全覆盖;三是分乡镇(办)组织开展17场次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进项宣传培训,培训对象3000人以上,包括各乡镇(办)分管精准扶贫、民政工作领导、民政办、精准扶贫办全体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全体干部,所有“尖刀班”成员。四是成立qq群,市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业务指导员,随时线上解答,线下指导。通过广泛宣传培训,提高了困难群众政策知晓率,确保2020年完成兜底脱贫任务。
3.持续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从2020年3500元提高到4200元标准。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供养标准从2020年5700元提高到7200元。孤儿分散供养对象生活补助从2020年11520元年提高到13440元。农村困难群众保障标准持续提高,低保保障标准略高于扶贫标准,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供养标准明显高于扶贫标准,有效推进了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4.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社会保障对象数据动态调整工作。民政部门及时将审批的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提供给扶贫部门,扶贫部门在建档立卡库内准确标注;各乡镇(办)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要纳入保障兜底的人员名单及时提供给民政部门。每年6月、12月,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集中开展一次信息对接,动态更新完善信息台账。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与保障对象的信息核对工作。
5.开展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按照当前的救助程序,城乡低保救助由乡镇(办)审核,市民政局审批,造成救助对象不精准,救助时效不高,群众满意度低。为进一步提升低保识别精准率,增强救助实效,我市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于今年9月份将城乡低保审批权限由市民政局委托下放到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后,所有救助直接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批,市民政局负责监督检查,此举进一步压实乡(镇、办)及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审批主体责任,压缩审批层级,优化救助流程,提高救助效率,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快捷优质的服务,进一步筑牢全市社会保障兜底网,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四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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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民政局围绕贯彻落实市局部署要求,以活动为牵引,以工作为切入点,切实加强民生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民政难题的破解,全力推动全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一)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做大做强民政事业。
一是举办了20xx中日韩健康养老产业高峰论坛。20xx年9月23日,在蓝海大饭店举办了“20xx中日韩健康养老产业高峰论坛”。本次论坛由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主办,xx区人民政府、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养老产业促进会承办。论坛主题为:中日韩携手开创健康养老产业新纪元。论坛期间,区政府与cj国际投资株式会社签署了《中日韩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园投资合作协议》。
二是突出抓好潍坊国际健康养老产业产品博览中心建设。20xx年1月12日,与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中小企业促进专业委员会签订了《中日韩养老产业示范园区合作框架协议》。20xx年9月23日,我区与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共同建设的面积20xx平方米,拥有15个展区、11大类、20xx种日韩老年用品的永久性展示展销场馆——潍坊国际健康养老产业产品博览中心正式运营。
三是加快颐盛德医养结合综合体建设进度。颐盛德医养结合综合体项目由北京盛德健康养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该项目占地面积40亩,建筑面积320xx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300张,医疗床位100张,计划总投资18000万元,从事医疗、养老、培训等行业的投资和管理,目前正在加紧进行各类设施改造,同时利用现有200套20xx0平方米商铺打造的国际健康养老产品交易中心正在招商。
(二)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一是聚焦城区社区居家养老。落实安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服务对接,在各社区完成了终端布局,基本打造完成养老服务十分钟生活圈。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一步提升改造,建设完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0处,养老居家服务站54个,建立互助家庭100个,农村幸福院15处,提升养老机构7个,并在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实行九统一,完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转型升级。
二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各街道也相应成立推进机构。目前正逐步制定出台落实设施规划、土地保障、资金补助、融资支持等相关配套政策,以及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行和社区日间照料设施建设相关措施。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全部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电、暖、气、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实行优惠价格。
三是健全老年福利保障制度。全年为62名经济困难不能自理的失能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共发放护理补贴44220元。全年为22名农村散居孤儿,按照每人每月720元的标准,共发放生活补助222480元;为38名城镇散居“三无”人员,按照每人每月750元的标准(10月份同低保一块提标至每人每月780元),共发放生活补助337920元。为全区310名80-90周岁以上低保高龄老年人,按照80至89周岁,90至99周岁老年人分别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200元的标准,共发放高龄津贴425100元。为6名困境儿童,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5076元。全年为1097名困难残疾人,1203名重度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80元标准,共发放补贴2186000元。
(三)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全力抓好“四全一特社区”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年初我局把“四全一特社区”推进工作做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做好协调、调度、督促指导系列工作,制定了《关于抓好“四全社区”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四全社区建设标准任务分解表(征求意见稿)》,并于5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区“四全一特社区”现场调度会,刘建国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二是推进社区办公服务设施提升。全区共有9个城乡社区列为全市改造提升计划,特别是列入“四全一特”社区试点的社区,目前办公服务用房都达到700平方米以上。新开工西关街道高家东社区5600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完成北关街道北关社区、刘家园社区3000平方米社区中心改造工程,完成人民商城社区、月河社区、曹家巷社区等社区配套设施改造提升。46个城市社区全部设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覆盖率达到了100%,基本配套完善了各种公共服务设施。
三是抓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8月成立了xx区社工协会,统一规范全区社工人才工作。与组织部门联合出台专业社工考试通知,将社区社工待遇纳入全区人才框架,以区委文件《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xx发[20xx]5号)落实专业补助。今年全区一次性通过国家级社工专业考试57人,超过前8年我区通过人数之和(38人)。认真开展“齐鲁和谐使者”推荐评选工作,2人被评为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享受为期4年省政府专项补贴。
提升“社工+志愿者”运作水平,出台《xx区关于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全力打造xx区社区志愿服务品牌,推广南关街道人民商城社区“正能量最美服务社区”经验做法,城关曹家巷社区获得“全国志愿服务最美社区”称号,在“四全一特”试点社区培育出各具特色的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20余支,发动居民参与志愿服务120xx余人次。
四是创新社区治理方式。在试点社区探索实施了以“四社联动”为核心,建立完善社区运行“4+x”体系。即:通过创新社区自治与共治模式,逐步搭建起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社区志愿组织+驻社区单位等多方参与的社区治理平台。推行自主议事、自治管理、自我服务“三自立区”治理模式,建立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协商议事等制度,完善了居民公约和自治章程,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进程。
五是健全社区服务体系。通过推行社区事务“一站式”服务,实施“网格化走访、网格化服务、网格化代办”工程,实现社区群众工作的立体化和全覆盖。在去年试点基础上,新增10个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引进“樱桃阵”、“援通”等专业服务组织,在社区设立服务站,开展好便民利民服务,实现“互联网+社区服务”模式,打造智慧社区,实现居民办事“八不出社区”。
六是完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从实际出发,对我区农村社区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由原规划20xx年完成76个农村社区建设,整合调整为21个。按照省委44号文件要求,逐步整合为“一厅一校八室”(即“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教育学校、综合办公室、多功能会议室、党员活动室、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社会组织服务室、农业综合室、电子商务室),具体承接政府行政部门依法延伸到农村的政务服务及有关公共服务。
(四)利用智慧办电子政务网数据共享,实施精准救助。
为解决网络建设各自为政,开发不同模板系统难以兼容,以及县市区信息数据覆盖面小,核对结果不精准的问题,市民政局依托潍坊市智慧办电子政务网,统一开发建立了核对系统。我区核对中心每月10日前向市核对中心上报核对名单,市核对指导中心每月下旬反馈核对结果,为加强动态管理、实施精准救助提供了可靠保证。截至目前,我区已通过市核对指导中心开展核对6929人次,其中在保复查6374人次,新增核对555人次。
我们在每次接到市核对中心的反馈后,均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依据核对结果已清理城市低保120户231人,农村低保30户60人。核对工作开展后,我区的社会救助精准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4月30号,民政部领导对此项工作来我区调研,我区的工作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
全年为城市低保户25078人次发放保障金额909万元,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62.5元。为农村低保户35256人次发放保障金额759.1万余元,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15.3元。(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52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800元/年)。全年为53名农村集中供养五保户发放五保金29万余元,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截至目前(下半年医疗救助正在审理中),共为221名城乡低保户发放医疗救助金63.5万元。全年为4882名低保人员发放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补助634660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和《潍坊市社会救助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畅通救助渠道,疏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依据山东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鲁民〔20xx〕65号),我局联合有关部门于20xx年11月25日出台了xx民字〔20xx〕59号文件,文件具体规定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内容、细化了规范工作程序,明确社会救助实施主体,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落实配套工作措施,并提出了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105万元。同时注重开展经常性捐赠活动,发动爱心人士慷慨解囊、奉献爱心,辖区爱心企业家、实业家积极捐款捐物,建立专项基金、小额冠名基金、居民互助基金、定点选项冠名赞助等。积极开展慈善救助。与市慈善总会联动,积极开展困难大学生救助,共救助困难学生34名,发放救助金15余万元。
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特困家庭的集中救助活动,一年来共救助困难群体359人次,发放善款50万余元。注重拓宽慈善救助渠道。与潍坊市眼科医院联合开展贫困老年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工程,帮助36名贫困老年白内障患者进行了复明手术。与xx开发区医院联合开展“春雨工程”,由xx开发区医院出资100万元设立慈善医疗救助基金,通过慈善捐赠渠道,实行选项冠名赞助,为困难患病群众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
(五)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军训。
等活动,普及国防知识,增强国防意识。
突出多办实事,全力支持部队建设。配合保障部队完成日常军事训练拉练任务,为某驻军单位在明宗山的战术训练和直升机抢救伤员演练提供了拥军保障工作。出资200多万元修缮了拥军路、仓南路,保证了部队日常出行方便和及时执行战备任务。帮助驻军建设了蔬菜基地并确权,无偿为某驻军单位提供优质菜地500多亩,帮助解决了部队“菜篮子”问题。
组织开展爱心企业和社会组织进军营活动,动员组织了圣得福建材研究所、茶博城商会等社会组织进军营拥军慰问活动,由爱心社会组织出资,分期分批为10余名部队特困官兵发放救助金5万余元。协调部队做好潍日高速公路施工迁改工作,按照上级潍日高速公路建设的方案,积极协调部分驻军单位做好部队有关设施和线杆光缆的迁改,配合施工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做好优抚对象保障工作。今年来全区共发放残疾抚恤金460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定补金643万元。进一步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20xx年将全区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再次进行调整,提高到每户每年15601元,全区共发放412户、642.76万元。为136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补助金279万元。
(六)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创业园。
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确保在登记制度改革、行业协会改革、监督体系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采取“政府搭台、部门唱戏、团队管理、区街联动、社会支持、群众受益”的运行模式,依托xx区社会福利院用房改造建设xx区社会组织创业园,由xx区远航社会组织发展中心托管运营。截止20xx年12月10日,全区共有社会组织182家,其中:社会团体1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66家。建立了民政干部联系服务社会组织制度,机关干部每人负责联系1家社会组织,重点从培育、登记把关、年度审核管理等方面入手,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引导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无偿服务。
(七)加强社会事务工作管理,推进社会事务工作发展。
一是全力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工作要求,我们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区30年地名变化情况,编制了地名普查目录4230条。40个地名普查单位的资料已全部报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业采集全部完成,内业信息符合要求的1840条信息已入库。已完成调查登记地名数量3564条,完成地名信息审核数量3564条,标准化处理10条。
二是细致做好殡葬服务工作。截止到目前,20xx年我区共计死亡1375人,按照《潍坊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规定,拨付给市殡仪馆54990元,第二殡仪馆268755,第三殡仪馆262850元,共计586595元。
三是认真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严格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办理国内公民收养登记15例。
四是全面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按照《潍坊市建立城区四级联动救助服务网络体系实施方案》建立了救助管理服务网络,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合巡查制度,并组织开展了联合巡查行动。20xx年,在卫生城市复审、极端天气及平常巡查中共救助19人次,购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防寒衣物、药品、食品等,约1.8万元。
二、20xx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进养老服务创新。
一是加强潍坊国际健康养老产业产品博览中心建设。在现有经营面积20xx平方米,拥有15个展区、11大类、20xx种日韩老年用品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的合作,增加养老养护产品品种和数量,争取达到展示展览产品3000种以上。
二是推进颐盛德医养结合综合体项目建设。成立项目推进小组,积极帮助企业搞好改建、融资、设备引进等工作,全年投资总额达到20xx万元以上,力争20xx年5月部分养老项目开始运营,10月老年病护理院项目正式运营,11月国际养老护理培训项目正式开班。
三是促进潍坊国际养老护理用品交易中心建成运营。明确项目负责人,主动帮扶企业,帮助做好交易中心的规划、场地协调、设计改造及招商等工作,计划20xx年完成5000平方米商铺改造,50个健康养老产业产品展位投入运营。
四是抓实居家养老服务。拟与北京金太阳养老服务公司合作,先期在城区建设4处居家养老服务驿站;通过招标方式,投入200万元,在城区建设2处涵盖“一网一站一所一中心”的综合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年底前服务居家老年人达到5000人以上。
(二)抓好社区建设。
一是合理调整社区布局。依据“设施配套齐全”要求,拟建议对现在社区布局进行调整。初步考虑整合现有85个社区到65个左右。同时,将社区服务中心、托老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与新建、改建住宅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无偿交付使用,确保建筑面积不少于每百户20平方米,原则上总面积不低于700平方米,其中用于服务的面积不低于70%。在所有社区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二是抓好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20xx年,全区基层政权工作要围绕第十二届全区村(居)换届选举开展,重点抓好如下工作。一是抓好换届前培训与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区、街、村各级培训。二是按程序组织好村(居)换届选举。按照全市统一时间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选举合法率、成功率,并努力确保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三是继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结合组织部门牵头的全区村级审计工作,认真研究解决换届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三是抓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是把好“三道关口”。一方面把好“进人关”。要求和监督各街道坚决杜绝随意进人和人情进人现象,建立起“需进才进,凡进必考”的用人机制,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方面把好“培训关”。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出发,换届结束后,组织全区500多名工作人员开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采取各条口分批、分期集中授课、分散学习讨论等方式,围绕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工作职能,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为民服务的方法和本领。
同时,充分发挥社工协会的作用,发动社区工作者积极参与社工考试,争取20xx年考试合格人数达到50人以上。三方面搞好“评比关”。在社区工作者中开展“评不倒”活动,通过实施以“网格化管理”为目标,以“掌上社区”为平台,以“社区民情日志”为依据,以“常态化管理”为制度,全面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真正让社区工作人员做到“业务问不倒,办事难不倒,群众评不倒”。
(三)健全完善救助体系。
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潍坊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民字〔20xx〕49号)和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潍坊市贫困重性精神病人住院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卫发〔20xx〕31号)精神,编密织牢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确保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真正落实。全面展开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工作。
(四)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双拥共建工作合力。坚持军地联席会议、军地互访等制度,加强军地双方联系沟通。突出多办实事,全力支持部队建设。落实优待抚恤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工作,探索解决双拥工作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巩固老典型,培植新典型,努力将我区双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突出重点、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全区民政工作发展,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民生工程有序开展。
1、不断强化低保的规范化管理。先后出台了裕政办[20xx]46号《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关于xx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裕政办[20xx]44号《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关于xx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提高了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出台了裕民低保[20xx]5号《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动态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从20xx年7月1日起,我区城市低保标准由407元/月提高至470元/月,增幅达13.4%。
人均月补差由20xx年370元提高至405元,增幅达8.64%。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自20xx年7月1日起由20xx年年人均纯收入2040元/年,提高至2700元/年,增幅达24.4%,人均月补差由20xx年150元提高至181元,增幅达17.1%。
2、医疗救助资金纳入当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参保参合,参保参合率达到100%。实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20xx年1-10月城乡医疗救助2720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128.2万元。其中住院8715人(次),1616万元,门诊18493人(次),512.2万元。
3、我区现有五保对象10445人,其中集中供养3011人,分散供养7434人。供养标准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的标准执行,目前集中供养的标准4200元,分散2900元,今年全年五保供养经费已全部打卡完毕,共打卡发放3484.8万元,不含基础养老金818.74万元和电费补贴70.2万元。
我区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从月人均500元提高至800元,院长工资提高至1000元,并将五保对象护理经费按人均10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丧葬费用按人均1500元给予解决。同时加强全区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我区已完成10所敬老院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正在申请消防验收,计划在年底完成对全区所有敬老院进行消防整改,总投资1800余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629人,共发放护理补贴198.87万元。
4、孤儿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我区共有441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保障金按月通过财政局一卡通打卡发放,目前,共发放保障金约250万元。我区共救助生活无着人员95名,救助金额约40万元。孤儿救助资金区财政配套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已经配套到位。
5、在城南镇陡步河附近新建一所“凤凰河养老康复中心”,该中心占地面积80余亩,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建设床位1500张,计划投资近亿元,目前已进入设计规划阶段。
6、积极组织“福彩助你上大学”活动,共发放助学金32万元,80人次。
(二)涉军各项政策全面落实。
1、“八一”前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各种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已经顺利完成两期。
2、对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做好残疾军人评残工作、老复员军人家属办理了遗属补助,为全区所有残疾军人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
3、为进一步弘扬长征精神,体现党和国家对红军老战士的关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xx区民政局积极组织对红军老战士们进行走访慰问,并发放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章。
4、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问题。今年我区共接收退役士兵351人,其中转业士官26人。联合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对退役士兵开展免费培训,本年度参训人数290人。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标准化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完成振华社区、锥子庙社区、和顺社区、三道社区等4标准化社区建设工作,兑现区财政奖补资金55.50万元。社区阵地建设扎实推进。20xx年度,共落实社区用房2069.68平方米。积极协助区审计局完成社区用房审计调查清理工作,为区城投公司落实社区用房产权登记做好了积极的准备工作。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平稳发展。我区平桥乡金马社区成功申报“全省第一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
(四)信访维稳工作扎实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有专职的信访工作人员,同时实行信访值班制度,确保群众来访工作能及时有效的化解。今年以来共受理民政信访案件31件,均得到及时、合理解决。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
一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突出重点、丰富种类,目前,全区现登记各类社区组织404个(其中社团140个,民非264个)。
二是殡葬管理工作逐步加强。依据裕政秘[20xx]56号文,兑现20xx年度殡改奖励资金20.05万元,处罚34.15万元。20xx年4月初,扎实有效做好“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生态殡葬”相关工作。5月中旬,区殡改办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用户”的方式,对全区2处经营性公墓和16处公益性公墓(公祭堂)开展了年检工作。
三是婚姻登记更加规范。做到了制度、职责、收费标准上墙公示,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20xx年以来,共办理结婚登记8507对,离婚登记2178对。
四是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灾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今年5月12日,为了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构建安全宜居城市,xx区联合市级与金安区一同在中医院门口搭建宣传台及宣传展板。并在各乡镇、街设立宣传点,通过政府网、专题展览、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自6月30日以来,我区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全区22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倒塌房屋636户,重建219户,转移安置群众6万多人,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2.26亿元。
我们及时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全力抓好抢险抢修,恢复生产,恢复重建工作,妥善安置群众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确保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医,全面落实省市区三级下拨救灾资金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及垮塌房屋重建工作,共计安排重建219户547间,力争在11月底完成重建任务。
五是社会工作发展良好。年初,xx区获评首批安徽省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3月15日,开展第10个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联合六安市启明社工和枫叶红社工组织,积极开展社会工作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活动紧密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有效开展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月4日下午,区民政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于6月份,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有效提高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成效。
(七)有序推进计划生育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认真把握生育政策,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应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毫不犹豫地抓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有序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另外,严格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聘请专业档案人员对各股室档案进行汇总整理,目前所有档案材料均装订成册,并验收合格。
二、下一步。
工作计划。
一是抓好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做好低保与扶贫对接工作,确保国家和市、区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的完成。发挥医疗救助杠杆作用,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社会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在医疗预算资金总量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制定本地科学、有效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调节和杠杆作用,确保重点救助对象因大病、重病住院能够得到及时医疗救助,不致因病返贫,以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
二是抓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加大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力度。严格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制定合理方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力争年底完成全区所有敬老院消防设施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丁集镇、苏埠镇、韩摆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在全区范围内推开,同时做好社会福利中心项目验收工作,做好六安凤凰河养老康复中心等一批养老重点项目的前期准备和项目争取工作。
三是抓好涉军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以自谋职业及政府扶持就业为主要形式的安置改革,拓宽扶持就业渠道,进一步做好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切实做好渉军维稳工作,为复员退伍军人排忧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做好20xx年度双拥创建工作,全力营造双拥工作的和谐氛围和环境,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进一步融洽军政军民关系,深入推动军地融合深度发展。
四是抓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积极做好示范社区、标准化社区创建工作,努力推进我区社区建设步伐。同时继续扎实做好社区用房扫尾工作,确保社区用房落到实处。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业务指导工作。
五是抓好灾后重建工作的推进。加大对灾后重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及时组建工作督查小组,对各乡镇重建户进行摸底造册,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合理配合,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口上,突出重点,立足当前,坚持统一规划领导,稳步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对我区219户倒房户进行重建,按照上级的要求稳步推进。目前已建好155户,已搬入新居,在建项目64户,大约在11月30日之前全部落实到位。
六是抓好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把好登记关口,加大对各类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进一步改进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政策,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优质服务。二是继续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全国3a级婚登机关创建工作,做到婚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三是强化调度殡改工作后进单位,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开展殡改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严格兑现目标奖惩。督促验收公墓年检整改工作,推进绿色生态殡葬进程。四是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五是继续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困难家庭以及流动家庭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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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五
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从制度保障和技术执行上巩固改革成果;依法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低保标准确定机制,加强低保与扶贫制度衔接,形成制度完善、相互衔接、运行有效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护理型养老机构和社区嵌入式微型机构的建设,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加快推进磐石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及市福利院新址(7500平方,400张床位)的建设进度,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化和社会化运行,实现xx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继续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整治社会组织违法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继续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综合服务能力。继续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为重点,统筹推进儿童福利与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转化普查成果,探索地名信息资源共享、协同运用,进一步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继续开展婚姻收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落实常态化督查机制,全面完成民政各项工作任务。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六
202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民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我市民政工作新时代实现新突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织密织牢底线民生保障网。完成低保、五保特困人员、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供养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扶贫与低保“两线合一”。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标准,开展重特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逐步由政府“兜底”无劳动能力群体医疗费用,探索开展为重点救助对象购买商业保险。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落实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困境儿童保障实施方案。
(二)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落实全国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全面启用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对接共享。全市统一使用市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同步结算平台,实现困难群众市内“一站式”结算全覆盖,提高医疗救助效率。继续通过购买服务规范低保管理,引导社工参与社会救助项目。
(三)深化防灾减灾体系机制改革。修订《江门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列入2020年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力度。完善公益创投机制,努力实现公益服务受益者普及到城乡困难群体。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
(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老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加大放管服力度。继续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开展养老机构评估和星级评定,推广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多形式增加养老床位供给,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张以上。深化养老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实现民办及公建民营、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达30%以上。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保障机制,出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硬件配置标准,推进居家养老信息化建设。推动三区开展养老服务评估,逐步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深化医养结合,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护理服务能力。稳步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工作,力争把政府出资投保对象扩大到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继续推进老年人公共服务均等化,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津贴。
(五)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和福彩发行工作。组织实施好2020年全市慈善公益活动,开展第二届慈善项目创意大赛实施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第三届慈善项目创意大赛。推广“江门慈善网”使用,实现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对照落实我市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意见。积极稳妥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
(六)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制定我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工作,探索开展中小学生参与社区志愿活动,乡贤参与农村社区治理,建立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方互动等方面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指导江海区做好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各项工作的落实。研究、探索开展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升级“邑家园”村(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化培训。
(七)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和督促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协助发改部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强对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八)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向纵深发展。强化“社工双百”计划,推进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定位,指导社工服务站发挥志愿服务组织作用,为基层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提升人才素质,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和重点实训基地的评选及原有基地学习交流和提升工作,通过举办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课程,提升社工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加强社工宣传,举办第七届“侨乡社工宣传周”活动,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为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推动我市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
(九)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精神,迅速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争创工作。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双拥主题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打造五邑侨乡双拥品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出台完善5项优待机制政策文件。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组织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完成英烈网站建设工作,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出台我市退役士兵安置指导意见,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及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核算、发放工作。继续做好购买社会服务引入专业社工开展信访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维稳工作。
(十)加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切实推进我市以“大地恩情”为主题的地名文化宣传工作,擦亮江门特色地名文化名片。科学制定区域调整工作方案,有步骤地开展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落实边界联检工作任务,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稳定。
(十一)做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规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探索引入社工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留守儿童的技能培训和心理疏导。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工作体系,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化管理,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工作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殡葬改革,贯彻执行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组织开展殡葬考核、第十次免费海葬活动、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公众开放日活动以及经营性公墓年检。优化免费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强婚姻登记人员教育培训,推动条件成熟的地区创建全省婚姻登记示范单位。
(十二)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而信、学而思、学而用、学而行,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刻入骨子、融入血液、铸入灵魂,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立思想理论的“定盘星”,坚定理想信念的“主心骨”,筑就“四个自信”的“压舱石”。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全市民政部门党组织书记要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旗帜鲜明带头抓党建工作,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对直属单位的监管,提高管人管事管财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管好用好民政资金,强化绩效评估,突出绩效运用。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以作风建设强化工作落实,持续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营造民政部门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与此同时,要落实好岁末年初相关工作。一是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和节日慰问工作,确保不落一户一人。二是绷紧安全这根弦,组织开展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机制,全面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追究问责机制、工作保障机制。三是做好春节假期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七
基层政权建设探索新途径。根据7月9日温州全市撤村建居和村规模调整试点工作会议上苗伟伦副市长的讲话精神,积极开展撤村建居试点工作。我们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智仁乡青坑村作为试点村,并入马家山村。在确定试点村后,我们成立了xx市撤村建居和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xx市村规模调整工作试点方案》,同时为确保撤并过程平稳有序,智仁乡成立了业务指导组、信访维稳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青坑村和马家山村10月8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了村民会议的表决方式。10月18日正式完成撤并,圆满完成撤村建居试点工作。社会组织工作有序开展。开展2020年度公益创投活动,共征集到31个公益项目,投入资金46.5万元。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按不低于5%的比例,组织执法人员对42家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检查。建立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xx市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实施办法》。推进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共撤销了4家社会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共劝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6家。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2020年共有20家社会组织获得评估等级,通过评估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行业协会与政府机关脱钩工作,开展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完成11家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工作,全市行业协会脱钩率实现100%。社工人才队伍逐步壮大。通过召开社工人才考试动员会议、与教育局进行重点沟通发动教师报考、组织报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出台考试通过奖励机制等措施,2020年共有1015人报名参加考试,创历年之最,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考试人数达259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227人,社会工作师32人,超额完成任务。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八
1.着力推进精准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拟订支出型贫困救助家庭财产认定修改意见,适当放宽支出型贫困家庭财产标准。全面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稳定低保占比,开展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加强低收入家庭的核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低保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对所有在册低保、低边对象进行在线复核,截至12月,共清退不符合低保资格的对象212户355人。在金华地区率先完成低保提标工作,低保标准提高至855元/人·月,同比提高10.3%,实现“消除人均年收入万元以下低收入群体”目标。截至12月,低保对象新增195户303人,低保边缘家庭新增284户545人,全市共有低保户3692户4908人,低保边缘家庭675户1322人。共发放低保金3748.6899万元。
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截至12月,全年共实施医疗救助13741人,救助资金1158.7683万元。其中,“一站式”医疗救助13727人次,救助资金1139.1483万元。实施临时救助255户477人,发放救助金128.24万元。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108.19万元,发放民政定救补助对象生活补助374.3909万元。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创新救助模式,建立“上下联动,跨区域互动,多渠道救助”的救助机制,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05人,其中流浪未成年人101名。探索建立标准化寻亲模式成功寻亲6起。
2.全力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总投资5000余万元,设计床位200张的全省一流的儿童福利院正式投用。全面落实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分别达到2083元/月和1250元/月,标准为全省县级最高,全年救助社会散居孤儿184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费26万元,救助社会困境儿童6689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费222万元,为225名留守儿童建立一人一档,实现一对一帮扶机制。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福利院儿童成长教育的志愿活动,全年共接收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款物21.1万元。着力规范家庭寄养工作,积极开展院内智障和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开展康复治疗20人次。做好弃婴接收和院内儿童送样工作,共接收弃婴(儿)23名,办理国内弃婴(儿)送养17名、涉外送养1名。
3.进一步完善救灾体系建设。高质量举办“5•12”救灾现场演练活动,得到省、市地方和军队领导充分肯定,成为应急部全国推广示范样本。加强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实现市镇两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全覆盖,地质灾害威胁村避灾场所全覆盖,全市已建成避灾安置场所市级1个、镇级14个、村级394个。开展救灾领域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完成亮点工程的打造,实现大陈二村避灾点可视化管理,对避灾安置场所的分布、启用、监管、物资调运等实行系统管理和实时监控,形成救灾物资仓库和避灾场所安全管理的可视化管理系统。
4.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完成慈善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采取“政府扶持、专业运作、社会联动”运营模式,为各类慈善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提供孵化培育、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学习交流、成果展示等服务,促进慈善组织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邮善邮乐”慈善超市项目建设,通过邮政包裹快递到家和线下服务点自提两种形式,为符合要求的困难群众提供价廉质优的日常生活用品。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九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能紧紧围绕大局,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民生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1.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部达标。12月底,全市纳入低保救助的困难家庭有33915户76623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6372户13385人,农村低保家庭27543户63238人),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420元/人月、270元/人月,比去年分别提高了40元/人月、30元/人月,比省划定我市2017年的最低标准均高出10元/人月;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分别为384元/人月、181.8元/人月,比2017年省的目标任务分别高出10元、9.8元。各县(市、区)城镇、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全部达标,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683.51万元。城乡低保救助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标。12月,全市纳入五保供养14947人,其中集中供养1267人,分散供养13680人;各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全部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均为580元,占20**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6%。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564.98万元。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五保救助已提前圆满完成。
3.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部达标。今年全市累计支出住院医疗救助资金3271.7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15291人次,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2140元,比省2017年提出人均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到1556元的目标高出584元,更好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同时,认真做好资助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资助9.5万人,资助资金1142万元。
4.孤儿生活保障工作全部达标。全市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240元/人月和760元/人月,100%按政策落实到位。12月底,全市有孤儿2274名,其中集中供养575名,散居供养1699名,全年累计支出孤儿供养补助资金2405.09万元。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5.殡葬基本服务惠民免费政策全面覆盖。积极推进落实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适当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出台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9月1日起对凡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实施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全市预计免除6000宗,免除费用共914.2万元。
6.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募集捐款共4586.58万元。同时,各地各单位认真部署开展对20**年市慈善会返拨扶贫济困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自查,摸清各地各帮扶单位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成效,推进扶贫资金规范管理。
(二)自然灾害救助和重建家园及时有效。
在遭受强台风“彩虹”袭击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快速反应,紧急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全力以赴组织、指导开展灾害救助工作,调运并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努力帮助全倒户重建家园,确保他们有地方住、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所有全倒户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2154人,安排救灾资金1100多万元,发放应急期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269万元,紧急调运发放矿泉水、大米等救灾物资一批,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三)社会福利事业全面推进。
一是努力推进县级养老机构建设。阳春市养老院项目施工正在进行中。阳西县养老院前期工作已完成,目前已完成建设局工程修建性规划设计,下一步将进行报建手续,报县政府审核中。二是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制定《**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不断强化殡葬管理力度。加快推进“阳光殡葬”建设,认真开展好各级殡仪馆“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实现殡仪馆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不断增强殡葬行业透明度,提高殡葬服务满意度。今年6月,省民政厅组织对我市20**-20**年度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进行考核,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成果予以充分的肯定。
(四)村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做好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按照新颁布的《广东省农村党务村(居)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指导村(居)委会做好公开栏升级改造,争取省级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经费42.4万元,各县(市、区)自筹解决村务公开经费60万元,全市基本完成村务公开栏改造升级。二是加强村务管理规范化,发放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簿、村民委员会工作大事记录簿、村务公开记录簿、村务监督记录簿等村务记录“四簿一卷”710套,规范村级事务记录。三是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89个村(居)申报2017年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五年全市累计615个村(居)创建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占74.45%。
(五)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把支持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纳入群众路线教育整改一项内容,下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60万元,同时,落实社区公共用房配套资金520万元,资助24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二是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新方法。江城区推行片区经理人社会治理新模式,以片区为基层社会管理单元,对管辖的片区实行“定片、定人、定责”的三定工作机制。该项目作为我市民政工作亮点在2017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印发。
(六)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
一是全市动员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以抗战胜利**周年、建军**周年和创建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市创建第十届全国、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做好双拥模范城的申报相关工作,并顺利完成上级的迎检考核相关工作。二是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组成拥军优属慰问团,通过召开军政座谈会和走访慰问等形式,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全市支持部队建设2716.2万元,帮助驻军部队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落实优抚政策。全市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14〕182号)精神,调整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的手中。四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年冬季至今,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803人。
(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得到加强。一是大力培育壮大社会组织。2017年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542个,新增323个,增长26.5%。二是大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建设。一方面,继续深入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实施了社会组织分类等级评估,制定了《**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细则》、《**市全市性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和《**市全市性专业性、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并将等级评估结果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挂钩,促使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规范运作。目前,我市共有43家社会组织被评为3a以上等级,其中4a以上的有23家。同时,我们公布了3批具备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三是切实抓好社会组织“提升年”建设。认真抓好社会组织品牌化和枢纽化建设,积极配合市社工委建立我市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认定机制。目前,我们已配合做好枢纽型社会组织、示范性社会组织评定工作,已配合举办了三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同时,出台《**市市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八)行政区划调整目标顺利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市委政研室积极推动调研论证和相关申报工作,顺利完成了阳东县撤县设区行政区划调整任务。2017年1月21日,**市阳东县撤县设区挂牌,正式成为**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做好阳春市部分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现已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民政部的考核验收。
(九)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妥铺开。今年我局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社工委联合下发文件,并以派发传单、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报考人数由20**年的300多人增加到今年的908人,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共有99人,比上年通过考试的的31人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二是着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确立**市养老院“颐年安康”养老院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市社会福利院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建项目以及**京师社会工作中心“慈幼共融守望相助”困境帮扶服务项目作为重点扶持的3个试点项目,其中市养老院、**京师社会中心项目还获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各10万元。三是着力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至目前止,全市共有民办社工机构6家,其中今年以来新增加4家,不再局限于民政部门一家发展专业社工服务,为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带来了经验和活力。
此外,专业社工服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人员救助工作都得到规范有序的开展。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二是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和宣传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加强全市低保动态管理,完善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及早制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实施方案和2018年**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2018年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预测达到470元/人月、310/人月),城镇、农村低保补差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23元/人月、195元/人月的目标。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地方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督促各县(市、区)尽早制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实施方案,实现各县(市、区)2018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17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的目标。
(三)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切实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继续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70%,实现医疗救助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实现各县(市、区)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
(四)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早日出台《**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确保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得到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五)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致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速镇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是全市今年殡葬管理工作的重点,力争年内完成每个镇有两个以上骨灰存放设施任务。二是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加快“五个一”〔一所省一级以上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一个居家养老示范中心;每个县(县级市)有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每个街道(镇)有一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福利设施〕工程建设,推动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养老院在2018年完成主体工程,加快乡镇级敬老院、老人活动中心、村(居)委会老人活动场所更新改造。
(六)进一步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工作职责。确定江城区作为全市社区减负增效试点单位,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建立社区服务事项目录,开展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度,实现社区减负增效。二是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制定**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试点方案,指导江城区作为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开展工作,确定阳东区为我市农村社区试点单位。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三是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指导江城区开展好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四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促村务监督机构发挥作用。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确保全市所有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引导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以及理事会、参事会、乡贤会等各类组织参与农村基层治理。
(七)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继续培育发展。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加大发展农村类社会组织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积极作用。二是健全评估机制。根据社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绩效水平、社会反响等方面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等级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优先条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八)进一步提升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二是继续巩固双拥创建工作成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基层部队排忧解难,解决优抚安置对象困难。三是深化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工作,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
(九)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普查规程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目标。二是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年度考评任务。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完成阳春市春城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启动阳东区东城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和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
(3)老年人综合责任险(浙商保险):参保床位数798张(实际床位数),每个床位补助26元,共计下拨资金20748元。
(4)养老机构绩效奖补资金:根据义民〔2020〕204号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运行服务绩效管理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参照方案中敬老院的星级等次、敬老院工作人员、实际院民数量以及民政局对敬老院的管理四大指标,核算应拨资金,共计下拨资金179000元。
(5)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共计279人,共计下拨资金1091310元。
(6)高龄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上半年6441人,发放资金121.5万元,下半年6721人,发放资金125.9万元,共计发放资金247.4万元。
(7)银龄安康:每年统一参保一次,8月份下拨资金176040元,共计参保老人44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