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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服务方案篇一
社区康复养老服务是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以社区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医疗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医疗资源为全市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照料为主要内容的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为加快我市社区康复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市政府、民政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年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康复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整合医疗和养老资源,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先重点保障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我市社区康复养老服务面向具有本市户籍60岁以上的康复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康复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康复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康复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社区医疗机构作为社区康复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对本市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医疗机构提供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按人均10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按人均8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三)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即享受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含“五老”人员)按人均6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80岁以上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社区康复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担任,副组长由卫生、民政、财政担任,成员由各街道、承担养老服务的医疗机构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工作:
(2)各街道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3)开展社区康复养老服务宣传工作,使社区康复养老服务的政策和各项内容家喻户晓。
2、实施阶段:民政、卫生等部门配合开展社区康复养老服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民政部门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康复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卫生部门负责提供标准化养老医疗服务,配备配齐医疗设备和人员。
(二)精心组织,加强监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既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又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确保康复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三)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各街道要加强对康复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
社区医疗、康复、护理、养老作为一种社会养老模式,能充分利用和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平台,为有医疗、康复、护理和生活照料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优质服务。
一、组织社区医疗、康复、护理、养老服务的思路:
把养老院的管理模式搬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专业化管理的医护及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向有医疗、康复、护理、养老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使社区内的老年人能享受到良好的医疗、康复、护理、养老服务。
社区医疗、康复、护理、养老服务的重点是解决老年人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问题。采取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服务工作。
1、首先要及时与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获得资金的支持和帮助。
2、建立社区老年人数据库(居民健康档案),该数据库是对有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需求的老年人点对点服务的依据,包含有社区老年人个人及家庭的基本情况、老年人的健康资料等。
三、区分层次,按照老年人的需求提供点对点服务。
在服务方式上,对低保及困难老人实施低偿服务;对有经济来源的老年人实施有偿服务。在服务内容上,提供医疗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身心健康问题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则配备专职康复、护理人员,提供生活起居护理、日托照料、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
四、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完善的社区医疗服务体系。
依托沙尔呼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慢病康复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养老、生活保健的需求。具体措施是将现有的慢病康复中心(650平方米平房)整体搬迁主楼二楼,将原慢病康复中心改建为医疗康复养老中心。一是要为社区内需要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建立详细的健康档案。以社区为单位,对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将老年人的健康档案储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健康数据库中,以便医生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及时提出医疗保健及康复和饮食起居等方面的建议,以利于康复和护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对老年人实施有效服务;二是定期组织上级医院专家来中心为老年人进行会诊,以便更好的为老年人进行医疗、康复及护理工作;三是开展现场健康知识讲座,普及老年保健知识,组织开展各种对老年人有益的文体活动,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健能力;四是开展家庭病床和家庭医生、护士服务项目,为有高层次医疗保健需求的老年人实施24小时医疗监护服务。
五、注重培训,建设好为医疗、康复、护理、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服务队伍。
主要把好四个关口:
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选调关;
二是专业技术的基本医疗、康复、护理培训关;
三是医疗、康复、护理人员的使用关;
四是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对医疗、康复、护理人员的督导巡检,及时听取和反馈老年人对医护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篇二
随着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养老问题日益突出。20xx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约xx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xxx%。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发挥养老服务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xx”规划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统筹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使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认真履行规划指导、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职责,用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
2.坚持因地制宜与统筹发展相结合。立足实际,科学制订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整合各类资源,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养老事业全面科学发展。
3.坚持突出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在重点保障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为老服务范围,推动养老服务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4.坚持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着力巩固家庭养老地位,促进代际和谐。多举措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探索并实行具有蛟河特色的养老模式。
(三)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xx%以上的乡镇和xx%以上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全面推进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养老大院建设,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中心城区社区和xx%以上的农村社区,完善城乡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到达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xx张。到20xx年xx月底全市拥有养老床位数xxxx张,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20xx年底,建立覆盖中心城区、乡镇街区和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中心城区街道和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xx%以上的乡镇街区和xx%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掌握老年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状况、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等信息,推进信息平台与居家养老服务实体的有效连接,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带给及时、便捷的服务。
2.大力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引导吸收社会各种服务资源和经济实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有效聚合功能区域内的服务资源,重点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居家养老服务,构成体现居家养老特点、需求与服务对接、各类服务资源配置相对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使居家老年人遇到的实际困难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生活和医疗服务得到基本保障。
3.加强特殊群体的居家养老服务。针对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老年群体的特点和需求,采取低偿和有偿服务的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带给家庭陪护、基本生活照料、特殊护理、紧急援助等服务。同时,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资料,探索建立特殊养老群体分级分类服务办法,满足其多样性的服务需求。
4.探索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不断改善老年人基本居住条件,实物配租应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老年人家庭。在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城区住宅开发建设中,要充分思考老年人居住、上下楼和出行等方面的需求。同时,结合城镇化建设和商品住宅开发,探索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齐全、满足老年人集中居住的老年宜居社区。
1.推进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在每个城镇社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养老服务站为载体,全面掌握老年人服务信息,整合服务资源,组织为老服务活动,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带给政策保障和帮忙,构成全方位、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
2.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建设。结合农村社区建设,依托建制村或有条件的自然屯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大院,为农村老年人带给必要的室内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文体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结对帮扶、邻里守望等方方式,推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提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深入把握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助推和提高养老社会化程度,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社法委于20xx年4-6月间对我市不同类型、各具代表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老年人口和养老服务机构现状及工作成效。
(一)我市老年人口的基本状况。
按照国际标准,一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即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志。我国于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至20xx年底全国老年人口达1.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4.9%。我市1991年有老年人口36.25万,占总人口比例的10.09%,标志着我市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xx年底,我市户籍老年人口达87.264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6.06%,较1991年增长了1.41倍,年平均增长率为7.32%。目前我市有空巢老人23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6.36%;失能老人19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1.77%。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我市老龄化程度排第9位,在云南16个州(市)中排第1位,是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城市,具有高龄化、空巢化的特点,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
(二)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现状。
我市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老年人活动中心4所,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19所,总计拥有床位数1.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8张,已建成投入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个,市级层面成立了xx市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协会、xx市养老产业协会,全市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均成立了老年人协会。
根据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关要求,我市于20xx年启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当年省下达我市建设任务为60个,20xx年为80个,到目前为止已有72个建成并投入使用。
建设方式及规模。
我市因建盖较早的城市老旧小区难以找到800平米的场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场地整合资源等方式进行建设,有的中心功能较为齐全,有的采取多点建设弥补或达到功能相对齐全。
服务内容。
目前根据我市不同社区老年人的需求,在个别“中心”四项基本服务已得到拓展,如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增加了情感关怀、养老机构外展、小家庭结对等服务。
服务对象及方式。
服务对象为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具体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的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年人;低偿服务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年人、特殊群体的老年人;有偿服务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我市积极探索不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式,按管理主体和经费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一是由政府全额负担运营经费的,如xx区长寿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合用,结合“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招聘工作人员,成立至今已为12.9万人次提供服务,每年投入65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二是由集体经济承担运营经费的,如xx区中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3月,新建小区预留用地建盖,每天为150余位老人提供用餐服务、为80余人提供康体娱乐活动。三是社会力量兴办、民营经济补贴。xx区916社区养老示范基地,成立于20xx年4月,由爱心企业家免费提供场地,成立至今已为3.6万人次提供服务,爱心企业每年提供运营经费120万元。四是大型工矿社区,由单位与社区共建的,如xx市新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合用,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相结合,成立至今已为3万人次提供服务,至今投入运营经费7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五是市妇联探索的“三工”协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即市由妇女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义务工作者三者结合,由市妇联组织牵头,引入南鑫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社会工作者服务,招募志愿者参与,共同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和帮助。
3.取得的工作成效。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至今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xx年的“星光计划”,即20xx之后的2-3年,通过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福利金,约40-50亿元用于资助城市社区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农村乡镇敬老院的建设;第二阶段是20xx年的“163”计划,即给予每个社区5万元启动资金,建立“1个”老年服务中心,针对社区内的特困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和患病老人,开展温情、援助、医疗、教育、康乐和维权“6项”服务,实行领导、标准和标识“3个”统一;第三阶段是当前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即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服务网络,城市街道和社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2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目前已逐步探索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资源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新路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西南地区处于中上水平。通过实地走访与了解,截止20xx年3月,我市72个建成投入运营的“中心”,获得省、市、区三级财政拨付建设补助资金累计达490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见表五),其中申请省级财政补助2300多万元、市级财政配套投入1600多万元、县(市)区级财政配套投入1000万元左右,为近万人次老年人提供了服务。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一是各县(市)区之间呈现不均衡发展。二是各社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二)缺乏市级层面的政策支撑,各职能部门之间难以形成合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涉及规划、土地、住建、专业人员培训、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服务管理等多方面工作,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的协同推进。
(三)工作开展过程中“三难”问题突出。一是“中心”用房选址难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二是各级配套资金落实有困难。三是运营难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四)服务项目有待扩充,充分发“中心”养老服务功能挥。由于“中心”的建设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与“中心”建设的基本功能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另外,一些“中心”由于缺乏宣传,虽然具有较为齐备的设施和配置,但呈现出服务量不饱和的状况,“中心”难以真正发挥养老服务的功能。
(五)社区功能不健全,社区内资源整合利用率不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支撑在社区、根基在社区、服务对象在社区,需要社区内每一个组织、每一个家庭的参与协作,需要整合社区内各种资源,纳入整个社区的发展建设统一规划之中。但调研中了解到,许多现有社区资源还处于“分离”状态。一是社区内的基层组织未能实现有效联动。二是“中心”与小区物管没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社区内公共单位、组织拥有的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引入不够。
(六)“中心”责任主体要不够明确,助老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中心”责任主体不够明确。二是助老服务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养老护理员紧缺。
三、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国际上一般都是在人均gdp达到10000美元以后才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中国在3000美元的时候就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结构的调整带来巨大的冲击和挑战。xx市作为省会中心城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昆明的重要意义,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切实增强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责任感,结合社会管理工作创新,建立“政府投入主导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大格局;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要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投入、搭建平台、培育机构、典型示范、服务监管等途径,切实加强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
一是按照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抓紧对《xx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行修订,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写入地方性法规条例中。二是制定完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需求,科学谋划、高位统筹,做顶层设计。三是市政府要加快出台《关于加快推进xx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学习借鉴省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与阶段性要求,以及各职能单位的具体职责,进一步规范“中心”的建设、运营,通过建立长效性的运行、管理、保障机制,逐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是强化市、(县)区两级老龄部门养老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负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强化县(市)区、街道(乡镇)两级政府为“中心”建设的主体责任,负责具体承建“中心”项目;强化街道(乡镇)、社区属地管理主体的责任,在“中心”项目建成后,交由社区、社会组织及企业等管理运营,由街道(乡镇)、社区负责日常监管。形成“条抓块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非营利性组织负责“中心”营运”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管理体制。二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放开社会化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小额贴息贷款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培育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性较强的非营利性机构,尤其是社会工作机构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学习上海模式,建立公益招投标平台,设立养老服务专项,通过市场化的引入激发行业的活力,实现运行机制市场化。三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机制,制定“普惠+特惠”的政策,优先向需求最迫切的老年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将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80岁以上独居、空巢、失能、半失能的高龄老年人列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为其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通过市场运作,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为具有服务需求和一定经济能力的低龄老人提供有偿服务,逐步实现服务对象的公众化。四是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经费保障机制。老龄工作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且养老产业属于微利或无利行业,建议政府通过财政拨付、政策倾斜、税收减免等形式给予一定的扶持,要,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助老员”工资、日间照料床位、老年饭桌、场地租赁等方面给予补贴扶持。
(四)进一步完善社区功能,夯实居家养老的硬件基础。
一是将“中心”建设纳入社区配套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建设,作为“和谐社区”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进行考核。二是加强社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将“中心”建设用地纳入新建小区的建设规划,在开发时预留小区总面积的5%或8%,作为养老设施用地,规划、土地、住建、民政等部门要在立项、规划、用地、工程许可、小区命名等各个审批环节严格把关,形成政策合力;加大对老旧小区硬件设施的修缮和改造,充分利用有限空间,以改扩建的方式逐步加强“中心”硬件建设。三是加强对社区资源的整合利用,社区“两委”应重视和支持“中心”建设,加强老龄、民政、卫生、工青妇等基层组织的协调配合,充分依靠和挖掘社区内公共单位的力量,调动小区物管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社区养老服务队伍。
一是进一步理顺老龄工作管理体制,整合老龄办与市委老干局的资源,以适应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对老龄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和新要求。二是与“4050”人员再就业工作相结合,参照社管综治“协管员”的方式,在每一个“中心”设立2-3个“助老员”的公益岗位。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与劳动就业部门配合,定期对专职人员进行康复、护理、心理学等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培训,实行“助老员”持证上岗和定期星级评定,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四是注重发挥“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开展“以老养老”、“银行式储蓄养老”,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特别是一些低龄老年志愿者的参与积极性。
(六)加大宣传力度,引领社会化养老新风尚。
社区居家养老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认同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要以新修订的《老年法》普法学习宣传为契机,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加强宣传,发挥舆论引导和推动作用,强化“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会老”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养老服务事业的浓厚氛围。发挥好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展各类活动,集中宣传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背景、内涵和意义,通过对“中心”养老服务实际效果的提升和宣传,释放敬老、爱老、养老的社会“正能量”,以提高社会关注度;要针对老年人做好细致的宣传讲解工作,逐步改变老年人传统的生活观念、消费观念和养老观念,接受这一新型的养老方式,引领社会化养老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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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服务方案篇四
为推动农村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工作中的广泛开展,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业和居家养老紧密结合的社会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体系,依据上级领导民政部门、老龄化单位的相关指示精神,经科学研究,决策在全省老龄化工作中二十六个试点开展乡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试点。
一、指导方针和工作规划。
以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关键观念为具体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质,依照基本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新农村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以关心社会养老工作,改善艰难老年生活标准为目的,遵照“真心实意、关怀、沟通交流、服务项目”的基础核心理念,以研究老人群日渐提高的社区养老服务要求为立足点,以服务项目贫困家庭、大龄、病残、空巢、独居老人为关键,健全服务体系,推进服务项目內容,融合社会资源,发展趋势志愿者服务,进取推进新时期农村养老服务项目的新机制、有效途径、新方式,向农村家居老人进行日常生活照顾、家政保洁、安全性照护、保健医疗、精神慰藉、文化艺术为具体资料的社会性服务项目,使老年人更幸福欢乐,社会发展更和睦。
二、工作原则。
坚持不懈“政府部门提倡、社会发展参加、市场运营、全员关爱”的工作目标,逐渐创立相对完善的农村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管理体系,使老人得到生活上的照顾和便捷,精神实质上的关怀抚慰,各种各样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要求能获得最大限度的研究。
1、坚持不懈居家养老、儿女关怀主导,服务项目目标标准。
2、坚持不懈政府部门帮扶和社会化运行紧密结合的标准。
3、坚持不懈先朝向特殊群体后逐渐扩张的标准。
4、依据不一样要求,供给相对社区养老服务新项目,推行免费、低偿、服务紧密结合的标准。
三、关键工作目标。
1、日常生活照顾:为老人供给清洁卫生、做饭食、洗衣服、随同买东西等服务项目。
2、保健医疗:为老人供给疾病预防、量血压、测体温、创立健康管理档案、随同就医等服务项目。
3、法律法规消费者维权:为老人供给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部门消费者维权及维护保养老人资产、抚养、婚姻生活等合法权利的服务项目。
4、文娱活动:为老人供给活动场地、体育文化运动设施、构建主题活动服务平台等服务项目。
5、老年教育:有老年人院校(老年人国家开放大学),为老人供给各种专题讲座、培训学习等服务项目。
6、精神慰藉:为老人供给闲聊交心,有烦闷分歧时开展规劝等服务项目。
7、安全守护:老人得病期内常常探望、关心,敲敲门,打通电话等。
8、爱心捐助:老人碰到突发艰难时供给经济发展、化学物质层面的援助。
9、节日慰问:每一年重特大传统节日对老人开展走访调查、慰问活动,老人临死有关爱。
10、家政保洁:为老人供给电器维修、疏通管道等服务项目。
各示范点村要运用村老年人活动场所、村庄文化宫及周边养老院等有益资源,创立居家养老服务点(老年人服务站),有品牌、有墙上材料、有专(兼)职技术人员、有专业联系方式。
五种关键服务项目目标。
农村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中60周岁以上为必须服务项目的老人,关键是高龄老人(90周岁以上)、留守老人、独居老人、病残老年人和贫苦老年人五种目标。
工作中流程,提前准备环节。
1、创立试点具体指导、领导组。城镇(街道社区)创立试点具体指导工作组,自然村创立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工作中领导组。全省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试点由市老龄办承担宏观指导和考评评定,城镇(街道社区)具体指导工作组承担本管辖区内示范点村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示范点村承担实际工作中的组织实施。
2、制订试点计划方案。城镇(街道社区)试点具体指导工作组要与村试点领导组相互科学研究、制定试点实际计划方案,拟订实际工作规划,制订有关岗位职责和对策。
3、筹划创立居家养老服务点(老年人服务站)。贯彻落实服务点场地,选好服务点技术人员,建立一支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团队,科学研究明确五种重点户的实际服务。
4.志愿填报结队服务项目:以青年志愿者结队主导,方式不一,能够是左邻右舍结队、家属结队、...员结队这些。要用心选好青年志愿者团队,依照就近原则、同意标准,创立相对性固定不动的结队服务项目关联,填好结队联络目标申请表,签署有关协议书。
5.非营利公开:对日常生活不能够自立,而经济发展标准又差的五种关键服务项目目标,城镇(街道社区)、自然村要进取主动发挥特长注资供给非营利选购必须的服务项目,明确实际服务资料,机构服务项目工作人员供给服务项目,给与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必须的酬劳。享有非营利公开的实际范畴、目标和规范由各示范点村依据各有标准决策。
6.有偿服务项目:对一部分不符享有非营利公开标准的、有必须经济发展工作本事期待获得自然村居家养老服务点(老年人服务站)服务项目的老人,可供给有偿服务低偿服务项目。
因时制宜,以问题为导向。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试点要坚持不懈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为,有的放矢,服务项目资料和服务项目方法要接近老人要求,合乎本地具体,反映个性化、真情化、人性化。要进取推进和小结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工作中的规律性与特性,重视因时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重视提升服务项目工作中的针对性,切实创立服务项目工作中的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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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服务方案篇五
重阳节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承载了丰富的文化内涵。近日,河西区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庆重阳主题活动,营造出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节日氛围。
桃园街道照耀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组织了“情暖社区,爱在重阳”手工面点制作活动,中心的面点师为老人们讲解了重阳糕的制作方式,在面点师的指导下,老人们和面团、擀面饼、点红枣、填豆馅,认真操作着每一个步骤,做出色泽鲜艳、寓意吉祥的重阳糕,体验了diy的乐趣。
来自友谊路街浏阳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高玮老师走进浏阳里社区,为老人们介绍了重阳节的起源、传统习俗等知识,为老人们送上了节日的祝福。现场其乐融融、互动频繁,老人们纷纷表示,活动既让大家深入了解了我国的传统文化,又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群体的关心与关爱。
新城小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联合挂甲寺街新城社区为老年人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编织插花课程,志愿者亲自示范了手提篮编织的每道工序,居民们跟随她的指导,体验着编织的乐趣,一个个精致的手提篮随即“新鲜出炉”。随后志愿者又指导大家如何在手提篮中插花,现场笑声不断,气氛温暖和谐。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篇六
为全面落实市第十七届xxx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将全市75—79周岁农村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居家养老城乡一体化建设”惠民实事,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2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为农村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2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具有市农村户籍的75—79周岁老年人。
农村75—79岁老人每户每月居家养老服务费标准为100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清零,不累计、不结转。
按户执行以上服务标准时,如果家庭中有2位老年人同时符合服务条件的,按同一户家庭执行。每户服务的地址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最多可变更2处,且每年变更次数不得超过2次。各类服务项目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核准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价格的函》(价函字〔20xx〕28号)明确的具体服务项目和价格,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农村75—79岁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无需申请,凡农村户籍75—79周岁老年人,由所在镇及村委会工作人员通过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采集老年人个人信息和家属信息、健康状况、住址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平台自动根据年龄确定服务对象类别和服务标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老年人不跑腿”的便民利民目标。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家政便民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庭保洁清洗、家电维修、保养等服务。
2、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定时探望、洗护、理发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3、健康保健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定期体检、心理咨询、陪诊就医等服务。
4、法律政策咨询: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各类政策的咨询、建议,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赡养、婚姻等合法权益。
5、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亲情慰藉、聊天谈心,开展节假日或纪念日关怀、关爱等服务。
6、代购代办服务:拓展延伸饮食配餐、代购食材、代做饭菜、代购药品、代购日常用品等服务。
7、日常陪护:重点为孤寡、失能老年人提供亲情陪护、关怀、护理等服务。
市民政局要根据老年人居家生活需求,不断拓展增加服务内容,形成菜单式服务项目,便于老年人选择。
1、制定实施方案(4月20日至4月25日)。制定市为农村75—79周岁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2、确定服务机构(5月6日至5月26日)。市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程序确定承接服务机构,由中标服务机构完成服务人员培训。
3、开展信息采集(4月10日—5月20日)。市民政局会同农村各镇开展农村老年人信息采集,对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建立老年人数据库。
4、对象审批及系统调试(5月10日至5月25日)。市民政局完成对75—79岁老年人信息的审核和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服务流程的调试。
5、正式启动服务。于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开始服务,由市民政局做好日常服务的监督、质量监管、服务核查、满意度测评、服务回访、服务费支付等工作。对出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服务高质、高效。同时,由市财政局做好服务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1、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市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统筹管理、服务监督和评价工作建立服务满意度评价和服务黑、红名单制度,对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的加以表彰奖励,对服务质量差、群众不满意的要制定惩处和服务提升整改措施,要采取多种途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内容;加大对镇、村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监管和素质提升。市财政局要将居家养老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农村各镇要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按时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监督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果。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市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监管制度和评估制度,认真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对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受理老年人投诉,开展入户调查,核实服务项目、质量和补助费使用情况,征询老年人的意见,做好满意度测评,督促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制定服务标准,落实服务考评制度;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广泛推行微笑服务、贴心服务,有效避免服务态度生冷、简单、粗暴等行为;要做好服务人员安全保障,应当为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落实服务保障制度,建立服务人员体检制度,确保服务人员安全服务。
3、加强宣传,总结经验。市民政局和农村各镇、村委会要加强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市民政局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篇七
8月23日下午,宁德市召开居家养老专业化工作推进会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民政局局长(社会事业局局长),市直有关单位和居家养老专业化组织代表参加了会议。宁德市政府黄建龙副市长参会并发表了讲话,会议由宁德市政府办吴江副秘书长主持。
会上,宁德市民政局徐孝卫局长就如何推进全市居家养老专业化工作作了重要部署,省民政厅养老事业处处长林跃强解读了省政府关于居家养老最新文件精神,各县(市、区)就如何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发言讨论,受邀参会的五家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就自己的企业特色做简要介绍。
黄建龙副市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养老是利在当代,泽被后世的好事,但是好事却难做,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他要求,全市应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充分认识居家养老专业化工作的必要性,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精神,结合宁德市实际情况,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把握好时间节点,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在20xx年底完成引进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全面铺开我市居家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篇八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社区养老服务方案篇九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夯实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xxx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86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xx〕44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加快推进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以下统称居家适老化改造),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脱贫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全省每年改造1万户,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鼓励有条件和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自主付费改造。
(二)基本原则。
在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申请。以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为前提,开展入户评估,经老年人或者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同意改造方案后组织实施。老年人及其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协议承担相应义务。
2.因地制宜。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和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按照“一户一策”原则,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项目进行改造,帮助防范生活风险,改善居家养老环境,提升居家养老品质。
3.市场驱动。居家适老化改造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施工、监理等)开展入户需求评估、制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监理等工作,强化政策保障,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供给品质,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能,发展壮大养老服务消费市场。
4.规范程序。完善和规范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环节,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严把质量关,防止改造过程中偷工减料,特别注意不能影响其他居民的公共利益,不能占用公共部位或对他人造成其他不利影响。
(一)实施对象。
已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和脱贫人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
(二)补贴条件。
实施对象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者属于高龄类别,指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依据身份证为准);申请者属于失能类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失能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护理补贴老年人无需重新认定,脱贫人口中的老年人参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xx〕178号),依据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等6项指标综合评估,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认定为“失能”;申请者属于残疾类别,须持有《xxx残疾人证》(第二代或第三代)。
2.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实施对象,应对拟申请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拟申请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已进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不再重复纳入支持保障范围。
3.如因居家适老化改造确需老年人暂时迁出,应有自行在他处临时过渡的能力和条件。纳入分散供养范围的特困老年人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安置在邻近的特困供养机构或其他养老机构暂时过渡。其他自行安排暂时过渡。
居家适老化改造主要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进行住宅及家具设施适老化改造,可参考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附件1)。清单所列7个类别30个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其中7个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家庭予以补贴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23个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家庭在完成7个基础类项目改造的前提下,可选择其他23个可选类项目之一或者几个项目进行自主付费改造。
以上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的总体内容,在设计、施工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自身需求以及拟申请改造住宅的实际等因素,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进行改造。
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按照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步骤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每年4月底前):制发总体方案,分配任务,政策宣传;。
(三)竣工验收阶段(每年10月底前):确保质量,监理报告,留存档案,资金拨付;。
(四)总结评估阶段(每年11月底前):总结评估,形成报告。
(一)积极筹措资金。各地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通过财政补贴、社会捐赠等方式予以必要支持。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中符合条件的服务事项列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科学确定购买服务内容和购买费用,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积极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赠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扩大社会参与。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衔接,根据实际情况,改善小区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支持装修装饰、家政服务、物业等相关领域企业主体拓展适老化改造业务,积极培育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推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保险产品设计,将老年人急需的康复辅助器具纳入保险支付范围。
(三)创新服务方式。探索建立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并上门提供照料服务,实现机构养老与居家社区养老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为符合条件的改造对象提供家门口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当地智慧养老平台管理,与信息化、智能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加强养老终端设备的适老化设计与开发应用,加大高质量的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
(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和内容的宣传引导,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和社会对开展居家适老化、营造居家安全环境的认识;积极引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及安全需要的设施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满足老年人生活起居需求,方便家庭成员照料服务,更好发挥居家养老的基础作用。
(二)强化组织保障。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是《xxx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扩容的重要抓手,对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民政和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各级彩票公益金,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予以支持。住房和城乡xxx门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指导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并协调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银保监局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并依法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监管。扶贫办和残联要协助做好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查,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人口、残疾老年人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
(三)明确各方职责。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辖区内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确定改造实施对象;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选定改造施工机构;科学评估实施对象家庭改造需求,确定改造施工方案,明确具体改造项目、改造标准和补助标准等;负责细化明确过程监控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改造施工方案落实落细;牵头做好竣工验收和相关费用结算及资金拨付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评估改造实施对象申请、提出拟改造实施对象名单、协助入户需求评估、改造过程协助管理、组织逐户实地竣工验收等。施工单位负责依据改造施工方案制定具体施工计划;负责与申请改造实施对象家庭签订施工合同,明确权责;负责填写改造前后对比档案,保存完整清晰的改造前后对比图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项目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负责施工结束后场地的建筑垃圾清理工作;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年。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统筹安排,科学部署。市(州)民政部门要及时将年度改造任务分解到所辖县(市、区),加强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全过程各环节公正、透明,严禁违规操作、徇私舞弊、偷工减料。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适老化改造补贴资金,依法依规查处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各市、州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情况,请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湖北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