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季度末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各部室负责人将本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季度主要工作安排向党组做简要汇报,对于本季度未完成的工作要附书面说明,并提出补救措施。
(2)各部室于每年6月10日和11月10日以前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全年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上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反馈给各位主席并上报有关部门。各部室文字材料要由主管主席把关。
(3)上级机关交办的文电和需要落实的事项、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安排部署事项的落实情况和主席临时交办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督查、督办有关部室办理。
(4)各部室每年以全会名义形成的文字材料要妥善保存,大事记要按统一要求认真整理,并于次年2月末前交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登记存档。
(5)各部室收到关于表彰的通知和其他有关文件,要马上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按文件阅办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