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新进员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完善招聘管理体系,促进招聘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所有岗位的招聘录用。
第三条:集团行政人事部为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招聘原则
第四条:员工招聘实行下列原则:
(一)编制控制,按计划用人;
(二)内部竞聘与外部招聘相结合;
(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章 权责划分
第五条:权责划分:
(一)行政人事部:
1、负责集团招聘制度的制定、修订、完善工作;
2、负责招聘计划的制定;
3、负责招聘渠道的选择及招聘广告的发布;
4、负责招聘简历的筛选及面试的组织;
5、负责应聘人员的招聘考核评价工作;
6、负责实习员工的转正考核评价工作;
7、负责录取人员的手续办理及分配工作。
(二)用人单位:
1、参与面试;
2、参与应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工作;
3、负责实习员工的工作安排及考评;
4、参与员工转正的评审工作。
第四章 招聘计划制定
第六条:根据集团各单位定岗定员,用人单位每月制定招聘计划,报行政人事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招聘。
第五章 招聘录用程序
第七条:岗位类别:集团公司所有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二类,分别为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岗位、一线司乘技术类岗位。
第八条:岗位招聘录用程序:
(一)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岗位招聘录用考核总分为100分(面试30分,考试40分,单位实习评价意见30分),考核得分为60分(含)以上择优录用,60分以下不予录用。主要按以下流程进行考核录用:
1、面试: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单位共同完成,主要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条件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本人具备基本工作技能等进行评分。(**集团招聘录用评分表附后)。
3、单位实习评价意见:按照以下内容作出评分:
(1)遵章守纪,服从公司安排;
(2)岗位职责掌握情况;
(3)根据工作职责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集团招聘录用评分表附后)。
1、面试:由行政人事部完成,按照驾驶员招聘条件进行评分,驾驶员年龄、证件、视力、辨色力、听力、肢体、其它病史任一项不符合标准不予通过面试;其他技术类岗位按行政后勤人员相关规定进行面试评分。
2、技能考核: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单位共同完成,驾驶员主要围绕场地实际操作进行评分;其他技术类岗位(维修工、平面设计、工程技术等)主要围绕相关专业技术进行评分,分值按行政后勤人员岗位执行。
3、理论考试:由行政人事部完成;其他技术类岗位不进行理论考试。
4、单位实习评价意见:按照以下内容作出评分:
(1)工作技能掌握情况;
(2)运营业务掌握情况;
(3) 公司规章制度掌握情况。
除驾驶员外,其他技术类岗位分值按行政后勤人员岗位执行。
第六章 招聘管理规定
第九条:公司三职等(含)以下行政岗位人员、一线后勤服务人眼试用期均为1个月(驾驶员、乘务员试用期为7-15天),四职等以上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十条: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员招聘录用的组织管理、监督、考核,原则上,对人员的招聘过程实行全过程参与,如因时间、地域等原因,不能够参与招聘可由行政人事部委托用人单位招聘,受托单位及部门应严格按招聘程序及标准开展招聘,并接受行政人事部的监督,如发现受托单位及招聘人员违规违纪现象,要追究受托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对委托招聘事后行政人事部未按要求检查审核,发现问题追究行政人事部的监管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招聘要严格按照年度定岗定员核定标准执行,若因工作业务量增加,需增岗位、增编人员,需履行人员增补签批手续,如未履行签批手续出现超员现象,扣除招聘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人工作考核分5分。
第十二条:集团所有岗位招聘需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标准、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参与招聘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一经发现,被录用人员立即辞退。参与招聘人员视情节给予5-10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降职、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鄂市地区各级人员及**、锡市地区四职等以上(含)行政人员由集团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锡市地区三职等以下(含)行政人员、一线后勤服务人员由当地公司自行负责招聘,其他各用人单位除行政人事部委托外,不得私自开展招聘工作(包括一线员工)。如有自行招聘现象发生,扣除单位负责人考核分5-10分,所招聘人员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集团员工招聘录用审批手续及其它未规定事项按《**集团组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集团行政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集团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集团行政后勤服务人员招聘录用评分表
**集团驾驶员招聘录用评分表
**集团驾驶员实操考试表
**集团驾驶员上岗考核录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