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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事业单位党风廉政述职报告(一)
2016年,县直机关工委按照县委、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县直第一纪工委的指导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抓常抓长,抓实抓严今年以来,经贸局在县委及县纪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风廉政相关制度,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经贸局成立了以局长衡智海同志为组长,纪检组组长陈玉瓶同志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二0一四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二0一四年企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览表》,下发到所辖各单位。落实一岗双责职责,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明确了一把手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分管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具体工作负责的党风廉政工作领导责任制,促使领导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抓好。
领导班子坚持每季度研究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工作,汇报交流工作落实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进行廉政风险排查,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加强监管,对有违纪苗头的干部进行警示提醒谈话,严格执行干部婚丧嫁娶报告审批制度。今年以来,没有发现所属党员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及党风党纪的情况。
二、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党风廉政各项制度。
(一)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出台以来,经贸局迅速传达学习中央规定及县委文件精神。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以实际行动落实各项规定,促进了作风转变。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把落实《八项规定》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三问三解,扶贫帮困活动、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基层组织建设年、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等一系列活动结合起来,用《八项规定》规范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学习、调研、检查、会议等制度机制,使之成为干部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二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强化内部协同,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文质量和办事效率,提升经贸工作群众满意度。
三是领导干部带头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厉行节俭,并经常深入到企业、园区调研,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经贸局对照各项规定,认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文件简报、办公用房、厉行节约等方面的自查自纠。组成机关督察组,不定期检查通报干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作风,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坚持把落实《八项规定》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修订完善了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度。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方面,我们针对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健全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实行办公用品内部申批领用制度。
每月由各科室填报办公用品申报计划表,经局领导审批后按程序采购,实行办公用品实名领用制度;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送土特产;针对车辆燃油和维修费用过高的问题,实行定点和会签制度,经办人员不得接触现金。凡未经会签审批的燃油和维修费用一律不予核销。在收受红包、参赌涉赌专项整治方面,我们加强干部警示学习教育,学习传达县纪委关于干部禁止参与打牌赌博,出入茶馆会所的规定。由局纪检组走访调查,对基层、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调查核实,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扎实开展三个专项整治。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三个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经贸局高度重视,把三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对接,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把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关键环节,制定了《开展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主抓,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并以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狠抓整改落实落实。将三项专项整治所列的问题印制自查表,发至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要求全体干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公开承诺。经自查自纠,经贸局在三项专项整治方面问题不突出,未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人和事。
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为了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一是抓好机关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按照县委《关于开展以讲政治、树正气、谋发展、抓落实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总体工作部署和系统实际,我们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自查检查活动。坚持每周一集中组织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等。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三是抓好警示教育,各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确保警示教育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经贸局局组织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廉政法规、集中观看廉政教育录相、通报全县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受处理情况,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做到自警、自励、自省。
2016事业单位党风廉政述职报告(二)
同志们: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宣传教育,突出全面监督,狠抓作风建设,确保了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少数党员干部对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观望态度、畏难情绪;部分科所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不力,缺乏对本科所人员的及时提醒和必要的监督;个别干部财经纪律意识不强,财政监管还不到位,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不仅给国家造成了损失,也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这些情况和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要下大力气研究解决。
对照新目标,针对新形势,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厅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部署,落实县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创新教育形式,推动制度执行,突出全面监督,为财政改革发展和资金、干部双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字当头,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
当前,从严治党向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建设的新常态正日益形成。这个新常态,就是把严字贯穿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当中去。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加强纪律教育、从严监督执纪,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推动财政干部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习惯,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或采取同中央的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2、恪守财经纪律。将执行财经纪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财政干部不仅自己要带头遵守财经纪律,还要推动联系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止铺张浪费、搞小金库、账外账等行为,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公务支出,为民管好钱、理好财、把好关、担好责。
二、厘清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各级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为贯彻这一精神,我局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XX党〔2016〕X号),财政系统要从四个方面落实好 两个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各级要切实承担起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2、强化监督责任。局纪检组将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财政实际向局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充分履行执纪监督的主责主业,通过抓制度建设、抓监督检查、抓问题问责等手段,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3、落实一岗双责。各科所长要对本科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肩挑、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要摈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局党组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到岗位、分解到个人、具体到环节。要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大事项阳光操作,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为本科所同志放好样子、做好表率;要敢管队伍,敢于当包公,勇于唱黑脸,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拉一拉袖子,咬一咬耳朵,敲一敲警钟。
4、突出一案双查。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会议多次强调实行一案双查, 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目的是督促大家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今后凡是哪个科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反复出现或多人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我们也将倒查追究疏于管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希望大家始终增强监督责任的敬畏感和震慑力,时刻绷紧责任这根弦,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驰而不息,深入推进财政系统作风建设。
1、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全系统不同岗位设置、不同岗位职责、不同岗位风险,采取更易于接受的方法,各有侧重地施行教育。善于运用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正面典型进行学习教育,形成示范引领作用;注重选择与财政岗位、与形势要求关联度高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充分利用干部提拔使用、岗位调动等时机,及时与其进行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加强党风廉政的基础教育;对履职过程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要及早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切实保证干部受到警醒教育的效果,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由不敢向不想转变。
2、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始终坚持勤政,加大整治慵懒散拖力度,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三项制度,严肃查处出工不出力、失职渎职、效率低下等问题。开展局中层干部行政效能点述点评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积极参加12345政风行风热线,放大财政局网站、微博政务公开功能,广泛宣传财政惠民惠企政策,认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的问题。
3、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紧紧抓住四风问题不放松,抓住一个个节点,发信号、敲重锤,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整体转变。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利用好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一年至少两次邀请市民观察团对全系统作风建设进行暗访。实行三个一的监督检查机制,即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基层的检查,每月一次对全系统作风建设进行通报,每年组织一次科所互审。切实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执纪问责,重点查处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既要处理当事人,又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向全系统传递和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四、力量再集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找准职责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1、构建大监督工作机制。根据不同的监督侧重点,整合纪检监察、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力量,邀请第三方对科所账务、财务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监督检查无缝隙、有成效。充分利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核查信访举报以及上门走访服务单位等监督手段,听取了解各方面对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2、突出监督重点。对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对各科所长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肩挑情况进行监督;从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的目的出发,加强对财政重大改革、财政政策制定、专项资金管理、行政执法等重大事项和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政令畅通。
3、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发挥事前监督作用,充分运用财政监督检查的结果。加强对立项的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运用核查、抽查、跟踪监控等手段,实现对重大专项资金的事中监督和控制。加强事后监督,对骗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同志们,财政改革发展责任重大,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加强管理,严格自律,为实现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推进宝应财政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