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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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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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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经2017年1月29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通过,2017年1月29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5号发布。该《条例》分总则、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附则9章64条,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快来看看吧。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15号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1月29日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2017年1月29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老年人权益保障以及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依法保障老年人享有的人身、财产等权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老年人应当遵纪守法,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

第五条积极应对老龄化是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本市建立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关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本市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政府将基本养老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措施,扶持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性养老服务,支持企业提供市场化养老服务。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龄化程度相适应的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老龄工作纳入政府部门考核机制。

市和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民政部门,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条件。

第七条民政、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化、交通、商务、绿化市容、公安、司法行政、教育、文广影视、新闻出版、体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第八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以下简称赡养人)、扶养人应当依法履行赡养和扶养义务。

第九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协助、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保障老年人权益的相关义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为老年人服务活动。

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

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本市鼓励发展老年慈善事业,提倡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

第十条本市支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和老龄科学研究,支持老年医学研究。

本市实行老年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的年度监测统计与信息发布制度。

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老年人离婚或者再婚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十二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四条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给予精神上的慰藉,营造和睦关爱的家庭氛围,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问候老年人。

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应当经常探望;对较长时间未探望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养老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督促其前往探望。

第十五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离婚、再婚而索取、隐匿、扣押老年人的合法财产或者有关证件,不得限制老年人的合法居住权利。

第十六条老年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个人财产,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或者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强行索取、克扣老年人的财物。

老年人依法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或者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

第十七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对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负有维修的义务。

老年人自有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与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共同出资购买的住房,老年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房屋所有权和居住权。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出资购买老年人原来承租或者居住的唯一住房,应当保证老年人继续居住的权利。

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经老年人同意,借用老年人房屋的,到约定归还期限应当及时归还,不得无故拖延。

居住在老年人自有住房中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老年人不同意其继续居住的,应当及时迁出。

征收老年人享有份额的住房,应当依法保障老年人的权利。

第十八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并通过公证等方式予以明确。

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第十九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二十条本市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制定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第二十一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第三章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条本市通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本市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经济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二十三条本市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逐步扩大老年人常用药品和医疗康复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减轻老年人的医疗康复负担;完善社区用药政策,建立慢性病患者长处方等机制,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

第二十四条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财政、金融等部门应当完善老年护理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监管等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本市实际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长期照料护理需求。

第二十五条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不同年龄段提供涵盖高龄营养、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的津贴,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第二十六条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由民政部门给予生活救助。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由民政部门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本市不断完善临时救助、综合帮扶等社会救助制度,对因灾、因病或者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家庭给予生活救助。

第二十七条对下列老年人,由民政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

(四)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配租、配售廉租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并在选房、配房等方面给予帮助;对符合条件的无子女老年人家庭,应当优先配租廉租住房。

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在实施农村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进行改造。

第二十九条卫生计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生活保障、养老服务、医疗服务、住房保障、精神慰藉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且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老年人给予特别扶助。

第四章社会服务

第三十条本市建立老年照料护理需求评估制度。对具有照料护理需求且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人,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对其失能程度、疾病状况、照护情况等进行评估,以确定照料护理等级,作为其享受相应照料护理服务的依据;对其中高龄、无子女的老年人予以优先保障,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适当补贴。

全市统一的老年照料护理需求评估标准以及相应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监管措施,由市卫生计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

第三十一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扶持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护理机构的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护理机构的建设、运营,提供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相关服务。

第三十二条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本市人口、公共服务资源、养老服务需求状况等因素,组织编制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在本地区的推进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在符合规划、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优先调整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第三十三条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相应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者建设标准的,应当予以补充和完善。

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整合或者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和其他社会资源,建设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

第三十四条从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社区养老服务规范;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相应的税费减免和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水、电、燃气、电话,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使用有线电视,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付费优惠;需要缴纳的供电配套工程收费、燃气配套工程收费、有线电视配套工程收费,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优惠。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等方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扶持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整合社区服务资源,通过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促进服务与需求信息的对接,方便老年人就近获取多样化的社区综合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发展互助式养老等适合农村特点的养老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集体所有的房屋、设施等,为村民就近提供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可以利用自身设施和服务资源,为社区老年人就近提供生活照料、生活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生活照料、生活护理等技能培训,向社区居民传授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知识。

第三十六条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组织的管理和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托养、助餐、医疗等服务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物价、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予以规范,加强监督管理。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民政等部门应当依托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托养机构以及其他社会专业机构,为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顾者提供下列服务:

(一)临时或者短期的托养照顾;

(二)生活照料、生活护理等技能培训;

(三)辅助器具租赁;

(四)其他有助于提升其家庭照顾能力或者改善其生活质量的服务。

第三十八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政策体系、设施布局、人才培养、合作机制等方面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整合各类医疗卫生和社会资源,与社区老年人托养机构、养老机构开展合作,为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

第三十九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工作,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下列服务:

(一)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免费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健康指导、保健咨询、慢性病管理等家庭医生服务;

(三)为符合相关医疗指征的老年人提供上门诊视、设立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

第四十条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支持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指导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老年护理床位。在养老机构内设置的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床位,按照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与医保联网结算。鼓励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支持。

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应当开设老年病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需求和规划设置老年护理床位,设置临终关怀病区或者床位。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第四十一条市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养老服务信息查询、政策咨询、网上办事等服务,接受投诉、举报。

本市鼓励发展智慧养老,支持社会力量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各类信息产品和服务。

第四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支持社区低龄老年志愿者开展与高龄老年人的结对关爱活动。

鼓励为高龄、无子女老年人提供经常问候、居家安全检查等志愿服务。

鼓励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者根据老年人的需求,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

第四十三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民政、卫生计生、教育、财政等部门应当制定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专项规划制定本地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本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教育部门应当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列入重点领域导向专业目录。

本市鼓励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从业人员,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补贴。

第四十四条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经济信息化、商务、金融等部门应当制定支持老龄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扶持和引导企业研发、生产、经营适合老年人需求的家居、康复辅助等产品,开发养老服务项目。

本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为不同老年人群体提供多样化的养老保障。

第五章社会优待

第四十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不断完善优待政策,逐步提高优待水平。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所属的服务窗口、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办理相关事项提供咨询引导、操作指导、优先办理等服务。

房地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在办理老年人自有或者承租的住房转移、抵押、变更等房地产登记和更改户主、户口迁入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核实老年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经核实改变老年人的房屋产权、租赁关系或者更改户主、迁入户口的,老年人投诉后,经查证属实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纠正。

公安机关为老年人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应当提供上门采集指纹、拍照、送证等便利服务。

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完善挂号和诊疗系统、开设专用窗口或者快速通道、提供导医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和优先服务。

鼓励医疗机构减免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和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诊疗费。

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义诊服务。

第四十八条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便利服务,在公共交通场所和站点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老年人等候专区,对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给予照顾;根据实际需要配置方便老年人出行的无障碍公共交通工具。

第四十九条供水、供电、燃气、通信、邮政等单位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和便利服务,并在服务网点或者场所设置明显的优待标志、标识。

金融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办理业务提供便利,设置老年人优先窗口,并提供引导服务;对办理转账、汇款等业务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的老年人,应当提示相应风险。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养老金异地取现手续费。

第五十条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园、旅游景点等游览参观点的门票价格应当对老年人实行优惠;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参照执行。

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向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

公共体育场馆应当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设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实行收费的体育健身项目,应当给予老年人价格优惠。

第五十一条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和优先服务;对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以上门立案。

老年人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简化申请程序,为老年人就近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第六章宜居环境

第五十二条本市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应当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通过制定老年宜居社区标准,推进宜居社区建设。

第五十三条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负责对无障碍设施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五十四条老年公寓等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居住建筑,应当符合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满足老年人对居住场所的安全、卫生、便利、舒适等基本要求。

本市支持居民开展既有居住建筑适老性改造,方便老年人生活和出行。

本市推动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进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章参与社会发展

第五十五条本市加强老年人才资源开发,为老年人发挥专业知识技能创造条件。

第五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培育和扶持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人组织,加强老年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第五十七条本市为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依法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本市制定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

第五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发展老年教育。

教育部门应当将老年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规划和终身教育体系,加强老年教育设施、师资力量、课程开发等方面建设,均衡配置各类老年学校和学习点,促进老年教育资源向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机构。

教育部门以及有关机构、学校应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老年远程教育,建设网络学习平台,开发网络学习资源,设置适合老年人学习的课程,为老年人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第五十九条区、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老年人口的分布状况,按照方便老年人的原则,合理设置老年活动室等文体娱乐场所。

绿化市容等部门应当加强公园绿地的建设和管理,为老年人提供户外交流、健身、娱乐等活动场所。

各级人民政府和文广影视、体育等部门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应当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旅游、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公共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拒绝履行赡养、扶养老年人义务的,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的,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由行为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老年人组织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社区养老服务规范的要求,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享受政府税费减免或者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的,有关部门可以中止优惠政策;情节严重的,收回已经减免的税费和发放的补助、补贴。

第六十三条有关部门或者组织未依法履行老年人权益保障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国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18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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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3-03-25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决定(2017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
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
发布时间:2023-07-25
中国古代神话中美丽传神的“女祸补天”的故事,讲述了人类的始祖是一位擎天立地的女性,她“抟黄土作人”,并“炼五色石补苍天”。从此,诞生了人类社会,但在现实的社会原始的象形文字中“女”字的造型是一个跪.........
学习《中国*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体会
发布时间:2023-04-08
《中国*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赋予了每个*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
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发布时间:2022-12-15
《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搜集的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快来看看吧。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7年4月20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上海市公民游行示威暂行条例
发布时间:2023-06-25
(1987年9月23日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1987年9月23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证社会.........
上海市公民游行示威暂行条例
发布时间:2011-12-29
上海市公民游行示威暂行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体会
发布时间:2022-10-25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赋予了每个共产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
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09
近年来,农民工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名土木工程系的大学生,我对这个问题一直都很关注。正好借着这次在寒假往返的列车上近100个小时的时间里,接触了很多民工,在与他们的谈话中,我进一步了.........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体会
发布时间:2022-10-11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赋予了每个共产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全文(2017)
发布时间:2023-05-13
全面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在3月25日正式施行,新《条例》的颁布为本市交通各行业驾驶员的交通行为设立了规矩和底线。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
保险公司盯上医疗保险大市场权益常识
发布时间:2023-03-08
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再次强调今年底要实现90%以上的地市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标志着由政府和企业包揽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将在年内终结,新医保制度将实行由个人和企业共同负担基本医疗费,并将确.........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1-12-27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由中共中央2004年9月22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的通知》(中发[2004]19号) 要求各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 该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党建党委
发布时间:2023-05-01
第一条 为了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党员、党的任何一级组.........
我国女工劳动权益保障现状研究
发布时间:2022-11-22
劳动权益是关系到妇女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问题。近年来妇女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较为严重。据全国总工会今天披露的一份调研报告称,国有企业女职工下岗且再就业困难,女职工劳动保护水平下降,非公有伟!企业女职工*.........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3-07-04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由中共中央2004年9月22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的通知》(中发[2004]19号)要求各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该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
论海上保险的可保利益
发布时间:2023-01-06
[内容摘要] 海上保险是一种古老的保险制度,可保利益在海上保险制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构成海上保险合同的主要条件。可保利益这一概念最早是在《174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中出现的,而当时的学者将可保利益.........
在校学生权益保障法律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3-05-01
1、学生因课间相互打闹而受伤,学校是否承担责任?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紧急事故时,父母无法对其进行保护,所以学校要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尽到教育职责而使其受伤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法》三十九条、《未成年人保护法》二十二条、《义务教育法》二十四条)2、学校有权取消学生的体育课和音乐课吗?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应当是多方面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最新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 劳动法权益3篇(实用)
发布时间:2023-05-08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
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03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学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对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今天下午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以下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分享的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解读,一起来看看吧。市科委、市教委等单位负责人介绍了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对《条例》进行进一步解读。地方立法.........
浅谈老年人权益维护
发布时间:2012-01-07
浅论老年人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的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确规定,一个国家老年人占总人口10%以上的,这个国家就进.........
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22
根据市中院《关于转发省法协〈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保护妇女权益和女法官、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工作调查通知〉的通知》精神,XXXX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特对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以及女法官、女.........
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09
根据市中院《关于转发省法协〈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保护妇女权益和女法官、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工作调研通知〉的通知》精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特对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以及女法官、.........
如何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上诉权
发布时间:2023-01-16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被害人除外)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刑事裁判,依法提起上诉的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部分。对于被告人来说,上诉权也是辩护权的重要部分。法律应当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其上诉.........
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3-01-13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按照x纪发[2005]0x号文件要求,我局党支部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于2005年4月7日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专题学习.........
妇女特殊劳动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9
为了解和掌握大兴安岭地区妇女特殊劳动权益方面现状,切实维护妇女合法劳动权益,大兴安岭地区妇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区女职工妇科病检查,"四期"保护等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16
一,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通过获得贯彻实施妇女法情况的基础性资料,总结和评价妇女法实施十年来妇女权益保障的现状,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进一步贯彻实施及修改完善妇女法提供参考依.........
中小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19
当前,随着普陀区建设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发展定位及一河五区发展空间布局的确立,非公中小企业经济作为社会就业的重要承载者、发展经济的重要活力来源、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联结者,在实现创新求突破、提升.........
2022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范文
发布时间:2023-05-24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有助于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
202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精选
发布时间:2023-07-24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巡视巡察内容,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
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6
为了进一步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按照省总精神,我们重点对漯河市郾城区雷鸣鞋业有限公司,(制造业)利思达商贸有限公司,(商业服务业)郾城大酒店、(饭店餐饮.........
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现状
发布时间:2023-03-04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拥有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而当前我国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并且未来20年到30年,老龄化高峰即将来临。在老龄化和独生子女的双重压力下,传统养老方式让.........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保障消费权益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3-01-02
消费者是企业利润转化的源泉,在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加速发展,企业经济效益也日益增长的同时,出现和存在着一些损害和危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保障消费权益倡议书,.........
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
发布时间:2023-07-02
《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结合嘉兴南湖保护实际,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管理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5章,共32条和1个附件。条例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依法保护、合理利用的思路,对南湖从水域到沿岸陆域,从环境到资源,从预防治理到管控整治,都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努力实现对南湖的全面、立体保护。这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推荐的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一起来看看吧。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2017年12月29日嘉兴市第.........
安全是效益的保障
发布时间:2022-12-23
安全,一个严肃而又不得不老生常谈的话题。每一年有几多个矿山瘫塌、瓦斯爆炸,几多年轻生命无辜断送,几多老幼无奈地承受生离死别的伤痛,几多的家庭刹那间让希望化为乌有。 就在2006年正月初五这万家.........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发布时间:2012-06-18
第一条 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以下统称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
2022《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最新范文
发布时间:2023-03-01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党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重要的党内法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
2012年寒假社会调查报告范文: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
发布时间:2012-01-12
近年来,农民工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名土木工程系的大学生,我对这个问题一直都很关注。正好借着这次在寒假往返的列车上近100个小时的时间里,接触了很多民工,在与他们的谈话中,我进一步了解.........
2012年寒假社会调查报告范文: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
发布时间:2012-05-05
近年来,农民工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名土木工程系的大学生,我对这个问题一直都很关注。正好借着这次在寒假往返的列车上近100个小时的时间里,接触了很多民工,在与他们的谈话中,我进一步了解.........
最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保障消费权益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11-11
在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同时,出现了贫富差距和环境恶化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下面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最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保障消费权益倡议书,欢迎阅读参考。 .........
2023年315权益维护日海报模板
发布时间:2023-05-16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
xxx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发布时间:2023-06-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年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
在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合同现场会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2-12-12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在是三八妇女节, 首先,我代表××*供电公司领导班子及全体员工,向广大女职工表示节日的问候, 同时对××*市总工会及兄弟单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市女职工权益保障.........
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
发布时间:2017-06-05
重庆市第一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地方性专项法规《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我市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将得到更加规范、更加全面、更加科学合理的保护和管理,破坏文物、扰乱景区正常秩序等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戒。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快来看看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足石刻保护,促进大足石刻科学研究工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
最新合伙人 权益合伙人 权益合伙人与非权益合伙人区别(五篇)
发布时间:2023-03-25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
安全效益的保障征文演讲
发布时间:2023-06-21
煤矿安全演讲稿--安全 效益的保障......
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
发布时间:2022-07-2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发布时间:2022-10-10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
在2009年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3-02-18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今天召开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今年劳动保障工作的目标和重点,并对全市2008年度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努力在更高程度上实现经济社会发展.........
开题报告条件保障
发布时间:2023-03-14
开题报告在实习结束的第一周进行,无故不参加开题报告的不允许参加论文答辩,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必须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经指导教师和系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予以延期开题。消除初中学困生学习心理障碍的对策研究开题报告范文由景县安陵中学马英申报的课题《消除初中学困生学习心理障碍的对策研究》,经衡水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被立项为衡水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第二批课题,属基础教育研究领域的课题,课题批准.........
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条例
发布时间:2023-05-30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昌吉回族自治州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西木艾买提在发布会上称,这部《条例》是新疆乃至全国首部针对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新疆的重要立法实践。以下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准备的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条例,欢迎阅读。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昌吉回族自治州全民.........
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发布时间:2022-09-25
南昌制定《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新、扩、改建行动应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对于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南昌市要求,应当符合保护规划或者保护措施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下面就和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一起看看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吧。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
副市长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2-11-28
副市长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是继全国、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后,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全市性的工作会议。在今年精简会议、改进工作作风的政策背景下,市委.........
城市供水条例
发布时间:2022-12-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需要,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有 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
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3-05-09
今天的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任务明确、意义重大。刚才,刘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很好的报告,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分析了当前的形势,明确了今年的工作要求,希望各镇、各部门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劳动保障.........
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3-04-20
住房问题关系着每个人的安居乐业的基础方面,保障每个人的住房是政府以及社会都需要关注的。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
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2-10-30
在适用法律时,应当注意同歧视,虐待妇女的现象作斗争,特别注意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海报精选
发布时间:2023-07-24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发布时间:2022-12-18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
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
发布时间:2023-04-09
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1、 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2、 已通过市、县(区)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3、 所属的楼栋具有《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 住宅自签约自交付之日起,......
上海国家公务员报名条件 上海市国家公务员考试模板
发布时间:2023-04-19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
超市消费权益日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1-22
消费权益日活也是超市的一大卖点时期,以下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整理的超市消费权益日活动方案,欢迎阅读。 超市消费权益日活动方案一 活动时间:年月日日 活动主题:情系爱心连万家 活动地点:购.........
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升旗主持稿 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主题(六篇)
发布时间:2023-04-10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商人演讲
发布时间:2023-03-31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大家下午好! 如果仅仅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我想能让在座的各位一下子就想起头顶国徽、肩戴红盾的工商执法人员,肯定是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了。是的,“3.15”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画 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内容(三篇)
发布时间:2023-07-18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
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发布时间:2023-07-17
5月1日起,《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标志着该市汉江水环境保护纳入了法治化轨道。该《条例》共七章七十条,涉及政府职责、流域水体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与水生态保护等内容。《条例》突出了襄阳地域特点和环境保护的重点,并对政府职责、农村分散型水污染控制、水上活动管制、创设准保护区和岸线保护隔离带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责任细化。以下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提供的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
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样本
发布时间:2023-05-20
(合同编号: ) 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 立合同人 甲方(转让方)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
2023年成都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五篇)
发布时间:2023-03-23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
关于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2
关于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浙江省人大民侨委: 最近,我们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精神,对全市贯彻执行《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向你们汇报如下:.........
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考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答题(5篇)
发布时间:2023-01-12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
北京市控烟条例
发布时间:2023-02-15
为进一步提高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XX年11月28日通过,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提供的北京市控烟条例,快来看看吧。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XX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北京.........
保护消费者权益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10-27
保护消费者权益倡议书【一】  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作为当今社会一个高消费的社会群体,我们要用自己的维权行动去证明,合法权益的维护不是靠施舍,而是靠我们自己去争取。为此,我为我们群.........
上饶县保障失地农民“七条渠道”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2-01-12
上饶县位于江西东北部,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县城旭日镇与上饶市区隔河相望,纳入了市区建设总体规划,属上饶市的城市副中心。为了摆脱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近年来上饶县按照“招商引资抓工业,市场运.........
2023年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4篇)
发布时间:2023-06-24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条幅标语
发布时间:2023-05-17
1.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2. 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3. 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4.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5. .........
2023年最低保障申请条件(15篇)
发布时间:2023-03-23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
山东省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7-09
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着眼点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通过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提高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实效。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山东省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欢迎大家阅读!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军队退役.........
提案建议效益奖的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3-02-21
□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落实公司关于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公司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工作的开展,促进生产技术的进步,改善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