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公有制造林的发展历程
廊坊市非公有制造林的第一阶段是七十年代后期到八十年代中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土地联产承包制的落实,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针对廊坊风沙、雹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状况,为保护农田,廊坊市在农村开展了大规模的农田林网营建工程,林网建设成为林业发展的重点。
由于土地的包产到户,渠、路树木的栽植管护也逐渐责任到户、到人。此阶段的承包形式大部分为统一栽植,树随地走,分包到户管护,收益按比例分成,个人占小头。
第二阶段是八十年代后期到九十年代初。随着党的农村政策的进一步落实,群众发展林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这一阶段果树面积得到了迅速发展。
由于发展果树收益较高,个体承包果园十分踊跃,承包逐步走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与此同时,防护林也向联户、大户承包方向转变,这一时期利益分配由以国家集体为主逐步向以个人为主转化。
第三阶段是九十年代后期至今,非公有制造林得到蓬勃发展。这一阶段的土地开发主体是沙荒地和次耕地,以个人投资为主,国家补助为辅,进行了大规模的速丰林基地建设和名特优新果品基地建设,通过拍卖、承包、租赁、反租倒包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来实现“国家要绿,群众得利”的发展目标。
由于速丰林营造投入少(相对果树来说),管理简便,收益高而稳定(7年左右一个轮伐期,年平均亩收入857元,远远高于种植农作物的收益),大部分个体造林户纷纷转向片林的营造。
二、 非公有制造林的主要形式
(三)股份合作制。这种经营方式可以是资金、技术、信息、劳动力等其它有形或无形资产入股,利润按股分成。
永清县曹家务乡,地处永定河泛区,土壤为冲击沙土,有机质含量少,粮食产量很低,农民靠种地很难脱贫致富。去年由村委会代表出面,联合三家单位实行股份合作制发展林业,集中连片营造速丰林4000亩。
三家股份分别是:村里(代表农户)出让土地使用权并负责树木管理,占股55%;市农科院出苗木,占股30%;永清县林业局出技术(按照速丰林营造规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占股15%,收益按股分成。这种形式,使农民能够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优势参与造林,既解决了农民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充分利用了剩余劳动力,解决了造林后期的管理问题。
(四)反租倒包。这种形式多见于各级重点生态防护林建设,即由国家或集体将已承包到农民手中的土地按标准统一租下来,再将土地反包给农民。
今年我市京津塘、京沈、津保三条高速公路两侧绿化,都是先由当地政府按每侧30米将土地征用过来,然后反包给所在地的农民进行绿化,造林成活率均在90%以上。大城县南赵扶镇的麻洼干渠台田造林5万株,村集体先将林地收回,再发包给了张庄、东白洋、凡庄、小流漂四个村18个户,承包户在成林更新后按收入的30%交村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