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指导意见》(x学组发〔2017〕x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x学组办发〔2017〕x号)要求,特制定2018年1月“支部主题党日”实施方案。
一、时间:1月2日(星期二)下午2:30
二、地点: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局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四、主题
学习十九大,当好讲习员。
五、内容
(一)组织交纳党费。(郑丽艳)
(二)重温入党誓词。(陈正新)
(三)集体诵读党章。(全体党员)
(四)集中学习。(学习资料由县委宣传部提供)
1.习近平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杨恒红)
2.巴东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和政协巴东县九届二次会议精神。(陈正新)
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陈正新)
4.关于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谭绍志)
5.省委第九巡视组向巴东县委政府反馈扶贫领域专项巡视情况。(薛维志)
(五)组织生活。
1.入党积极分子谭文强进行思想汇报。
2.开展党支部星级评定和党员先锋指数评定。
(六)民主议事。
1.各股室汇报州对县考核及工作预判,办公室汇报县委、县政府对统计局的各项考核情况。
2.各分管领导安排工作。
(七)民主监督。
1.2017年12月考勤情况通报。(万峰云)
2.2017年全年省、州宣传信息情况通报。(万峰云)
(八)特色实践。
党组成员、总统计师陈正新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十九大精神宣讲“进机关”)
六、要求
(一)本次“支部主题党日”时间为全省统一,党支部不得擅自更改。时间提前或推后必须按规定书面报备并书面批复。
(二)活动的开展必须坚持挺纪在前,严肃党的纪律,任何人不得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若有违纪行为,严肃追责。
(三)机关全体党员参与。全体党员都要参加此次活动,除上级安排的公务活动和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
(四)本活动由机关支部具体组织实施,要将活动安排提前告知党员干部,以便统筹安排;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及时整理活动资料,形成档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