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关注用药安全的社会氛围,根据《“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要求和国家药品监管局安排部署,结合我省改革开放40周年实际,制定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xx省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至11月。本次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时间上全省不做统一要求,各地应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药·共享健康。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结合安全用药主题,积极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增进公众对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三)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针对不同群体、各自用药需求及存在的认知误区,借助现代传媒和手段,分众化、差异化地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
(四)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实用知识,围绕家庭自我药疗不当、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对药品说明书及药品不良反应认知模糊、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
(五)宣传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
四、活动内容
围绕活动宣传重点,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xx省宣传活动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举办当归、党参、黄芪产地鲜制加工和标准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中药产业健康发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安排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牵头,以xx陇西保和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托,开展了“当归、党参和黄芪鲜货无硫加工技术规范”研究,完成了xx省中药炮制规范《当归、党参、黄芪(鲜制)》地方标准,在2018中国(xx)中医药产业博览会上举行xx省中药炮制规范《当归、党参、黄芪(鲜制)》新闻发布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
(二)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xx省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药品安全论坛。10月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兰州举行启动仪式。邀请政府部门、学术机构、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界代表,围绕“安全用药·共享健康”主题,开展“家庭小药箱”和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宣传活动、“陇原护老”行动专家巡讲、媒体辟谣等研讨交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红十字、省药学会主办)
(三)开展“家庭小药箱”和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宣传活动。组织大学生志愿者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等地开展“家庭小药箱”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对居民进行爱心义诊、发放小药箱中一些常备药品清单等活动向居民大力推荐在家中使用“家庭小药箱”,并普及常备药品的储存分类方法、宣传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和处理方法以及安全用药等知识,使居民真正了解“家庭小药箱”及其常备药品用途,进一步强化安全用药概念,了解药品送服、相克及保质期等相关知识,做到“安全用药,健康用药”。(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红十字会主办)
(四)2018年药盾论坛——益老益小“药”知道暨药学科普“陇原护老”行动专家巡讲活动。为避免中老年人上当受骗,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老年群众的违法犯罪行为,铲除营销欺诈的社会公害毒瘤,为老年群众营造放心安全的保健食品消费环境,提升特殊群体安全用药意识和健康科学素养,邀请药学领域权威专家围绕家庭“一老一小”群体用药现状和科普干预效果进行研讨,及时选派省级药学科普专家深入市州县区开展以“安全用药·共享健康”为主题的“陇原护老”行动专家巡讲活动,强化老年人群安全用药、科学养生知识教育,增强老年人对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的免疫力。(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执业药师协会主办)
(五)开展药品安全媒体训练营暨辟谣论坛。邀请省内外药品安全权威专家、法律专家、行业专家以及新闻媒体传播专家,共同探讨谣言传播路径和科学传播规律,建立药品安全谣言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媒体参与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和舆论监督、舆论引导的专业素养,净化药品安全舆论环境,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引导公众走出药品安全认知误区。打造xx权威的药品安全科学传播和辟谣平台,让药品安全科学知识占领舆论主阵地、成为舆论最强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
(六)“中国药师周”系列科普公益活动。11月上旬,启动“中国药师周”xx系列科普公益活动,通过“药师您好”安全用药科普文艺作品展示、“科海扬帆 梦想起航”科普进校园等活动,培育安全用药科普志愿队伍,培养药学科普作品创作人才,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具体要求,不断繁荣药学科普宣传创作,丰富积累科普宣传资源。(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省执业药师协会主办)
(七)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及微电影征集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图文作品、影像作品、公益广告等,利用全媒体平台集中推广优秀作品。以“药学、情怀、人生”为主题,面向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药品企业及社会公众征集微电影作品,展现药学工作者精于专业、勤于服务的精神面貌,向公众传递安全合理用药理念。(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
(八)第七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11月下旬,启动第七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中国食事药闻”和中国药学会“宝葫芦娃”平台参赛。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广泛动员公众参与有奖答题,通过“以赛促学”达到宣传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安全用药意识的目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办)
(九)药品安全系列电视专题。与xx省电视台相关栏目合作录制以“走出误区·安全用药”为主题的专题节目,邀请权威药学专家走进直播间向观众普及安全用药知识,进一步扩大安全用药知识传播范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办)
(十)“执业药师在您身边”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开展“执业药师在您身边”宣传推广活动,通过举办药学专业知识竞赛、从业技能交流研讨、执业药师在线访谈等系列活动,向社会公众全面介绍执业药师队伍的服务职能和重要作用,展示执业药师的积极形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省执业药师协会主办)
(十一)药品检测机构“公众开放日”活动。以安全用药月有关活动日、全国科普日等时间节点,开展药品检测机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媒体记者走进药品检验实验室,开设药品外观性状鉴别知识、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等专题讲座,引导公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科学正确安全消费药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主办)
(十二)“正确认识疫苗”科普公益行动。从疫苗研发、生产、流通、检验检测、接种等各环节,借助漫画、动漫、知识手册等多媒体手段,以海报张贴、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长期持续对公众普及疫苗知识,用老百姓听得懂的形式讲述疫苗知识,消除公众因“疫苗事件”导致的恐慌和不信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省执业药师协会主办)
(十三)发挥矩阵优势,深入开展“两微两端”科普宣传。为扩大“全国安全用药月”社会影响,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传播的优势,利用全省食药监管系统“两微两端”新媒体宣传矩阵,及时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转载推送权威机构如中国医药报社“十大安全用药误区动漫”等药学科普知识,提高全民参与安全用药月活动积极性,引导公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科学正确安全消费药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办)
(十四)宣传资料印制征订。为配合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开展,丰富活动宣传内容,近期,中国医药报社组织专家编印了《安全用药科普资料》共八册,兼顾科学性、实用性、可读性,是指导公众科学识药、理性选药、安全用药的科普读物,已在全国发行征订。现将中国医药报社《关于〈安全用药科普资料〉的征订函》予以推荐,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征订,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的安全用药科普读物,深化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效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办)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细划工作内容,靠实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专家资源优势,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确保我省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内容一个不少,环节一个不减,标准一点不降,取得预期效果。
(二)增强活动实效。各地要在宣传活动实效上下功夫,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两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安全用月活动宣传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紧扣公众关切和传播规律,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要加强安全用药月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为下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提供借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随机对各地用药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活动总结报告电子版于12月10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