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8〕131号)精神,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和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质量强桂战略的实施,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建管〔2017〕 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桂建管〔2018〕56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决定于2018年9月份开展xx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有关部署,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化水平,切实推进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实现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4年提升目标。
二、活动主题
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
三、工作要求
以“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为主线,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突出“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两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及其标准化水平,提升用户满意度,减少用户投诉量。
四、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五、主要内容
(一)大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柳东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内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通过网络、移动平台、报纸等媒介宣传“质量月”活动情况,宣传的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自治区住建厅及我委组织开展的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4年提升行动、工程质量标准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教育视频系列片、住宅工程用户满意度手机线上问卷调查、工程质量用户投诉手机APP、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制度”等,特别在对工程质量投诉手机APP进行宣贯时,我市各相关单位还应检查投诉APP的使用情况,及时处理未完成的投诉事件。柳东局、各县区住建局、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要组织本辖区、本企业在施工现场张贴2018年“质量月”主题及相关活动口号等,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和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企业间的技术交流,促进我市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企业人员进一步学习2018年下半年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宣贯培训的相关内容,并且要积极参与第十届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样板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样板观摩会,学习和借鉴先进的项目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促进我市工程质量标准化和工程质量治理水平的提高。二是提升我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提高监督人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自治区住建厅将于9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全区监督员的年度继续教育,市内各监督机构要积极参加培训活动。三是自治区住建厅将于9月中下旬举办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工作专题宣传贯彻培训班,市质监处、柳东局、各县区住建局和各监督站要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四是各单位要及时下载和组织学习自治区住建厅制作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教育系列片》视频(10个专篇)等工程质量治理指导性资料,全面提高本辖区、本企业的工程质量控制水平。五是为加快我市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结合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情况,我委定于9月11日举办“2018年广西xx市第三期装配式建筑专题讲座”,请柳东局、各县区住建局、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按时参加活动。
(三)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活动。自治区住建厅从2017年9月起分上下半年并连续四年在全区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分宣传贯彻、教育、惩治三个阶段进行。柳东局、各县区住建局要按要求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确定本辖区集中整治重点,制定集中整治方案。我委亦将于9月份对辖区内的在建住宅工程开展一次拉网式普查,普查的内容包括集中整治项目、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样板引路”实施情况、治理成效等,由市质监处具体实施。各单位还应做好工程质量治理活动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质量治理视频以及质量治理、工程创优等技术指导书籍进行宣传贯彻和培训。建设工程各监督机构自10月份起,发现建筑工程不按要求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的,对参建有关各方进行批评教育并发出整改通知;自11月起,对经督促整改后仍然存在集中整治质量常见问题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
(四)工程质量治理“微视频”展播。2018年7月起,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在全区组织开展了“质量月”工程质量治理“微视频”征集活动,本次征集活动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具体承办,负责“微视频”作品的收集、评选等组织工作,优秀作品名单将于9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柳东局、各县区住建局要结合9月“质量月”活动,在本辖区展播“微视频”优秀作品,展播形式不限;可采用将“微视频”挂在本部门官网提供播放和下载服务,或在组织的现场观摩会时循环播放等形式展播。
(五)组织开展混凝土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工作。我委将组织市质监处于9月份统一开展一次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实体强度监督抽测,请柳东局、各县区住建局、各企业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六)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工程。对于排查出来的典型案例,市质监处要按照自治区质监总站要求,组织上报曝光。
(七)创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质量月”期间,在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过程中,我委拟选定1~2个工地作为质量治理示范工程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同时,柳东局、各县区住建局还应通过宣传和开放精品住宅示范工程的形式,采用施工质量可视化的手段,向公众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工程,从而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和公众的参与程度,使公众深入了解住宅产品质量,使其既是住宅产品的使用者,同时也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督者,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合力。
(八)开展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为准确评估我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及用户满意度提升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下一步调整工作重点提供依据,区住建厅定于2018年9月在全区集中开展一次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调查工作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附件。请市质监处、柳东局、各县区住建局于2018年10月10日前通过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系统完成住宅工程用户满意度现场调查以及2017年辖区接到的住宅工程用户投诉数据的分类统计和填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柳东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我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并按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二)各单位要积极结合实际,切实加大“质量月”活动宣传力度,使“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
(三)“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市质监处、柳东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认真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总结材料,于10月1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活动图片等资料报送我委建管科(电子邮箱: ),并做好迎接10月份区住建厅开展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