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在市直农业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四个意识”不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以及“四风”隐形变异等重点问题,在全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三项机制”运用、严肃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市直农业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服务发展理念不足、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等问题,推动全系统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市农业局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周新强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李建民同志任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余成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对各单位排查整改工作的协调安排、方案制定及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委重要精神教育培训;对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的存在庸懒散慢虚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的责任人,依照“三项机制”规定,及时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和措施;负责收集汇总排查过程中各类典型案例,形成贯彻落实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和运用“三项机制”以及年度考核的工作依据;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关于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局监察室负责开展排查整改期间的明察暗访工作;负责快速查处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案件。
三、工作安排
(一)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各单位干部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在执行各级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2.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作表面文章,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下大力推进等问题;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只往上报不表态,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3.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4.“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培训中心、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以“一桌餐”“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
按照市委文件要求,局党组从8月下旬到9月上旬,集中时间对各单位干部作风问题进行一次彻底排查。
(三)方法步骤
1.安排部署(8月22日-8月24日)
由局组织人事科会同局监察室制定《关于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工作方案》,起草《关于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8月24日前,将《关于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印发各单位。
2.自查整改(8月24日-8月28日)
各单位按照排查整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强化问题导向,扎实进行自查整改、即查即改。
(1)认真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分析梳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提出时限要求,明确工作标准,确保排查整改任务明确,措施管用有效。
(2)扎实进行自查整改。①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对照四方面问题,开展对照检查。②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帐。③扎实开展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④结合作风排查情况,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适时举办作风整顿专题教育,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见实效。
(3)全面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工作群、宣传栏等媒体进行全面宣传,把排查整改的目的、要求、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向全体职工公布,大力营造严厉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倒逼干部队伍作风取得实质好转。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监督。
(4)强化执纪问责。各单位要建立问题快速处理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从快从严处理。对发现的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要给予组织处理。
(5)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建立典型问题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机制,凡查实情节严重的庸懒散慢虚或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在本单位进行公开通报。
(6)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整改结束后,要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自查整改工作报告,各单位于8月28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
3.监督检查(8月28日—9月12日)
为确保全系统排查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局党组将成立督查组,重点对局属各单位干部作风及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一是查阅有关资料。主要包括:①党支部(党委、总支)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各级重要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②党支部(党委、总支)会议研究部署此次整改工作的会议记录;③党支部(党委、总支)制定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④组织本单位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精神教育培训情况;⑤自查整改查摆出的典型问题单行材料;⑥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资料以及典型案例通报情况等。二是开展随机抽查。以不打招呼的形式,深入各单位进行暗访,查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三是及时反馈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党组织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发现自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求限期进行在整改。
4.总结通报
自查整改结束后,局党组将对全系统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通报。局属各党组织、单位也要形成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及成效工作报告,于9月10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9月12日前,局组织人事科总结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并报市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积极推动本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扎实开展,各单位也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作风排查整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此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直接检验各党支部(党委、总支)的政治站位、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效,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工作作风投入到排查整改工作当中,确保整改扎实细致、积极有效。
(三)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单位务必于8月28日前将自查整改开展情况报告及问题案例单行材料报送局组织人事科。9月10日前,要根据监督检查组反馈问题情况,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局组织人事科。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党支部(党委、总支)以及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扎实完成好排查整改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防止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对排查不实、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好的做法,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针对市上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发现的典型问题,完善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局里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常抓不懈,切实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与持续加强“四风”整治紧密结合,持续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发生根本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