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委办,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安委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安办〔2018〕x号)精神,现就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阶段划分及主要内容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把集中开展“十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结合起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注重质效、形成合力、扩大声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6月1日,市安委办将在苏宿工业园区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一)部署阶段
时间:5月中下旬。
主要内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统筹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工作要求,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部署会或新闻发布会进行动员部署。
(二)实施阶段
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主要内容:市、县(区)两级安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部署及职能分工,开展各项针对性活动。
1、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省、市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带头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和发放学习读本;要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2、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促提升专项行动。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强监管 严执法 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宿安办发〔2018〕13号)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及重点行业领域生产一线,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有效压降生产安全事故。(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市安委办定期督导检查。)
3、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主题,深入属地企业、居民社区、建筑工地、商贸广场等场所,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用品、开展有奖竞猜、接受群众举报、播放公益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方法。各级各类企业要结合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等方式,公布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安全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有效保障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县、区及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企业分别组织实施。)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宿迁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安办发〔2018〕10号)精神,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制作一批“七进”安全知识图册,推出一批微视频、微动漫等“七进”安全文化精品,宣传一批示范典型,指导一批“七进”共教共宣“四联”活动(即安全教育联搞、安全文艺联演、安全演习联练、安全防范联做),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推送宣传,营造有利于“七进”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市安委办适时组织抽查。)
5、开展媒体宣传报道活动。充分利用各地区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相关网站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手机台、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开展在线访谈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借助公交车载视频、户内外LED屏等电子媒介,通过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警言警句等,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筹划并组织实施。)
6、开展事故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恶劣影响、重现事故画面,制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并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要围绕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安全文化公园、基地、场馆等安全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各县、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牵头,督促企业组织落实。)
7、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筹安排,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广大市民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行业企业事故应急演练活动、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社区(行政村)突发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要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应急(疏散)演练和应急技能培训,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社区居民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要完善优化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普及应急常识,强化应急技能,配强应急队伍,落实应急装备,加强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负责,市安委办视情派员参加。)
8、开展特色行业性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 “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各县、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牵头负责。)
9、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共建共享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深入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共建共享”活动,围绕建立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提升安全发展保障水平,动员安全生产通讯员、网评员、监督员,通过网络评论宣传城市安全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全社会为城市安全发展出谋划策,并通过在微博微信开设专栏对优秀内容予以展示,努力营造安全城市人人参建、人人共享的良好格局。(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10、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传播活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积极主动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及传播活动。开展“安全好歌大家唱”活动,充分调动安全生产专业艺术团体和广大业余文艺宣传队的积极性,创作安全生产优秀歌曲、诗歌,并引导广大群众学唱、传唱。开展“身边的安全随手拍”活动,通过在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设专栏择优展示摄影作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引导全社会关注身边的安全、发现身边的隐患、畅想安全的生活。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鼓励、支持专业机构进行安全生产微视频、微动漫、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和展播,择优推荐一批文化精品进重点行业领域、进高危企业、进中小企业。适时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力作评选活动,并通过网站、“双微”等平台进行推广展示,以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快速共享。(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负责,督促指导企业自行组织。)
(三)总结阶段
时间:6月底至7月上旬。
主要内容: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上报活动开展情况。7月上旬,市安委办汇总相关情况并向省局提交书面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确保各项活动真正落实到社区(村居)、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和企业生产一线。
(二)创新形式,注重活动实效。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抓好活动的统筹谋划与组织协调,本着“四个贴近”的要求,建立健全促进安全文化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真正让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常识融入广大市民和职工的衣食住行、生产生活,转化为人人自觉遵照执行的日常行为规范与基本行为准则。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落实。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根本,统筹兼顾抓好各项宣传活动。要以正在开展的强监管严执法促提升专项行动为重点,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标准化建设等长效工作落实,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确保工作衔接不断线、活动安排有内容、宣传教育有效果。
(四)突出重点,体现行业特色。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扎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各项活动开展,形成相对规范和具有特色的活动内容和模式,分类型打造一批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实现宣传教育引导的广覆盖、无死角。
(五)分工负责,严格信息报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一名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宿迁安全生产网、《宿迁安全生产简报》、宿迁安监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视台、报社等将进行全媒体的宣传推广和多平台的及时推送。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一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5月25日和7月1日前,分别报送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