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说明一点,发生在同学们身上的问题,都是成长中的问题。强调这一点,一方面是说,这些问题必须重视,因为它要影响同学的成长,在学校中,没有比同学的成长更重要的了;另一方面是说,成长中的问题不是本质问题,是可以克服的,只要我们引以为戒,就可以转化为对成长有利的事情。高中生已经进入青年期,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成长过程。大家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在智力和道德上的成长,竭力想表现出成年人的品质和行为,然而却同时保留着少年时期甚至是童年时期的特征。例如,有的同学,想用理智来控制感情,但是这样做的时候往往带着幼稚的直爽甚至冲动;有的同学受到崇高思想的鼓舞而满怀激情和幻想,然而却在一些日常生活的小事上钻牛角尖;有的同学很想表现出成年人的面貌,却常常惋惜少年之飞逝而暗自神伤,变得多愁善感;有的同学希望深刻地认识人生、认识社会,但却常常以偏盖全,言语偏激;有的同学真诚、坦率、和自己的朋友亲切交往,却不肯对自己最亲的人——父母说心理话;有的同学胸怀远大志向,却抵御不了网络游戏、小说、还有社会一些庸俗习气的诱惑,等等。正是这些成长中的矛盾,使一些同学的情绪很容易波动。和这些矛盾比起来,自知、自治、自控能力的提高明显滞后。所以才有冲动中的错误,才有冲动后的悔恨,才有不当行为的反复出现,才有错误后的自以为是甚至欺骗诡辩。
其次,我们要理解惩戒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和对同学们成长的意义。学校教育中的惩戒,是指对学生某种思想行为给予否定性的评价,使学生受到警示,旨在控制不良的思想行为。惩戒的方式有:否定性的语言评价、批评、谴责、采取强制措施、给予处分等。通过惩戒使同学们分清是非善恶,并通过意志努力去纠正不良行为习惯。有助于维护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有利于形成正确的舆论,有效抵制歪风邪气;有利于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同学们具备应有的荣誉感和羞耻心;有利于培养同学们良好的个性品质,促进心理健康;有助于培养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有利于同学们明辨是非,找准方向……惩戒和奖励是构成学校激励机制的两个方面。二者是辨证统一,不可分开的。惩戒不是教育的全部,但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第三,受到处分以后应有的态度。我们学校绝大多数同学表现是良好的甚至是优秀的,受到处分的学生毕竟是少数,一个同学犯了错误,受到校纪处分之后,要能以正确态度的对待问题,一要正视自身不足,决不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我行我素,也不能背思想包袱,产生心理负担,而是应该主动承认,及时改正,保证今后不会再犯,并争取早日撤销处分。所有我给大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学校的管理这样严、细、实,规则这样细,检查这样勤,就是为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因为习惯的养成是需要从小事抓起,不断历练、不断矫正的。今后学校在这方面的工作将越来越严、越来越细、越来越实。二是提高个人修养,丰富知识可以提高个人修养,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育活动和在为集体、为他人做贡献中可以提高个人修养,以后学校将继续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创造更多的体验高尚情感、培养高尚情操的机会。希望同学们在日常行为中要严于律己,在各项活动中要积极参与,每一个同学都能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不断完善自己,在高中阶段为自己的幸福人生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四,撤销处分的条件和程序。如果同学们犯了错之后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去改正错误,争取下次不再犯,那他还是一个好学生,我们还是可以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所有学校规定:对于记过以下处分的,如果表现良好,九个月后可以申请撤销处分,对于记过以上处分的,如果表现良好,一年之后可以申请撤销处分,但是撤销处分有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程序和条件是:
1. 个人写出申请,同时写出一份深刻的思想汇报,本周三前交给班主任。
2. 班主任会同 任课老师,讨论该同学是否具备撤销处分的条件。
3. 经过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商量,具备撤销处分条件的同学,由班主任到年部主任处领取表格让同学进行填写。
4. 德育处将各年部上报的撤销处分学生的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 最后由德育中心组根据公示反馈的情况,召开会议讨论,讨论通过的报校长室批准,并在校会上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