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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律师(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18:01:38
知识产权律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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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知识产权律师篇一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已初步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按照国际规则,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修改,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使得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同时,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工作也在逐步加强,形成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在取得了很大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不少地区和领域仍然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些还较突出。许多企业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十分薄弱;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对侵权行为的危害性缺乏正确认识,认为保护知识产权是“要了面子,丢了银子”,保护知识产权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执法体制不够完善,部门职能分割,监管交叉和真空并存,执法部门普遍面临着经费不足、执法手段落后等问题;保护知识产权的有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知识产权保护申诉和诉讼时间长、取证难、赔偿金额低,不利于权利人积极维权。这些都成为了当前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

一、保护知识产权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前提。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发展中国家奋起直追、后来居上的必由之路。目前世界公认的创新型国家有20个左右,这些国家的共同特征是:创新综合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国家,科技进步贡献率在7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自主创新在70%以上。其背后一个极为重要的支撑,就是他们都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障发明创造能得到应有回报。在这方面,我们正面临着紧迫任务。2005年的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世界主要国家竞争力排名中,我国由2004年的24位降至31位,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我国科技竞争力由2004年的24位降至28位。如果不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创新型国家就无从谈起。

二、保护知识产权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我国是一个13亿人口、资源短缺的大国,经济增长绝不能长期依靠耗费资源来支撑。必须加快技术进步,这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核心所在。知识产权保护,是加快技术进步的经济动力和制度保障。当前,我国正处在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升级、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我国竞争能力,完成从“中国仿造”到“中国制造”再到“中国创造”的转变,对于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三、保护知识产权是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一靠形成良好品牌,二靠研发优质产品。特别在知识经济时代,一个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才拥有竞争优势。如果盗版、假冒等各种侵权行为泛滥,企业就不会讲信誉,重质量;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不敢买,不再买。保护是向“智慧之火”添加的“利益之油”。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市场,终将被生产者和消费者抛弃,是没有发展出路的。

四、保护知识产权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客观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对知识资源的创造、占有和运用,已成为提升综合国力的关键因素。保护知识产权是世贸组织规则的重要内容。中国成为世贸成员以来,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高度关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状况,并以此作为评估中国兑现承诺的一个重要方面。从某种程度上说,能否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评价中国投资环境的重要指标。有效地保护国内外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才能更好地“引进来”与“走出去”,才能保障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长期有效实施。

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一、强化执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要严厉打击盗版行为,打击商品交易市场的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对侵犯专利权重点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展会知识产权管理。

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要针对当前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加大打击力度。要研究解决侵权违法所得数额计算标准、约束滥用知识产权行为以及企业名称、商标和标志模仿知名度高的商标等问题,推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

三、建立高效的执法协调机制。要完善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跨地区的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工作机制。开通中英文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搭建具有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统计、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工作平台,实现执法协调机构、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

四、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与国内外权利人的沟通协调,及时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信息咨询和公共服务。在企业并购、技术交易等经济活动中强化知识产权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支持企业运用法律武器和国际规则维护自身权益,防止知识产权滥用。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企业海外维权援助机制。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知识产权中介组织的作用。要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维权活动,有效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依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整顿和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市场。

六、加强宣传和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侵权案例。要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把保护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列入中小学教学计划。高等院校要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专门人才培养。

知识产权律师篇二

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的和国际战略

学习知识产权法这一门法律学科首先是需要弄清楚的问题是知识产权法性质和地位。目前国内法学理论界、司法界均承认知识产权为民事权利,同时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也已明确知识产权的民事权利性质。与知识产权的性质密切联系的是知识产权的地位,即知识产权应归属何种法律部门,在此问题上学者们存有争议,较为流行的观点认为知识产权属于民商法部门,或者属于民法部门。但笔者以为这个问题还没有彻底搞清楚,有探讨之必要,尤其是在诸多国家纷纷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大背景下,探讨此问题,意义更为重要。

一、国内学者对知识产权法地位的几种观点

目前国内学者关于知识产权性质的认识是一致的,认为知识产权是私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但在知识产权的地位,即知识产权应归属何种法律部门上,存在一定争议,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

(一)国际公法。此观点的代表人物是郑成思教授,郑教授认为,国际间的多边公约及双边条约对整个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有重大影响。国际公法已成为知识产权法的主要渊源,因此知识产权应属于国际公法领域。1

(二)民商法。此观点的代表人物为吴汉东教授,吴教授认为,知识产权制度应属司法领域,但其保护制度多设行政处罚及刑事制裁的规范,具有公法与私法结合的特点,实为保护私权之民事特别法。2 这也是国内绝大部分学者的观点。

(三)单独法律部门。此种观点代表人物为张平副教授,张教授认为知识产权在民法、刑法、行政法、国际公法等各个法律部门中都有所反映,归类很勉强,应为独立的法律部门。3 张教授的观点与笔者的观点不谋而合,惜张教授的观点未受到充分重视,且理由有待进一步加强。

另有学者持知识产权应归属于经济法、行政法、科技法等观点。

还有的学者企图回避该问题,“至于把知识产权置于何种法律中,是在经济法中,还是在民法中,或者在行政法中,甚至在国际经济法、经济法中,使用民事的、刑事的或者国际法的手段来解决知识产权问题,都无关紧要”。4 笔者以为此种观点是不足取的,学术上的观点存有争议,那就说明在某些问题上还存有模糊地带,有待进一步澄清。

笔者以为,知识产权归属于国际公法、民商法的观点仅抓住了问题的一个方面,或者过分突出了问题的某个方面,而知识产权归属于单独法律部门的观点缺乏足够理由,难以服众,这也许就是张平副教授早在90年代初即已经提出知识产权应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观点而未受到应有重视的原因。

依据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和原则,笔者以为知识产权法学应当脱离现行附属法律地位,成为一独立的法律部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正如美国前总统林肯所言在于“给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1 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人的解放,加速生产力的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的伟大实践表明,这项制度本身就是一项杰出的发明创造。

二、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

法律部门这一概念,在有的法学著作和教材中被称为“部门法”,它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和不同方法所划分的同类法律

规范的总和; 3 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4

法律部门或称部门法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法律分类的一种形式。

知识产权制度共同的法律特征就是客体的非物质性。在信息时代的今天,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而传统知识光辉灿烂,人类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应接不暇,知识产权法学是否可以进而应该成为一独立法律部门呢?

(一)划分部门法的原则

对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不同角度可对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做出不同的概括。

张文显教授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应坚持三原则:整体性原则,均衡原则,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原则。5

沈宗灵教授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应该有六个原则:合目的性原则;从实际出发原则;适当平衡原则;相对稳定原则;重点论原则;辩证法展原则; 6笔者以为,之所以划分法律部门,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便于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的现行法律,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科学技术的进一步提高,人们势必创造出也来越多的精神产品,换言之,知识产权的调整对象越来越宽,同时也就需要越来越多的规范进行调整。当然,我们还要注意到各个法律部门之间适当比例之保持,具体的法律部门所包含的法律、法规不要太多,也不要太少。知识产权领域的现行法律、法规已经很多,知识产权摆脱附属地位从而实现部门化,符合社会发展潮流,也避免了法律体系结构的频繁变动。同时我们要拿出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

据此笔者主张法律部门的划分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目的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适当平衡原则;稳定性原则;发展原则;

(二)划分部门法的标准

在明确了划分法律部门所应该坚持的原则之后,我们就需要谈到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了。较为普遍的看法是,以法律调整对象为主要标准、以法律调整方法为次要(辅助性的)标准划分法律部门。7 张文显教授、沈宗灵教授也持此观点。

知识产权调整的对象为知识产品,即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8 知识产权对象的自然属性是非物质的“智力成果”,社会属性是“产品”,是财产,对象的内涵应显示其两方面属性。

正如前所提到的,知识产权制度调整对象(保护范围)势必越来越宽广,除了传统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外,国际公约、各国立法或判例已将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扩大到: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未披露信息,商号或商业名称、载有节目的卫星信号、商品化权的对象、特许经营、域名等。总体来讲,知识产权的调整对象呈现出扩大趋势,随着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据此,澳大利亚学者彭道顿1984年提出了信息产权的概念。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响应。1

知识产权制度确实广泛涉及许多领域,在科技、经济、文化、艺术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不能因此将知识产权肢解为几部分归到不同的法律部门中去。知识产权有自己的特殊性质和基本原则,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它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已被各国所接收。在联合国下属的机构中,有专门管理知识产权问题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各个具体的知识产权部门中都较早地建立国际公约,各国有一批专

门从事知识产权的法律人才和研究教育机构,有一套比较成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的地位如何,不完全取决于在法理上是否划归某类或构成独立分支,重要的是取决于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地位,也就是其重要程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目前已经成为发展一个国家的经济、科技、文化等事业的重要法律制度。

话已至此,笔者不得不提及当前世界发达国家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之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已经日益成为各国政府促进社会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战略手段。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成功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使美国扩大了技术创新和经济竞争优势,同时促进了trips协议的达成,使全球知识产权制度进入了强保护时代。日本是世界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最为成功的国家,也是从知识产权战略中崛起的国家,促成日本知识产权立国策略的主要动力来自两方面:一是日本对本国工业核心竞争力下降的忧虑;二是现代经济社会对智力创造活动合理机制的需求。3 笔者以为,日本自然资源相对贫乏,人口众多也是促使日本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原因之一。为此,日本不仅成立了知识产权战略会议(2002年3月),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论,还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2002年7月),国会通过了《知识产权基本法》(2002年11月),另外成立了由首相小泉任部长的知识产权战略本部(2003年3月),进而推出了《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

我国要实现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从粗放型经济向集约型经济的转变,同样离不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战略”一词源于军事学,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讲到:“战略问题是研究战争全局的规律性的东西”。我国《辞海》对“战略”一词是这样界定的:战略是重大的、带全局性的或决定全局的谋划。4 陈美章教授认为战略是一种谋划,是分层次的,战略具有系统结构,陈教授还对知识产权战略进行了界定:有效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和保持竞争优势并遏制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的经济利益而进行的全局性谋划和采取的重要策略和手段。知识产权战略可分三个不同层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和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5

刚才谈到的是法律部门划分的主要标准:法律调整的对象,现在谈一谈法律部门划分的次要(辅助性的)标准:法律调整的方式。

法律调整的方法,一般是指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和方式,如确定权利、义务的方式,法律化的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制裁等。社会生活的多样性,也决定了法律调整方法的多样性……,当人们无法完全以作为法律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来划分法律部门时,就可以依据法律调整方法来划分。如刑法部门,主要就是依其独一无二的法律调整方法—刑罚—而确立独立法律部门地位的。1纵观知识产权的调整方法,其调整方法综合性,或者说多种手段相结合,包括民事调节、行政调节、甚至刑事调节,但它最基本的规范不是强制性的,而是采取以鼓励、协调和促进智力创造活动,确认、保护、应用与传播智力成果为宗旨的调整方法。

一言以蔽之,从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上看,知识产权法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存在。

另外,笔者不得不指出的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短短的二十年的时间里,我国筑起一道保护知识产权的长城,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立法、执法、司法体系。在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完备法律规范的同时,我国进行了保护知识产权的组织建设,设立了国务院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建

立了相应的知识产权行政领导机关,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组织。相关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组织系统的建设,为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提供了体制上的保证。

值得欣喜的是国家已经注意到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并已经就率先将专利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提上了议事日程,3 并于2004年6月7—8日在京专门召开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座谈会”,几十名法律学家、经济学家、政府官员济济一堂,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献计献策。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的高等教育当中,国家教育部已将知识产权法学已经与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等部门法学并列,成为法学本科生14门核心课程之一,从这一点上,也突显了知识产权法这门课程的重要性。

结语

目前,知识产权法学的附属地位,既不符合法律部门分类的原则和标准,更与知识产权制度在国家、社会中的地位格格不入,在21世纪的今天,在国外各国纷纷诉诸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此问题。知识产权法学的部门化,是与时俱进的理性定位,并非刻意拔高,我们只不过是去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还知识产权法学以应有的地位和尊严。法是利益之器,保障着人类庸常的幸福,但它的平庸眼光丝毫不影响人类对高贵的向往。

知识产权律师篇三

一、专利权人的主要权利

独占实施权,包括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

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移给他人所有。

许可实施权指专利权人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行为。

标记权指专利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权利。

二、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指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1、自动取得制度(创作主义)

2、注册取得制度

3、我国著作权法参照各国的通行做法,采取自动取得原则。

三、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条件

1、原创性: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

2、固定性:受保护的软件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四、驰名商标认定的标准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五、著作权人的主要权利

包括注册的人身权和著作的财产权。著作的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主张自己为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作者的资格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与人身紧密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著作权人也可主张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展览权、改编权等一系列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即著作的财产权。

六、专利申请的原则

1、书面原则:指专利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2、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3、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4、优先权原则:外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

七、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1、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是通过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达到保护作品思想内容的目的,思想、事实、方式等不是著作权保护的直接标的。专利权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了表达形式而直接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

2、保护条件不同。专利权要求发明创造具有首创性,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构思和创作的,不问其思想内容与已发表的作品是否相同或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3、权利产生的程序不同。专利权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著作权在大多数国家依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需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

4、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两者在某些方面也可能出现交叉。

八、商标注册的条件

1、积极条件可视性。显著性。

2、消极条件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禁止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混同商标④侵犯在先权利⑤恶意抢注。

一、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途径

答:成长于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知识产权制度,其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有司法救济、行政救济与非诉讼解决三种途径。其中诉讼解决方式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由于我国采用行政处理与司法保护的“两种途径、协调处理机制”,行政救济历来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中举足轻重。而仲裁、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中地位不高,较少被使用,并未真正实现与诉讼的分流。可以说,我国当今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是以诉讼为主导辅之以行政救济的运行方式。

其他途径。知识产权替代解决方式或者称诉讼外调解,通常分为三种方式:第一种为当事人自己参与的方式,也称为纠纷的自行和解。第二种是当事人双方同意共同选择客观第三人担任调解人居中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第三种是法院立案前或开庭前,在法院监督下进行和解磋商。

二、计算机软件法律特征及保护

答:

1、计算机软件既是作品,又是工具,是作品性与工具性相结合的综合性智力成果。

计算机程序具有源代码的作品性和目标程序的工具性双重特征。软件在调入计算机运行之前,首先表现为作品性,人们无法通过“阅读”或“欣赏”计算机程序与文档而制造任何有形产品和实现任何操作。但是,软件调入计算机运行时,则更主要地表现为工具性,即通过控制计算机硬件动作过程,获得某种结果。

2、计算机软件研发工作量大、成本高,但复制容易、成本低。

开发具有商业价值的计算机软件,通常需要按照专业化分工、流水线作业的方式由一大批人共同完成,少数人几乎不可能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必须具备相应的物质和技术条件,有充足的开发资金和良好的开发环境。

3、计算机软件具有无形性,可以反复使用,但商业更新快。

计算机软件是智力劳动产生的精神产品,不具有任何形状。而且在同一时间可以为若干人分别使用,计算机软件又具有工具性,主要通过“使用”而发挥其功用,使用寿命在流通领域表现为商业寿命。保护

在计算机软件中,不论是计算机程序或文档;在计算机程序中,也不论是源程序还是目标程序,都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获得法律保护。①原创性,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凡是抄袭、复制他人的软件均不能受法律保护,构成侵权时,行为人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固定性,受保护的软件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存在于软件开发头脑中的软件设计思想并不受法律保护,只有当这种程序设计通过客观手段表达出来并为人所知悉时才能受法律保护。

一、专利权人的主要权利

独占实施权,包括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

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移给他人所有。

许可实施权指专利权人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行为。

标记权指专利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权利。

二、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指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1、自动取得制度(创作主义)

2、注册取得制度

3、我国著作权法参照各国的通行做法,采取自动取得原则。

三、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条件

1、原创性: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

2、固定性:受保护的软件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四、驰名商标认定的标准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五、著作权人的主要权利

包括注册的人身权和著作的财产权。著作的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主张自己为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作者的资格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与人身紧密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著作权人也可主张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展览权、改编权等一系列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即著作的财产权。

七、专利申请的原则

1、书面原则:指专利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2、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3、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4、优先权原则:外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

七、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1、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是通过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达到保护作品思想内容的目的,思想、事实、方式等不是著作权保护的直接标的。专利权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了表达形式而直接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

2、保护条件不同。专利权要求发明创造具有首创性,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构思和创作的,不问其思想内容与已发表的作品是否相同或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3、权利产生的程序不同。专利权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著作权在大多数国家依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需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

4、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两者在某些方面也可能出现交叉。

八、商标注册的条件

1、积极条件可视性。显著性。

2、消极条件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禁止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混同商标④侵犯在先权利⑤恶意抢注。

一、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途径

答:成长于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知识产权制度,其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有司法救济、行政救济与非诉讼解决三种途径。其中诉讼解决方式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由于我国采用行政处理与司法保护的“两种途径、协调处理机制”,行政救济历来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中举足轻重。而仲裁、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中地位不高,较少被使用,并未真正实现与诉讼的分流。可以说,我国当今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是以诉讼为主导辅之以行政救济的运行方式。

其他途径。知识产权替代解决方式或者称诉讼外调解,通常分为三种方式:第一种为当事人自己参与的方式,也称为纠纷的自行和解。第二种是当事人双方同意共同选择客观第三人担任调解人居中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第三种是法院立案前或开庭前,在法院监督下进行和解磋商。

二、计算机软件法律特征及保护

答:

1、计算机软件既是作品,又是工具,是作品性与工具性相结合的综合性智力成果。

计算机程序具有源代码的作品性和目标程序的工具性双重特征。软件在调入计算机运行之前,首先表现为作品性,人们无法通过“阅读”或“欣赏”计算机程序与文档而制造任何有形产品和实现任何操作。但是,软件调入计算机运行时,则更主要地表现为工具性,即通过控制计算机硬件动作过程,获得某种结果。

2、计算机软件研发工作量大、成本高,但复制容易、成本低。

开发具有商业价值的计算机软件,通常需要按照专业化分工、流水线作业的方式由一大批人共同完成,少数人几乎不可能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必须具备相应的物质和技术条件,有充足的开发资金和良好的开发环境。

3、计算机软件具有无形性,可以反复使用,但商业更新快。

计算机软件是智力劳动产生的精神产品,不具有任何形状。而且在同一时间可以为若干人分别使用,计算机软件又具有工具性,主要通过“使用”而发挥其功用,使用寿命在流通领域表现为商业寿命。保护

在计算机软件中,不论是计算机程序或文档;在计算机程序中,也不论是源程序还是目标程序,都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获得法律保护。①原创性,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凡是抄袭、复制他人的软件均不能受法律保护,构成侵权时,行为人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固定性,受保护的软件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存在于软件开发头脑中的软件设计思想并不受法律保护,只有当这种程序设计通过客观手段表达出来并为人所知悉时才能受法律保护。

一、专利权人的主要权利

独占实施权,包括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

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移给他人所有。

许可实施权指专利权人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行为。

标记权指专利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权利。

二、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指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1、自动取得制度(创作主义)

2、注册取得制度

3、我国著作权法参照各国的通行做法,采取自动取得原则。

三、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条件

1、原创性: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

2、固定性:受保护的软件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四、驰名商标认定的标准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五、著作权人的主要权利

包括注册的人身权和著作的财产权。著作的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主张自己为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作者的资格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与人身紧密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著作权人也可主张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展览权、改编权等一系列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即著作的财产权。

八、专利申请的原则

1、书面原则:指专利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2、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3、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4、优先权原则:外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

七、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1、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是通过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达到保护作品思想内容的目的,思想、事实、方式等不是著作权保护的直接标的。专利权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了表达形式而直接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

2、保护条件不同。专利权要求发明创造具有首创性,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构思和创作的,不问其思想内容与已发表的作品是否相同或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3、权利产生的程序不同。专利权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著作权在大多数国家依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需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

4、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两者在某些方面也可能出现交叉。

八、商标注册的条件

1、积极条件可视性。显著性。

2、消极条件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禁止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混同商标④侵犯在先权利⑤恶意抢注。

一、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途径

答:成长于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知识产权制度,其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有司法救济、行政救济与非诉讼解决三种途径。其中诉讼解决方式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由于我国采用行政处理与司法保护的“两种途径、协调处理机制”,行政救济历来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中举足轻重。而仲裁、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中地位不高,较少被使用,并未真正实现与诉讼的分流。可以说,我国当今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是以诉讼为主导辅之以行政救济的运行方式。

其他途径。知识产权替代解决方式或者称诉讼外调解,通常分为三种方式:第一种为当事人自己参与的方式,也称为纠纷的自行和解。第二种是当事人双方同意共同选择客观第三人担任调解人居中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第三种是法院立案前或开庭前,在法院监督下进行和解磋商。

二、计算机软件法律特征及保护

答:

1、计算机软件既是作品,又是工具,是作品性与工具性相结合的综合性智力成果。

计算机程序具有源代码的作品性和目标程序的工具性双重特征。软件在调入计算机运行之前,首先表现为作品性,人们无法通过“阅读”或“欣赏”计算机程序与文档而制造任何有形产品和实现任何操作。但是,软件调入计算机运行时,则更主要地表现为工具性,即通过控制计算机硬件动作过程,获得某种结果。

2、计算机软件研发工作量大、成本高,但复制容易、成本低。

开发具有商业价值的计算机软件,通常需要按照专业化分工、流水线作业的方式由一大批人共同完成,少数人几乎不可能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必须具备相应的物质和技术条件,有充足的开发资金和良好的开发环境。

3、计算机软件具有无形性,可以反复使用,但商业更新快。

计算机软件是智力劳动产生的精神产品,不具有任何形状。而且在同一时间可以为若干人分别使用,计算机软件又具有工具性,主要通过“使用”而发挥其功用,使用寿命在流通领域表现为商业寿命。保护

在计算机软件中,不论是计算机程序或文档;在计算机程序中,也不论是源程序还是目标程序,都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获得法律保护。①原创性,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凡是抄袭、复制他人的软件均不能受法律保护,构成侵权时,行为人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固定性,受保护的软件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存在于软件开发头脑中的软件设计思想并不受法律保护,只有当这种程序设计通过客观手段表达出来并为人所知悉时才能受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律师篇四

著作权案例:甲出版社发行了一张mp3音乐光盘《同一首歌mp3——100首》,使用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70位会员的54首音乐作品,但是却没有向这些作者支付使用费。因此,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原告是否能就mp3音乐光盘主张著作权侵权?被告“我国法律法规尚没有关于出版、发行mp3光盘方面的禁止性规定”主张能否对抗著作权侵权?作品与载体有何关系?

作品案例2:我国著名画家张大千,动辄以临摹画、制赝品捉弄收藏家,其赝品之逼真,匪夷所思。

答:

张大千的临摹画不构成作品。精确临摹的成果无法作为作品进行保护。美术作品的独创性是以线条、色彩等方式表现的,精确临摹是对原作品线条、色彩的复制,追求的是与原作一模一样,从而以假乱真,这样的创作没有独创性。虽然这样的复制需要高程度的技巧和判断。

汇编作品案例:a电话公司出版了包含其服务所覆盖区域的电话号码簿。以字母顺序列有电话用户的姓名、所有城市名称及电话号码。后b公司欲出版全国电话号码簿,其他公司均愿合作,只有a公司不同意合作。b公司无奈之下聘请工作人员剔除自己不需要的电话号码后,对余下4935个号码进行核实,并增加了用户所在街道信息。但是b公司的电话号码簿中仍有1309个电话与a电话簿中的一致,其中还有4个是a公司为试探抄袭有意设置的虚构号码。故a公司诉b立体商标案例:

甲饮料公司称,其申请注册的“芬特”饮料瓶下半部有密集的环绕棱纹,商标图形为瓶型三维标志,该设计产生了独特的效果。同时,他们还认为,“芬特”瓶型商标已在多个国家获得注册,充分证明该商标具有显著性,应予核准注册。但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芬特”饮料瓶的设计比较简单,整体缺乏显著性和独创性,不符合我国商标法中相关规定。另外,根据地域原则,申请商标在别国获准注册不能成为在中国必然获准注册的理答: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作品与载体的关系,即是作品本身的财产权利(即著作权)与作品载体的财产权的区分问题,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著作权的无形性。也就是说,作品可以不依赖有形介质而存在:在不改变其性质的情况下,作品可以从一个载体上被分离出来并依附在另外一个载体上。故作品具有独立性,本身就是交易目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视、无线电、网络技术的发明,不断为作品带来新型的再现形式。作品的再现形式不影响作者著作权的享有,不能以载体的变化来抗辩作品著作权的侵犯。本案中,mp3是新型物质载体,但被告以载体的变化作为对著作权侵权的抗辩,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作品案例1:5岁的顽童甲用极为初始、朴拙的手法画了一幅水彩画,张贴在自己房间内,后乙将该水彩画用于水彩笔的包装封面,甲父要求乙支付著作权使用费,乙则认为,甲仅5岁,没有受过任何美术训练,所作水彩画仅是随意涂鸦,偶然巧合,并不能保护创作的连续性,因此该水彩画不构成作品。

答:

5岁顽童甲的水彩画构成作品。该水彩画属于文学艺术领域,就其独创性而言,是其独立创作,并未抄袭他人,且反映了顽童作画时的思想感情,并具有可复制性,因此认定构成作品。虽然甲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且年龄很小,画风较为简单、幼稚,但是独创性并不要求作品质量一定很高或很有水平,只要是独立创作即可。

作品案例3:一名政治家到某大学去做演讲,记者甲用速记准确记录了该政治家的所有演讲内容,记者乙未经记者甲的许可将该演讲稿刊登在报纸上,记者甲认为记者乙侵犯了自己就该演讲稿所享有的著作权,诉至法院。

答:

记者甲记录的演讲稿不构成作品。因为其是对演讲者内容的完全或者几乎相同的复制,其结果并没有产生与原演讲者内容有可以客观识别的、非细微的差别,因此其不符合作品独创性的要求,不构成作品。

作品案例4:甲将朱自清的知名散文《背影》翻译成英文,发表在一本英语杂志上,乙未经许可将该英文版《背影》刊登在自己的英语文摘报上,甲认为乙侵犯了自己英文版《背影》的著作权,乙则称翻译的《背影》抄自朱自清的作品,本身不构成作品。

答:

英文版《背影》构成作品。英文版《背影》是在中文版《背影》的基础上创作的,并非中文版《背影》一对一翻译的结果。作者在英文译文的单词选择、组词以及文章语句排列上,翻译者无不以自己英文水平为基础,投入了大量的智力性创造劳动,带给作者是与原作不同的艺术感受,完全符合独创性的要求。

作品案例5:后甲又将朱自清知名散文《背影》译成盲文,一家盲文出版社丙未经许可出版,甲认为丙侵犯了盲文版《背影》的著作权,诉至法院。

答:

盲文版《背影》不构成作品。从中文到盲文,两个语种之间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例如“这儿的景色很美”转换成盲文,只对应一种盲文结果。因此,两种语言的转换之间是不包含独创性的智力劳动的。

公司侵犯其电话簿的著作权。

问:b公司有没有侵犯a公司的著作权?

答:

a电话公司的号码不构成汇编作品。汇编作品要求是对已存事实、资料或数据的收集和整理;作者对这些资料进行了选择、调整或组织;作者特点的选择、调整或组织工作使得作品产生原创性。a电话公司的白页上的电话号码的挑选、调整和编排不能满足版权保护的最低标准。因为,就其内容挑选,只是每位申请人的最基本信息,不存在创新性;就其编排方面,只是按字母顺序排列了用户,该排列方式是一种古老的方法,也不具有任何创新性。所以b公司没有侵犯a公司的著作权。

商标侵权案例:

某工商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对某公司进行检查。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堆放的mp3播放器成品、半成品及包装盒上均标有与苹果图形相近似的图形标志。经查证,苹果图形为美国苹果电脑公司在第九类商品上注册的商标,而该公司使用的标志与苹果公司的注册商标极为近似,且未经过注册人的许可。

问:本案中的苹果图形属于哪一类型商标,该公司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答:

商标是一种用来标示商品或服务的经营标志,按其外在特征的不同,一般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等。本案中的苹果图案即属于图形商标。本案中,苹果图形为美国苹果电脑有限公司在第九类商品上注册的商标,且该商标在有效期限内,苹果公司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某公司未经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许可,在类似商品即mp3播放器上使用与苹果图形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图形商标的行为,构成了《商标法》第52条第一款规定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由,决定予以驳回,不予初步审定公告。

问:如何判定立体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答:

具有显著性是商标发挥其指示商品或服务特定来源功能的必然要求,否则就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本案中甲饮料公司欲注册的“芬特”饮料瓶体可以看成是一种三维标志,应当属于我国《商标法》规定的立体商标。《商标法》第12条为防止不适当注册,对用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的商标又进行了一些限制。

这些限制规定为:(1)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不得注册;

(2)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不得注册;

(3)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本案中,甲公司欲以“芬特”饮料瓶体作为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立体商标,但该瓶体在形状或外观上缺乏辨识度,在实际上无法使一般消费者将“芬特”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区分开来。且该瓶体与其他饮料瓶体相比,在设计上缺乏商标应具备的显著性。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申请是妥当的。

注册商标案例:

某果汁厂虽然刚刚起步,但产品已经在当地颇受欢迎,有人建议早日将果汁商标注册,厂长认为等企业发展壮大了也不迟。几年后,企业越做越大,厂长决定办理商标注册,但发现,该厂使用的商标早已被某食品显著性案例1:

a公司研制出一种新型材料,在特定低温环境下呈现电阻为零的“超导态”。a公司随后向商标局提出“超导”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发给申请人《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以为万无一失,便随即花费大量成本,显著性案例2:

广西某公司在3类牙膏、洗发液等商品上向商标局提出“田七”商标的注册申请,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委员会认为,“田七”作为商标已与申请人建立了特定对应的联系,能够起到区别著作权案例分析:

某画家创作了一幅美术作品,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了某甲。

问:

1、该画的著作权是属于画家,还是属于某甲?

公司注册为果汁饮品商标。商标被抢注,使果汁厂不得不更改商标,这一行为造成很多包装及宣传成本的损失,突然改换商标,客户不认同,销量锐减。

问:未注册商标是否完全不受法律保护?

答:

我国《商标法》第4条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对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从该条文义来看,商标只有经过注册,方产生商标专用权。但在本条所体现的原则之外,我国基于多种考虑尚通过《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出了多个例外规定。因此,全面地看,若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商标即使未注册仍能够得到一定的保护。但保护强度不高,保护手段与保护注册商标的也不同。

问:若该商标注册人明知果汁厂已经使用该商标,果汁厂是否可请求撤销该商标?

答:

未注册商标能否阻止他人抢先注册的考量要素,是该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本案中的果汁厂所使用的商标由于使用时间较短、广告宣传不够,尚未形成一定影响,难以构成驰名商标。所以,即使他人明知果汁厂使用在先,由于商标不属于驰名商标,仍然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地域性案例1: 2005年8月24日,深圳海关根据美国a公司的申请,扣留了b公司报关出口的nova商标的男士衬衫。a公司认为,nova是该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商标,b公司侵犯了其涉案商标专用权。

问:本案如何解决? 答:

被告b公司虽然在西班牙注册了nova商标,但是并未在中国注册相应商标。因此,该商标在中国不能作为注册商标受到保护。而a公司先于b公司在中国注册了nova商标,因此受到中国法律保护。b公司在中国生产印有nova商标的服装属侵权行为。由于b公司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完成了商品包装及宣传材料的设计工作。

不料之后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商标驳回通知书》,驳回理由是“该商标用于本商品上表示了本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征,不具有显著性”。

问:本案中商标局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

“超导”一词的本意是指某物质能在特定低温环境下呈现电阻为零的“超导态”。本案中,商标注册申请人所生产的商品正是具备该特性的特殊材料。一方面,由于该词反映了产品的功能和用途,其他同类商品免不了也需要以“超导”自称,若允许其注册,那么其竞争者就再也不能称自己的产品具有“超导”特性了,显然这是与公共利益相悖的;

另一方面,“超导”一词难以使相关公众将产品与特定经营者联系起来,消费者看到“超导”商标,只知道这是具备“超导”特性的材料,但绝不会想到该产品是由a公司生产。综上所述,“超导”一词不能在这种产品上作为商标注册。

专利法案例分析1:

甲厂1996年研制出一种n型高压开关,于1997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厂也于1996年7月自行研制出这种n型高压开关。乙厂在1996年底前已生产了80台n型高压开关,1997年3月开始在市场销售。1997年乙厂又生产了70台n型高压开关。1998年初,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遂与乙厂交涉,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乙厂是否侵犯了甲厂的专利权?为什么?

答:

(1)乙厂没有侵犯甲厂的专利权。(2)我国专利法规定(69):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先用权)

(3)本案中,在甲厂的专利申请日以前乙厂已经开始生产n型高压开关,依法享有先用权。在甲厂获得专利权后,乙厂因享有先用权,故在原有范围内(每年生产不大于80台)生产n型高压开关并不侵犯甲厂的专利权。作用,获准注册。但其他商品(非牙膏)驳回其部分申请。

问:为何商标评审委员会允许该公司在牙膏类商品上注册表示商品原料特征的“田七”商标?

答:

田七原为中草药名称,使用在牙膏上也仅可表示该商品的原料中含有田七成分。按我国《商标法》第11条禁止注册“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其他特点的标记”,应当依法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商标“田七”采用一定独创性的书法字体,从而增强了申请商标的显著性;申请人又提交了有关使用、宣传证据,可以证明申请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已经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能够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各国均认为,经过经营者的使用行为,可以使该商标除了原有的含义之外,在消费者心中出现“第二含义”。该“第二含义”的存在,被认为能够将该商标与特定商品联系起来,即该标记能够起到商标应有的功能。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其初步审定。但是,权利人的权利也要受到一定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将之作为表示商品质量的说明性文字加以正当使用。

2、该美术作品出版后,原件不慎毁坏,画家是否还享有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3、如果画家将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经济权利)转让给了某画院,是否需要将原件一并移交给画院?如果不移交,是否意味着著作权(经济权利)未转让?

答:

1、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某甲后,这幅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仍属于画家。

这是因为,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某甲时,只是将其美术作品原件的物权转让给了某甲,并未将其著作权一并转让,美术作品原件的转移不等于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2、该美术作品出版后,如果原件不慎毁坏,画家仍享有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这是因为,该美术作品原件的灭失,不等于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丧失,也就是说,著作权的保护期是法定的,著作权的存在,不以作品原件物质载体的存在为前提。

3、如果画家将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转让给了画院,不一定应将美术作品原件一并移交给画院。不将美术作品原件移交给画院,不意味着著作权未转让。

这是因为,著作权的转移,不意味着作品原件物权的转移,如同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某甲后,其物权的转移不等于其著作权的转移一样。所以美术作品原件不移交,并不意味着著作权未转让。

专有性案例:

2006年10月7日,甲报社从《走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警察》画册中,复制了林某的摄影作品,用于其编辑出版的杂志的封面用图,并在照片画面中显著位置配写了“一个缉毒警察的腐败之路”、“更年期危机”、“娱乐圈秘史”等文字标题。之后又将该作品用于其杂志征订的广告宣传品上广为散发。

问:请结合知识产权专有性特点,分析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

我国《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著作地域性案例2:

某日本公司与中国某企业谈技术合作,合同约定使用1件日本专利(均获得批准并在有效期内),该项技术未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申请专利,请回答下列问题:

1、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在中国销售,中国企业是否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答:

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在中国销售,中国企业不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时间性案例1:

1990年11月5日,李某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名称为旗帜吹飘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1991年8月21日,国家专利机关授予李某实用新型专利。2003年5月,a公司应某市政府委托,完成该市国庆会场国旗旗杆安装任务,也用了旗帜吹飘装置。李某认为a公司侵权,遂起诉。

问:利用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特点解释此案例。

答:

知识产品理应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但时间性案例2:

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50年,德国的《版权法》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70年。请回答下列问题:

1、假如某德国作者已去世60年,我国一出版社拟在我国翻译出版该作品,是否需要征得德国作者的继承人的许可,方可在我国出版发行?

答:

在此种情况下,我国出版社不需要征得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林某作为摄影作品的作者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知识产品为排他性利用的专有权利。

具体而言,著作权人有权控制他人对作品的利用,禁止未经许可对作品的复制、表演、广播、翻译等行为。由于作品被视为权利人人格的延伸,著作权尚具有人身性的特点,这意味着,即使经过权利人许可使用其作品,仍应当尊重权利人的署名权,并且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首先,甲报社未经林某许可,在其编辑出版的刊物封面及广告页上使用该作品,侵犯了林某对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和出版权;其次,甲报社在作品画面中配印了与作品主题相反的文字,歪曲了林某的作品内容,侵犯了林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最后,甲报社未在摄影作品上标明作者姓名,其行为侵犯了林某对作品的署名权。因此,甲报社应当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这是因为,该日本公司未在中国申请该专利,不受中国专利法的保护,因此,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在中国销售,中国企业不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2、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如果返销日本,中国企业是否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答: 需要。这是因为,这件专利已在日本获得批准,因而受到日本专利法的保护,中国企业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要在日本销售,则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3、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如果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和地区销售,中国企业是否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答:

中国企业不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这是因为,该日本公司未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并获得批准,依照这件专利生产的产品在这些国家和地区销售,得不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专利保护,因此中国企业不需要向该日本公司支付这件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4、该专利有效期满后,该项技术是否还有使用价值?

答:

该件专利有效期满后,该项技术仍然可能具有使用价值。

这是因为,专利权的失效,意味着权利人的权利失去了法律保护和该项技术进入了公有领域,并不意味着该技术本身失效。依据其技术生产的产品只要市场需要,该项技术仍然具有使用价值,只是不需再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其创造者往往为了追求个人私利,隐秘其创新成果,只供其个人使用,这便不利于社会整体进步。而知识产权创设的初衷在于使国家与知识产品的所有人签订契约,国家以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一定期限的垄断利益为代价,换取其向公众公开知识产品。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2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其申请日起计算。”即李某只有在该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日起十年内享有专利权。本案中李某的申请时间为1990年11月5日,其权利保护期应当至2000年11月6日届至。而a公司使用该装置的时间2003年5月,此时李某的专利保护期早已届满,该实用新型已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自由使用,因此a公司未侵权。

可复制性案例:

2001年9月,a市某市民郭某向市政府书面呈文提出,在中山公园打造全国第一尊孙中山与宋庆龄的双人铜像。其后,郭某以笔名“郭宝忠”将其雕塑广场创意的文字作品和双人雕塑模型在省版权局办理了版权登记。2009年2月,郭某从媒体获悉“孙中山宋庆龄铜像10月前进驻中山公园”,设计方案由a市园林雕塑院实施。郭某就把a市政府、园林雕塑院告上法庭。

问:本案中郭某的构思为何不能作为知识产权受到保护?

答:

著作权的客体,或者说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作品是对思想观念的表达形式。著作权的基本原则是只保护对思想观念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观念本身,以免钳制思想,阻碍社会进步。

本案中原告郭某称,被告照搬了其创意,所谓创意,即创作的意图,是指文艺创作所要达到的目的,属于思想观念范畴,不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即使被告真的照搬了其创意,也不构成侵权。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即可在我国出版发行该德国作者的作品。

这是因为,按照《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一个成员国给予其他成员国作品的版权保护期,应按照该成员国版权法的规定。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该德国作者的作品已经超过法定版权保护期,不再受到版权保护。因此,出版社不需要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即可在我国出版发行该德国作者的作品。

2、如果我国出版社将该翻译作品,未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销售到德国,是否构成侵权?

答:

如果将该翻译出版作品未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销售到德国,已构成侵权。

这是因为,德国的《版权法》规定的作品的版权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70年,作者去世60年,作品的保护期尚未超过,所以,我国出版社若将该翻译出版作品,未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销售到德国,构成侵权。

3、某中国作者已去世60年,一德国版社拟在德国翻译出版其作品,是否需要征得中国作者的继承人的许可,方可在德国出版发行?

答:

在此种情况下,德国出版社不需要征得中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即可在德国出版发行中国作者的作品。

这是因为,按照《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一成员国给予其他成员国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不多于其来源国的版权保护期。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50年,该作者已去世60年,超过了我国《著作权法》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在德国也不再受版权保护。所以德国出版社不需要征得中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即可在德国出版发行该中国作者的作品。专利法案例分析2:

考核点: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2006年10月18日,张某完成了一项自行车锁具的小发明,10月30日,以“一种自行车锁”为主题向专利局提出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7年2月4日,李某也以“一种自行车锁”为主题向专利局提出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7年5月3日张某对原来的设计进行了改进,再次以“一种自行车锁”专利的地域性特点案例分析:

某甲(中国)公司2000年就一项产品发明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4年获得发明专利权。因为产品主要内销,所以没有向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2005年,该厂离职人员赵某移民a国,随即在当地注册成立乙公司并开始生产、销售甲公司的专利产品。2006年,赵某回国时,甲公司在当地法院起诉赵某及乙公司侵犯专利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为主题向专利局提出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查,张某改进后的技术方案与李某的方案基本相同。

问:中国专利局应该将该项专利权授予谁?

答:

1.专利权应授予张某。

2.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3.本案中,张某就xx主题提出申请的申请日是xx日,在其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时,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前一申请的申请日为后一申请的申请日,即xx日。而李某的申请日为xx,所以张某的申请为在先申请。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所以专利权应授予张某。

问:赵某及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答: 1.赵某和乙公司并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2.根据《巴黎公约》的专利独立原则,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特点。即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专利权。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3.本案中,甲公司只在中国申请了专利权,其独占实施权--即自己实施同时禁止别人实施的权利--仅在中国范围内受到保护。赵某虽原为甲公司员工,但其生产、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均发生在a国,而甲公司在a国并没有申请专利,因而在a国没有专利权。所以赵某和乙公司的行为并不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专利)的基本性质: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可复制性。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人类在智力创造活动中因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标法 商标法

商标的注册审查: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的条件可以分为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两种。

一、对形式条件的审查。

1、申请人的资格符合规定。

2、申请文件完备、齐全、符合规定。

3、符合商标申请原则。(一个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商标注册的分类申请原则)。

4、申请手续完备、申请费用交齐。

二、对实质条件的审查。

1、合法性审查。(符合法定的商标构成要素;不得含有法定禁用标记)

2、显著性(识别性)审查。

3、在先版权法

版权法填空题

1、世界知识产权日是(4月26日)。

2、知识产权又被称为智慧财产权,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三大部分。

3、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4、世界上最早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是(威尼斯共和国)。

5、到(2006年),我国专利申请已突破300版权法

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在《著作权法》第4条第5条中规定了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除此以外,下列作品也不受版权保护:

1、已过版权保护期、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

2、作者所属国系《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之外的非成

商标:是法律实体或自然人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法律实体或自然人的商品或服务加以区别的可识别的标记。

商标权:又称商标所有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集体商标:由不同的企业依共同利益自愿组成的、具有法律实体资格的工商业团体或行业性组织共同申请注册、各自使用的商标,称为集体商标。

按商标构成分类:

1、文字商标:以各种语言文字、拼音字母、数字组成的商标,称为文字商标;

2、图形商标:由平面或立体图形构成的商标。

3、记号商标:由简明、抽象的记号或符号组成的商标。

4、组合商标:以文字、图形、记号组合而成的商标。

5、立体商标:以占据一定空间的立体实物,如产品造型、产品的实体包装物等组成的商标。

6、全息商标:采用激光全息技术制成的商标。

7、音响商标:以特殊的音响效果作为商标注册。

8、气味商标:以特殊的气味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法:是调整因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总和。

商号:或称字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商号包括两种含义,一是指企业或商店的名称,即经营者从事商业活动所使用的名称;二是指使用该商号的企业或商店本身。狭义的商号是指企业名称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用以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

商标侵权:狭义的商标侵权是指在商标权有效地域和有效期内,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包括服务上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广义的商标侵权,还包括假冒商标的行为。

性(新颖性)审查(符合申请在先原则;符合优先权原则;不得与在先的商标权冲突;不得与已失效不到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

4、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

5、非功能性审查。

商标权的内容:

1、专有使用权;

2、禁用权;

3、续展权-商标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在商标注册有效保护期满时,向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延长商标的有效保护期。如果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在有效保护期满前提出续展申请,也可以在有效期满后的宽限期一般为6个月内提出申请,但需要交纳延迟费。

4、转让权;

5、许可使用;

6、争议权-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7、变更权;

8、标记权;

9、注销权;

10、起诉权;

11、质押权;

12、禁止侵权商品进出口权。商标权的限制:

1、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

2、在先使用的服务商标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使用。

3、对注册商标的时间限制。

4、对注册商标的地域限制。

5、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对商标的正当使用(善意使用)。与商标有关的其他违法行为:

1、违法注册商标。

2、违法使用注册商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3、违法许可使用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与生效;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无效;商标许可与定牌加工)。

4、违法使用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的;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粗制滥造的,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5、非法印制或者买卖商标标识。

6、其他涉及犯罪的违法行为(伪造或者变造《商标注册证》;违法办法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事项。)

万件大关。

6、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7、作者对其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产生。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版权的经济权利:是指版权人依法利用其作品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1、复制权;

2、出版权;

3、发行权;

4、演绎权;

4、传播权;

6、追续权;

7、质押权。

版权的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

版权与工业产权的比较:

一、共性

1、同是知识产权。

2、同有知识产权的基本特性。

3、同样在经济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4、两者之间存在重叠、交叉、制约关系。

二、区别

1、工业产权强调工业再现性,版权强调可复制性。

2、工业产权保护条件较严格,版权保护条件较宽松。

3、工业产权保护的力度一般比版权保护力度要大。

4、版权注重精神权利保护,工业产权涉及精神权利较少。

5、版权强调艺术性、美感,工业产权基本不强调美感。

6、版权一般为自动生成,无需登记;工业产权大多需要履行法定程序方可产生。

7、版权保护期较长,工业产权保护期一般较短。作品:就是作者以语言、文字、图形、符号、绘画、雕塑、音乐、图像等人们可以感知或通过机器感知的形式,表达思想、意愿、情感的文学、艺术、科学的智力劳动成果。作为版权保护的作品首先必须具有独创性,其次必须有表达性,还必须有可复制性。合理使用:版权意义的合理使用,是指法律所允许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对其作品的使用行为。

员国,也不是wto的成员,而且该作者在上述成员中没有惯常住所,该作品首次出版国不是《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成员国,也不是wto的成员,与中国也没有保护版权的双边协定,则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法定许可:版权意义上的法定许可,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对其作品的使用行为。我国在著作权法中规定了5种法定许可:

1、编写出版教科书的法定许可。

2、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

3、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定许可。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的法定许可。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

版权和邻接权的侵权:《著作权法》第46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版权和邻接权侵权的民事责任:停止侵权、损害赔偿、民事制裁、赔礼道歉。

版权和邻接权纠纷的解决方式:

1、协商或调解。

2、仲裁。

3、行政处理。

4、司法诉讼。版权法

版权的归属:我国对版权的原始归属规定如下:

1、版权原始归属的基本原则。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单位作品的归属。(作品是由单位主持完成;作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作品由单位承担责任。)

3、职务作品的归属。职务作品的归属为两种:①一种是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专利法

专利权:是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

专利一词包含三种含义:

1、专利权

2、发明创造

3、专利文献

专利权的特征:

1、无形性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时间性

5、可复制性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只要是技术方案即可。专利法

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况: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新颖性的判断标准:

1、时间标准:专利申请日。

2、地域标准:我国现在采用绝对新颖性标准。

3、公开标准: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专利法

专利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10年。

专利权人的权利: 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标记权、转让权、许可权、质押权、起诉权。

实施专利的内容: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

专利权的分类:禁止权(禁止他人实施)、实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②另一种是除上述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4、委托作品的归属。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5、合作作品的归属。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6、汇编作品的归属。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7、演绎作品的归属。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的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8、影视作品的归属。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版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9、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归属。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发明专利分为两大类:产品发明专利、方法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不保护方法。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应符合的条件:

1、计的载体必须是产品

2、外观设计的构成要素是产品的形状或产品的图案

3、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应该是固定的4、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应该是一个整体

5、外观设计必须具有人的视觉直接可见性

6、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能作为外观设计要求保护

7、外观设计应能用于产业上形成批量生产

8、产品通电以后才能显示的图像,不能作为外观设计要求保护

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对发明本身的要求):

1、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不得妨害公共利益

2、符合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

3、发明具有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但是,用于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器械、仪器、用具等属于专利保护的范围;

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新颖性:既不是现有技术,也没有抵触申请。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抵触申请:是指在一项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以前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的专利申请。

其他方式公开。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创造性的判断标准:

1、解决了人们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技术难题

2、克服了技术偏见

3、系“首创性”或“开拓性”的技术方案

4、产生了意料不到的效果的发明创造:组合发明、选择发明、用途发明、要素变更发明。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实用性的判断标准:

1、再现性

2、可实施性

3、有益性

4、违背自然规律的技术方案不可能实现,不具备实用性。

专利性审查顺序: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 授予专利权的形式条件(对申请过程的要求):

1、书面申请原则

2、单一性原则

3、先申请原则

4、优先权原则

5、充分公开原则

6、说明书必须支持权利要求书

7、修改不得超出原申请文件范围

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优先权原则:国际优先权(外国优先权)国内优先权(本国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国内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提交申请文件的方式:面交、邮寄、通过专利代办处提交、电子申请

申请日的确定: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寄出的邮戳日、优先权日 施权(自己实施专利)、许可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他权利

专利权的权利用尽: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其他人不需要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就可以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署名权、获奖权、获酬权

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问题:中国:雇员完成的职务发明直接归雇主所有。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的权利归属问题:如果有协议,根据协议办理;如果没有协议或约定不明确,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对专利权的限制:

1、一般限制

2、强制许可

3、计划许可

4、地域限制

5、时间限制

6、权利用尽

专利权人的义务:充分公开其发明创造的义务、积极实施其专利的义务、不得滥用专利权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

专利侵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假冒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

诉讼时效: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诉讼管辖(河北省):

1、级别管辖。所有的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均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案件由石家庄中院管辖。

2、地域管辖。被告人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储藏地、查封扣押地。

专利侵权诉讼赔偿数额:实际损失;法定赔偿额区间(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知识产权律师篇五

第一章

图解知识产权

第一节

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事通”的大名在学校里已经很少被人叫了,因为他对知识产权了解得很透彻,号称“知识产权万事通”,所以同学们都叫他“知事通”。知事通有个好朋友叫萧文好,名字读起来很像“小问号”。小问号对知识产权很好奇,知事通就成为了她的小老师。

有一天,小问号急匆匆地拿着一张报纸来找知事通。她指着一个标题问起来。

小问号:知事通,你看!这张报上说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你倒说说看,什么是知识产权啊?

知事通: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他和房屋、汽车一样,都是以种财产权。

小问号:那你说说,知识产权都有什么呀?

知事通:那可多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商业秘密权。。。

4月26日

小问号:报纸上说的这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是怎么回事呢?

知事通:说起这个,那还是我们中国人的创意呢!根据中国和阿尔及利亚的共同提案,2000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三十五届成员大会决定从2001年起,每年的4月26日为世界知识产权日。在这一天,很多国家都会举办一些庆祝、纪念活动,宣传知识产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大家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理解。

小问号:噢,我知道了!

第二节

什么是专利

这一天,小问号拿着一个新买的文具盒来找知事通,指着文具盒包装问他。

小问号:知事通,你看这上写着专利产品,那你给我讲讲,什么是专利?

知事通:专利呀,就是专利权。专利权可厉害了,它是国家依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有了它,人们就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还能够独占市场,或者通过转让等方式获利。

小问号:那你看,这个文具盒上写的是实用新型专利,这是怎么回事啊?

知事通:在我们国家,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这个是其中之一。

小问号:哎呦,看来专利太有用啦!那我也想搞发明创造,申请专利,行不行啊?

知事通:当然行啦!你的发明创造只要符合这么几个条件:一是以前没有公开发表过的,具有新颖性。二十有实质性特点,具有创造性。三是,这个发明可采用工业方法生产,具有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缺一不可。

小问号:那你教教我啊,专利怎么申请呢?

知事通:首先要准备好专利申请文件,其中包括: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当然,可以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窗口直接递交,也能通过网络、挂号邮寄等方式申请,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办。

小问好:哦,我明白了!

小问号:知事通,我还有一个担心呢,媒体上老提到专利侵权,什么叫专利侵权?如果将来有人侵犯了我的专利,他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知事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某专利,必须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如果将来有人侵犯了你的专利,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是停止侵权;二是要赔偿损失。有些案件还需要公开道歉。

第二章

从故事中了解专利 第一节

专利权的申请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审查流程图如下:

第二节

专利权的应用

——塔基专利群

天上掉馅饼?

2005年5月8日,北京市昌平区八家村来了几位不速之客,这些人四处打听一个叫赵正义的农民。他们代表美国的一家著名的国际投资公司,提出愿出价1000万美元,一次性买断赵正义发明的一项技术专利。

1000万美元,当时折合人民币8000多万元,这对于住在小平房里德赵正义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能动的塔基

美国投资商愿出巨资购买的专利技术,实际上就是塔吊的基座。所谓塔吊,就是建筑工地上几十米高的吊臂,它主要的功能是吊运建筑材料。由于吊臂和主题都高高地悬在半空,塔吊基座的稳定就成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长期以来,建筑业界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在地下浇筑混凝土基座。

一般的中性吊臂的水泥底座,浇筑的成本约为15万元。混凝土浇筑基座无法拆卸和搬运。如果塔基能够组装、拆卸,重复使用的话,省下的那笔钱可不是个小数目。

赵正义当时已经五十多岁了,只有初中文化的他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试验,设计出一套组合式塔基的方案,几经周折,赵正义说服了建筑工程公司的老总出资试验他的技术方案。

在吊装试验的时候,事先浇铸好的基座像积木一样,一块块调防到塔吊基座的方方正正的土坑里,赵正义的试验成功了!世界级建筑难题,在赵正义手上迎刃而解。

有人提议,这项技术世界上是没有的,必须要进行专利保护。1999年5月13日,赵正义用“赵氏塔基”为名称,申请了专利。赵正义的这项发明应了一句老话,墙内开花墙外香。在国内受到冷遇的时候,美国的投资公司慕名而来,竟然愿意花1000万美元来购买这项发明专利。

已经有了一些知识产权意识的赵正义在美国投资公司的收购事件中明白了一个道理:美国人做买卖是要赚钱的,这项专利技术一旦被有商业运作能力的投资公司购买后,他们就可以转让专利、应用专利,然后再转手卖给中国人。

深思熟虑之后,赵正义拒绝了美国人的专利收购请求。为了有效地保护这项专利,赵正义不但针对“赵氏塔基”申请了8个核心专利,而且把有可能出现的其他改良方法也申请了专利。由此形成了义个以核心专利为主,几十个相关的外围专利共同保护的专利围墙。其他人很难进入这个层层保护的“塔吊基座项目”。

喜从天降

2004年,一个好消息从国家建设部传来,原始的混凝土塔座必须清除。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其他工程管道通过的时候要受阻;另一个是混凝土上面不可能生长植物,这将严重影响到城市绿化。“赵氏塔基”的春天来了!果然,同年7月,“赵氏塔基”因节能环保效果突出,被批准为“国家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不久后,北京市建委发文,给予购买“赵氏塔基”的单位和个人每台2000元的经济补贴。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让代理商看到巨大的利润空间,也让谈判的砝码完全向赵正义倾斜。一时间,全国各地以及美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销商,纷纷找上门来洽谈转让专利技术。

“赵氏塔基”在全国建筑业全面推广,每年就能节约水泥196万吨、钢材33万吨、沙石料1030万吨。同时每年减少混凝土垃圾750万立方米,除了在建筑行业广泛使用外,这项技术还推广到电力、石油、信息等多个领域。

第三节 专利权的保护

————暗战

宣判

2009年4月15日上午9点,浙江省高院民三庭里鸦雀无声。庭长按惯例询问施耐德公司和正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是否愿意调解时,双方异口同声的表示愿意。这短短不到10分钟看似平静的裁决过程,产生了迄今为止,国内企业在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上获赔付最高的一个数字——1.575亿元!其实很少人知道,案件背后竟然有一场长达十五年之久的“暗战”。

夺命三招

话说15年前,法国电气巨头施耐德公司刚刚登陆中国市场,就遭遇了一头来势凶猛的拦路虎——正泰集团。面对产品类型及种类与自己处处撞车的对手施耐德公司使出了第一招,它决定控股并购正泰集团。但谈判以失败告终。

在合作无望的情况下,施耐德公司又打出了第二张王牌,对正泰开展“专利围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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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
知识产权合同模板 知识产权合同的内容
发布时间:2023-03-10
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知识产权合同模板......
2023年知识产权演讲稿(5篇)
发布时间:2023-03-19
演讲稿是一种实用性比较强的文稿,是为演讲准备的书面材料。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用到演讲稿的地方越来越多。那么你知道演讲稿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
知识产权局2018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结
发布时间:2023-06-11
xx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主题,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了2018年知识产权宣传周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xx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为开展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xx市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市“双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知识产权局2018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1
为庆祝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根据江xx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xx知发办字〔201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主题为“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
知识产权局2018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23
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结合庆祝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办发字〔2018〕号)、《xx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xx知发〔20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2018年全市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知识产权局201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8
知识产权局201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庆祝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根据省知识产权局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就宣传周活动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
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见书(三篇)
发布时间:2023-06-03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
2023年高中知识产权演讲稿 高中生知识产权保护演讲稿(5篇)
发布时间:2023-03-16
使用正确的写作思路书写演讲稿会更加事半功倍。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够利用到演讲稿的场合越来越多。那么演讲稿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
知识产权使用授权协议 知识产权授权协议二十三篇(实用)
发布时间:2023-04-02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
知识版权的作用 logo知识产权保护(三篇)
发布时间:2023-02-19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
知识产权局2017年全省知识产权巡讲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7
知识产权局2017年全省知识产权巡讲活动方案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2017年,将对全省18个省.........
清远市知识产权局模板(5篇)
发布时间:2023-05-24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
知识产权的演讲稿1500 知识产权的演讲稿(十六篇)
发布时间:2023-05-21
演讲稿首先必须开头要开门见山,既要一下子抓住听众又要提出你的观点,中间要用各种方法和所准备的材料说明、支持你的论点,感染听众,然后在结尾加强说明论点或得出结论,......
2023年知识产权专利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优质(五篇)
发布时间:2023-06-21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
最新专利知识产权声明(5篇)
发布时间:2023-01-12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
知识产权局2017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08
知识产权局2017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x知发办字〔2017〕x号)的要求,结合xx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定于4月20.........
2023年知识产权讲话稿 知识产权保护讲话(十六篇)
发布时间:2023-03-03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
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协议 知识产权服务协议(6篇)
发布时间:2023-07-16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
2023年软件开发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产品的知识产权(3篇)
发布时间:2023-08-04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
知识产权局2017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 为庆祝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定于4月20日至26日在全省组织开展201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
最新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 知识产权转让手续(三篇)
发布时间:2023-02-23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
我心中的知识产权演讲稿(5篇)
发布时间:2023-03-19
演讲稿是演讲者根据几条原则性的提纲进行演讲,比较灵活,便于临场发挥,真实感强,又具有照读式演讲和背诵式演讲的长处。好的演讲稿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
省知识产权讲师团成立贺词
发布时间:2022-11-16
各位来宾、同志们:大家好!我省知识产权讲师团今天正式成立了!我代表知识产权局向首批知识产权讲师表示热烈的祝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激发社会活力.........
知识产权公司与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书(三篇)
发布时间:2023-03-15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
最新知识产权主题演讲 知识产权演讲题目精选(九篇)
发布时间:2023-07-05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
知识产权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1-12-29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阶段总结 (2001年6月——2002年6月) 2001年6月,经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和省环保局批准,我区被确定为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环境建设试点示范区。为了认真贯彻落.........
知识产权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3-13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阶段总结(2002年6月——2003年6月)2002年6月,经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和省环保局批准,我区被确定为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环境建设试点示范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
知识产权学习体会
发布时间:2011-12-28
最近我通过网络聆听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知识讲座,让我对知识产权有了较深入的认识,使我受益匪浅。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
知识产权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6-28
2002年6月,经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和省环保局批准,我区被确定为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环境建设试点示范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发展高新技.........
工作总结(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3-04-19
在地委、行署和省知识产权局的领导下,在全区各县市科技局的共同努力下,按照省知识产权局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展开的。一年来,我们在人手较少、基础薄弱、条件较差、观念淡薄等困难情况下,将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1-30
市区2007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加强我区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提高自.........
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201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25
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201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州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科技局,xx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印发《201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为形成我州与全国、全省一道集中开.........
2022年知识产权合同范文精选 知识产权合同通用范本
发布时间:2022-12-07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主题演讲稿 知识产权演讲比赛(4篇)
发布时间:2023-05-23
演讲稿也叫演讲词,它是在较为隆重的仪式上和某些公众场合发表的讲话文稿。那么演讲稿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演讲稿模板范文,欢迎大家借......
最新知识产权公司与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3篇)
发布时间:2023-02-09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
最新知识产权转让手续(精选5篇)
发布时间:2023-04-18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期限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永久有效(3篇)
发布时间:2023-05-02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
知识产权庭先进事迹 知识产权先进集体主要事迹优秀
发布时间:2023-05-18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
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书 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精选
发布时间:2023-04-30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
保护知识产权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3-03-04
【第1篇】保护知识产权倡议书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在经济、科技和国际贸易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知识和智力资源的创造、占有和运用,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已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成为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的重要基础。保护知识产权是加强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是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鼓励创新的前提和保障;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增强企业市.........
最新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 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协议(9篇)
发布时间:2023-04-27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
最新知识产权演讲稿800字 知识产权演讲稿600字左右(10篇)
发布时间:2023-04-10
演讲稿是演讲者根据几条原则性的提纲进行演讲,比较灵活,便于临场发挥,真实感强,又具有照读式演讲和背诵式演讲的长处。优质的演讲稿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
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
发布时间:2023-04-23
  2001年今天创造未来  2002年鼓励创新  2003年知识产权与我们息息相关  2004年鼓励创造  2005年思考、想象、创造  2006年知识.........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3-05-12
若因LOGO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VI手册及VI前期应用等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
发布时间:2023-03-21
  2002年的主题是鼓励创新,  2003年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与我们息息相关,  2004年的主题是鼓励创造,  2005年的主题是思考、想象、创.........
知识产权代理协议(7篇)
发布时间:2023-02-01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
互联网知识产权法(三篇)
发布时间:2022-12-08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
2023年媒介知识产权(四篇)
发布时间:2023-03-08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
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29
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推进全省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营造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舆论环境,根据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知发办字〔20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策划大学(5篇)
发布时间:2023-05-26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点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九篇)
发布时间:2023-05-30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
2023年知识产权安全周活动方案(5篇)
发布时间:2023-04-01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授权委托书
发布时间:2011-12-28
我/我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国的公民/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发布时间:2023-03-08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发布时间:2022-12-12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是关于合同范本 - 劳动合同方面的资料,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业务需要.........
保护知识产权的发言稿800字 保护知识产权的发言稿高中(四篇)
发布时间:2023-04-10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
学生法律知识卡片 学生法律知识问答卷(5篇)
发布时间:2023-04-25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
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结银行 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结(7篇)
发布时间:2023-03-24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
最新公需科目知识产权保护题库 知识产权专题考试答案(五篇)
发布时间:2023-02-25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公需......
2023年知识产权二审上诉状 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后上诉24篇(优秀)
发布时间:2023-07-13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
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终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1-19
点击收看: 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年终工作总结 旅游部经理年终工作总结 班主任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一、组织召开2011年年会 峰会的召开得到了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
XXX市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09
知识产权工作现状 一、加大专利法宣传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为应对“入世”,通过广泛的普法宣传,广大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群众的专利意识普遍增强。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XXX多场次,有XX多.........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3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由来
发布时间:2022-12-25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由来  为广泛增进人们对知识产权真实含义的认识,WIPO成员国选择4月26日——1970年《WIPO公约》生效的日子——为世.........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18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
保护知识产权作文汇总
发布时间:2023-06-05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
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终总结
发布时间:2023-07-04
一、组织召开2009年年会峰会的召开得到了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国家版权局、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律师协会、北京市.........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由来
发布时间:2023-0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在1999年的提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2000年召开的第三十五届成员大会上通过决议,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发布时间:2022-08-28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主办方(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0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
知识产权(专利)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2-09
2008年,在市科技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知识产权局的具体指导和支持下,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26
为贯彻落实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违法行为,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发布时间:2023-05-07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
知识产权的心得体会(六篇)
发布时间:2023-06-04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
知识产权活动周总结(3篇)
发布时间:2023-07-17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
知识产权协议书通用(八篇)
发布时间:2023-05-31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知......
2023年知识产权日活动总结 知识产权活动方案经费预算五篇(模板)
发布时间:2023-03-29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
2023年学生知识产权的演讲稿 学生知识产权宣传讲话稿模板(3篇)
发布时间:2023-04-11
使用正确的写作思路书写演讲稿会更加事半功倍。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够利用到演讲稿的场合越来越多。演讲稿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演讲稿呢?接下来我就......
知识产权演讲稿800字(4篇)
发布时间:2023-03-15
演讲稿首先必须开头要开门见山,既要一下子抓住听众又要提出你的观点,中间要用各种方法和所准备的材料说明、支持你的论点,感染听众,然后在结尾加强说明论点或得出结论,......
2023年知识产权培训心得体会300字(5篇)
发布时间:2023-03-18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
学院大学生知识产权(专利)知识竞赛考点
发布时间:2023-04-22
1、《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
知识产权(IPR)保护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3-06-21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
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04
一、全国“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拟开展的主要活动 二、部分主办单位拟开展的主要活动 1.公安部:牵头举办“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 2.司法部:把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纳入20xx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
知识产权活动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11-23
为贯彻今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开展我县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围绕创造、保护、发展主题,县科技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我县知识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