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对于文化视角下教育公平的探讨

对于文化视角下教育公平的探讨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4-15 01:19:47
对于文化视角下教育公平的探讨
时间:2023-04-15 01:19:47     小编:

"

论文摘要:教育公平一直是教育领域的重要议题,至今人们对这一概念的理解更加走向多层次、多元化。不仅关注其形式的平等,注重选择的公平,更加关注结果的公平,关注教育的质量以及尊重人的个性和价值观念等。阐述了教育公平的几种代表性观点,并从文化视域对影响教育公平的因素进行考察,认为西方教育学者所提出的几种文化理论是影响教育公平的重要原因,并从这个角度对促进教育公平的一些策略进行分析讨论。

论文关键词:教育公平;文化;策略

教育公平问题是20世纪中期以来国际教育改革领域的重要议题,它关系到有限的教育资源是否能得到合理分配、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和更加均等,人们的教育成就是否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也关系到教育未来发展和改革的方向,同时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各国都要通过扩大和保障本国的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与进步,这也是本课题研究的重要意义所在。

一、教育公平的概念

教育公平这一概念具有多元化、多层次、动态化和复杂性的特点。这里主要有三个经常使用的概念:“教育机会均等”、“教育平等”、“教育公平”。它们在内涵上有很大的一致性,但也存在差别。教育机会均等的内涵范围最小,是教育平等的一个方面;教育平等是指除教育机会均等外还包括教育过程和结果的均等;教育公平则被赋予一种超越传统教育平等意义的新含义,即接受符合个性的教育意义上的平等,它既包含前两个概念又涉及了受教育者的教育权利问题。

关于教育公平概念的两种代表性观点。

1.科尔曼的调查研究

科尔曼(James Coleman)在著名的调查报告《教育机会均等的观念》中进行了详细分析,他认为教育公平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前工业化时期,儿童的生活囿于家庭范围之内,儿童的职业通常是继承父亲的职业,大多数家庭从事的终身固定职业扼杀了“机会”这一思想的形成,更不用说机会均等了。工业革命以后,家庭经济单位解体,社会发展对公共教育提出了直接的要求,教育平等的要求就越来越强烈。科尔曼提出教育公平包括四层含义:第一,提供达到某一规定水平的免费教育;第二,为不同社会背景的儿童提供普通课程;第三,为所有儿童提供进入同等学校的机会;第四,在同一特定范围内教育机会一律平等。

2.胡森的教育机会均等理论

瑞典的著名教育学者托尔斯顿·胡森(Torsten Husen)认为对个人而言“平等”是起点、连续不断的阶段和最后目标。起点公平是指尊重和保护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和自由发展,使人人享有教育的机会;连续不断的阶段是指通过相应的制度、政策继续体现和维护教育公平,以平等的方式对待每一个人,让受教育者都有机会获得适合个人特点的教育;最后目标即结果公平,是指最终体现在学生学业成就上的实质性公平,即教育质量平等。他总结“教育机会均等”概念的演变过程为三个阶段。

(1)保守主义学派。主张入学机会上的均等要建立一种综合教育制度,既保持基本的正规教育,也促进一种不平等的英才教育制度。

(2)自由主义学派。认为儿童都具有各自的天赋和潜能,教育就是要消除各种外部障碍,使天赋不同的个人具有取得均等学业成就的机会。为此而开展的教育实践改革主要是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3)激进的新观点。认为教育形式上的平等是不够的,还应包括学校状况与教育组织的均等。他们认为学生学业的成败应归因于学校状况,因而强调教育制度内部的改革,特别是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

以上两种观点是各国学者普遍公认的,现代教育公平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区域的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相信对教育公平的理解会更加的多层次、多元化、系统化。

二、影响教育公平的因素分析

历史上对影响教育公平的原因曾有过诸多讨论研究。笔者主要从文化的角度来进行分析。20世纪60年代以来,文化领域影响教育公平的理论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三种:文化剥夺论、阶级再生产理论、文化再生产理论。

1.文化剥夺论

这一观点是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里斯曼(F.Riessman)在《受文化剥夺的儿童》中提出来的,是指那些生活在贫困环境中的儿童相对于富裕家庭中的儿童来说对教育的期待值较低,因而实际获得的受教育程度比本来依据智力水平可以获得的教育程度要低,也就是说,在生活文化中获取知识提高能力的教育机会被剥夺了。

按照里斯曼的观点,不同社会阶层的儿童由于受到自身阶层背景文化的影响,对受教育的愿望不同。生活在富裕家庭中的子弟由于家庭文化氛围的熏陶受教育的愿望更加清晰,而较贫困阶层的子弟由于文化意识观念的局限,受教育的愿望受到抑制,这是产生教育不公平的原因。文化剥夺论反映了里斯曼关于家庭背景、阶层文化对教育公平影响的理解。

2.阶级再生产理论

鲍尔斯和吉丁斯(Bowles﹠Gintis)在《美国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学校教育》中提出了阶级再生产理论。他们认为学校是阶级冲突的产物,资本主义社会中学校教育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的不平等,再生产出不平等的生产关系和阶级结构。

按照他们的观点,学校中的主导文化是上层支配集团的文化,统治阶级的人控制教育目的、评价标准,向处于下层阶级的群体传播上位阶层的行为方式、文化意识、价值观念,复制不平等的社会关系。他们认为,学校教育再现了社会不平等和分工差异,不能成为一种促进社会正义的改革力量,只有将民主制度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学校才能实现它的三个目标:培养社会平等、促进年轻人创造潜能的充分发展以及将新一代整合进入社会秩序中”。"

3.文化再生产理论

法国的布尔迪厄(Bourdieu)从文化再生产的角度分析教育公平问题,其观点呈现于《再生产》一书中。他认为,学校内的成功机会由学生出身于何种家庭、所属阶层文化所左右,学校在这个文化再生产过程中传承的阶层文化被称为“文化资本”。文化资本是与经济资本一起共同决定个人社会阶层的重要因素。这种文化资本有三种形态:被身体化的文化资本,包括言谈举止、仪表风度、爱好修养;被客体化的文化资本,包括音乐、绘画、书法、器具等;被制度化的文化资本,包括学历、资格等。

按照他的观点,家庭的文化资本是否丰富对于儿童在学校取得教育成功的机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资本主义学校就是统治阶级通过文化霸权规定的教育制度、目的,对下层群体施以“符号暴力”的过程。换言之,不平等产生的根源在于阶级社会中的家庭文化背景的差异和学校教育中对待阶级文化的不平等,从而对不同阶层的儿童教育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是从文化的角度对教育公平问题的探讨,主要关注的是阶级结构、文化资本等方面。但是另一方面,现实中并非所有家庭文化资本充足的儿童所达到的教育成就就更高,究其原因,可能与科尔曼的“社会关系资本”的欠缺有关。科尔曼认为家庭资本可以分为三种形式:物质资本、人的资本和社会关系资本。其中物质资本和人的资本基本等同于布尔迪厄的客体化资本和制度化资本,而社会关系资本是指生活中人与人的关系,对家庭的其他资本具有补偿功能。科尔曼以为,社会关系资本高的家庭,即使其物质资本和人的资本相对低一些,儿童的成绩也有可能转好。反之,家庭的社会关系资本如果很缺乏,即使其余的物质资本和人的资本很高,儿童所达到的教育程度也有可能转低。

三、促进教育公平的策略分析

不同社会依据教育的不同目的来确定其教育制度。康德说:“教育目的是使每个人都能达到的充分的善。”这种“充分的善”是指人的各种能力的和谐发展。这种和谐发展必不可少,但是并非都能实现,因为每个人的经济状况、阶层文化背景、肩负的职责和受教育的意愿不同。各国政府都应在发展教育的同时,积极致力于教育机会的扩大和平等,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教育质量。

关于“平等”有两种著名的哲学主张:罗尔斯(Rawls)的平等主义主张公共利益的平均分配,强调对最少受惠者的不平等分配。“所有社会的基本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及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的分配,除非对其中一种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洛兹克(Nozick)的自由主义主张的是对个人利益的分配观念,“个人有权享有并使用通过自己劳动所得的利益,子女也有权继承家庭的财产”。作为一个历史的相对的概念,教育公平的设计应适应不同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和教育发展阶段。既要保障机会的平等,又要尽力确保结果的平等;既要注重平等倾向的公平,又要尊重社会的多样性和不同的价值观念。基于此,促进教育公平的策略必须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的补偿教育

众所周知,补偿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一项必要策略,它的理论依据是文化剥夺论,是为处于不利境地的儿童设计的特殊的教育方案,以补偿幼年时文化刺激环境缺失带来的不利,减少其学习困难、促进其学习能力的一项政策。在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儿童由于经济、文化、环境方面的不利因素及学业失败等原因学业起点较低甚至辍学。所以,建立健全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的补偿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一环。20世纪60年代美国以“提前教育计划”为代表的补偿教育政策对我国教育公平政策的制订是有借鉴意义的。

2.尊重多样化、多元化,让受教育者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教育

教育公平是一个多元的概念。它不仅指受教育机会和教育结果的平等,也涉及对待不同能力水平的受教育者,他们拥有选择的平等。对于弱势群体中的儿童,实施补偿教育是一种很好的策略,但这是基本的教育公平的政策。还应该尊重每个人的个性特点和能力水平,通过配置多样化的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方法来供其选择,以使每个儿童的潜能和天赋都可以最大限度地得以发展。学校选择制度是一种较有代表性的方法,它最早起源于美国,并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就我国目前教育发展的现状来看,学校选择制度也可以作为实现教育公平的未来选择之一。通过这种带有自由倾向的选择制度,可以提供高质量的多样化教育,使儿童有机会充分发挥发展自己的个性与潜在能力,达到一种“多元的公平”。

3.不断优化教育公平的制度环境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教育体制结构从政府办学的一元体制进入到民办教育参与的混合型多元体制阶段。民办教育的参与满足了受教育者多元化的教育需求,对扩大教育公平有积极影响。但是不同类型的教育机构目前尚未完全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利于教育公平的进一步扩大。这就要求政府赋予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并采取统一的标准进行评价。同时教育改革部门还要通过政策法规、财政调控、师资的合理流动等健全教育公平的制度环境。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