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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我国反腐立法的发展_刑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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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我国反腐立法的发展_刑法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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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随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我国的生效,我们发现,我国现有刑事法律体系中具体制度的设置与公约的规定有相当差距,这些差距的存在不仅使我国打击腐败犯罪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而且会给我们利用公约进行跨国诉讼和追回腐败资产造成巨大的障碍。本文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基本视角,详细分析了我国现有刑事立法体系中有些罪名的构成要件、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适用、推定与举证责任倒置、刑事缺席审判等具体制度的设置与公约规定的差距,提出了如何结合我国国情,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考虑与公约设置的相关规定进行衔接并加以完善,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实施方案与设想。

[关键词]反腐败 公约 差距立法完善 社会变化总是要比规则建立过程快得多。在各种变革频繁发生的社会转型期,立法过程往往是缓慢而棘手的.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发展,腐败犯罪越来越呈现出跨国性的特点,腐败分子实施犯罪以后,往往潜逃或者将赃款转移至尚未与我国缔结双边引渡条约的国家,以逃避法律制裁。

2009年12月10日,中国代表在墨西哥举行的联合国高级别政治会议上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反腐败公约》)。2009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了《反腐败公约》,此公约在我国已于2009年12月14日生效。

《反腐败公约》的制定和生效,不但在国际社会倡导了治理腐败的科学理念和策略,更为国际社会反腐败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指南和行动准则,是国际社会治理腐败的法律基石.《反腐败公约》在我国的生效,标志着中国政府向全世界作出了庄严的承诺,中国政府需要也有义务借助国际反腐败网络在全球范围内围剿外逃贪官。同时也意味着我国在反腐败领域将采用最新的国际法律标准,这无疑对我国现有的刑事立法提出了挑战。

既然我们已经承诺,那么我们现阶段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如何来应对这一挑战。

一、我国刑事法律与《反腐败公约》的差距

(一)关于贿赂犯罪 《反腐败公约》在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分别将“贿赂本国公职人员”和“影响力交易”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这两条规定相当于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八条和第三百九十三条中规定的行贿罪、受贿罪和单位行贿罪。

《反腐败公约》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私营部门内的贿赂”问题,此规定类似于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和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但是《反腐败公约》规定的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与我国《刑法》相比,要宽松得多。

具体体现在:

1、对行贿罪的主观方面未作要求。《刑法》规定成立行贿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而《反腐败公约》对行贿人的主观目的未作要求,即行为人不必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2、增大贿赂标的物的范围。《刑法》规定的是“财物”,而《反腐败公约》规定的则是“不正当好处”,值得注意的是,“不正当好处”其包括的范围可以无限制的,不仅是金钱方面的,也包括提供服务、机会等;

3、受贿主体范围较宽。《刑法》规定的接受贿赂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反腐败公约》规定的则是“该公职人员本人或者其他人员或实体”,其范围更宽;

4、不一定要求实际得到好处。《刑法》规定的一般是实际收受财物,而《反腐败公约》规定的则是“直接或间接许诺给予、提议给予或者实际给予”,其方式更为灵活;

5、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刑法》规定受贿罪的客观要件有三:即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而《反腐公约》第十五条规定的本国公职人员受贿罪的客观要件有二:索取或收受贿赂,以作为其在执行公务时作为或不作为的条件。这里的“以作为其在执行公务时作为或不作为的条件”,与我国《刑法》中的“利用职务便利”相当。

但《刑法》中受贿罪的客观要件与《反腐公约》相比,多附加了一个“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限制条件;

6、增设行贿的对象。《反腐败公约》第十六条规定了“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行贿和受贿罪,而《刑法》没有作出规定。

7、对受贿数额不作底线限制。我国《刑法》对贿赂犯罪作了数额规定,即要达到人民币5000元或者虽然未达到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才能构成犯罪。而《反腐败公约》未作此底数规定。

(二)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反腐败公约》第十七条将“公职人员贪污、挪用或者以其他类似方式侵犯财产”规定为犯罪行为。这一规定类似于《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但《反腐败公约》规定的犯罪成立条件比《刑法》宽松。具体体现在:

1、贪污、挪用公款罪的对象范围大。《刑法》规定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和“国有财物”,挪用公款罪的对象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而《反腐败公约》规定的贪污、挪用罪的对象是“因职务而受托的任何财产、公共资金、私人资金、公共证券、私人证券或者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其范围远比《刑法》规定的大;

2、对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未作区别限制。《刑法》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严格限定为三种情形:

1、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而且挪用公款必须是归个人使用的才构成犯罪。

而《反腐败公约》则没有这些行为方式上的限制,只要公职人员为其本人的利益或者其他人员或实体的利益贪污、挪用的,均可构成犯罪。

3、对数额不作底线限制。理由同贿赂犯罪。

(三)关于洗钱罪的行为方式及其上游犯罪 《反腐败公约》第二十三条将“对犯罪所得的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我国立法机关于2009年6月通过了《刑法》修正案

(六),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洗钱罪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但仍与《反腐败公约》规定的洗钱罪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

1、在具体行为方式上,《反腐败公约》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目规定的“为协助任何参与实施上游犯罪者逃避其行为的法律后果而转换或者转移该财产”以及该款第二项第一目规定的“在得到财产时,明知其为犯罪所得而仍获取、占有或者使用”,并不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几种洗钱行为方式之一,而是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行为;

2、《反腐败公约》规定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比《刑法》规定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广泛得多。尽管《刑法》修正案

(六)已对《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进行了修改,即将原来的“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四种犯罪扩大到“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这七种,其范围还是有局限性的,与《反腐败公约》的规定的要求各缔约国均应当寻求将洗钱罪“适用于范围最为广泛的上游犯罪”存在差距。即《反腐败公约》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要求:各缔约国均应当至少将其根据本公约确立的各类犯罪列为上游犯罪。

也就是说其对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基本不作限制。

(四)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适用 众所周知,远华案主犯赖昌星尽管早已被加拿大警方控制,但至今都没有被引渡成功。这里面有一个比较大的法律障碍就是死刑问题。

死刑犯不引渡是一条国际社会的传统原则。罪犯逃往国只要断定遣返罪犯后,按照逃出国的法律有可能被判处死刑,通常情况下就不会引渡,以显示他们对“人权”的保护。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已废除或变相废除了死刑,而我国在1997年修订《刑法》时,为了加大惩处贪污腐败犯罪的力度,在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中,明确规定贪污、受贿数额十万元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而现有资料表明,外逃的腐败犯罪嫌疑人大都涉嫌赃款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更多,一些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贪官自知在国内已没有容身之地,纷纷潜逃海外,一旦被引渡回国,绝大多数都可能被处以死刑。

而《反腐败公约》第四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是:“引渡应当符合被请求缔约国本国法律或者适用的引渡条约所规定的条件,其中包括关于引渡的最低限度刑罚要求和被请求缔约国可以据以拒绝引渡的理由等条件。”如果我国坚持现有的刑法规定,不废除腐败类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死刑,那么,虽然我国已加入了《反腐败公约》,这仍将成为我国同其他国家开展反腐败合作的一个巨大障碍。

(五)关于推定及证明责任倒置 《反腐败公约》在第二十八条规定了推定在腐败犯罪中的适用,在第三十一条对举证责任倒置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通过规定这两项制度,适度降低了腐败犯罪的证明标准。

1、推定在腐败犯罪中的适用。《反腐败公约》第二十八条规定了推定在腐败犯罪中的适用,即“根据本公约确立的犯罪所需具备的明知、故意或者目的等要素,可以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予以推定。

”《反腐败公约》中规定的推定,主要是针对作为腐败犯罪构成要素的明知、故意或者目的等主观要件。

2、对举证责任倒置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反腐败公约》第三十一条第八项规定:缔约国可以考虑要求由罪犯证明这类所指称的犯罪所得或者其他应当予以没收的财产的合法来源,但是此种要求应当符合其本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以及司法程序和其他程序的性质。

这主要针对腐败犯罪所得或者其他应当予以没收的财产的合法性问题作出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但是在《刑法》中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有少量的规定。

因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推定范围比较窄,这显然对于打击腐败犯罪不利。众所周知,腐败犯罪案件大多表现为隐蔽性和复杂性,较难以被及时发现。

腐败分子在犯罪后,还会采取各种手段隐藏、转移其犯罪所得,达到其疯狂敛财的目的。如果强调由控方承担行为人财产非法性的证明责任,则在追回腐败资产方面是极为不利的。

(六)关于刑事诉讼中的缺席审判 《反腐败公约》为了解决在被追诉者失踪、逃跑、死亡或缺席的情况下,更加有效地开展追回腐败犯罪所得的国际合作问题,在其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

(三)项中规定:各缔约国根据本国法律,考虑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便在因为犯罪人死亡、潜逃或者缺席而无法对其起诉的情形或者其他有关情形下,能够不经过刑事定罪而没收这类财产。这就是只针对财产的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于缺席审判的规定,而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却一直没有被确立。主要考虑的是对被告人人权保障的问题,缺席审判无疑会剥夺被告人的程序参与性权利,一旦缺席审判,被告人将无法行使辩护权、与不利于自己的证人的对质权、最后陈述权等。

但是,如果不确立这一制度,我们可能无法有效地惩罚严重腐败犯罪分子,也会给追缴腐败官员携款潜逃的资产带来困难。对于死亡、潜逃、失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非法所得,我们如何进行追回?实践中我们根本无法操作。

因此,是否设置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已成为我们在法理和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我国刑事法与《反腐败公约》的衔接及完善 为了有效地打击腐败犯罪,履行缔约国之义务,我国有必要以《反腐败公约》为标准,对照其确立的反腐败法律原则和措施,根据我国国情,对我国刑事法律进行修改和补充,以应对我国政府在墨西哥联合国高级别政治会议上所作出的国际承诺。

(一)对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如前所述,《反腐败公约》对贿赂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比我国《刑法》的规定要宽松,而我国《刑法》则较为严格,这样就会出现矛盾,《反腐败公约》认定为犯罪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可能就不能认定为犯罪。这一矛盾的存在,一方面不利于和《反腐败公约》的规定衔接,开展全球性反腐败斗争的合作,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我国更好地打击腐败分子的犯罪行为,追回流失在外的大量资产。

因此,应根据我国国情,从以下方面对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加以立法完善。

1、应该增大贿赂标的物的范围。近年来,贿赂犯罪由权钱交易发展到权利交易、权色交易,用设立债权、无偿劳务、提供住房、免费旅游等财物以外的物质利益以及升迁、招工、迁移户口、提供女色等非物质性利益进行贿赂的案件频繁发生,为了彻底打击贿赂犯罪,我国《刑法》应参照《反腐败公约》的规定对贿赂标的物的内容予以修改,将其扩大到“不正当好处”。

2、应该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受贿构成要件。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没有免费的午餐。

送钱物的人,肯定是有求于人才会去送,收钱的人收钱时,肯定知道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根据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理解和适用,“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

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实际上,最高法院对“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了广义的解释,说明其已经认识到将“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存在缺陷。因此,我们的刑法在对受贿罪的定义上再加上“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客观要件,已是多余之举,必须在修订《刑法》时加以取消。

3、取消受贿数额的底线限制。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其犯罪主体应当比一般公民更具有守法的自觉性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对贪污、受贿犯罪数额作底限限制,无疑让公众认为国家对这类犯罪的纵容和打击不力,因此,根本没有必要设置5000元的底线。

4、保留现有适合我国国情的部分规定。如对行贿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现实生活中确有为了追求正当利益但不得不求爷爷告奶奶地向有关部门的“行贿”的现象。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只要对受贿者进行刑事处罚就可以起到打击和预防的双重作用。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等方式整顿不正之风,而不必非要惩处为了谋求正当利益的行贿人。

(二)扩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犯罪对象的范围 如前所述,《反腐公约》在规定公职人员贪污、挪用犯罪时,并没有限制财物、资金的所有权性质,只要是利用职务进行贪污、挪用的,不管财物、资金的性质如何,都构成贪污、挪用犯罪。这一规定是合理的,符合公职人员贪污、挪用犯罪的本质特点。

因为公职人员贪污、挪用行为的本质特点就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财物,危害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财产本身的权属并不重要。《刑法》将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限定为公共财物、国有财物、公款,不仅不符合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本质特征,而且容易造成司法实践中不必要的认定困难与理论上的争议。

因而,从完善刑法的角度看,《刑法》应取消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犯罪对象的限制,将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由公共财物、国有财物、公款扩大到一切财物、资金。

(三)调整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刑格,取消死刑 我国应取消贪污受贿等腐败类犯罪死刑的规定,以更好地开展国际间刑事司法协助,将腐败犯罪分子引渡回国,绳之以法。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已废除或变相废除了死刑,“死刑犯不引渡”已成为世界上通行的准则。

如果我国坚持现有的刑法规定,不废除腐败类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死刑,那么,虽然我国已加入了《反腐败公约》,但对方国家若以此为由不同意将其引渡回国,那些外逃贪官照样能在国外逍遥法外,肆意挥霍腐败犯罪所得的财产,根本达不到我们更好地惩处腐败犯罪分子的目的。虽然取消腐败犯罪的死刑,表面上看量刑比原来轻了,但在实质上却可以顺理成章地开展国际反腐败斗争的合作,把贪官引渡回来,缉拿归案。

这至少比让他们逍遥法外更实际、更有用。 另外,从近几年的司法实践来看,随着我国贪污受贿案件犯罪数额的不断上升,原先受贿一百多万元的被判处死刑,可现在出现受贿上千万的仍不判处死刑的趋势,造成受贿十万元以上的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受贿千万的只判了个无期徒刑,在刑罚的适用上出现严重的不平衡现象。

因此笔者建议,在修订《刑法》时,对现有贪污受贿罪的量刑刑格进行调整,不要在《刑法》中规定具体的犯罪数额。因为国家的经济水平是在不断地发展着的,加上我国各地区间的差异较大,我们无法对犯罪数额进行统一的或千篇一律的规定,我们可参照《刑法》在其他罪名上用“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等规定,将贪污受贿罪的量刑刑格根据上述数额大小,设置成三个层次,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三个刑格,取消死刑的适用。

因为与其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变相地不适用死刑,倒不如我们名正言顺地取消死刑,这既有利于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接轨,使贪官污吏得以引渡回国接受惩治,提高打出腐败犯罪的力度,又有利于减少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适用量,不让国际社会在这个问题上对我国政府的人权保护问题进行攻击,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进一步扩大洗钱罪的适用范围

1、调整《刑法》立法体例。对某些犯罪行为,《刑法》已经规定为犯罪 ,不过在立法体例上与《反腐败公约》有所不同。

例如《反腐败公约》将我国《刑法》规定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犯罪视为“洗钱行为”。而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行为则不列入洗钱犯罪之列。

笔者认为,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均属于涉赃类犯罪,我国《刑法》将其均归类于妨碍司法类罪中,但窝藏、转移和收购、销售这前、后二者之间在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方面略有不同,前者的窝藏、转移行为是为了帮助上游犯罪行为人逃避法律制裁、不让司法机关成功追缴赃物而为,主观上确有妨碍司法的目的,但一般不带有非法占有或获取高额利润的目的,而后者的收购、销售行为人在主观上并不是为了妨碍司法,而是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虽然收购、销售行为在客观上也增加了司法机关在追缴赃物时的难度,但二者的构成要件毕竟不同,将其一律列入妨碍司法类罪中,不符合逻辑,而将二者均列入洗钱罪之列,是从其客观行为的表现来划分,符合逻辑关系,能够让公众所接受,也能与《反腐败公约》的规定相衔接。

2、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我国《刑法》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仅限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这几种,随着新情况的不断产生,肯定会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不能应对自如,明显范围过窄,而且也和《反腐败公约》寻求将洗钱犯罪“适用于最为广泛的上游犯罪”并强制性的要求各缔约国至少应当将《反腐败公约》所确立的各类犯罪列为上游犯罪的立法精神远远不符。

如果对这一法律规定不进行立法完善,必将影响《刑法》打击和预防并重的效果。

(五)引入推定及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我们可以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和借鉴《反腐败公约》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修订刑事诉讼法时,将推定的范围适当扩大,规定就腐败犯罪的相关主观要件的证明可以采取推定的方式,将证明财产的合法性问题交由辩方,以减轻追诉机关的证明负担,这必将有利于控制和打击犯罪,在最大限度内避免国家资产流入境外。 推定是根据某一事实的存在而作出与之相关的另一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假定,这种假定可以免除主张推定事实的一方当事人的证明责任,并把这种不存在推定事实的证明责任转移于对方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以推定的方式进行证明,实际上是免除了控诉方对推定事实的证明责任。

由于在刑事诉讼中已确定了无罪推定原则,且刑事诉讼程序涉及到公民的人身自由等重大利益,所以一般情况下推定制度应予以禁止。只有法律上有明文规定,才能适用推定制度。

近年来,腐败犯罪逐渐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许多国家为了重点打击此类犯罪而采取减轻控方的证明责任、降低证明标准的措施。为了与《反腐败公约》确定的推定及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相衔接,可借鉴《反腐败公约》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规定就腐败犯罪的相关主观要件的证明可以采取推定的方式,以减轻追诉机关的证明责任,降低证明标准。

例如,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可从两个方面着手明确规定腐败犯罪中推定的适用:1.借鉴《刑法》中已有的比较成熟的规定,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差额部分推定为非法财产;2.适度扩大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以强化打击腐败犯罪的力度,如规定:

(1)腐败犯罪中的明知、故意或者目的等主观要素,除非本人能证明不存在这些主观过错,推定为具有明知、故意和非法占有、为他人谋利之目的;

(2)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朋友(如情人)为前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已查证属实,只要其本人不能证明其不知情,推定为明知。这既是有效地打击腐败犯罪和追回资产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刑事司法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

(六)建立在犯罪人死亡、潜逃或者缺席的情况下的对没收资产的缺席审判制度 为了更好地打击腐败犯罪等严重犯罪,及时追回国家资产、赔偿被害人损失,解决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失踪、逃跑或者死亡情况下的犯罪所得追缴问题,我国应当建立一种相对独立于对人的审判程序的财产罚没程序,在这种程序中,主要处理的是已查明属于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不是人的刑事责任,并且适用的是与一般的刑事审判不同的举证规则.为此,我们可以在坚持被告人人权保障与惩罚犯罪相平衡的原则下,以《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有关规定为基点,结合我国民事诉讼的实践和具体国情,设立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因刑事缺席审判严重关涉被告人的人权,只有在少数例外的情形下,才可以适用缺席审判,并且要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和明确具体的程序。

如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发后或刑事诉讼进行期间死亡、出逃、失踪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检察机关有权代表国家先行就有关财物返还或没收事宜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并允许在被告人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判。对于缺席审判适用的范围、条件、以及相关配套程序,我们要严格控制:

1、适用范围。我们只能将缺席审判适用于罪行严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在全国范围内造成重大影响的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侵占罪、受贿罪、洗钱罪、走私罪、涉税类罪、金融诈骗罪、抢劫罪、毒品类犯罪等。

2、适用条件。必须有证据表明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逃到国(境)外,或能够查明存在作为犯罪所得的财物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并经高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3、适用程序。

(1)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一般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则没有这一权利发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

(2)法庭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在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提前向被告人或者与有关财物有利益关系的人员送达附带民事诉讼文书,告知被告人涉嫌罪名、享有的诉讼权利、开庭的时间等事项行,确保他们有可能亲自或者通过律师正常地和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

(3)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被告人、与财物有利益关系人仍不来应诉,接受法庭审判的,审判依法进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已获取的证据材料进行缺席审判, 对涉案财物是否属于赃款赃物作出法律认定,并制作《赃款赃物认定书》,以此作为执行根据对已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所得进行追缴,或将赃款赃物返还、退赔给被害人;

(4)应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被告人的近亲属有权代理或委托律师参与审判,如果被告人的近亲属没有代理或者委托律师,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5)若被告人能够证明其未参加审判具有合理的理由,并要求接受审判的,原判决应当撤销,审判程序再行启动。 注释: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03页。

杨宇冠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述评》,《人民检察》2009年第4期,第71页。 《反腐败公约》第十五条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采取必要的立法措施和其他措施,将下列故意实施的行为规定为犯罪:㈠直接或间接向公职人员许诺给予、提议给予或者实际给予该公职人员本人或者其他人员或实体不正当好处,以使该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作为或者不作为;㈡公职人员为其本人或者其他人员或实体直接或间接索取或者收受不正当好处,以作为其在执行公务时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条件。

《反腐败公约》第十八条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考虑采取必要的立法和其他措施,将下列故意实施的行为规定为犯罪:㈠直接或间接向公职人员或者其他任何人员许诺给予、提议给予或者实际给予任何不正当好处,以使其滥用本人的实际影响力或者被认为具有的影响力,为该行为的造意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从缔约国的行政部门或者公共机关获得不正当好处;㈡公职人员或者其他任何人员为其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索取或者收受任何不正当好处,以作为该公职人员或者该其他人员滥用本人的实际影响力或者被认为具有的影响力,从缔约国的行政部门或者公共机关获得任何不正当好处的条件。 《反腐败公约》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考虑采取必要的立法和其他措施,将经济、金融或者商业活动过程中下列故意实施的行为规定为犯罪:㈠直接或间接向以任何身份领导私营部门实体或者为该实体工作的任何人许诺给予、提议给予或者实际给予该人本人或者他人不正当好处,以使该人违背职责作为或者不作为;㈡以任何身份领导私营部门实体或者为该实体工作的任何人为其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索取或者收受不正当好处,以作为其违背职责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条件。

《反腐败公约》第十七条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采取必要的立法和其他措施,将下述故意实施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公职人员为其本人的利益或者其他人员或实体的利益,贪污、挪用或者以其他类似方式侵犯其因职务而受托的任何财产、公共资金、私人资金、公共证券、私人证券或者其他任何贵重物品。 李浩:《民事证明责任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94页。

黄风:《关于追缴犯罪所得的国际司法合作问题研究》,《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5期,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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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家审计与反腐败
发布时间:2015-08-13
摘 要:当前社会腐败问题已不容忽视,国家也在加大力度打击各种腐败行为,腐败已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重视,腐败行为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国家审计机关是国家反腐倡廉的关键职能部门,承担着反腐倡廉的责任。本文在对国家审计在腐败治......
中国联通反腐风暴
发布时间:2023-03-11
张智江、宗新华等联通高层落马,令人深思。他们能力过人、业绩突出,却堕入腐化的深渊,自毁前程。而拔出萝卜带出泥,随着调查持续向纵深发展,越来越多的问题浮出水面。 选用人才不公、以权谋私、权色交易&hellip;&hellip;联通腐败案暴露出其监......
腐败与反腐败的成本收益分析
发布时间:2023-03-16
&quot; The Cost-Benefit Analyses of Corruption and Anti-Corruption Abstract: For a person with possibility of corruption, whether he chooses to corrupt or not depends on his corruption cost and corruption income,......
试论我国法制建设与反腐倡廉
发布时间:2023-02-12
论文对绝大多数的朋友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朋友们都能顺利的编写出所需的论文,论文频道小编专门编辑了&ldquo;试论我国法制建设与反腐倡廉&rdquo;,希望可以助朋友们一臂之力! 一、加强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一)加强我国反腐......
以制度创新遏制腐败:中国转型期的腐败与反腐败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1-20
&quot; 从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社会就一直处于深刻的转型过程之中。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当今中国最重要的转型,它同时也引起社会其他方面的深刻变化。这种经济转型的顺利进行,加速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促进了中国从传统......
中国反腐盯上书法界
发布时间:2022-09-20
在中国文化当中,书法拥有神圣的地位。中共反腐机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人王岐山发出警告,称他已经开始关注与书法相关的腐败行为。这个问题随即引发热议。不但是反腐斗士还是书法内行的王岐山表示,行为不端的官员用自己的书法作......
国际反恐怖犯罪与我国刑事立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4
【内容提要】面对恐怖犯罪的威胁,国际社会十分重视对恐怖犯罪的惩治。本文在界定恐怖活动概念的基础上,介绍了反恐怖犯罪的国际合作和各国关于惩治恐怖犯罪的刑事立法,同时对我国关于恐怖犯罪的刑事立法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
美式反腐:腐败史即改革史
发布时间:2023-07-04
美国官场的腐案,案值一般不太大,很少过千万美元,而为了查处贪腐案,政府往往不惜血本。执法机关&ldquo;抓早抓小&rdquo;,避免了官员本人陷入&ldquo;万劫不复&rdquo;。 当然,美国腐败官员的涉案金额都还不是很大。这也说明,执法机关能够做到&ldquo;抓早抓......
从周久耕案看网络反腐
发布时间:2023-03-09
摘 要 近几年网络反腐案件层出不穷,网络反腐也成为新时期治理腐败的一个新的途径和重要手段,在人民心中的认可度也不断提高。从结果来看网络反腐在查处和抑制腐败的过程中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其弊端也日益显现。我们如何做到......
论国家审计的防腐反腐功能
发布时间:2015-08-13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防腐反腐被提上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持续以高压姿态打击腐败已成为我党新时期的坚定选择。与纪检监察机构和司法机关相比,国家审计具有监督日常化、专业性及掌握多行业信息等优势,国家审计机关在防......
中国腐败的治理(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保持着经济的高增长速度,在第一个20年超额完成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任务以后,未来几年国民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看来也是可以做到的。但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一些社会矛盾也在积累。其中最使朝野关心和忧心的是......
国企反腐风暴
发布时间:2023-04-10
剑指央企的2015年首轮巡视日前结束,多行业的多位高管陆续被查。 按年初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今年要实现对中管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巡视全覆盖,意味着央企反腐,还只是开了个头。 铁腕查案,只是反腐治标,旨在为治本赢得时......
反腐败的“制度大爆炸”
发布时间:2023-03-01
假如有这么一个国家,那里有定期的民主选举,有强势的议会,有自由的媒体,有独立的司法机构,有维护宪法权威的宪法法院,还有独立的专门反腐机构,那么这个国家一定是清廉的吗? 又假如有第二个国家,它的国有企业很发达,政府提供......
我国反商业贿赂立法之缺失与完善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商业贿赂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也是腐败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它侵害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腐蚀了我国的廉政制度,严重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然而,我国现行的反商业贿赂立法存在法条分散、概念界定模糊、司法解......
试论我国网络反腐的重要性
发布时间:2023-04-18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技术水平的进步,网络传媒已经逐渐取代纸质传媒成为重要的舆论工具。而网络反腐则是我国在信息时代的一种预防腐败机构与广大人民群众反腐倡廉的新形式,具有透明、公开、快捷、高效、互动性与低成本性等特......
论我国腐败犯罪的现状及其对策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1
一、腐败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我国当前正处于较大变革运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腐败犯罪现象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权钱交易,行使职务与谋取私利相结合、权力行为与经济行为相结合,权力的物化、商品化已经达到相当......
新西兰反腐败经验对我国廉政建设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3-06-11
新西兰反腐制度简单、有效,到2013年,其清廉指数已经连续8年排名世界第一了。我国反腐十八大以来成效显著,但反腐任务还是任重而道远,借鉴新西兰的反腐经验对于我国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从政治学的观念看,腐败是指国......
国际足联反腐延续美俄“战火”
发布时间:2023-07-17
5月27日,应美国联邦调查局(FBI)要求,瑞士警方突袭了苏黎世酒店,逮捕了七名国际足联高官。恰逢国际足联在苏黎世召开年度大会,推选新一任国际足联主席之际,这一次的突袭行动对国际足联来说是一场大地震,接下来的几天,事件持续......
基于互联网的反腐败机制优化研究
发布时间:2019-06-30
ABSTRACTThereportoftheNineteenthNationalCongressoftheCommunistPartyofChinapointedoutthatthecurrentsituationoftheanti-corruptionstruggleinChinaisstillsevereandcomplicated.Itisnecessarytoadheretoanall-r.........
广东国企的反腐经
发布时间:2023-04-10
提高国企纪检监察部门的独立性,让国企的纪检干部腰板变硬了,但依附心理并非一朝可破。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的权力结构和用人机制,使得其同体监督比党政机关漏洞更多、问题更重。 &ldquo;国企内部由纪检、监事会、审计、工会进行监管,......
我国司法变更权的立法与反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18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对于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原则上人民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但是,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但明显不适当的,即行政处罚决定显失公正但又不宜撤销的......
建立我国反垄断法之我见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本文从分析我国急需建立反垄断法入手,探讨了我国反垄断法的现状,并从反垄断法的实现机制角度来阐述我国反垄断法原告诉权的建立的建议,以更好的发挥反垄断法对各种垄断行为的规制。 [关键词]反垄断法 实现机制 原告 诉权 利......
对重拳反腐的“看”“问”“思”
发布时间:2022-10-30
2014年是反腐斗争史无前例的一年。一年里,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严抓各级干部作风建设,&ldquo;打虎拍蝇&rdquo;成效颇丰,不仅50多名省部级高官接连落马,小官巨腐等&ldquo;苍蝇式腐败&rdquo;问题也同样未被放过;同时,持续&ldquo;反四风&rdquo;......
从市场角度看我国反垄断法规的缺陷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问题的提出 商务部于11月3日正式发函,向涉及并购案的行业协会、竞争对手、上游供应商、下游销售商、消费者等征求意见,并对&ldquo;苏泊尔并购案&rdquo;展开全面的反垄断调查。苏泊尔案成为商务部在外资并购新规实施后启动反垄断审查程序的第一个......
从党建党史中看反腐倡廉建设
发布时间:2022-11-20
1、引言 反腐倡廉问题一直是全国人民重点关注的问题。关于反腐倡廉,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一个新的高度提出了要从民心和党的生存角度来看待反腐倡廉的工作,并让相关人员认识清楚,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非常严峻、艰辛、紧迫而复杂的......
浅论反腐倡廉的法制建设
发布时间:2022-12-29
广大朋友们,关于&ldquo;浅论反腐倡廉的法制建设&rdquo;是由查字典范文网论文频道小编特别编辑整理的,相信对需要各式各样的论文朋友有一定的帮助! 腐败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政权的稳定和民族的安康。在我国,反腐倡廉是关系到全党......
懂了皇帝也就懂了反腐败
发布时间:2022-08-24
二月河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雍正王朝》曾经在十八大前几个月重播,十八大之后又重播数次。许多人都会联想起雍正王朝的反腐和当下的反腐。 问:你在中纪委网站的采访里提到:&ldquo;我们党的反腐力度,读遍二十四史,没有像现在这么强的......
论权力腐败的法律监督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当代中国正在探索着构建权力制衡机制的途径,目标是建立法治化的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结 构,从源头上根治权力腐败。可以说,有了公共权力,便有了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法律监督 是人类社会治理权力腐败的神圣使命和主要方式。【摘......
懂了皇帝也就懂了反腐败
发布时间:2022-10-19
&ldquo;雍正说出话来刀子一样,但是下手不重。说话狠,但杀人不多。乾隆聪明&hellip;&hellip;说话笑嘻嘻的,杀起人来,眉头也不皱。&rdquo; 连续3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河南作家二月河再次成为河南团最受媒体追捧的人。这位70岁的&ldquo;皇帝作家&rdquo;近来谈论最多......
川剧“反腐”
发布时间:2015-08-24
戏剧引入反腐内容,表现反腐主题,堪称&ldquo;佳配&rdquo;。此前我们的反腐教材,主要是文件、书籍、展板、电视、电影,鲜有戏剧。 川剧是我国戏曲宝库中的一颗光彩熠熠的明珠。它历史悠久,扎根巴蜀大地,吸吮民间养分,创造了不少绝活绝技,......
谈我国反商业贿赂立法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3
论文摘要:近几年来作为一种普遍商务潜规则的商业贿赂呈高发趋势,已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文章分析了我国目前反商业贿赂法的立法较为滞后、轻缓和混乱的现状及其缺陷,参照德日等发达国家关于反商业贿赂的立法,提出了完......
反腐倡廉贵在发展廉政文化
发布时间:2023-06-26
【摘 要】廉政文化是人们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社会评价。它以先进的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先进的廉政理论为统领,以先进的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先进的廉政文学艺术为载体,作为一种无形、潜在的力量,为反腐倡廉......
关于我国反垄断立法的思考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4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而市场经济的正常有效运作,又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竞争秩序和竞争法制环境为前提。自我国政府全面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竞争法制建设问题就一直为各界所关注,随着我国立法机关不断加快建设较为......
从公司法修改草案看我国公司法的发展
发布时间:2023-07-05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扩大,社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司已经成为了人类经济活动的主要场所。公司在社会发展中的意义是巨大的,公司的发展关键在于公司内部的制度,当今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公司法在公司中的作用不言而喻。我国的现行......
浅谈从国际反倾销规定看待我国的反倾销实践(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9
【论文关键词】倾销; 反倾销; 反倾销税 【论文摘要】倾销是近年来国际经济贸易中常见的一种现象,通过对倾销、反倾销、以及WTO中的关于反倾销的相关规定,学习一些反倾销过程中所遇到的实践问题。同时结合一些相关的理论知识,评述一下......
国企反腐是重中之重
发布时间:2023-01-21
国企领域经营管理的权力受关注不够,重经营业绩、轻内部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 广东省是经济大省、国企大省,同时也是国企反腐改革探索的重要省份。对于国企反腐的相关问题,《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专访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 ......
以预防腐败为目标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30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ldquo;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rdquo;。预防和惩治腐败重在治本、重在预防、重在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走&ldquo;制度防腐之路&rdquo;是防治腐败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预防腐败;反腐......
中国古代皇帝反腐奇招
发布时间:2022-08-18
腐败,是古今官场的顽疾,在古代中国,这种情况似乎更为突出。但作为&ldquo;家天下&rdquo;时有&ldquo;大家长&rdquo;皇帝,都会想尽办法惩贪反腐,巩固江山社稷。这里,选出几位古代著名的&ldquo;反腐皇帝&rdquo;,看他们是如何反腐败的。 隋文帝:&ldquo;钓鱼执法&rdquo;抓贪......
浅谈我国反商业贿赂立法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反商业贿赂;立法完善;处罚机制 论文论文摘要:近几年来作为一种普遍商务潜规则的商业贿赂呈高发趋势,已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文章分析了我国目前反商业贿赂法的立法较为滞后、轻缓和混乱的现状及其缺......
从反腐先锋到无牌特务
发布时间:2023-04-28
卸任后丧失刑事豁免权的陈水扁因贪渎等罪嫌,经特侦组申请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在案,最终被送入监狱。 台湾&ldquo;最高法院&rdquo;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以下简称&ldquo;特侦组&rdquo;)从&ldquo;反腐先锋&rdquo;到被斥为&ldquo;无牌特务&rdquo;只用了7年时间。 特侦组引爆了......
浅谈哲学视野下的反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23-07-17
2012年11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十八大开幕式上作了《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报告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
浅析当今社会反腐败要加强法律制度保障
发布时间:2023-01-17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ldquo;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rdquo;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央全会的层面第一次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
刑法论文浅谈刑法国际化环境下的我国刑法发展
发布时间:2022-08-07
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刑法论文:浅谈刑法国际化环境下的我国刑法发展参考,以及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写作中的难题。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法律制度国际化的步伐也在加快。国际刑法在保护****的重要性问题上,......
官员自杀削弱中国反腐?
发布时间:2022-11-04
官员缘何更易自杀? 中国官员大量自杀原因何在?考虑到中国官场缺乏透明度,给出明确的原因是困难的。在官方话语中,大部分自杀被归结为抑郁或高度紧张,这与中国公众和学者倾向于将死亡与腐败丑闻联系在一起的看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联合国与国际公务员法律制度的发展(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09
19世纪以来,国际法开始由共处法向合作法迈进,其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国际行政联盟的产生,例如,1865年成立的国际电报联盟、1874 年建立的邮政总联盟、1875年建立的国际度量衡组织、1883年建立的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1886年建立的国际保......
浅谈反腐倡廉和法制建设
发布时间:2023-04-23
对于腐败现象,江泽民同志指出:&ldquo;从本质上来说,腐败现象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产物。&rdquo;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ldquo;坚决反对和制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rdquo;,&ldquo;既要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坚定信......
从反智论看禅宗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18
一 引言&quot;反智论&quot;译自英语的anti-intellectualism,也可称为&quot;反智识主义&quot;。与其认为它是种学说,倒不如视之为一种态度。在古代中国,始终没有&quot;反智论&quot;这个名词,但这种现象却一直存在于政治,文化等领域。(1) 在禅宗中,反智论的表......
试论反垄断法的国际合作(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20
近年来,引入和加强竞争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机制,随着经济全球化与贸易自由化,竞争法的国际合作日益重要。反垄断法是竞争法律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反垄断法的国际合作同样是竞争法律政策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
从国际条约的执行看加拿大联邦宪法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02
【内容提要】&ldquo;条约必须信守&rdquo;原则要求,承担了执行生效条约义务的国家必须在国内有效地履行所缔结的国际条约。但是,加拿大联邦政府在执行所缔结条约时存在一定困难。通过分析比较发现,加拿大履行条约的最大障碍存在于加拿大联邦制度。......
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建设体系发展的新趋向
发布时间:2023-03-02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我党在反腐倡廉方面取得了十分重大的进展。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领导的党中央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提出了很多新......
简述明代官吏腐败的预防及对当代反腐倡廉的借鉴
发布时间:2022-11-30
摘要:从法史学角度看,历史总是承前启后,有一定延续性的。任何一种制度或机制都不是凭空产生,尤其产生、发展以及演变的过程。对于明代官吏职务犯罪的预防机制而言,它对明代的吏治清明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所起着影响之大是不言而喻的,对我国反腐倡廉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在当前,我们必须承认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在党内和国家机关中确实存在着贪污腐化的现象,有些方面还在滋长蔓延。在这种形势.........
论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7-03
摘 要 家庭暴力的发生不仅给受害者造成难以恢复的伤害,也给受害者的家庭、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危害。本文立足于当前我国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剖析其导致的根源和反家庭暴力立法的理论和现实基础,进而总结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工作......
国际反垄断法及其发展(4)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5
应该看到,反倾销和反补贴规则只涉及到反垄断法的很小的方面。垄断问题是市场结构和企业行为的问题,而不是商品的不同定价的问题。倾销和补贴是与GATT的非歧视待遇相抵触,因而被禁止,但垄断问题与非歧视待遇是二个不同的问题。因此,可......
国际反垄断法及其发展(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7
由于国际垄断具有跨国性,而国际反垄断法是国际法性质的,它的直接规范对象是国家,因此,它只能通过协调或改变国内法和国家行为,使各国国内法趋于统一、即各国立法机关有义务与国际法保持一致,而最终指向私人经济主体。 对于经济垄断与限......
论我国合同法中合同违反法定形式之法律效果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0
[摘 要]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法律效果问题可以被分解为下列三个子问题分别加以研究:合同 违反法定形式的直接法律效果、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附带法律效果以及违反法定形式之 合同能否因履行而治愈。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直接法律后果就是合同......
浅析预防腐败工作的做法与实践(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腐败现象人人痛绝,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单位和部门的腐败现象已占了上风,少数正直的干部、群众面对腐败行为和现象已无能为力。一些领导干部带头搞小腐败的已是司空见惯,腐败者自我感觉很正常;社会上也偏面认为谁腐败谁有能力,腐败渐......
论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在反腐败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3-04-11
论审计&ldquo;免疫系统&rdquo;功能在反腐败中的作用 2008年刘家义审计长提出了审计 &ldquo;免疫系统&rdquo;理论。在&ldquo;国家审计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rdquo;这个理论中,刘家义审计长形象地将经济社会运行比喻成人体系统,从而诞生出审计&ldquo;免疫系统&rdquo;功能理论......
以微博反腐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22-08-27
[摘 要]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职责,微博反腐是检察机关在当前层出不穷的腐败问题中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在当前的法治语境下,文章以微博反腐为切入点,通过研究检察机关在微博反腐中的执法现状及公......
安乐死在我国的立法探讨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9
[摘要]安乐死是一个争议已久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司法界。不过,安乐死的合法化作为一种价值选择的趋势,已逐渐为各国人们所接受。本文通过对安乐死的本质、立法目的以及在我国进行立法的必要性及可能性等几个方面的分析和论证后,......
对我国刑事证据收集规则的反思法律法学研究论文(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3
【论文关键词】 刑事证据规则 刑事证据收集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Looking back the collective rules of criminal evidence in China Jiang Wei 【Abstract】The collective rule of criminal evidence is important component o......
国际反垄断法及其发展(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04
另外,反垄断法的不同并不总是阻碍竞争。确实,缺乏禁止私人垄断的反垄断法会阻碍贸易自由与竞争,但在制定了反垄断法的国家间,它们有保护竞争者的市场进入或保护消费者的功能,尽管存在目标、程度及原则的不同,但均可以调整阻碍市场的反竞争......
党的十八大后反腐败策略的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3-04-05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策略有四大转变。 纵观此前多次纪检监察机构的改革,主要是在机构级别待遇及干部职级高低上作调整。而这次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无论是&ldquo;双重领导&rdquo;体制的变化,还是&ldquo;两个责任&rdquo;的划分,以及旨在提高纪检监......
从交强险看我国行政立法权的控制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7
我国关于交强险的立法经过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阶段。笔者试图从对交强险立法经过的分析,指出我国现阶段行政立法权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弊病,并提出可能的解决之道。 2009年5月1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开始实施。......
论中国特色反腐模式转型的内在逻辑与发展路径
发布时间:2023-05-26
反腐倡廉,提高党的工作觉悟,一直是我党在工作中不断强调的工作重点和基本思想建设。针对我国的反腐模式,其内在逻辑具有:渐进式变革;理性化转型和一元主导的特色特点。在未来发展道径上,应当实行分领域和分地区,有针对性地进行反......
从立法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8
论文摘要: 奉行物权行为制度有利有弊,不采用物权行为理论同样如此。笔者尊从实用主义,不 赞同我国民法确立物权行为制度。 关键字: 物权行为 立法论 唯美主义 实用主义 从立法论的角度看,制定中国的物权法典......
如何创新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30
摘 要:国有企业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国有企业除了具有经济性外,还要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因此加强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仅对国有企业自身的完善与发展有积极作......
从中央苏区的“同志审判会”看“群众反腐”路线
发布时间:2015-08-19
上世纪30年代,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的反腐败斗争中,创造性地设计了&ldquo;群众法庭(同志审判会)&rdquo;的群众路线工作方式。这种工作方式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观点和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传统在司法工作方面的反映,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代表人......
从宪法侵权看我国的宪法救济(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4
论文摘要:宪法司法化是宪政的基石,中国宪法的私法化无成例可考,通过个案分析的方式,对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实践进行了理论剖析。 论文关键词:宪法;司法化 1 案件 1990年山东某市中学生齐玉苓考上中专,但齐的同学陈某在其所在......
WTO规则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ldquo;倾销&rdquo;(DUNMPING)一词,实际上是经济学中的概念。是指出口商在海外市场的波动导致了该市场上其他竞争者的销售困难,并以掠夺性的价格消灭进口国的竞争对手,进而图谋垄断进口国市场。作为法律上的名词,《布莱克法律辞典》(Black&amp;#......
刑法的界分、协调与腐败犯罪的防制对策
发布时间:2023-03-18
查字典范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ldquo;刑法的界分、协调与腐败犯罪的防制对策&rdquo;,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有其特殊性,与相关部门法如何界分以及衔接、......
中国现行死刑政策的评价及其反思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死刑政策是死刑立法和死刑司法的&ldquo;灵魂&rdquo;和&ldquo;统帅&rdquo;,对死刑的适用起着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本文以死刑立法的演变为主线,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立法和司法、国内和国际等几个方面对我国现行的死刑政策进行了较为详细和系......
论我国刑法第187条立法设计的问题与重构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我国刑法规定的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由于其是按照单位犯此罪的模式来设计的,由此导致自然人在犯此罪时存在一系列的刑法法理上的矛盾与不协调。由此,应当对单位与自然人犯此罪分别设立不同的犯罪构成模式。 ......
英美法系国家“违反婚约之诉”介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2
关键词: 违反婚约/赔偿/衰落/原因 内容提要: 】&ldquo;违反婚约之诉&rdquo;为英美法系国家所特有。它起源于15世纪的英国普通法院。17世纪,它又获得了发展。随着英国在海外建立殖民地,该制度传播到了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20世纪......
论我国行政刑法的发展
发布时间:2015-07-27
一、行政刑法的产生 行政刑法的公认发源地是德国。18世纪德国&ldquo;警察犯&rdquo;的概念开始出现,归根结底,出现了与&ldquo;刑事犯&rdquo;相对应的&ldquo;警察犯&rdquo;这一概念归因于德国日渐增强的警察权力,日益扩大的活动范围。德国的学者们认为,&ldquo;刑事犯罪&rdquo;......
崔永元趣解反腐
发布时间:2022-11-22
在全国两会上,崔永元是委员中人气较旺的一位。有记者问他:&ldquo;对于反腐,你最喜欢用什么方式?&rdquo;他看了看记者说:&ldquo;中纪委今天公布一个,明天办一个,这是零售;军委一次就公布十四个,这是批发。而我喜欢的方式是传销。&rdquo;崔永元的话......
反腐败审计治理机制创新策略探讨
发布时间:2023-02-25
反腐败审计治理机制创新策略探讨 反腐败审计治理是指审计主体对政府部门的干部、职员或政府投资项目、国有(控股)企业的管理层等进行反腐败审计,以发挥其监督治理功能的统称。2009年9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
浅谈刑法国际化下我国刑法的发展
发布时间:2023-05-03
摘 要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在刑法国际化的背景下,我国刑法改革已势在必行。新的形势给予了刑法国际化新的内涵。本文从刑法国际化的内涵、刑法国际化的主要影响因素、以及面向刑法国际化我国刑法发生的一些变化等方面做了简单阐述,......
谈国内刑法如何与国际刑法相融合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2
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国际犯罪严重危及到国际社会的安全与发展,因而加强对国际犯罪的防范和打击,已成为国际社会所必须面对的一项严肃的课题。应该说,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已经为严密预防和惩治国际犯罪的法网作了不懈的努力。但是,由于当......
韩国:对腐败全面开战
发布时间:2023-02-15
《金英兰法》的全称《禁止收受不当请托和财物的法案》,是韩国反腐进程中一部具有划时代里程碑式的反腐法典。它专门用于惩处韩国公职人员的贪污腐败行为,被誉为韩国社会的&ldquo;反腐利器&rdquo;。经韩国国会政务委员会、朝野议员总会、国会法......
韩复榘山东反腐
发布时间:2023-07-08
1986年6月,《人民日报・海外版》登载了这样一则消息:根据1950年6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政省齐第三六号以&ldquo;奉董(必武)副总理指示,韩复榘于抗日战争初期因抗战不力被处死刑,虽属罪有应得,但并未构成奸逆,财产不应没收&rdquo;......
浅析反腐倡廉中的“公共汽车理论”
发布时间:2015-08-03
当前,腐败现象主要表现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腐败形态更加市场化,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窝案串案增多;由直接腐败向隐性腐败转变,查处难度越来越大;腐败分子道德败坏,性质越来越恶劣;由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和司法......
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回顾与反思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一)教育立法从无到有,基本结束了教育领域无法可依的局面自1978年以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
国际反避税立法发展与困境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12-23
广大朋友们,关于&ldquo;国际反避税立法发展与困境的思考&rdquo;是由查字典论文网论文频道小编特别编辑整理的,相信对需要各式各样的论文朋友有一定的帮助!《国际税收词汇》对避税定义为:用合法手段以减少税收负担。该词含有贬义,通常表示纳税人......
中国现行死刑政策的评价及其反思(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9
(四)就国际趋势而言,扩大死刑、强化死刑毕竟系少数国家在少数历史时期所为,限制乃至废止死刑已为绝大多数国家所认可和采纳并日渐扩大。据统计,截止到2001年6月1日,对所有犯罪废止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已达到75个,对普通犯罪废止死刑的......
反腐之赃流程录
发布时间:2023-02-21
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一批批贪官应声落马,查没、追缴的赃款赃物数额越来越大,动辄千万甚至上亿的赃款和赃物都是怎么处置的,又去了哪里?一般民众对此不甚了解。因此,从加强对司法权力监督和制约的角度,应该公布赃款的去向以及处置的程序,让老百姓知情,让社会公众知道,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加强反腐的公信力。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
反倾销与中国企业的应对措施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1
内容提要: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正式成员后,反倾销这种&ldquo;合法&rdquo;的贸易保护措施已成为一些国家实施歧视性贸易壁垒的重要形式,笔者对WTO机制下的反倾销的概念,我国目前被控倾销的现状,国外反倾销对我国的危害作了分析,并对我国企业的应对......
防腐如防火——论对腐败的抑制
发布时间:2022-11-18
&quot; 一,腐败与权力 如同自然界的腐烂总是同有机物有关一样,社会腐败总是同权力有关。简单地说,腐败是使用权力的副产品。当公共权力不是朝着有利于公共利益的方向,而是朝着有利于私利的方向使用时,腐败现象便会产......
女子别有反腐术
发布时间:2023-06-15
班婕妤刚进宫时,深得汉成帝喜爱,成帝命人制作一辆可以容纳两个人的豪华马车。当时对车驾有严格要求,皇上专车坐垫是锦褥,帷幕是绫罗,称为辇,皇后嫔妃的档次低一些,而皇上这次的特制车明显超配了,是带头搞腐败。因此,当皇上邀......
对我国宪法监督模式的反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 宪法监督是宪政的一项基本原则,由此,预期的宪法最高权威成为可以看得见的最高权威。2000年的《立法法》和2007年1月1日实施的《监督法》标志着宪法监督模式的初步制度化、程序化,是中国宪政发展的一大进步,但这种模式面临的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