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浅谈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

浅谈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8-26 00:13:33
浅谈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
时间:2023-08-26 00:13:33     小编:彭恒

在民主社会,若有一项权利高于其他一切权利,那就是言论自由的权利。言论自由是母体,是几乎一切其他形式的自由所不可缺少的条件。没有对言论自由的保障,就没有思想之激荡,社会之进步。如果要论及言论为什么要自由,我们就不得不去引用约翰密尔的那一段富有析理而又逻辑严密的论述:。我们己经从很清楚的四点根据上认识到意见自由和发表意见自由对于人类精神福社的必要性了。第一点,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第二点,纵使被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足。第三点,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如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接受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一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不仅如此,而且,第四点,教义的意义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弱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己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事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我们似乎都懂得言论应该自由,但是我们却不知言论应该如何自由。是什么造成这种迷惘呢?从一种生物本能来看,我们都有这样一种冲动:自己能畅所欲言,而别人要么心服首肯,要么一言不发。所以,伏尔泰不得不为全人类提出这样一个言论的社会戒律: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政府是言论的天敌。任何时代、任何性质的政府都有一种限制言论的冲动,它们总是以这种或者那种的理由为言论设置限制和藩篱。而且从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理论层面去探析,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任何权利和自由都存在一种边界,即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这种边界或是因为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或是因为公共利益。同样,言论自由也不是绝对的。所有的这一切似乎是确定,而唯一不确定的是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然而,几乎任何宪法都承认言论自由,而且把对言论自由的保护的责任赋予政府。

所以,无论是作为人的自然体还是作为政府的拟制体都无不处于这样一种悖论之中:我们信仰言论自由,主张自己的言论自由,却又畏惧他人言论的自由。要解开这样一个悖论,我们需要从言论最基础涵义出发,去探究什么是言论,言论如何获得自由。

一、言论自由中言论的界定

(一)言论自由与思想自由

在论及言论自由时,总是无法回避思想自由这个概念。如果不厘清这两个概念的关系,任何有关言论自由的讨论都显得恍若处于混沌之中。在部门法的研究中,行为是研究的核心,例如民法中的民事行为、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刑法中的刑事犯罪行为。所以法一般被定义为为主体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泛但是这些研究都无法回避一个最简单的最直观的生理过程:人在脑海中产生思想和观念,尔后通过语言和行为外化。所以以上部门法的研究中不可避免的就出现了诚实信用、合理行政以及犯罪主观方面的研究。由此可以看出,法学所研究的对象都源于人的思想,而且有关思想的研究就是被称之为学问之学问的哲学。如果从这个角度去审视法学,我们会发现法律研究其实是在探究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以及行为自由的问题。当然,以行为为核心的部门法以及相应部门法研究己经为行为是否自由,行为自由的限度问题提出了理论并设定了规范。而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一直是哲学、法哲学以及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往往成为价值判断和选择的领地,而鲜有形成规则和准则。

人类所有的自由源于存在一个所谓人身自由领域,这个领域很难讲清楚,但它是人类最深沉的感觉和激情最猛烈的斗争场所。其基础是思想自由一一一个人头脑中形成的想法不受他人审讯一一必须由人自己来统治的内在堡垒。凡思想自由是一种内在的自由、绝对的自由;因为这种自由是一般以人脑为界限,是一种自然的自由,而非社会自由。思想的自由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必要条件,我们不能用强力压制人的思想。要想使别人接受自己的思想,只能依靠说服的方法。压制、束缚人的思想只能使人丧失活力、丧失创造力,使人成为机械的动物。《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四条明确将思想、信念及宗教自由视为紧急状态下不可克减权利之一。

孤立存在的思想自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思想是社会交流的产物,也只有融入社会之中才有价值。因此,思想的自由必须有其他自由相附着,例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以及和平讨论自由等等。由此可见,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属于人类思维、言行的不同阶段。此外,思想可能外化为言论或者行为,但是并不能由思想自由推断言论和行为的自由。因为,言论和行为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们的自由必须置于社会关系中去判断。

(二)言论自由中言论的界定

接下来我们需要探究的是什么是言论自由中的言论。言论成于思,而形于表。日常生活中的自言自语、交谈、报纸、书籍、歌曲、网页甚至于行为都无不是人类思维的外现,因而也都可能被认为是言论。那么这些都是法律所论及的言论吗?这个问题的探讨时我们研究言论以及言论自由所无法回避的。毫无疑问,所有的言论都必须是以外化的形式出现,否则就只是人的思想和观念。接下来的问题是,是否所有的思想外化形式都可以称之为言论?

首先,不为他人所知或者不想为他人所知的思想的表达是不是法律上的言论?例如自言自语或者个人的日记。密尔曾经说过,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言论只有在表达主体有意欲为他人所知的主观意愿时才能成为法律上的言论。否则限制这样的言论无异于要奴役人的灵魂本身。勺不为他人所知或者不想为他人所知的思想的表达的特点是这种表达还处于个人的私密领地,并没有进入交流领域。它是个人思想的一种延伸,没有成为一种言论。如上所述,思想自由是一种绝对的自由,所以不为他人所知或者不想为他人所知的思想的表达不能构成一种言论。

其次,表达主体意欲不为不特定对象所知晓的言论是不是法律上的言论?对于这种言论是否是法律上的言论,就必须讨论言论的形成与场所和对象之间的关系。

(1)法律上言论的形成是与场所的关系。丰子恺的著名漫画茶店一角中描述了这样一幅场景:几个人在茶馆里喝茶,而茶馆的柱子上贴着莫谈国事。人们在谈论漫画时,更多的是关注莫谈国事这个禁语对公民言论自由的限制,其实还有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是:这个莫谈国事的禁语能否贴到公民的居所,甚至于最私隐的卧室之中。这就是我们探究的言论与场所的关系。内心观念外化场所的选择代表表达主体的一种主观意愿。如果当事人在表达某种观点之时选择了一种私隐的场所,那么对于这种表达当事人有合理合法期待的隐私权和安全权,因此它们是受到宪法保护,这种言论不能成为法律上的言论而受到限制或者主体因为此种言论而受到法律的消极作用。也就是说,某种言论是否能够成为法律所规制的言论与主体场所选择具有一定的关系。住所一般意义上意味着可以享有隐私的地方,但如果居所主人将这种言论展示给外界,就意味着他本人对此个人言论并没有期望任何隐私,那么这种言论就是法律上的言论,受到法律的规制。同时,一个人在公共场所的交谈也不属于宪法的保护范畴,因为即使交谈的人主观上希望交谈不被他人听到的期望,这种期望不会被社会接受为一种合理期望。

(2)法律上言论的形成与对象的关系。言论的表达总是与一定的对象联系起来。例如在公共场所发表演讲就是针对不特定多数的听众;而比较私密的谈话则局限于家庭成员之间、朋友之间。表达对象的选择同样暗含了表达主体对于表达内容是否公之于众的一种意愿。如果从表达主体的选择的表达对象可以推断出其反对将其表达内容公之于众,那么这种言论就不应受到法律的规制,而属于个人隐私。

无论是场所还是对象的选择,都包含一个共同的因素那就是表达主体的主观意愿。言论只有在表达主体有意欲为不特定对象所知晓的意愿时,才能成为法律上的言论。如果表达主体有相反的期望,并且这种期望是合理的,那么这种言论就不是法律所规制的言论。

(三)言论的表现形式

大多数学者都对言论自由作狭义的解释:仅指以口语表达思想,意见的自由。宪法学者土世杰先生曾指出:凡意见之以口语表示者为言论,而此种表示之自由,便即所谓言论自由。且具体包含着下面内涵:第一,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发言权;第二,只要公民的言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就不能因发表了某种言论而给发言者带来不良结果(即不受非法干涉);第三,言论自由仅指口头的表达方式;第四,法律应对言论自由的范围作出明确的限制。五

二战后,对言论自由的理解口益扩大,一般认为除了口头言论,言论自由的保护还扩展到其他载体和形式,这便是广义的言论自由。首先,言论自由的形式扩大到书面形式、新闻广播、电视、电影等现代传播媒介形式;其次,言论自由不仅仅指一般性的意见的言论自由而且还包括政治性言论自由;第三,如《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主张的,人人皆有自由发表言论的平等机会和权利,不因其身份、职业、民族、信仰和文化程度而异。

在美国司法实践中,宪法上的言论包括纯粹言论(pure spe-ecb)及象征性言论(symbolic speech)。所谓象征性言论,是纯粹言论的对称,是指带有足够交流成分的行为o r布莱克法律辞典》将其解释为:对某一问题表达意见或思想的行为,民即带有言论成分的表达式行为。双如在廷克案中,法院认定廷克佩戴黑纱是为了展示他们对越战的不满以及他们停战的唱议,并通过这种方式让其他人知道他们的观点;他们的行为是不超出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条款的典型的象征性行为(the type of symbolic thatis within the Free Speech Clause of the First Amendment)那么,所谓纯粹言论,是以口头或书面语言表达意见的行为。不仅如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过还创制了表达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这一概念,用来指受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权利,包括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⑨在日本宪法中,言论就是像演说那样用语言来表现思想⑩是指口述的自由。虽然日本宪法对言论只作字面解释,但日本宪法第21条所保障的范围却很宽泛。日本《宪法》第21条规定:保障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及其他一切表现的自由。它用表现自由这样一个上位概念去涵盖包括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在内的自由形式。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在立法技术上采用的是列举式而且是完全列举,即只保障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游行自由和示威自由。立法上我国没有为言论自由设定一个上位概念,在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像美国那样以表达自由来解释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条款。因此,若我们将我国宪法上的言论自由仅仅限定为字面含义即口头表达,那么显然不利于公民权利的保护也不符合立法本意。

同时,基于我国宪法针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种类有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也不宜扩大对言论自由的界定。我国宪法确认了诸多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与言论自由或表达自由相关的权利有: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第41条),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第47条)。一般认为,我国《宪法》第47条规定的科学研究自由相当于或包含了外国宪法中的学术自由。⑩同样,电影、舞蹈、电视、绘画、音像等文化活动也应包含于第47条,并受第47条之保障。有人从更广义的意义上,认为上述内容都为言论的形式。⑩然而,我国宪法既然对这些权利和自由己做出了专门的规定,就不宜在解释言论时将它们纳入言论自由的范围。

综合考查我国宪法权利谱系、保障言论自由条款的具体表述方式以及立法原意,我国言论自由之言论,不仅包括口头形式,还应包括书面形式,是书面表达与口头表达的兼容。

二、言论自由的双重性质

(一)作为权利和自由的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首先是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既享有私人领域中的言论自由,也享有公共事务中的言论自由。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没有一个国家将言论自由视为绝对的自由。被视为人权保护规定范本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采用了相对主义的观点。《公约》第19条第3款的规定,言论自由是一项可以克减的权利,它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如基于他人的权利和名誉、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或道德,可依法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

(二)作为权利保护机制的言论自由

在宪法层面,言论自由不仅仅被理解为一种公民的自由,更应该表现为对公民言论自由进行保护的一套机制。这套机制围绕公民表达其思想和交流思想的自由,并且有效地协调公民之间、公民与国家之间关系,并在这种自由受到限制时,给与一种解释或者一种救济。在这个意义上,言论自由是一种宪法保护机制。

作为保护机制的言论自由包含三个层次:

(1)言论自由的假定。如果仅仅从言从口出这样最基本形式的言论自由来看,任何言论的表达都是自由。并且,我们将这种最基础形式的言论形式的自由推而广之,推论所有的言论形式都是自由的。这种意义上的自由还只是一种自然的自由,而非秩序性自由。

(2)法律的限制。既然上述的自由不是一种秩序的自由,那么如何才能达到秩序的自由呢?那就是将言论置于社会之中,考虑言论会影响他人的利益乃至由自然人所组成的共同体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对言论进行限制。但是对于法律对言论自由给予何种程度的限制,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派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同时,法律对言论的限制还在限制手段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一般可以区分为事前限制以及事后限制。事前限制是指法律通过设定一定的条件,在方式、场所等方面对言论的表达进行限制,以禁止某类言论得到表达。例如,在历史上很多国家都曾实行过出版物的事先审查制,特别是法国拿破仑三世时期的出版保证金制度。事前限制是一种较为严厉的限制方式,这种限制方式通过限制言论表达,切断流通渠道的方式来阻止某类言论为公众所知。历史上很多言论限制的事前方式受到抨击和唾弃,但是在现代法律制度中这种方式仍然存在。事后限制是指法律禁止言论的表达,但是通过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的方式予以禁止。这是一种常见的言论自由限制方式,比如刑法中的侮辱诽谤罪,民事法律领域的金钱赔偿。

(3)宪法的保护。一项权利或自由如果被定义为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或者自由,那么法律对于它的限制就必须接受宪法的检验。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就是要确定法律干预表达行为的界限。如果说上述的对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是一种客观事实的话,那么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就是要通过利用宪法的规定来检验以上限制是否违宪。

迄今为止,绝大多数国家都在自己的宪法中确认了公民的言论自由。⑩然而,言论自由受到政府合法侵犯的例子却屡见不鲜。这就是作为权利的言论自由和作为保护机制的言论自由的区别。因此,一国是否有言论自由不仅仅在于言论自由有没有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被予以确认,更重要的是,作为言论自由的保护机制得到确立并有效运行。

三、基于内容区分的言论自由保护

(一)言论自由的保护的比较法观察一一以美国言论自由发展为例

美国有关言论自由的法律最早来源于其宗主国一一英国。17世纪英国人对言论实行法律限制,限制对象分为三种:煽动(对政府的非议)、诬蔑(对个人的非议)、裹读(对宗教的非议)一一每一种言论都被定为诽谤。其中,煽动性言论是与政治性言论自由联系最密切的,因为布莱克斯通时代的统治者认为,即使此种言论是真实的,但对政府或政府官员的批评,也会损害人们对政府的信心进而扰乱公共秩序。按布莱克斯通的意思,政府虽然无法制止一个人批评政府,但可以在他批评政府之后惩办他。在17.18世纪,不列颠土国政府起诉了数百起诽谤案,并且经常施以残酷的惩罚。由于发表言论后会受到这样的惩罚,所谓无预先制约并没有多大意义。

北美早期移民带来了英国的法律,但从早期开始,理论与实践并不一致。殖民地议会通过了数项言论规定,但似乎都没有得到大力执行。从1791年各州批准《第一条修正案》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国会只通过一项限制言论的法律,即1798年的《煽动叛乱法》。这是从与法国的短暂冲突中产生的一项先天不足的法律,在三年后失效。虽然这项法律受到广泛和应有的指责,但值得注意的是,它将属实确定为辩护根据。在1861年到1865年的美国内战期间,也曾出现过几项针对煽动行为的有限规定,但对《第一条修正案》言论条款的真正辩论,起始于1917年通过的《反间谍法》和《1918年反叛乱法》。辩论是公开的且人人参与,但最重要的是,辩论走上了法庭。通过美国法院的司法活动,言论自由己经发展为一个极为复杂的庞大体系,言论类型也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而口益丰富起来。在司法实践中,美国法院为解决现实问题,将言论细分为煽动性言论、商业性言论、象征性言论、挑衅性言论、诽谤性言论、淫秽性言论等诸多类型,并对上述各种类型的言论适用不同的法律保护原则与法律保护标准。

在二十世纪的司法实践中,其曾形成过四种原则:

(1)危险倾向原则。危险倾向原则(或称恶劣倾向原则)是美国法院早期实行的一项原则。基于这原则,受罚的言论距离实际非法行动的发生尚远,只要从其作品或言论本身的危险倾向中,推测其有导致暴力行为的趋向,便足以为控诉的基石。1915年吉劳特诉纽约州案,联邦最高法院以此原则裁定讼案,并加以具体阐述。只要言论性质危及国家安全,政府便可镇压于肛胎阶段.美国司法界称之危险倾向原则。

(2)明显而现实的危险。霍姆斯大法官关于申克诉合众国案,,的意见书(Schenck v. United States, 1919年)指出:每个案子都应考虑,这些话用在这个场合、出于这样的性质,是否构成明显而现实的危险,以致会造成那种国会有权防范的严重恶果。这是一个邻近度和程度问题。

这一标准建立在思想自由市场理论之上,这一原则旨在根据一定环境下言论表达活动给现实秩序造成危险的性质来决定是否给予法律保护,它把言论自由看作是一种根据结果来衡量的可克减的权利。在惠特尼诉加利福尼亚州案中布兰代斯大法官对这一原则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正和完善。他赋予这一原则适用更加严格的限制条件,目的上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或社会极为根本和重大的利益免遭实质性的破坏;时间上必须是非法行为立即将发生,紧迫到己不可能通过更多言论使社会去自我辨明是非;行为上非法行为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必须达到明显而严重的程度,除非限制言论自由,己无法阻止和避免。只有满足以上条件,国会才有权对言论实施限制。这一原则逐渐获得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多数意见的支持,成为美国法院在处理言论讼案时奉行的一种准则。这一原则的积极意义在于第一次在司法实践领域为解释言论自由的限制问题提供了一个权威性标准。

(3)衡平原则。月一尼斯诉美国案确立了衡平原则,该原则主张在涉及言论自由的诉讼中,法院在遇到公益与私利相互冲突的时候,只能权衡轻重来谋取相对的平衡。法院须将言论自由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与限制言论自由法令所追求的社会利益置于天平秤中衡量,借此选择何者应为社会所容纳。这是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时期,最高法院处理言论自由讼案的重要原则。

(4)绝对原则和行动原则。七十年代以来,美国最高法院处理言论自由讼案的原则有很大争论,尚未成为定论。一般言之,有绝对原则和行动原则两大派。

绝对原则是大法官布拉克在史密斯诉加利福尼亚州案中提出的: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禁止国会制定剥夺言论自由的法律,是因为其有不可磨灭的价值,不容许联邦政府在所谓更重要利益的最终推论,是言论自由的最广阔的范围。行动原则的理论基础是区别言论和行动。在言论范围内自由是不受拘束的,政府所要追求的社会目标应针对行动而非言论。但言论和行动皆是人们的行为,往往泽渭难分。

但是,影响最深的依然是明显而现实的危险标准。霍姆斯的意见,常被认为是最高法院把言论视为民主社会的关键权利的开端,民主是基于思想的自由市场的概念也由此产生。在民主国家,必须给所有这些思想观念平等的表达机会,同时相信,错误、卑鄙和无用的观念将被正确的观念所取代,而这些正确的思想将以民主的方式推动进步。霍姆斯的市场比喻是对思想自由的支持,因此它至今仍得到很多人的赞赏。

从美国言论自由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在美国,对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理解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理解和实践。而且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也不是一概而论,而是针对不同的言论给予不同程度的保护。其中政治言论的保护标准最高,而淫秽、色情类的言论则不给予保护。

(二)基于内容区分的言论自由保护体系的设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共制定了四部宪法,虽然其中的许多内容都发生过这样或那样的变动,但它们都包括了公民的言论自由的规定。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为了保证公民言论自由,我国国务院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先后颁布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在这些条例中,都重申各级人民政府保证,宪法所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并且同时规定,公民在行使这些自由和权利时,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些条例的基本内容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另一部分是侵犯他人权利和名誉的,而所有这些内容都以法律的明确规定为限。

因此从总体上说,中国宪法和法律对公民言论自由的规定是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的规定相一致的。但是有关言论自由的讨论过于政治化,而疏于对其进行学理上的探讨。特别是没有缤密的言论自由保护理论,更多的是基于现实和压力作出的政治安排,而没有一个系统性的机制。

就具体内容而言,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制度的差别,究竟限制哪些内容,限制到什么程度,在限制的同时如何保证言论自由,而且事实上,由于言论自由涉及的广泛性、复杂性、敏感性以及各国司法制度、司法技术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各国的具体做法又存在不小的差别。针对中国言论自由发展的现状和实践困惑,笔者认为可以根据言论的内容不同区分不同的言论予以不同的保护。

1.私言论:纯粹处于私人社会关系领域的、与政治无涉的言论。这种私人事务的言论,是针对具体的私人,在实际中主要是可能对他人的名誉权产生影响。此类言论由于可能有影响他人的利益,政府有干预的理由。但是这种言论不能通过事先控制的方式去解决。只能通过侵权法、刑法的司法诉讼救济方式。国家不应主动去限制言论。

2.公言论:即与公共事务有关的言论。涉及公共事务的言论内容比较广。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根据我们研究的需要进行分类:

(1)非政治言论。主要是不涉及政治的,商业性和社会性的言论。这种言论由于特别公共利益的存在,可以采取事前限制和事后追究责任的方式,比如关于商业性言论,可以对商业广告的内容、具体用语及表达方式、传播的地点等都可以进行事前规制。需要注意的是,公私领域的划分不是严格的,所以这里依据公私的二元划分对言论进行界分必然会产生交集,这里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社会性的言论中言论自由与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的问题。对于公共人物,基于公共人物的公共身份,美国司法实践发展出实际恶意原则?扩大了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将原属于侵权法范畴的诽谤责任也纳入到它的保护范围。

(2)政治言论:民主体制中最重要的角色是公民,而要履行

这个角色的职责,就必须参与有关重大事务的公共辩论。一个人如果不敢讲话,不敢说不受人欢迎的事,那么他或她就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且,除非让持不同意见的人自由表达他们的观点,人们也无法对所有的可能性作出权衡。作为公民的责任,使他们不仅有机会提出不受欢迎的观点,而且也必须听取其他人表达他们的观点,只有这样,民主程序才会有效。因此,言论自由是民主程序的核心。但任何公权力都有干预言论尤其是政治言论的癖好。由于政治言论其影响的力度和广度更大,而且会涉及到一些国家的根本性问题,可能会危及公共的安全和共同体的稳定。这一点从言论自由保障程度很高的美国对第一修正案的解释历史也不难发现。所以,就我国现实而言,首先对作为民主程序核心的政治言论自由,要确立保护为原则,除非该主张是以煽动他人为立即非法行为或以产生立即非法行为为目的,而且只有该言论的确可能煽起或产生此种立即非法行为者。

政府对此项政治言论自由的限制包括两种方式:第一,事先的限制。第二,事后的限制。对于第一种限制,除非基于特别的公共利益,例如国家安全,而且必须采取立法保留,即必须由法律来规定;另外法律对政治言论限制的规定必须采取列举式,而不是概括式。对于第二种限制,采取的是行为一责任理论机制。这种限制对言论自由的损害相对较小;但是如果事后限制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过大必然影响表达者的表达意愿。因此这种限制方式也需要深入研究。因此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确定一个标准来对事后限制进行限定,以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更需要面对司法实践中的难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许多观念也在不断变化,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渗透,新兴电子科技的应用,我们的传统生活领域也在悄然的发生变革,这些都对法律的适用提出了挑战,特别是在非政治性言论方面。

如前所述,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在另一个方面是如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的问题。要限制国家一一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对公民自由的侵犯,必然要上升到宪法高度,引入宪法运作机制来解决这一问题。而违宪审查机制就是代表,如美国、德国以及法国。即使在英国,英国的法院也可以根据欧盟人权法审查作为主权者的议会的法律。如果缺乏一套有效的宪法运作机制,政府对于公民言论自由限制的标准就只能依赖社会机制和立法者的自觉。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

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保护
发布时间:2023-04-06
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保护 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保护 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保护 摘要:目前互联网上言论自由的乱用,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信息时代里个人数据的准确使用不......
浅析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
发布时间:2023-03-23
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最基础的权利,也是民主社会存在的基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兴起、普及和发展,网络已成为一种重要的信息传播、交流、获取平台,言论的涵义也突破传统的界限向虚拟的空间延伸。由于对网络这一新兴传媒缺乏......
论言论自由的保护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9
一、言论自由保护的一般原理 言论自由是以语言、文字、音像、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观念、传播思想的自由。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经济组织的......
浅谈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23-01-02
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行政法论文:浅谈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参考,以及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写作中的难题。 论文摘要:网络的快速普及给公众提供了广阔的言论平台,拓宽了信息传播的广度和深度。网络在给人们带来更多表......
论言论自由的保护(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7
三、中国对言论自由的保护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对言论自由的保护。在新中国颁布的四部宪法中,都确认了言论自由。现行宪法除了规定言论自由之外,还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
私法自治中的自由与限制
发布时间:2022-09-14
私法自治中的自由与限制 私法自治中的自由与限制 私法自治中的自由与限制 [摘 要]私法从古到今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且仍有顽强的生命力,究其根源,在于私法有极强的兼容性,而这种兼容性无疑是建立......
论遗嘱自由之必要限制
发布时间:2023-07-09
摘 要 遗嘱自由是现代法治的应有之义,然而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度的,我们在坚持继承自由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也应注重对遗嘱自由的社会限制。个人自由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公共产品,我们应将个体自由视作对社会的承诺,力求个人利益与公共......
论遗嘱自由原则之限制
发布时间:2015-08-20
摘 要:遗嘱是公民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做出处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无论古今中外,各国都不同程度上确立了遗嘱自由,并使遗嘱继承成为现代社会普遍接受的继承方式。遗嘱自由是继承法中的重要原则,是......
现代社会中的自由与言论自由
发布时间:2023-01-14
【摘要】 几千年来像自由这样的普世价值一直为现代政治社会所孜孜以求。无论是古典自由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都曾对自由进行了较为深刻和详尽的探讨。但是中西学术界对政治自由中的言论自由的认识千差万别,凸显许多理解不足,以致出......
有关遗嘱自由与限制之争
发布时间:2016-09-18
如何认定遗嘱人的真实意图、化解遗嘱自由与善良风俗原则不平衡等问题,不过是现行遗嘱制度自由与限制之争的表象,其根源仍在我国继承法理论与立法在很大程度上一直游离于民法之外。 要行孝老人我来做,要分财产,没有。2014年5月12日......
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制
发布时间:2023-07-13
一、网络言论自由概述 一般认为,表达自由指的是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利用电影、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表现思想的自由。而广义的表达自由则包括了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在内,因为它们是言论自由的......
网络空间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初探
发布时间:2023-06-23
目 录一、言论自由及其法律界限二、网络与言论自由传统法律界限的冲突三、美国的经验四、总结美国历来是一个重视言论自由的国度,它不仅将言论自由规定在宪法修正案的第一条,而且一直致力于探索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并先后形成了“危险......
对于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判断
发布时间:2016-09-13
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最基础的权利,也是民主社会存在的基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兴起、普及和发展,网络己成为一种重要的信息传播、交流、获取平台,言论的涵义也突破传统的界限向虚拟的空间延伸。由于对网络这一新兴传媒缺乏......
网络实名制与言论自由的进退
发布时间:2023-03-04
我国的网络实名制在极大的争议中实施,网络实名制是存在一定正当性的。“后台实名制”在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相比于网络实名制应然的价值追求,显得过于激进。网络实名制下权利的保障和权力的保护依赖于一种更合理的实名制体......
浅析迁徙自由的限制: 学说、规范与实践
发布时间:2023-02-19
一、问题的提出 迁徙自由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项最基本人权。国际人权公约和各国宪法性文件对迁徙自由问题多多少少均有所规定,但我国现行宪法却并未涉及该问题。在全面深化改革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主旋律的背景下,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
浅谈“观念的自由”与“自由的传媒”
发布时间:2023-04-25
17世纪,大英帝国的上空响起了自由主义的号角,一批卓越的启蒙思想家在此身先士卒,为近代自由思想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培根把科学成果带进哲学从而形成有科学意味的世界观,提出了一条实践与理性密切结合的道路,并把思想上得到真理......
人身自由保护的层次
发布时间:2022-08-29
人身自由保护的层次 人身自由保护的层次 人身自由保护的层次 在法律的保护层次上,人身自由的保护是不同的,一般在成文宪法国家,人身自由的保护层次分为宪法保护和法律保护两个层次,较易区分。而在非成文宪法国家,虽然不存......
浅析契约自由在国际法中的限制
发布时间:2023-05-05
一、契约自由的含义与限制 (一)契约自由的含义 契约自由原则起源于罗马法,是罗马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契约自由建立在商品生产者从事商品交换的平等地位的需求之上,以意思自由和形式自由为核心。契约自由原则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
浅析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及其规制
发布时间:2023-01-14
1 网络与言论自由 言论是人类进行情感交流、思想表达的最重要方式,言论自由是公民应该得到保障的一项基本的权利,被看做是公民最根本的权利或第一权利。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进步与民主文明的发展,传播信息的物质载体日益丰富,言论以......
浅析宪法的基本价值与言论自由
发布时间:2017-01-19
一、言论自由不同层面的理解 政治层面。宪法确认和保障言论自由的目的,就在于为人们言论的发表设定明确的法律界限,使其从封建专制的随意束缚和钳制中解放出来,从而在政治秩序的范围以内为社会成员个性的自由发展创造条件。政治层面......
论遗嘱自由的法律限度
发布时间:2023-04-05
摘 要 遗嘱自由是私法自治原则在继承法领域的一大体现。目前我国《继承法》通过对必留份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约束,实现对遗嘱自由的限制,然而1985年颁布的《继承法》难以适应遗嘱自由化的局面,公共利益与个人意思自治之间面临......
浅论竞业限制对商业秘密的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2
论文关键词竞业限制 商业秘密 保护 论文摘要规范竞业的约束同样可以适用在能够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劳动者中,更大范围的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劳动合同中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前提在于:双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是在自由自愿的情况下协......
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制探讨
发布时间:2023-07-23
一、我国网络言论自由规制的立法现状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公民发表言论开辟了一条空前便捷、自由的途径,催生了与现实空间并存的网络空间这一崭新的领域。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虽紧密相连,却性质有异,其独特的表达载体和全新的表达......
浅析关于公民迁徙自由限制的正当性
发布时间:2023-03-13
一、迁徙自由及其限制正当性概念的界定 迁徙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自由,属于人权的范畴。迁徙自由是对公民追求幸福生活、实现人身价值的确认和保障,迁徙自由反映了一国公民的人权和基本权利的广度与深度,也体现了一国关于公民......
试析我国遗嘱自由及其限制
发布时间:2023-06-11
在我国,遗嘱自由是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决定其死后财产归属的自由权利。这是一篇我国遗嘱自由及其限制,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遗嘱自由是世界各国继承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然而,任何自由都是相......
浅谈和利时DCS系统温度速率保护限制器
发布时间:2022-09-17
摘要:文章以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研发的两种不同DCS系统版本中的温度速率保护限制器分别在不同火电燃煤机组现场使用为例,从设计原理上分析了不同DCS系统版本中的温度速率保护限制器在实际使用中的弊端,并根据现场典型工况为......
分析我国遗嘱自由及其限制
发布时间:2023-01-12
分析我国遗嘱自由及其限制 分析我国遗嘱自由及其限制 分析我国遗嘱自由及其限制 文 章来 源 自 教育 网 论文摘要 遗嘱自由原则是罗马法所确立的重要的继承法原则,广泛适用于各国立法。但遗嘱自由有其弊端,把握自由的“度......
驰名商标的保护和限制
发布时间:2022-12-16
驰名商标的保护和限制 驰名商标的保护和限制 驰名商标的保护和限制 [摘 要]对驰名商标提供高水平的保护是驰名商标保护的实质内容。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与对普通注册商标的保护有两点特殊......
浅析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原则之考量
发布时间:2022-07-22
一、言论自由的保护理论 ( 一) 网络言论自由权的法律地位 根据1948 年《世界人权宣言》的表述,言论自由既是指公民将其所见所闻所思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表现于外的自由,也是指公民收集、获取、了解以及传播某种事实和意见的自由。网络......
论述网络言论自由的自我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01
自由一直是人类所追求的最美好的事情,其本质而言就是任性,意味着可以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需要去考虑这么做会造成什么后果。但是社会的发展促使每一个人都去思考,自由该有什么样的限度?就拿朋友圈刷屏的罗一笑事件,我们在面对这样的事情的时候,应该保持理智,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切勿成为一个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一、网络言论自由的冲突互联网世界就是一个代码的世界,其背后都是一连串的代码,而且互联网还有更重要的特性.........
浅论电气控制与保护
发布时间:2022-07-22
一、电动机技术发展及现状 电机是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工作的机械。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发展的,反过来,电机的发展又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从19世纪末期起,电动机就逐渐代替蒸汽机作为拖动生产机械的原动机,一个多世纪以来,虽然电......
浅析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的限制
发布时间:2023-04-12
一、对建筑作品著作权的一般限制 ( 一) 对署名权的限制 著作权人有决定在自己的作品上署真名、笔名、艺名、别名或者不署名的权利,但是,由于建筑行业以及建筑作品自身具有诸多特殊性,建筑师注册执业及责任承担、作品归属、著作权与......
试论我国宪法对人身自由权的保护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16
前段时间发生的河南赵作海事件,重新使如何更加切实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尤其是如何加强对公民人身自由保护的问题成为了当前热点。尽管有宪法规定保障公民人身自由,但在实际生活中,国家公权力机关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事屡禁不止。......
版权与言论自由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9
内容论文摘要:版权是版权人享有的一种垄断权,是私权。言论自由是一项宪法性权利,是公权。对两者的保护都是当代立宪精神的体现,传统版权法制度,也体现了版权与言论自由的协调和统一。但随着网络、信息科技的发展,版权人的这种垄断权......
民主制度的言论限制
发布时间:2013-12-17
" 一场讨论进行得如何 , 往往要看其参加者决定不说什么。为了避免破坏性的冲突 , 我们就不谈论那些有争议的话题。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 , 老朋友们对有关以色列的问题总是避而不谈 , 免得伤了和气。当然 , 掩盖有分歧的问题 , 可以......
论言论出版自由(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言论、出版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从本质上说,言论出版自由不仅是民主的基础,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发展的重要条件。 关键词:言论自由;出版自由 Abstract: The opinion, the freedom of the press is “Con......
浅谈康德对自然与自由的沟通
发布时间:2023-07-13
学界倾向于从美学的角度理解《判断力批判》,或者以审美的角度来解读康德对自然与自由的沟通问题,这说明大家比较重视《判断力批半归中的审美判断力批判部分,而对目的论判断力批判部分重视不够。本文试图从批判哲学的问题出发,探讨康......
探究中国关于保护经济自由的经济法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28
反垄断法是一部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它是市场经济的固有要求,对于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反垄断法根本目的就是反对垄断、保护竞争。它保护参与经济交往的一般企业的经济自由,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免受具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垄断企业的侵害。大多数学者们一致认为,在我国.........
民主制度的言论限制(上)
发布时间:2022-11-27
" 一场讨论进行得如何 , 往往要看其参加者决定不说什么。为了避免破坏性的冲突 , 我们就不谈论那些有争议的话题。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 , 老朋友们对有关以色列的问题总是避而不谈 , 免得伤了和气。当然 , 掩盖有分歧的问题 , 可以视为一......
人身自由之限制的程序正当性基准
发布时间:2013-12-19
人身自由之限制的程序正当性基准 人身自由之限制的程序正当性基准 人身自由之限制的程序正当性基准 人身自由之限制的程序问题,涉及到刑事程序和行政程序两个方面。正当程序最初仅仅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遵循的......
国际法层面上公海捕鱼自由的限制
发布时间:2023-05-17
一、公海捕鱼自由的概述 (一)公海及公海自由 自1609年格劳修斯发表《海洋自由论》以来,公海自由逐渐被人们认识、反对、接受,然后又经历了从推崇到限制的发展演变。海洋不能完全专属于任何人,因为自然非但不允许如此,还要求海......
当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遭遇国际贸易自由化(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文关键词】:贸易自由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商业经济 【论文摘要】:国际贸易自由化是世界经济相互依存的需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日益密切,当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遭遇国际贸易自由化(1)时,......
浅谈航空锂电池的控制与保护
发布时间:2023-01-27
锂电池是锂离子电池的简称,具有电压高、体积小、质量轻、比能量高、无记忆效应、无污染、自放电小、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在各个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近两年在民航飞机B787 上得到了应用。 为了提高锂电池安全性,锂电池本身(作为电......
贸易自由化下的日本农业保护政策(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要]农业保护政策使得日本在WTO和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中都处于被动不利的地位,农业保护问题已经成为日本实现贸易自由化的最大障碍。 [关键词]农业保护政策贸易自由化由贸易协定 一、日本农业保护政策 农业保护政策是指......
民主制度的言论限制(下) 
发布时间:2023-06-11
" 在一个充满分歧的社会里实行自治 , 精英间的妥协精神是一个必要条件 , 但不是充分条件。同样重要的是“部分自治” (segmentalautonomy) ——拉杰法特用来表示从全国性议程中剔除引起争议的问题的说法。最好是“各部分在处理其内部......
浅析学术自由的组织保障———德国的实践与理论
发布时间:2017-01-29
一 传统大学理念: 学术自由与教授治校 近代以来的大学理念与大学法制,是以学术自由为核心的。德国启蒙运动以来的大学理念的发展和实践,对近代全世界的大学发展都产生的深远的影响,其中的重要人物有莱布尼茨、康德、费希特和洪堡等......
我国宪法对人身自由权的保护探究
发布时间:2023-03-18
我国宪法对人身自由权的保护,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保障情况仍不容乐观。本文主要讨论我国宪法如何对人身自由权保护的问题。 2010 年5 月9 日,杀害同村人并在监狱已服刑多年的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响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
公众人物人格权的限制和保护
发布时间:2023-04-23
公众人物人格权的限制和保护 公众人物人格权的限制和保护 公众人物人格权的限制和保护 「摘要」范志毅诉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报道其涉嫌赌球侵权案是我国第一个提出公众人物概念的案例。出于维护......
我国宪法对人身自由权保护分析
发布时间:2023-03-18
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我国宪法对人身自由权保护分析,欢迎阅读! 前段时间发生的河南赵作海事件,重新使如何更加切实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尤其是如何加强对公民人身自由保护的问题成为了当前热点。尽管有宪法规定保障公民人......
论税制与经济自由相关性
发布时间:2023-05-11
税制与经济自由之相关性及其相互影响是注定的,但其理论与现实层面的关系形态,或许更为复杂和多样。因此,如果未经对税制与经济自由的内涵进行清晰界定便开始自言自语式地论证与阐述,其结果很可能事倍功半,既无助于对税制与经济自由......
公民迁徙自由权视角下的限制出境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28
一 限制出境的必要性 迁徙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自由,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与自由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广为各国宪法、法律以及国际人权公约所接受。出境自由是公民迁徙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人权宣言》及《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
贸易自由化趋势下的农产品贸易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16
一、农产品贸易保护的发展及引起的问题 农产品贸易保护是世界各国为保护农业而使用的手段,其侧重点是通过国境与国内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进行保护。它包括边境保护和国内支持两个方面。边境保护是利用各种关税与非关税壁......
保护自然保护区
发布时间:2023-03-05
  很多人觉得论文很难写,其实不会,只要你清楚自己的选题,收集好材料,一般就很容易了。以下是由查字典论文大全为大家整理的保护自然保.........
浅谈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论文
发布时间:2016-04-28
作为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自由裁量权一直是法学界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文章首先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入手,探讨目前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问题,浅谈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的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目前,中国处于社会转型......
钢轨电位限制装置与框架保护关系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 对直流牵引供电系统中钢轨电位限制装置在安全方面所起的作用及与框架保护配合关系进行了 分析 ,对 目前 框架保护存在的 问题 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钢轨电位限制装置主要参数的选取依据。建设在采用晶闸管接触器型钢轨电位限制装......
由变化的语言浅谈语言的任意性
发布时间:2023-06-14
摘要:由语言的变化这种客观现象,引起对语言任意性特征的探讨。通过对语言任意性概念的分析与阐述,使我们正确把握其本质内容,并能够正确理解语言的变化。 关键词:语言的变化 任意性 可变性 符号 交际 1 引言 “万物皆流,万......
谈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策略
发布时间:2023-03-22
谈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策略 谈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策略 谈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策略 1卡山保护区普氏野马、蒙古野驴和鹅喉羚等珍贵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1野生动物活动分布区逐渐减少 1.2公路、铁路和围栏......
展望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6
论文摘要:公司法人的言论自由是美国言论自由探究领域中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课题,它在产生根源上和美国传统的言论分层理论密切相关。由于最高法院未对商业言论进行严密的定义,如同耐克案所显示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之下出现的公司法......
浅谈网络言论失范下《刑法》介入的向度与限度
发布时间:2023-05-24
一、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来,以秦火火(秦志晖)为代表的网络推手、网络水军、网络公关经营者因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虚假言论或虚假信息传播行为而先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虚拟网络中的言论失范现象以及司法机关以刑罚措施来强势介入的应对......
浅析专属经济区内的有限军事活动自由
发布时间:2016-12-06
一、沿海国与海洋国的观点分歧 作为国际法中的新制度,专属经济区内沿海国与其他国家的权利、义务的确切性质与范围的规则仍然处于发展之中。一般认为,专属经济区既非公海,也非领海,而是自成一体的特殊水域。依据《公约》第56 条第......
恶、人的自由与上帝的自由
发布时间:2013-12-17
"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考查谢林的自由概念。象谢林一样,要考察自由的概念就必须考察与自由相关的各种对象,包括自然、人的本质、上帝和恶等概念。这些概念是谢林理解人的自由概念的境域。本文将对谢林的《自由论文》进行全面的解读。谢林曾......
职业健康体检,最大限度保护自身权益
发布时间:2022-08-20
小姚在某冶炼厂从事冶炼加工工作已经8年,进厂时还是一个朝气蓬勃的19岁小伙子,如今却被矽肺病折磨得像个小老头似的。由于进厂时到发病前没有做过健康体检,现在想找工厂索赔并申请职业病医疗保障,却拿不出证据能证明所患疾病与工厂......
保护贸易理论是对自由贸易理论的修正和发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基本上分为两大主线,即保护贸易理论和自由贸易理论。一般认为,保护贸易理论与自由贸易理论是相互对立的,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说:“在西方经济学中,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之争由来已久,并且始终不曾停止过。”(注:厉......
利维坦、无支配自由及其限度
发布时间:2023-04-09
[摘要] 霍布斯的利维坦假说为后人思考国家主权和公民权利的关系提供了一个经典版本, 也产生了利维坦困境。借助于两种自由概念,伯林强化了利维坦困境。罗尔斯的新契约论自由主义国家干涉理论和佩迪特的新共和主义最低限度国家理论分......
新自由制度主义与区域国际经济组织法浅谈
发布时间:2022-08-30
新自由制度主义价值论的不足导致多边贸易体制偏离了社会正义,使得多边贸易自由化陷入困境。查字典论文网为您编辑了“新自由制度主义与区域国际经济组织法浅谈”新自由制度主义与区域国际经济组织法浅谈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关系十分紧密,......
浅谈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发布时间:2023-07-11
行政法论文:浅谈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怎么写呢,请看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 论文摘要:作为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自由裁量权一直是法学界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复杂化的行政管理要求,提高......
浅谈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发布时间:2023-07-22
摘 要:马克思关于人全面自由发展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内核。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全面自由发展理论有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在新时期仍有深刻的借鉴意义,现阶段要力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浅论教师聘任制与教师权利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2-11-13
" 【论文关键词】教师聘任制;权利维护;机制 【论文摘要】在实施教师聘任制的过程中,应当保护教师的合法权利。首先,教师聘任制不能矮化教师,应采取各项措施确保其社会和经济的地位。其次,建立健全教师组织机构,实现维护权利的......
试论自动变速器的保养与维护
发布时间:2022-09-30
0 前言 自动挡型的汽车虽然非常方便、实用,不过自动变速器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也是一项不小的工程,汽车自动变速器的内部比较复杂,系统零部件比较精密,假如自动变速器出现问题和故障,对于变速器的维修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因此各位车......
律师会见权的限制与保障
发布时间:2023-07-25
【摘要】2012年3月1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加强了对律师会见权的保障,但是实务中“会见难”尤其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三类案件“会见难”却几乎剥夺了会见权。在国家反腐背景下,本......
论中国死刑的保留与限制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4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刑罚体系中最具特色的、也是最古老的刑种之一。对于死刑存置与废除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主张保留死刑制度,一种是主张废除死刑制度。两种观点的争执由......
浅析推广普通话与方言保护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3-01-18
【摘 要】 文章论述了推广普通话与方言保护的关系,认为普通话的推广与方言保护两者并不矛盾,要提倡普通话用于正式场合或公共场合,方言用于私人场合,以此来构建“双语”社会,这才是正确的态度和做法。分析了方言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微博时代下大学生的言论自由观
发布时间:2023-05-06
一、微博的定义与发展情况 微博,是一个面向用户,为他们获取传播分享信息提供便利的新兴媒介。用户只要联网就可以随时随地以百余字将自己身边的最新信息或者感受评价即时的分享到世界各地。 当下,作为新兴群体的大学生对于网络己经......
自由主义:法权自由的底线与实质自由的目标
发布时间:2023-03-13
" 摘要:本文分析自由主义的两个基本概念“法权自由”与“实质自由”的涵义、价值观及实践意义。着眼于中国思想界的“主义”论战,文章概述自由主义的演化和内部流派,回答“自由主义是什么”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比自由主义与其它主......
对话消极的自由与积极的自由
发布时间:2023-05-02
叔本华把人们对自由的观念分为三类:自然的自由、智力的自由和道德的自由。对于前两者,叔本华的论述虽少,然而却已显示出对自由的基本判断,以至于对于道德自由也即意志自由的探讨和分析也基于这一判断。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叔本华对自......
论个人信息权保护法经济学分析及其限制
发布时间:2022-10-08
一、我国当前的个人信息保护路径: 具体人格权中的隐私权 目前我国个人信息纠纷的案件集中于一般侵权,而绝大多数的案件审理皆以隐私权来审理。如王卫宁诉云南电信昆明分公司隐私权纠纷案,法院认为: 隐私权包括个人的安宁权、个人的信......
一人公司的自由与强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009年10月27日通过的公司法修正案,增加了一人公司的有关规定,可谓是众望所归。公司法修改之前,很多学者皆主张我国应承认一人公司,与其无视其存在的事实,不如让其浮出水面,对其加以规定,这样会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与完善,促进经济......
浅谈犬儒主义自由思想及其践履:矛盾的自由人
发布时间:2023-07-26
苏格拉底死后, 他的弟子自称继承了他的思想衣钵, 并形成了自己的思想派别, 其中包括麦加拉派、犬儒学派、昔兰尼派等,后人称他们为小苏格拉底派。这些派别的共同特点是把苏格拉底的善的定义固定下来,通过辩论或行为维护他们所称的......
米克尔约翰的言论自由理论及其影响
发布时间:2023-04-14
" 一 但是米克尔约翰确实是以哲学家和教育家的身份和眼光研究言论自由问题的。他出生于苏格兰,8岁时随父母移居美国,据说由于家境非常穷困,好不容易才读完大学。在他从布朗大学毕业的那一年,由于拿不准是做他喜欢的哲学研究还是当一......
浅论自由现金流量
发布时间:2023-07-05
"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利润没有考虑风险、没有考虑时间价值、有较大主观成分等局限性,人们越来越关注营业现金流量这一指标。但是,由于营业现金流量并非是在不影响企业正常发展情况下可分给股东的最大现金量,最近西方国家的一些学者便......
浅谈阿马蒂亚·森的自由观
发布时间:2023-06-16
【摘 要】阿马蒂亚・森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中指出,自由是在实质的意义上定义的,即享受人们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他从马克思的积极自由出发,结合新自由主义消极自由观的合理因素,提出以能力为核心的自由观。森的自由观......
浅谈自由观念的四个区分
发布时间:2022-12-05
一、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 首先是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的区分。这是一个有益的区分,但常常被错误地理解。笔者指的是邦雅曼?贡斯当做出的那个著名区分,即现代人的自由是只受法律制约、而不因某个人或若干个人的专断意志受......
作品完整权的保护限度
发布时间:2023-03-19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著作权人身权的一种,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四)款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司法实践中,就何种行为会落入《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制的范围,没有统一的意见,对保护作品完......
自由与宪法的精义:你的自由止于国家的不自由
发布时间:2023-07-07
" 摘 要:自由与宪法的精义是:你的自由止于国家的不自由。美国宪法与宪法修正案有143个“不得”与“应当”(平均到宪法有20.5个/条),所有的“不得”与“应当”均指向“国家”,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故人人均需牢记:你的自由是宪法之母......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及司法保护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 当前,公众人物隐私权与知情权日显冲突,由此而来的名人官司日益增多,本文对公众人物及其隐私权作了概述,并就其侵权认定作了介绍,提出了一些立法、司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公众人物 隐私权 知情权 一、公众......
激进与保守:启蒙神话与自由主义
发布时间:2023-05-18
在20世纪历史风云中,随着中国近百年的现代化的发展,激进主义、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呈现出一种相对峙甚至互相循环的形态。到了世纪末,这一问题不仅与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而且与启蒙理想、新儒家、现代性、后现代性和文化民......
财产权是自由的守护者
发布时间:2023-05-20
财产权是自由的守护者 财产权是自由的守护者 财产权是自由的守护者 前言 我知道,本文讨论的话题,数世纪以来,已经被很多的社会和法律哲学家讨论过了。对这方面的资料,我了解一些,但多数是......
从法律角度对网络言论自由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12-05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人们的言论自由带来了新型的表达平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宪法所规定的传统领域的言论自由权迅速扩张至网络领域,网络言论自由权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传统领域的言论自由权。公众可以通过博客、微博、微信、论......
制衡之下的自由
发布时间:2023-06-09
首先我还是要解释一下我对于标题的理解,以免后面论述出现偏差和误读。“不同语境”在我看来即不同立场。本文将从校领导、班主任、学生家长和学生这四个立场出发。我没有做管理层的经验,所以“校领导”这个立场只能揣测。做过学生、......
浅谈教师权利的救济与保护
发布时间:2023-06-02
" 论文关键词:教师;道德建设;权利;救济;保护 论文摘要:在教师道德建设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由于人们习惯强调教师的义务而容易忽视教师的权利,因此,探讨教师权利的救济与保护,对教师道德建设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