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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应然性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8-05 21:30:52
非营利性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应然性
时间:2023-08-05 21:30:52     小编:

摘要:非营利性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是一种现实状态和必然要求。本文先介绍了非营利性法人的含义,进而结合国内外立法经验,分析了非营利性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提出了其从事营利性活动时,除了不得违背一般规则之外,还得遵循一些特殊规制。

关键词:非营利性法人;营利性活动;法律规制

一、非营利性法人的界定

非营利性法人被学者们作出了几种不同意义的界定,具体如下:其一,依据组织的收入来进行界定。这样界定的不足在于,在我国以及很多国家的非营利性法人的收入结构中,政府的补助是最主要的部分,而社会公众的捐款或组织成员所缴会费并非主导地位。其二,以组织自身的宗旨为依据进行定义。这样的界定当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后,对公共利益的定义前后会并不完全一样,有时会出现截然不同的情况。

因而,本人觉得,对非营利性法人进行定义为:非营利性法人是具有公共服务宗旨或者为了实现某种公益,不分配盈余,享有免税或减税优待的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财产责任能力的组织。

二、非营利性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积极意义和消极意义

通常所说,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是非营利性法人的最基本功能,它不能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从中获取利益。但现实生活中,由于非营利性法人主要经费来源的社会捐助行为已经不能够满足非营利性法人的资金需求,非营利性法人只能通过盈利性活动赚取利益以便生存和发展。

(一)非营利性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积极意义

随着非营利性法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如果只靠捐款或者是政府少量经费的支撑,那么公益服务的质量一定会随着非营利性法人资金的减少而降低。允许非营利性法人从事与其宗旨一致的营利性活动,不仅有利于公益活动的良好开展,而且也能够弥补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不足。

(二)非营利性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消极意义

因为非营利性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所获取的利润是用于自身发展和相关的公益性活动,但如果非营利性法人的内部人员滥用权力、乱分配,那么非营利性法人的资金安全可能会被威胁,而且非营利性法人可能还会一味追逐利益。因此,大多数国家会对非营利性法人的营利性活动进行合理的规制。

三、国内外对非营利性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律规制

(一)国外立场

国外主要有以下三种立场:

第一种是绝对禁止主义,指的是非营利性法人不得参加任何营利性活动。绝对禁止主义原则是不可取的。正如徐旭川在《非营利组织营利行为及其税收政策定位》中提出,非营利性法人的营利性活动被规制,可以使财产透明、定向利用。[3]若完全不让非营利性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这势必会影响其服务质量甚至生存难以维系。

第二种是一般禁止主义,是指通常不允许非营利性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除非相关法律允许非营利性法人因为生存从事营利性活动。

第三种是附条件的许可主义, 指的是非营利性法人从事经营活动要有满足某种条件。③[4]目前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

(二)我国现行立场

由于非营利性法人在我国存在的时间不长,现实中,从单行法规里可以看到对此行为的规定,下文分别予以说明:

1.关于社会团体的规定

2.关于基金会的规定

《基金会管理办法》规定:“基金会不得经营管理企业。”2004年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基金会从事经营性活动限制减少,第28条没有具体规定基金会盈利。

3.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定

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从中看出,我国对非营利性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导向态度是,不能自身从事盈利活动,但是非营利性法人可以投资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

四、非营利性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律规制之完善

(一)规制活动范围

对于非营利性法人的营利性活动,可以根据其是否与其设立目的有关分为,与设立目的有关的营利性活动和与设立目的无关的营利性活动;对于与设立目的有关的营利性活动,可以享有减免所得税等其他优惠;而对于与设立目的无关的营利性活动,可以正常征税。因此,为了能够确定非营利性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具体经营范围,确立其基本指导思想迫在眉睫。

(二)确立非营利性法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安全性规则

存在营利性活动,就有商业风险,营利性活动的收益与商业风险是成正比的。由于非营利性法人的设立是以公益为目的,而营利性法人的本质是盈利性,因为涉及到公共利益,所以前者要更注重安全性,即使有客观的利益,也必须先考虑低风险。

(三)严格遵循“禁止分配”原则

“禁止分配”原则是指非营利性法人的内部人员从任何营利性活动获取利益是不被允许的。这一原则为各国立法所普遍采纳。“禁止分配”原则意味着不仅非营利性法人在经营时成员不能分配利润,而且在终止时也不能进行分配,剩余利润可以转移类似的非营利性法人。

结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使很多的社会问题不能单独的通过政府的力量解决。非营利性法人正好具有了弥补这一空缺的作用,因而受到了人们极高的关注度。因此,对非营利性法人进行探讨,从而在实践中促进非营利性法人的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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