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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语后置”说探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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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语后置”说探疑
时间:2023-04-15 00:42:51     小编:

摘 要:在古代汉语语法的教学和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有一些教材和研究文章这样一种“状语后置”的提法。但是这种提法却极易引起师生在理解上的混乱,大家在分析句法成分时不知道这个成分是状语后置还是补语,不知道这两者有什么不同,这是古代汉语的语法还是现代汉语的语法。鉴于此,笔者试从具体的文献资料来分析此说的正确与否,敬请指正。

关键词:状语;状语后置;补语

在古代汉语语法的教学和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有一些教材和研究文章有这样一种“状语后置”的提法。但是这种提法却极易引起师生在理解上的混乱,大家在分析句法成分时不知道这个成分是状语后置还是补语,也不知道这两者有什么不同,这是古代汉语的语法现象还是现代汉语的语法现象,状语后置和补语没什么不同那为什么还要出现补语,大可只保留一种就是了。鉴于此,笔者试从具体的文献资料来分析此说的正确与否,敬请指正。

一、状语和补语的语法位置不同

李新魁的《汉语文言语法》、荆贵生的《试论状语后置》、杨春霖主编的《实用古汉语教程》和许仰民编著的《古汉语语法》、《古汉语语法新编》、肖列华的《论古代汉语中的状语后置》中都明确指出古代汉语语法中存在“状语后置”的语法现象。可是,笔者却发现在这些论述中存在这样一些问题。李新魁的著述中提到“状语后置”时仅举出一个例子,杨书和许书也只是从句子今译后意义相同有了“状语后置”的提法,但是对句子结构作具体分析时,杨书、许书仍然把动词谓语后面的介宾结构称为补语,在论证的过程中自相矛盾。荆文以现代汉语中的状语后置为据,类推出“古代汉语中的状语后置”,但是,荆文所列举的全部例句却并不能说明问题。

下面,笔者找出这些著述中所举的例子,来探讨一下这种说法的正确与否。

(1)齐桓公闻管子于鲍叔。《吕氏春秋・察传》

(2)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庄子・北冥有鱼》

(3)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中。《庄子・钓于蹼水》

(4)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鸩,以羽为巢,而编之以发,系之(以)苇苕。《荀子・劝学》

(5)吾闻秦军围赵王(于)钜鹿。《史记・项羽本记》

按照他们的说法,以上五个例子中加下划线的介宾结构都起着修饰限制动词谓语的作用,所以这些介宾结构是典型的状语后置。可是,我们来看一下黄伯荣、廖序东的《现代汉语》教材上对于状语和补语的解释:“状语是谓语( 动词、形容词) 性短语里中心语前面的修饰语。”“补语是动词、形容词性短语里中心语后面的补充成分。”这个解释是得到大家公认的正确合理的解释。那么,从状语和补语的定义来看,它确定了状语和补语的位置,那就是状语的位置是在谓语的前面,补语是在谓语的后面。这是我们现代汉语确定的基本句法结构。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上面五个例子中的介宾结构是在补语的位置,起的是补充说明谓语情况的作用,应该是补语而不是状语。

形容词、副词、名词等几乎所有的实词都可以既做状语,又做补语,二者所起的作用也很相似。但是,在句法结构中,二者的功能作用相似,二者的位置却是不同的,既然如此,原句是什么语法结构,我们就得遵照原型来分析,状语就是状语,补语就是补语,不能随意改变原句的语法结构,用现代汉语语法中的“状语后置”来逆推古代汉语的语法。

那么有的人认为,状语和补语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对谓语的修饰和限制,翻译成现代汉语意思上也一样,那么,同一意思,既可以用状语的形式来表示,又可以用补语的形式来表示,这些介宾结构在句中既可以做补语,也可以换做状语,反之亦然。如:

(1)齐桓公闻管子于鲍叔。 《吕氏春秋・察传》

(2)覆杯水于坳堂之上。 《庄子・北冥有鱼》

(3)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中。 《庄子・钓于蹼水》

(4)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鸩,以羽为巢,而编之以发,系之(以)苇苕。《荀子・劝学》

(5)吾闻秦军围赵王(于)钜鹿。 《史记・项羽本记》

(6)杀人以梃与刃 ,有以异乎? 《孟子・梁惠王上》

(7)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荀子・劝学》)

(8)又有若老人咳且笑于山谷中者。 苏轼《石钟山记》

(9)何不试之以足? 《韩非子・郑人买履》

(10)门者故不入,则甘言媚词,作妇人状,袖金以私之。 宗臣《报刘一丈书》

可是,上面十个例子中有些加下划线的介宾结构,进行状语与补语的互换时读起来会有些别扭。如第(1)句,“于鲍叔”在句中做“闻”的补语,但是如果放在“闻”的前面做状语,就会不通音韵。再如第(7)句,把“于蓝”提前放到“取”的前面也会显得不通音韵,读起来会觉得音韵不和谐。

二、状语和补语的表达作用不尽相同

至于,同样的句意为什么既可以用状语来表达,也可以用补语来表达,这实际上反映了我们古代汉语句式的灵活性。但是两种句式在具体表达上的作用还是有些区别的。如:“我来自东,零雨其鳌焙汀爸橛胗褓庋弈呵铮罗与绮兮娇上春”、“布衾多年冷似铁”几句,也可以这样表达:“我自东来,零雨其鳌焙汀爸橛胗褓饽呵镅蓿罗与绮兮上春娇”、“布衾多年似铁冷”,可是,读者读起来会觉得不和谐,因为是诗词文赋的语言,讲究韵律和谐,因此作者选用“自东”、“暮秋”、“上春”和“似铁”作补语,而不作状语。而数词、副词作谓语又与作状语不同:作谓语时有强调突出数量、情态等作用,而且往往用于表示一种强烈的感叹的语气,而作状语时只是一般的陈述语气。[1]如:“范增所举佩玉i以示之者三。”“三”可以用做状语,变成“范增三举所佩玉i以示之”,但这种句式没有强调这个数词的作用,这样的句子的语气也就只是一般的陈述语气而已。“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句中的“再”放在“击”的前面,语序变了,语法也变了,句子原来对数量的强调的作用也就失去了。 三、“以”的词性和含义

四、以今译释古汉语语法不合理

我们知道在上面所举的例子中,很多介宾结构和各种实词都是可以做状语和补语的,同样的意思,我们可以用两种句式来表达。但是,这不能说明古汉语中补语结构的语法翻译成现代汉语可以用状语来解释,就按照今译来逆推古代汉语的语法中明明是补语的成分却说成是状语后置了。如:“杀人以梃与刃 ,有以异乎?”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用木杖或者刀剑杀人,有什么不同吗?”今译后,就是一个有状语的句子。可是,我们的翻译不能代替句法分析,而且今译后,也只能说明同一含义我们可以用不同的句式来表达,这样的翻译并没有遵照原文结构,这句的翻译:“杀人用木杖或者刀剑,有什么不同吗?”会更好。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古代汉语语法中不应存在“状语后置”的说法,不应在语法分析过程中做模棱两可的提法,让古汉语语法恢复自己的简单、清楚、明了。

注释:

参考文献:

[1]李新魁.汉语文言语法[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

[2]杨春霖.实用古汉语教程[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

[3]许仰民.古汉语语法[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88.

[4]许仰民.古汉语语法新编[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1.

[5]荆贵生.试论状语后置[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94(1).

[7]袁本良.古汉语句法变换与句法成分“前置”“后置”问题. [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1)

[8] 王力.汉语语法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9] 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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