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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一战:中立国身份下的预筹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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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一战:中立国身份下的预筹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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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一战爆发后,为保全自身利益,北京政府因求中立而不可得,开始筹划加入战后和会。在进行理论探讨的同时,先派驻巴西公使刘式训赴欧调研,继之以外交部参事夏诒霆为特使探询欧洲各国状况。为达到参会目的,外交部分别分析了交战双方及中立国的态度,在中国屡求参战而不可得的状况下,为设想以中立国身份出席和会作了大量外交调研。外交部在中国参战前所做的这些调研,为中国做出正确的选择提供了重要参考。然而,战争的走向决定中国外交政策的调整方向,随着中国对德宣战,参会之议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关键词 参会外交 刘式训 夏诒霆 一战 巴黎和会

事实上,我们所了解较多的是参战以后的事情,其中包括中国如何在巴黎和会上力争收回山东的外交活动,而在参战以前,民国外交部曾为如何加入大会作过细致而认真的努力,这部分外交活动,一直曾被遗忘。本文试图从外交决策过程出发,围绕参会决策的实施,主要梳理驻外使领与外交部之间的外交活动。如何寻求在不参战的情形下,而达到加入和会的目的,是本文所论述的主要内容,参考的主要是一线外交人员的建议。

一、参会之初议

欧战爆发后,为避免战火延及中国境内,袁世凯于1914年8月6日颁布大总统令,宣布“对于此次欧洲各国战事,决意严守中立”。 《大总统袁世凯关于严守中立令》,1914年8月6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外交),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383页。几乎同时,北京政府又提出限制战区的设想,并希望美、日政府出面“限制战区,保全东方。劝告交战各国,勿及远东”。 《外交部致陆宗舆电》,1914年8月6日,王芸生编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6卷,三联书店1980年,第39页。但此举遭致日本反对,未能成功。 限制战区提议交涉经过,见黄嘉谟:《中国对欧战的初步反应》,《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69年第1期。日本很快参加战团,出兵山东。山东问题成为当时中国外交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其核心当是设法收回被日本侵占的青岛、胶济铁路及相应的权益。能达到此目的的最佳外交途径,莫过于参加战后和会,于会上伸张自身的权利及主张。为了获得参会资格,一是参加战团,成为交战国;二是出面调停,以调停国的身份得以参加和会。在参战之议屡被否决的情形下,出面调停,以调停者的身份获得参会资格成为现实选择。正是在此种背景之下,北京政府一方面另谋参战的可能,另一方面寻找一条可以参加和会的第二条道路。

在外交部的参会筹划中,甚至出现了更为明确的执行计划。夏诒霆就对中国参会计划进行了更为明确的阶段划分,他将中国参会分为三个时期,“故为我国计:目前应设法加入,为筹备之第一时期。加入以后之各项提议,为第二时期。不能加入之后,最后之对付,为筹备之第三时期”。作为加入大会筹备的第一个时期,中国需要做三件事:一是联络中立国调停战事,以设法加入;二是离间联军各国,使其互相嫉妒,以设法加入;三是商允德国,倡议邀我列会,以设法加入。 《收政事堂交夏诒霆条陈》,1915年1月15日,《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下册,第664~666页。

二、外交部关于中立身份下参会的第一次赴欧调研

经刘式训欧洲之行后,民国政府外交部初步了解到各国的态度,以及它们对战后和会的意向性构想,在此基础上需要完成的工作,就是寻找最佳的加入办法。作为中立国,任何筹划加入的方式,都充满变数,必将随形势的改变而进行相应的调整。随着战争的进行,各种消息不时出现,其他方案的调停计划亦在酝酿之中。在真假难辨的情形下,民国政府凡涉及和会事情都予以认真对待。

外交部在寻求加入和会办法的同时,亦试图从欧洲历史上寻找借鉴。前文已经叙及,外交部曾有一份媾和大会的专门研究报告,认为维也纳会议、巴黎会议及柏林会议,系最为著名的三次议和大会。待刘式训欧洲之行结束后,在筹备具体加入方式的同时,外交部希望能有更多关于三次和会的材料,以供研究。1915年7月3日,外交部发出致驻英、法、德、俄、奥、义、美、荷公使函,告之国内关于三次媾和大会的材料“除一二条约历史外,苦无确切成例,足资考证”。函件并特别举希腊加入柏林大会一事为例,说明相关情形:以希腊为中立国,但因领土处分一节与其有直接关系,因此被特许入会,此种状况类似于中国于此次大战的境地,“不知关于当时希腊加入柏林大会,各国外交来往文件,此时能否设法搜觅”。函件强调,柏林大会之前“各国政府交换意见,必有多数文电之往还,我国似应详事搜求,或可作为筹备加入大会手续先例之一助”。鉴于会议所具有的上述重要借鉴意义,函件要求各使“务须将欧洲组织此三大会所有驻在国与他国预筹会议往来文件,及其他各国加入会议之历史,设法密为收集,或编列表册,或照录原件,迅速邮寄本部,以为筹备资料”。 《发驻英法德俄奥义美和各公使函》,1915年7月3日,《外交部档案》,03-37-001-03。

至1915年底,外交部为筹备加入大会已准备一年有余,先后派刘式训、夏诒霆出使欧洲,探询意见,继之要求各使调查三次欧洲议和大会,希望从中得到借鉴。在联络各国公法家以为我用的同时,对传言中的教皇调停认真对待,一一做出外交因应。为防备瑞士可能作为议和之地点,特派专使兼驻瑞士,并探求订立通好条约的可能。外交部所作的这些准备都为中国将来以中立国身份加入和会打下基础。中国能否最终以中立国加入和会,加入之后能否达到预定的目的,均非这些准备工作所能准确预知,外交部只是在尽最大可能,为将来中国能参加和会并达预期目的做足外交方面的工作。此过程中,沈瑞麟要求外交部选择两集团中的一边为主要外交方向,唐在复则根据柏林和会经验,建议政府先与一强国接洽,以为后盾。这些建议,无疑对中国筹备加入和会,及加入和会后保护自身利益是有利的。

美国对德绝交后,德国方面许诺,中国将来必能加入和平大会,无须与美国一起加入战争,并运动国内重要政治人物游说政府。但此时为时已晚。透过开战以来中国通过各种渠道所得信息,德国始终坚持单独议和,这是中国所要力主避免的情形。协约国自始就有不单独媾和的《伦敦盟约》,意大利、日本加入战团后,亦明确宣布遵守盟约,这无疑暗合了中国对战后议和方式的期许。事实上,自日本加入协约国后,透过简单的逻辑亦可推理出中国政府的外交选择。中国对战事的关心集中于山东问题,德、日是山东问题的直接关系国。如中国加入同盟国,与德国站在一起,德国战胜,德国能否放弃在山东权益不可知,中国获得的利益必将从协约诸国身上获取,中国能获多少,全无计划,德国所许,无非是加入和会,目的不明;如果战败,则从日本手中收回山东权益完全不可能,日、俄等在华已有重大利益的诸国,必将乘机扩大其利权,前车之鉴不远。加入协约国,如果战胜,则中国与日本站在同一战壕,收回山东问题有极大可能;如果战败,山东重回德国手中,中国无非恢复到一战爆发前的状态,没有失去什么。事实上,至中国对德绝交时,随着美国加入战团,德国败势已显,中国加入协约国只能促使山东问题朝着有利于中国的方向解决。

德国对中国参会的许诺,事实上存在极大的泡沫。所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德国战胜的基础上的,如果失去了这个基础,德国自身都将难保。民国政府内部对战局的走势有着大体正确的预判,这种判断随着战争的进行而逐渐明晰。当然,从理论的角度讲,中国对德最终绝交与宣战,除去先前学界所认识到的原因外,德国对战后和会的处理方式与中国的预期并不相同,不利于中国,就外交而言,这也是中国绝德的原因之一。只是,我们不能把德国的许诺视为过重的因素,尤其是不能将其上升到影响中国外交选择的层面。

1917年8月14日,北京政府正式对德宣战。中国寻求参加和会的外交,以中国对德宣战为标志,划为一个段落。作为参战国,当然获得参会资格。如果梳理中国加入大战的原因,或许可以发现,战前所作的关于媾和大会的外交调研,为中国最终决定对德宣战,起到了指导性作用。从外交层面,防止中国走错方向,并尽可能藉战争之际,最大化自身利益,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战争爆发到中国正式宣布对德绝交并参战,属于中国筹备加入和会的第一阶段。中国参战以后,与会已经不是一个问题,先前为此所做的种种准备,都有了一个结果。参战以后的与会筹备,与此前相比有重大改变。之前所做,是围绕着是否加入、如何加入而展开,此后,则是如何在会上最大程度实现中国利益。加入和会的筹划与民国政府的总体参战外交方针是一致的,不是说加入和会将与参战发生矛盾。其总体构想是收回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包括租借地、租界及胶济铁路,尽最大可能维护中国自身利益。其主要对手国,当属日本。参战外交的最终目的是参与大会,维护自身利益,不让日俄战争后的故事重演。当中国求中立以自保而不可得时,北京政府为达此目的而进行的外交交涉及国际活动,大体可分为两个线索:一是寻求参战,如果成功,结果当然是加入和会,在会上维护自身利益;二是不参战,但加入和会,并运用各种手段达到维护自身权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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