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两周时期,经济手段被全面运用于邦国关系的构建进程中,并有效缓和了两周邦交中的局部矛盾,提升了邦交主体的综合实力,对王室与诸侯国之间、诸侯国与诸侯国之间的新型邦交关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同时,索贡取贿的无度、邦交风气的腐化等也为两周邦国关系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经济手段在两周邦交中的使用变化不仅客观反映了周王室与诸侯国间经济实力的此消彼长,还折射出两周社会经济巨变下价值观念的转换。
关键词:两周;邦国关系;经济手段
中图分类号:K231 文献标识码:A
两周时期,邦国关系的构建对周王室与诸侯国均具有重要影响,成为了邦国间的头等大事,周王室及各诸侯国之间纷纷通过军事、会盟、联姻、经济等手段建立邦国关系。学界对军事、会盟、联姻等邦交方式多有讨论,但对经济手段①在邦国关系构建中的实践与作用未加以足够重视。事实上,经济手段与军事等手段在邦国关系构建中同等重要,并以其柔和、缓冲的方式构建或改善邦国关系,被当时统治者重视并运用。可以说,两周时期是将经济手段运用于邦国关系构建的重要时期,并对此后中国古代邦国关系构建的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试对两周邦国关系中的经济手段的运用及影响作简要论述,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经济手段运用于两周邦交的社会背景
西周时期,“分封制的实施形成了周代的政治格局,宗法制的实施形成了当时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②。礼乐制度的建立和完备,为西周统治者提供了行为和施政规范。同时鉴于殷商暴政而亡,周王室在施政过程中十分注重“政行懿德”,邦国交往亦不例外。然而在武王新丧、成王年幼的情况下,管叔、蔡叔联合殷商遗族武庚、东夷势力发生叛乱,对尚未彻底稳定统治的周王室产生了巨大威胁。虽然周公最终平定了叛乱势力,但是面对诸侯国势力的发展以及边远地区蛮邦异起的局面,如何加强其对诸侯国的控制、扩大王室统治的势力范围,成为周王室思考的重要问题。倘若屡用军事武力威慑和征服,必然违背德政的初衷。而周王室在邦国交往中的“明德”要义亦要求其“在处理王室与诸侯之间的关系时,要兼施怀柔与镇压,而侧重怀柔的政策”③。因此,经济手段以其特有的缓和性、怀柔性的特点成为周王室的一大选择。通过邦交中经济手段的合理运用,周王室尝试加强其对诸侯国的控制和影响,并藉此与边远蛮邦建立政治从属关系。在军事手段和经济手段的恩威并施下,周王室逐渐巩固并拓展了自身的统治。
伴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以周王室为中心的西周政治局势逐渐发生改变。一方面周王室逐渐衰微,对诸侯国控制力不断减弱。另一方面则是诸侯国实力不断壮大,诸侯威信上升。公元前841年,厉
收稿日期:2014-11-0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商周金文字词集注与释译”(13ZD130);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先秦邦交礼仪文化研究”(SWU1409305)。
作者简介:邹芙都,男,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 400715)。
孔鼎,男,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生(重庆 400715)。
王出奔于彘后,卫武公以诸侯身份执政称王,“共伯行政的史实说明诸侯势力的兴起已经形成不可逆转的势头”④。如何获得周王室旁落的大权、提升自己的争霸实力,成为各诸侯国邦交的重要目标。在这样的政治目的驱使下,加上东周争霸兼并战争的特殊性,各诸侯国逐渐摒弃周室尊德贵礼的传统,转而“贵诈力而贱仁义,先富有而后推让”⑤,其“争利于天下”的野心渐使邦交中的经济策略为各国所倚重。一方面,大国运用经济手段从日渐衰落的周王室获取政治特权和地位承认等,增强其争霸实力;另一方面小国以经济手段换得争霸兼并战争中偷安喘息的机会。
东周时期周王室及诸侯国的政治地位与威信与西周相比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复杂的社会背景不仅为经济手段在邦交中的广泛运用提供了历史舞台,也使经济邦交的内涵发生了从西周的重“德”到东周的尚“利”的变化。同时,相对于其他邦交手段的内容单一,多样化表现的经济手段能较快适应邦交形势,渐为诸国所重。
二、经济手段在两周邦交中的运用
两周时期,经济手段在邦国交往中呈现出多种方式,如经济援助、贡纳、贿赂、土地财物赏赐、贸易往来等。在这些经济手段的作用下,周王室与诸侯国之间、诸侯国与诸侯国之间的邦交关系得到相应的缓和与发展。
1.经济援助
作为邦国交往中重要的怀柔手段,经济援助对邦国关系的构建或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两周时期周王室和诸侯国都曾运用经济援助的方式来处理他国的问题。
恪守礼制的周王室有着一套相对完备的措施来应对诸侯国的灾祸情况。《周礼・春官・大宗伯》中记载“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在诸侯国发生灾祸时,周王室会使用相应的“礼”对诸侯国实施慰问和哀悼。同时,周王室还以行人对受灾国进行财物援助,传达其对诸侯国的关怀之情,“救灾恤邻之道,赖行人以达其意”⑥。《周礼・秋官》中就具体记载了大行人、小行人根据诸侯国受灾的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财物、粮食补助的情况,如“若国札丧,则令赙补之。若国凶荒,则令委之”;又如“致以补诸侯之灾”。除对受灾国进行慰问和财物援助外,周王室还采取其他措施帮助诸侯国度过灾祸之年。《周礼・地官・大司徒》记载“大荒、大札,则令邦国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周王室通过移民就食、互通财货贸易、减免赋税等经济援助措施,来缓解诸侯国的灾荒压力。《逸周书・大匡解》记载周文王居程时发生的一次大灾荒,其时周文王亲询三州诸侯及相应官员灾情状况,并实施一系列的救荒措施,其中粮食转运的援助措施对灾情的缓解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诸侯国灾荒发生之际,周王室积极对其进行经济援助,不仅缓解了诸侯国的受灾压力,也体现了周王室“尊礼贵德”的施政理念。 除周王室外,各诸侯国间亦不乏经济援助之例,其中比较典型的事件当为“泛舟之役”。公元前651年晋惠公获秦国帮助继位为君,后毁其割地予秦之诺,秦晋关系因此趋于紧张。惠公四年冬,晋国饥荒,“使乞籴于秦”⑦。为改善两国关系,秦以援粮之举对晋国实施经济援助。当时载粮之船“自雍及绛相继,命之曰泛舟之役”⑧,秦晋关系由此暂为缓和。后惠公五年秦国发生灾荒,晋国却置若罔闻,次年双方爆发战争。战后晋国再次饥荒,秦国不计前嫌又给予晋国粮食援助。通过对晋国的多次经济援助,秦国在获得仁义守礼之名的同时,也为秦国的发展赢得良好的邦交局面。
两周时期,诸侯国还直接给予受灾国财物补偿。如鲁襄公三十年,“为宋炎祸,诸侯之大夫会,以谋归宋财”⑨。诸侯国汇集财物对同盟国进行经济援助,对内加强了同盟国间的联系,对外则彰显其对礼制的恪守,吸引他国的加入,借此壮大同盟的实力。
2.贡纳
邦国间有贡纳就意味着贡、纳两方存在着臣服关系,贡纳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方式成为两周时期周王室和诸侯国彰显领导地位的重要邦交手段。
周王室在其统治稳定之后,明确要求诸国对其进行纳贡。“昔武王克商,通道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⑩《尚书・周书・顾命》中记载在成王驾崩之后,召公令人管理、布置各种器物时,其中提到“越玉五重,陈宝,赤刀、大训、弘璧、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图,在东序。胤之舞衣、大贝、鼓,在西房。兑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在东房”。而“越玉五重”“夷玉”“天球”“胤之舞衣”“兑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这些均为当时越、东夷、雍、胤等地特色之物,也是诸国对周王室的纳贡之物。《逸周书・王会解》中还详细记载了当时向周王室纳贡的诸多方国,如稷慎大麈、秽人前儿、良夷在子、青丘狐九尾、东越海蛤、欧人蝉蛇、高夷羊、东胡黄罴、犬戎文马、仓吾翡翠等等。诸方国对周王室的物品贡纳,“除有一定的经济意义之外,主要还是表明政治隶属关系”。
同时周王室分封建立的诸侯国与周王室之间的贡纳关系依旧存在。《周礼・秋官・大行人》中记载了“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岁壹见,其贡祀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二岁壹见,其贡嫔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男服,三岁壹见,其贡器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采服,四岁壹见,其贡服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卫服,五岁壹见,其贡材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要服,六岁壹见,其贡货物”。显而易见,通过分封建立的诸侯国亦在侯服、甸服等“六服”之中,对周王室有纳贡义务。如“厉王元年,楚人来献龟贝”。
王室以贡纳加强对诸侯国的控制和影响,稳固其统治核心地位。然而随着周王室的衰落,东周时期王政不纲,诸侯放恣。各诸侯国不修朝觐之礼,“终春秋之世,鲁之朝王者二,如京师者一,而如齐至十有一,如晋至二十”。晋、楚、齐等大国乘势崛起后亦仿效王室,通过贡纳推动各自争霸事业的发展。如鲁文公四年,“曹伯如晋会正。杜预注:会受贡赋之政也”。鲁襄公八年春,鲁国如晋,“朝,且听朝聘之数。杜预注:朝聘所用贡献财币之数”。小国则“敬共币帛,以待来者”,通过贡纳与大国结成同盟关系。以陈、蔡两国为例,通过对楚纳贡,两国得以加入以楚国为首的攻守同盟集团。在楚国的军事行动中,常见陈蔡之师的参与。如鲁僖公二十七年,“冬,楚子及诸侯围宋”。诸侯之中就包括陈侯、蔡侯。城濮之战中,陈蔡之师就属楚军右师。而楚国也对盟国陈、蔡有救援义务。鲁僖公三十三年,“晋阳处父侵蔡,楚子上救之,与晋师夹而军”。鲁襄公八年,郑国侵略蔡国,随即“楚子囊伐郑,讨其侵蔡也”。
同时,诸强国还以军事手段保证这种贡纳关系的持续存在。鲁僖公十一年,“黄人不归楚贡。冬,楚人伐黄”。春秋时期,在争霸战争中大国常以军事手段保证小国对其贡纳臣服,一旦小国通过贡纳依附敌对势力,必定对其进行军事讨伐。同时,由于大国间实力此消彼长,小国纳贡对象往往并不固定。如晋楚争霸时,宋蔡等国纳贡的对象就在晋楚间来回变换。但不管贡纳情况如何变化,贡纳都是春秋时期诸国的重要邦交手段。而到战国时期,随着纳贡经济输出的积弱弊端和兼并战争统一大势的逐渐显现,尽管弱国仍旧希望依靠纳贡手段缓和与强国间的邦交关系,但贡纳手段在经济邦交中却日渐不受重视,收效寥寥了。
3.贿赂
两周邦交中,经济贿赂作为灰色的经济手段发挥着其独特的历史作用。西周前期王室实力强大,礼乐盛行,贿赂手段在邦交中地位不显。然而伴随着王室颓倾及群雄并起,以贿赂的方式从王室手中获得一定的权利和政治承认,成为各诸侯国凭借军事实力提高地位外的另一重要方式。卫国就曾以财物贿赂周王室获得爵位继承权。周夷王时卫国传至顷侯,由于顷侯德衰,理应削去侯爵称号。而“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到东周时,新兴势力亦凭借贿赂手段获取周王室的政治承认,进而避免他国干预,成为当时颇具特色的政治景观。春秋时期晋国因公室大宗和曲沃小宗势力相恶而纷争不休,后曲沃武公弑君获得晋国统治权。这在仍受传统政治观念影响的东周时期,小宗弑君夺权无疑会受到各国政治和军事上的干涉。但鲁庄公十六年,曲沃武公将其讨伐晋侯所得宝器尽数献予周王,王便派虢公策封曲沃武公为伯爵,并批准拥有一军的兵力,正式列为诸侯,做了晋国的国君。通过经济贿赂,曲沃武公获得了王室赋予的政治地位,顺利以小宗之位掌管晋国统治大权。
东周时期诸侯国间的争霸战争,极大地扩展了经济贿赂的作用,不仅能助诸侯国获得同盟关系,还可以达到离间他国的目的。以秦国为例,秦国励精图治鱼跃为一方霸主后为各国所忌,为了抑制强秦,赵国曾以苏秦为使者,携“革车百乘,锦绣千纯,白璧百双,黄金万溢”,试图以贿赂寻求同友,增强合纵阵营实力。而秦国亦常以贿赂手段应对诸国合纵攻秦之势,促使合纵阵营的分化。秦武王时假借土地贿赂楚国拆散了齐楚同盟和韩楚同盟,防止三国联合攻秦。秦昭襄王十一年,韩、赵、魏、齐、宋、中山共攻秦,秦以河北及封陵之地赂韩、魏而退列师。同时,诸国与秦间,也常以贿赂手段暂缓秦军的攻势。如赵惠王因秦军攻赵,赂秦河间十三县,当时守相更以“裂赵之半以赂秦”劝谏赵王。 两周时期,伴随着周王室和诸侯国实力的变化,经济贿赂亦由起初的地位不显发展到后来的渐成常态。在达到行贿国相应邦交目的的前提下,经济贿赂中相对巨额的经济利益出让,也让受贿国得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贿赂因此成为诸国迅速有效处理邦交问题的重要手段。
4.赏赐
两周经济邦交中,除经济援助、贡纳、贿赂等常见经济手段之外,赏赐也为诸国所用,在两周邦交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赏赐,多为政治地位高、实力强的大国给予臣服国财物、土地等,政治色彩十分浓厚。周王室强盛之时,常以赏赐来笼络诸侯国,加强其与周王室之间的联系。这类赏赐在青铜器铭文中多有反映,如《叔方鼎》中就记载周王室在三监之乱平定后,赏赐参战的晋侯燮父衣、车、马及贝卅朋。周王室对建有功勋的诸侯进行赏赐,无疑能够增强诸侯对王室的归属感,《叔方鼎》“其万年对扬王光厥土”句就含有浓厚的拥护之意。再如《诗经・大雅・韩奕》中记载韩侯尊礼朝觐周宣王,周王赏赐其诸多财物,如衣靴、车饰、路车、乘马、美酒等。而韩侯受赐归国后,以复先祖安抚王畿北面诸国之业为己任,某种程度上也是对周王室丰厚赏赐的回报。东周时期王室虽然衰微,但独特的政治地位依旧使赏赐成为周王室的重要外交手段。
而诸侯国在实力强大之后,亦主动利用赏赐坚定他国的效忠之心,增强自身的统治权威。晋国就积极运用赏赐提高以其为首的同盟凝聚力。鲁僖公二十八年,在宋国遭楚围之时,晋国不仅对宋施以援手,还赏赐土地补其损失,使宋国成为晋的坚定盟国。而晋国以南鄙之田赐远迁而来的姜戎,不仅使其成为“不侵不叛之臣”,还获得戎族的大力军事支持,如鲁僖公三十三年,“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更是将赏赐之力发挥到中原之外了。
三、经济手段对两周邦交的影响
1.缓和邦国关系
两周时期,周王室与诸侯国之间、诸侯国与诸侯国之间由于利益纠纷,军事冲突不断,相较于军事手段解决问题的强硬和暴力,经济手段在邦国关系中的运用更具怀柔性。经济手段以财物、土地等换得他国的和解和让步,一定时期内有效地缓和了邦国关系。
西周时期,周王室与淮夷之间屡次争战,双方关系极度恶化,这在《兮甲盘》《禹鼎》《鄂侯驭方鼎》等青铜器铭文中皆有记载。然而在《驹父盖》铭文中却有“谨夷俗”的记载,“意为尊重淮夷之习惯,也就是对淮夷做一种安抚、友好的姿态”。同时,“从驹父此行的态度、方式和结果看,铭文的记载反映了西周晚期周王室与淮夷关系的重要转变”。在淮夷的纳贡下,周王室和淮夷的邦交敌对关系有所缓和,“周王室希望在淮夷臣服纳贡的条件下,同他们共处下去”。
而东周时,以经济手段缓和紧张的邦交形势,成为诸国的重要选择。鲁襄公十一年,晋、齐、宋、卫等国伐郑。面对各国陈兵城外,郑国“赂晋侯以师悝、师触、师蠲,广车、车淳十五乘,甲兵备,凡兵车百乘,歌钟二肆。及其、磬,女乐二八”。盟主晋国收郑重贿后,赦郑囚、纳斥候、禁侵掠,并将此三事告之他国,郑国军事危机不仅由此而解,也为其加入晋国为首的诸侯国同盟创造了条件,极大缓和了郑国在楚、晋争霸中两难的艰难局面。鲁襄公二十五年,晋国为报齐国攻取朝歌之仇,携师攻齐。当时齐人“赂晋侯以宗器、乐器。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晋因此与齐和。
2.争取生存空间
经济邦交之于弱小诸侯国,主要为其争取生存空间。郑自齐桓公后始事楚,对楚国亦有相应财物进贡。僖公二十二年,宋人伐郑。楚国以双方同盟关系伐宋以救郑,此时,纳贡成为郑交结强国、维系同盟的重要纽带之一。同时贡纳强国以获得军事保护争取生存空间,也成为两周时期实力弱小国家邦交的重要内容。鲁庄公三十二年,狄人伐邢,邢人溃而出奔。当时齐桓公不仅带领诸侯救邢逐狄,还筑夷仪城赐邢,邢国由此得以幸存。鲁闵公二年,狄人又攻卫,加上卫国内乱严重,“齐桓公以卫数乱,乃率诸侯伐翟,为卫筑楚丘,立戴公弟为卫君,是为文公”。邢、卫两国在齐国强大之际,都曾纳贡齐国以示臣服,在两国危亡之际,齐国都予以了军事干涉和保护。特别是卫国,齐国还帮其稳定了国内的混乱局势。
这种以经济手段换得相应保护,争取生存空间的方式在式微的周王室身上亦有所体现。从平王东迁时对护卫诸侯的土地赏赐到对晋文侯结束二王并立局面的财物赏赐,再到对平定王子颓、王子带之乱的诸侯赏赐土地、财物等等,对于周王室来说,这些赏赐并不仅是对诸侯的功劳嘉奖,还是寻求大国军事保护的一种手段。而对于大国来说,其不仅从赏赐之中获得王室给予的政治特权和提高地位,还获得“尊王”仁义之名。从犬戎破城到王子颓之乱,衰微的周王室逐渐丧失了解决内忧外患的力量,寻求大国帮助获得生存空间便成为周王室的重要外交内容,这也使赏赐在王室外交手段中占据了重要位置。
3.加重经济负担
随着经济手段带来的直接利益进入诸侯国的视野,霸主国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小国贡赋繁重局面的出现,“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以郑国为例,“西北与周室邻,南与蔡邻,东与宋邻,西南与楚邻”,独特的地理位置成为诸侯角逐称霸的中心。楚晋争霸时,为双方所争,国内屡为战场。为求统治安稳,其以贿赂、纳贡等经济手段与晋盟。尔后晋国“行理之命无月不至,贡之无艺”,郑国“用币必百两,百两必千人”。不堪重负的郑国曾多次请求减币,最激烈的一次当属平丘之盟,子产“自日中以争,至于昏”,晋国才薄其币。后直至霸主国逐渐认识到诸侯之贿尽聚本国会导致诸国背叛,而“贡献无极”会给小国带来几乎亡国的局面时,才渐行轻币重礼之举。晋国就曾“轻鲁币而益敬其使”,赵文子执政时,更“令薄诸侯之币,而重其礼”。齐桓公在争霸之时让“诸侯之使垂橐而入,载而归”,使诸小国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贡赋繁重的困境。
而索贿无度也会为邦国关系的发展带来不利。鲁桓公十四年,因为曾助郑厉公登位,“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齐与宋、卫、燕战”。由于鲁国的索贿无度,鲁、郑关系交恶。更为荒唐的是楚昭王时,“蔡昭侯为两佩与两裘以如楚,献一佩一裘于昭王”。当时楚令尹索要余物不得,竟囚蔡侯三年之久,直接导致了蔡国背楚朝晋。 两周时期的邦国交往中,经济手段虽然带着浓厚的邦交政治色彩,但当大国以经济手段作为邦国关系相对缓和的保证并趋利其中时,经济手段便成为大国剥削他国的一种方式,小国的邦交成本也因此大大增加。
4.提升邦国实力
周王室及诸侯国在积极发展自身实力的同时,也主动以经济手段寻求外部的实力提升。
周王室在政权稳定之初,进行大规模的土地分封和财物赏赐,“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镇抚其社稷”,晋、鲁、齐等国所得最为丰厚,如晋“密须之鼓与大路,文所以大也。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唐叔受之”。晋、齐、鲁等国临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通过赏赐,周王室赢得诸国护卫王室的忠心,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周王室的军事实力。如以晋国抵御戎狄势力,守卫王室北部边疆之安全。以齐鲁两国抵御东夷、淮夷势力,维护周邦东部之稳定。兴起的大国也积极使用经济手段增强整体实力。齐国兴起后,为行霸业不仅帮助王室平乱,还曾割地予燕,“使燕共贡天子,如成周时职”,欲以“尊王”旗号争得他国归附。作为报答,周王室曾在葵丘之盟上赐齐桓公胙肉、大辂、龙旗九旒、渠门赤等。齐国这种割地舍小利的经济邦交手段,为其换得了极高的政治荣誉和地位。另一大国晋也曾积极用经济手段获得外部实力提升机会。鲁僖公三十一年,晋文公以“诛无礼”伐曹,削曹地以赏赐众诸侯。其时晋文公始为伯,赐地之举不仅为晋国获得了鲁、宋等坚定同盟国,还赢得了诸国争相亲晋的局面,大大增强了晋国的称霸实力。
两周时期周王室及诸侯国在强盛之初,为进一步巩固大国领导地位,以经济手段换得他国的军事、政治支持来提高邦国实力,成为诸强国的重要邦交策略。
5.腐化邦交风气
西周时期邦交主要以周王室为中心展开,虽然经济手段在邦交中有所使用,但是礼乐制度对邦交风气的调控十分明显。平王东迁以后,王室衰微,礼乐崩坏,诸国攻伐征战迭起,随着经济手段在邦交中的扩大使用,其对春秋战国时期邦交风气的形成产生了诸多影响。
春秋时期,邦交风气呈现两面化的特点。一方面,邦交风气的“逐利”趋势渐现端倪。鲁僖公二十八年,“齐侯伐卫,战,败卫师”。后以齐国“取赂而还”结束。鲁文公十五年,晋国会宋、卫、蔡、陈、郑等国于扈,重温新城之盟,并计划讨伐齐国。“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取赂”“索贡”等逐渐引起兴起的大国注意,成为重要的邦交目的。另一方面,诸侯国间在邦交过程中亦有对“信义”的遵守。鲁隐公六年,“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诸国在阳谷之盟、葵丘之盟中规定诸侯国间在灾年不得积存粮食、不得阻止粮食的买卖、保证粮食的流通等。
而到战国时期,邦交风气不仅充满了尔虞我诈,还带着浓厚的自私自利色彩。韩、赵、魏、燕、秦五国相约伐齐,楚国为避免破齐之后,秦国对楚国采取军事行动,便以五城贿赂韩国,使其退出联盟。当韩国与赵、魏解约之后,楚国出尔反尔,并没有割地予韩,全无邦交信义。同时,为避免自身实力的消耗,保证国内的暂时稳定,诸侯国逐渐摒弃了经济手段中的“仁德”成分。秦赵长平之战时,“赵无食,请粟于齐”,齐国却独善其身,弃唇齿之国于不顾。经济手段还发展成为诸侯国转嫁危机、谋取利益的重要方式。秦国东进之时,曾与韩战于浊泽,韩惧秦军强大,韩臣公仲朋为解军事危机,劝谏韩王“今秦之心欲伐楚,王不如因张仪为和于秦,赂之以一名都,与之伐楚”,企图祸水东引,以贿赂秦国共伐楚,避免继续与秦作战。战国时期,兼并战争中经济手段的使用,极大地推动了邦交风气由“信义”向“趋利”的转变。
西周时期,在完备的礼乐制度约束下,经济手段对邦交风气的负面影响微乎其微。春秋战国时,在争霸兼并战争频发和礼崩乐坏的背景下,贿赂等经济手段在邦交中的频繁运用则腐化了邦交风气,致使邦交中的信义、仁德往往成为一纸空文。
四、经济手段在两周邦交中的变化
以平王东迁为界,由共主至尊的西周时期逐渐过渡到霸主至强的东周时期,两周邦交中经济手段的推行主体、特点及初衷都伴随着时局的变化而带有十分明显的时代烙印。
首先,经济手段的推行主体发生变化。西周时期周王室作为万邦“盟主”,无疑是经济手段的主要推行者。不管是对亲近的诸侯国,还是对偏远诸邦,周王室都曾积极使用经济手段来处理邦交关系问题,虽然其他邦国在邦交过程中亦有经济手段的使用,但与周王室相比,显得微乎其微。“尊崇王室”和“王室独大”的现象使经济手段的推行主体相对比较单一。东周时期诸侯国逐渐成为经济手段新的推行主体,新兴大国积极使用经济邦交手段提高自身实力,弱小国家则以经济手段获取在争霸局势中的生存机会。以赏赐来说,两周时期,周王室以赏赐作为促进与他国邦交关系发展的“润滑剂”,是赏赐这种经济手段的重要推行主体。而平王东迁以后,兴起的齐、楚、晋、秦、鲁等大国也纷纷效仿王室,以赏赐加强与他国之间的邦交联系,成为赏赐的推行主体之一。经济手段推行主体从单一到多元的改变,反映了经济手段作为一种邦交方式,为诸国所接受和认可。
其次,经济手段使用的双向性特点发生变化。推行主体自身实力的变化是影响经济手段选择的重要因素。西周之时王室势力强大,是邦交中经济手段推行的主体,经济援助、赏赐、贡纳等诸多经济手段皆是其推动与诸国邦交关系发展的重要方式,因此,经济手段在邦交中具有很强的双向性。东周之时王室衰微,邦交中经济手段的推行主体逐渐由大国取代,小国、弱国主要朝贡大国,获取大国保护,与此同时,大国却已很少在经济上回馈小国、弱国,单向性较为明显。时势变迁也导致邦交中经济手段的变化。以贿赂为例,在天下局势稳定的西周时期,贿赂在史籍中基本难于寻觅,只在西周中期偏晚才出现卫侯贿赂周夷王的事例。而在春秋战国时期,混乱的局势使得贿赂在诸国邦交中的使用频率大大提高。据《左传》统计,诸国邦交中使用贿赂的事例多达33次;在《战国策》中,邦交中涉及贿赂的也有13例之多。相较于西周时期,贿赂在东周时期成为经济手段中重要的形式,其变化无疑是两周时期时代变革造成的。 最后,经济手段的使用初衷发生改变,西周时期的“重德”逐渐过渡到东周时期的“重利”。西周时期使用经济手段的出发点是以柔和的方式处理邦交问题,周王室希望通过经济手段推动与诸侯国之间的邦交关系发展。作为军事威慑之外的一种友好方式,经济手段被赋予更多“德”的内涵,淡化了所蕴含的经济利益,诸侯贡纳“因其地势所有献之,必易得而不贵”。总体上,西周时期经济手段的使用主要是要求诸侯国承认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东周时期诸侯国在邦交中却越来越重视经济手段带来的利益,趋利格外明显,致使经济手段的使用出现了西周所未有的现象。一方面,经济手段在某种程度上沦为诸侯国敛财的工具,出现“重币”、索贿无度的邦交局面。另一方面,经济手段常被诸侯国用来收买敌对势力,邦交中因利弃义的现象逐渐增多。东周时期邦交中经济手段的实施带有浓厚的经济利益色彩,经济手段在西周时期所拥有的“德政”内涵基本上被“重利”所取代。
五、结语
经济手段凭借着丰富的内容表现形式,对两周时期的邦国关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贡纳、经济援助、赏赐、贿赂等经济手段的正面作用下,周王室和诸侯国之间、诸侯国与诸侯国之间的邦国关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然而伴随着周王室和诸侯国实力的变化,经济手段在两周邦国交往中的运用也发生了诸多变化,其根源为隐藏其后的时代经济变革。
西周前期王室强大,天下共尊,经济实力雄厚。而随着井田制及籍田制的衰落、王室土地所有权的下移及土地赋税制度改革的萌动,周王室直接控制的土地逐渐减少,对诸侯国土地的间接控制也被削弱殆尽,王室经济不断下滑。周厉王任用荣夷公实行专利政策补充王室经济,反映了王室后期经济实力的下降。到东周,周王室已连日常开销都无法维持。如鲁桓公十五年,“天王使家父求车”,鲁昭公三十二年,“如晋,请城成周”。而诸侯国却在王室经济衰竭之际,大力发展本国经济。铁制农具的使用、牛耕的推行、大型水利工程的兴修、土地赋税制度的变革等,在这些新措施及制度的实施下,诸侯国经济实力得到较快的提升。双方经济实力的变化,促使经济手段的主要推行者发生了变动。同时王室经济实力强盛之际,在礼制完善发展的背景下,经济手段的实施被赋予了“德化”的内涵。而后期礼崩乐坏,王室经济实力衰退,“周王室的经济观念也已经有了相当多的变化,已经把经济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这种变化对东周时期的诸侯国也产生了诸多影响,一方面各国经济发展得到统治者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也使经济手段里的“争利”实质为统治者所重视。这不仅为经济手段在邦交中的运用提供了物质基础,也使其在邦交过程中的广泛运用成为可能。
两周时期,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和特殊性,经济手段在不同时期的邦国交往中被赋予不同的邦交意图,展现出其不同的邦交魅力。同时经济邦交以其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对两周时期的邦国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并为后世经济邦交的运用提供了范本。
注释
①文中的经济手段特指在两周邦交背景下,一切包含经济因素且能达到相应邦交意图的邦交方式,不仅囊括常规经济手段,如经济援助,还包含政治性较强的贡纳、贿赂、赏赐等。
②晁福林:《先秦社会形态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45、16页。
③徐杰令:《春秋邦交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115页。
⑥黄宝宝:《中国行人考》,台湾中华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70年,第1页。
李学勤:《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03页。
王贵民:《试论贡、赋、税的早期历程》,《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
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中华书局,1993年,第1561页。
刘向:《战国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87、950页。
李伯谦先生在《叔方鼎铭文考释》认为叔矢疑为晋国始封君唐侯虞,陈奇猷先生在《北赵晋侯墓出土叔方鼎铭文研究》考证为晋侯燮父,并认为铭文记载的是晋侯参加伐武庚之殷后被周王室赏赐之事。此处从陈说。
王晖:《驹父盖铭文试释》,《金文文献集成》29册,线装书局,2005年,第99页。
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8年,第239页。
黄怀信、张懋、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9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