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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业实行营改增的几个问题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0-25 02:18:54
浅谈建筑业实行营改增的几个问题
时间:2022-10-25 02:18:54     小编:

摘 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已经不可逆转地拉开了序幕,将对建筑企业造成不小的影响。去年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先后请十多家会员企业进行了预测和粗略估算,一致认为如果税率制定不合理,建筑企业的税赋不但不会减轻,反而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一些施工企业的管理者已经引起了高度重视,不仅开展积极调研和自行测算,还召集高管们组织研讨和考虑如何积极应对。对此笔者就营改增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影响;措施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营业税、消费税和增值税是最为重要的三个流转税种,营业税属价内税,即税金属于价格的组成部分,存在着重复征税的问题。增值税从理论上讲是对增值额的征税,可以有效避免重复纳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化纲要》确定的税制改革目标,到2015年底完成重要税改项目――增值税“扩围”,建筑业税制改革事在必行。建筑业实行”营改增”有利于减少营业税的重复征税;有利于完善第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利于消除营业税与增值税交叉混淆。施工企业和建筑业管理部门都应该高度关注“营改增”,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一、“营改增”在思想方面的认识

早在2004年财税部门就有“营改增”的设想,当时的建设部计财司在调研基础上提出“建筑业是微利行业”“建筑企业进项税扣除有困难”等许多实际问题,财税部门采纳了意见,推迟了改革,建筑业企业仍然维持原有征收税的办法。 现在,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通知形式,正式下发了财税[2011]110号文件,建筑业“营改增”虽然试点工作暂时推迟,但也只是时间早晚的事。所以,建筑企业要从思想上和心理上对“营改增”做好无条件承接的准备。

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这是国家宏观层面上的大事,目的是进一步完善税制及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避免重复征税,企业须积极配合执行。国家税制改革初衷是要减轻企业税负,所以企业要抓住“营改增”在建筑行业推迟试点的契机,避免进一步加重企业税负,使负税政策环境更趋恶化,保证全行业健康发展,通过努力把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降到最低程度。建筑企业管理者也要从心理上做好准备,这次“营改增”按照对建筑业确定的征收税率和计税方法,在现行大多数建筑业企业的传统管理方法和粗放管理水平情况下,负担加重是无疑的。怎样从改革完善内部体制、机制、内控水平来应对这一严峻形势,必须及早做准备,甚至把“营改增”看作是倒逼施工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机遇。

二、“营改增”实施对税负变化的影响

建筑业历年都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社会提供着大量的就业机会,也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但是建筑市场存在着管理相对混乱,恶性竞争严重,随着税制改革的日趋临近,许多企业的深层次矛盾需要解决,例如:有些企业满足“交点”(利润)经营模式,这种“一脚踢”承包的管理,使分公司的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盲点,现在让这些不重视基础管理的分公司,拿出税收要求的可抵扣资料来谈何容易?有些公司存在着资质挂靠的,这些挂靠的项目往往本身就是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的所在,现在要按照规矩建章立制,表现出来必然一是抵制、二是走人,而企业却走不了,将如何应对?有些企业合同管理不严,经营行为随意,过去可以得过且过,现在涉及到发生经济纠纷拿不到合法票据抵扣,加之建筑业恶性竞争严重,劳动力成本增加,就算管理好的企业也存在着“票据、资金、货物、合同”不一致的情况,且建筑业面临最大的风险来自于工程款的回笼问题,往往支付高额的利息费用 ,同时造成了与下游供应商结算不及时,发票取得不及时的情况,企业必须为此纳税买单,成了税制改革的拌脚石,实施“营改增”让施工企业纳税发生变化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据调查,关键在于理论上可取得进项税发票的约占70%,实际上有一半取不到。加上理论上也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占30%,即实际上无法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总收入比重达65%左右。住建部与中国建设会计学根据现行“营改增”的测算结果为5.8%,与原营业税相比增加2.8个百分点,不能取得进项税发票的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

一、“甲供材”现象比较普遍。如:开发商直接采购钢材,钢厂或经销商收到对方的钱当然应该开具发票给开发商,开发商入账做账也顺理成章,但施工企业只能取得相应数额的一张结算单,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进行抵扣。

二、劳务用工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人工这部分占合同造价25%-28%,实际企业支付的人工成本超过企业投标定额的含量,随着施工人员的匮乏,劳动力成本有逐步上升的趋势。

三、外购商品砼支出占可抵扣支出项目总额的比重也较大,但混凝土供应商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扣率一般为6%的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如果要求他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材料成本将会增加很多。

四、旧的固定资产折旧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按照规定只有实行增值税后新添置的机械设备方可对进项税抵扣,而许多大企业动则上亿,甚至十多亿资产(从事交通、地铁施工的尤其多),如果固定资产折旧,这是不小的负担。

五、水、电、气等能源消耗,也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工地临时水电都是用接到甲方项目总表之下的分表计算,施工单位得不到专用发票。

六、BT、BOT项目通常需垫付资金,回收期长,其利息费用巨大,而目前金融保险业还未纳入“营改增”,也无法取得抵扣发票。特级企业一年所付贷款利息,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元。

七、地方材料及辅助材料。一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增值税发票;二是农民和私人就地采砂、采石就地卖,甚至普通发票也开不出,就算能开具,也存在着“票据、资金、货物、合同”不一致的情况,到时到税务机关认证也过不了关。

八、施工企业要交的保证金品种繁多,大致有: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占合同造价的10%以上,这些看不见的资金成本加大了企业的负担。 三、实施“营改增”提前应对的措施

实施“营改增”前,建筑业是按工程总造价计算营业税,不存在税款抵扣问题,营业税与成本费用关系不大,财务人员不需要将材料票到税务机关进行验证,对成本票据管理不严,且建筑材料品种繁多,有些材料难以取得发票,就算取得也存在着“票据、资金、货物、合同”不一致的情况,材料采购、合同签订等方面人员也不会考虑要在合同文本中、材料采购过程中对发票开具、付款方式等方面作认真思考,成本核算比较混乱。

“营改增”后,增值税与成本费用密不可分,企业应针对不能取得进项税发票的主要原因,从两个方面规范研究“营改增”应对策略,首先从自身内部管理上找原因、想办法,尽量减少损失,学习加强“营改增”政策学习和培训,不仅要研究学习即将下发的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还要学习与建筑相关的其他行业“营改增”政策,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从思想上转变并高度重视;重新构建与增值税相关的组织架构,涉及从合同的订立、物资的采购、财务核算到工程外包的选择等方面,制订相关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对现行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单位重新修订,建立完善增值税相应的核算科目,明确增值税有关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对票据的学习,在发票开具和取得环节必须制定一套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在对取得专用发票后必须在180天内到税务局认证,建立增值税系统管控体系,建立增值税涉税风险控制和操作规范。提前做好合同符合增值税条款应对工作,加强对采购、销售、总分包合同条款中价格标准、发票开具、付款方式等涉税重要事项进行修定,符合增值税“票据、资金、货物、合同”四流一致的规定,充分认识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性和监管的严格性。其次做好外部供应链的信息管理工作,完善材料供应商和外包业务税务信息,加强对材料供应商和外包业务纳税人类型、地区、应税货物、税率、发票种类及纳税证明等相关税务信息梳理工作,建立外供应链信息库。

实行“营改增”是建筑业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施工单位将面临从组织架构、内部控制、业务模式、关联交易、税收负担、供应商的选择、制度流程、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信息系统带来一系列重大影响和挑战,我们应高度重视,配备专业人才出谋划策,降低“营改增”带来的税负的影响。

参考文献

[2]平云龙.“营改增”对建筑行业负税影响分析.中国商界.2013.9

[3]伊志华.初探”营改增”初期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会计师.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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