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民宗局工作总结暨2012年工作意见
2009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09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9年民族宗教工作回顾
(一)调查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对我县××支系村民小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二是加强对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调查研究。
今年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县民族教育发展特殊政策的调研报告》、《××县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现状调研报告》、《××县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对策与思考》、《××县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调研报告》、《××县关于在××镇设立基督教堂点的调查报告》、《××县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制度的思考》、《××县民族工作热点难点分析报告》、《××县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报告》、《浅议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自治与自治权的行使》等9篇调研报告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民宗局,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认真编撰《〈××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由我局起草《〈××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成立了《〈云南省××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编撰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认真做好编撰工作。经多次征求意见和建议,走访调研了20多个相关部门,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和完善,于12月4日召开听证会举行听证,已形成讨论稿将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
四是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项调研。
一是为促进宗教领域的团结和稳定,经常深入全县17个宗教活动场所帮助和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规范规章制度,起草了宗教研判报告;二是对××新设立基督教堂点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三是配合市人大、市民宗局对扬武高梁冲清真寺实地调研。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县除建兴、平掌外的10个乡镇进行宗教工作专项调研。
(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举措
一是狠抓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认真编制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根据国家民委和省民委、市民宗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的一系列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十二五”战略规划,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编制上报了《××县扶持特困民族发展规划》、《××县扶持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规划》和《××县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规划》等三个规划报告。
三是做好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免除新农合参保费用。 四是认真组织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村、组干部培训工作。 五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资金为少数民族地区“拾遗补缺”地解决“急、难、小”项目。族和民族贫困地区群众解决“急、难、小”项目23个。其中:(1)、中央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个,项目资金31万元;(2)、省级民族机动金项目7个,项目资金32万元;(3)、市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15个,项目资金53.25万元;
2、县局挤出12.5万元资金帮助少数民族地区解决“急、难、小”项目9个。
六是出台具体措施,严格执行民族成份更改规定。 七是稳步推进联合国undp项目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平寨undp项目的指导和帮助,稳步推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家民委在××平寨村平寨小组实施的“中国少数民族旅游文化产品开发减贫项目”。组织项目管理员、联络员出省外培训3人,培训花腰傣手工艺品开发协会会员共6期104人,有序推进了undp项目的各项工作。
(三)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