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县广大林业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生态产业建设为重点,按年初
工作计划
认真组织了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防火、林政管理、农村能源建设、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及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项工作。努力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落实四项制度,林业目标任务工作稳步开展,2009年林业各项指标均按计划落实,为全县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作出了林业应有的贡献。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工作基本结束,配套改革稳步推进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解决林业发展动力机制的一项根本措施,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林权证书核发工作。在完成宗地区划的基础上,填写内外业表格56678宗,完成输机打证56678份,并按规定核发林权权利人林权证书;二是加强林改档案建立工作。在安排专人学习林改管理知识和业务技术的同时,邀请档案管理部门进行专题培训,并请档案管理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指导林改档案建立工作;三是狠抓纠纷调处工作,将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作为考核验收重要指标层层落实,通过明确纠纷调处职能、程序和责任,成立由县四套班子组成纠纷调处工作协调指导组,加强纠纷的调处力度,确保林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开展检查验收工作。为及时查缺补漏,做好“回头看”工作,我们于5月份组织开展了县级检查验收工作,并于6月配合市级对全县林改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经验收,目前全县共完成小组勘界和面积核实1151个,确权面积583.3万亩,因纠纷未调处而未确权面积为5.6万亩,确权率为99%,共排查纠纷359起,通过协议调解351起,纠纷调处率为98%,外业勘界准确率为90%以上,集体均山到户率达100%,发证率为98%;五是配套改革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市级验收后,按照集体林改实施方案和总体部署安排,及时开展林权流转服务中心筹建工作,同时组织起草了《*县林地林木流转管理暂行办法》文稿,并经县委、政府审核下发,为配套改革的深入推进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通过一年来的艰辛工作,全县林改工作快速健康依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通过林改,明晰了山林产权,有效激活了林业机制,盘活了山林资源,提升了山林价值,促进了农民增收,转变了部门职能,和谐了农村社会,加快了林业产业发展,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围绕林业工程项目,全力推进生态建设
1、天然林保护工程
2、退耕还林工程项目3、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4、科学规划,注重实效,造林绿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1)精心组织实施县城面山造林绿化工作
根据2009年2月20日县委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为了做好县城周围植树造林,我们及时成立了县城周围植树造林领导小组,在大兴镇人民政府的协助下,历时十五天,深入县城面山山头地块,完成了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共完成项目设计9968.4亩,设计宜林荒山造林地块2475.9亩,其中1888.3亩由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分片承包造林,1287.6亩宜林荒山荒地由天保二分局负责建设实施;设计2002、2003年已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地块1413亩,结合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建设,由各退耕户自行对没有产生经济效益的地块进行改造建设;设计县城面山农户坡耕地6079.5亩,结合我县实施的生态产业建设,各农户自行种植核桃。经县委、政府审核,以《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面山绿化及造林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09]16号),同意我局上报的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得到批复后,我局将造林地块分配给了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县直各单位开展了造林绿化工作,全面完成了宜林荒山造林工作。据统计,共有116个单位参与造林活动,共发放合格的圆柏苗17万余株,参加造林人数达1200余人。同时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筹集21万元资金,开展了城市面山绿化和绿化苗的培育工作,为来年的补植补造工作和城市面山的再绿化准备了充足的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