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县广大林业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
3、农村能源建设工作4、科学规划,注重实效,造林绿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1)精心组织实施县城面山造林绿化工作
根据2009年2月20日县委
2、狠抓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天然林禁伐后,资源林政工作成了全县林业工作的难点和社会焦点、热点。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针对林业工作社会性、群众性较强的特点,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加强林业政策法规的宣传 (七)能力建设全面加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通过开展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作风建设
三、当前林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上所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是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的结果,同时也是广大林业职工克服困难、辛勤耕耘的结果。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林权配套改革需进一步加强。林改只是手段,是打基础,真正建立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新机制、为林农生产力解放、林地潜能的释放创造条件、实现“兴林富民”,才是林业改革最终的目的。分山到户后,旧的林业管理体制已经打破,新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普遍存在着林权结构分散与林业规模经营不相适应,林业执法手段与林改后面向千家万户以及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的林业发展新形势不相适应,森林防火基础与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不相适应,产权交易与林权管理不相适应,林木采伐管理、林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与林农需求等不相适应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加快研究配套改革步伐,尽快建设新的林业发展机制。
(二)林业产业开发建设苦于没有强大的财政支持,制约着林产业的不断发展,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微收入的状况非常突出,林业在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与周边地区相比、与群众的期望值相比、与我县的资源发展潜力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林业干部队伍素质偏低与现代林业发展需要极不适应。部分林工站所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条件差,培养跟不上,平时不注意学习,业务能力、办案水平偏低,行政监督滞后,仍然存在少数执法人员行政违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与新形势下规范林业
(二)突出抓好以核桃为主的林业生态产业建设2、加强种苗生产管理工作。继续把产业建设所需的种苗生产当作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来抓,把种苗本身作为一项重要的产业来做。一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建立领导分片挂钩责任制,组建工作组,对苗木生产、运输、使用环节实施跟踪检查。二是规范管理。在做好种苗生产工作的同时,加强种苗供应管理,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具备“一签三证”的种苗。
3、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领导挂钩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乡(镇)、村、组,责任分解到人,实行分片定点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加强产业建设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是发展林业生态产业建设的主力军,只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做强做大林业生态产业。继续把宣传发动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实,充分发挥好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做到报刊有文字、电视有图像。让群众切实认识到发展林业生态产业的各种效益,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发展生态产业的积极性。
5、推进产业标准化建设。加强产业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提高整地、打塘、种苗培育、栽植、施肥、管护等各个环节的标准技术水平,抓好规范种植,把好预整地、施肥、栽植、浇水、薄膜覆盖关。
6、精心组织完成2012年林业生态产业建设地块落实、年度作业设计编制、种苗准备及各项造林前期准备工作。
(三)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
1、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府逐级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管理,搞好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等主要工作任务,并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和完善;二是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资金的安全;三是做好天保单位工作量化考核工作,通过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完善岗位目标责任管理考核,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巡护工作;四是强化对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及其资金的管理。天保办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天保实施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督察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将予以认真对待。
(四)农村能源建设
(五)切实抓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1、积极推进分类经营,实施分类管理。实施分类经营,将全县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进行经营。对公益林要立足于森林多功能多效益的发挥,加大封山管护和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森林经营措施,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增强公益林的生态功能。对商品林要逐步放开森林经营活动,由各种投资主体自主决定经营方式和经营方向,提高商品林的经济效益。
2、依法治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执法力度,强化依法治林的各项措施,适时组织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做到以防为主、打防结合,防范与惩治并举,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3、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程序;三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把林木采伐“源头”关,严格民用材生产采伐、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木材流通秩序的监督管理,规范木材经营加工市场;五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五是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六是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9.9‰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78%以上,有害生物目标管理测报准确率达8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8%以上;六是加强林检查站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各木材检查站的职能是宣传、执行《森林法》和国家其它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对运输的木材、竹材进行检尺、检疫、查验票证、禁止违法运输木竹材,依法检查野生动植物贩运、严禁违法贩运野生动植物和药材。2012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木材检查站的管理和监督力度,资源林政股和木材检查总站切实承担起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彻底杜绝检查站工作人员私自放行、收费放行和不作为的现象;七是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要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开展林业各项工作,真正起到源头保护作用,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八是林政稽查队切实加强对全县林政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重点林区、重要路段的稽查工作,严厉查处一批影响面广、森林资源破坏严重的林政案件,切实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六)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认真分析林改后产生的森林防火新问题,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深入做好措施部署和思想发动。建立健全督促检查责任制度。修订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预案,严格按预案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制,做到任务卡死,责任明确,管理到位,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将森林火灾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1、强化预防,坚决消除森林火险隐患。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处置救助比较困难,一旦蔓延开来,很难有效控制。要真正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做到防消并举,以防为主,切实做好四个环节的工作:一是扣紧宣传教育环节。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战,加强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安全避险知识的普及教育,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基本避险技能,减少人员伤亡的发生。二是扣紧预测预报环节。重视森林火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中长期火险趋势预测和短期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并根据预测预报结果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提高防扑火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密火情监测,遇有火情,立即通报,及时处置,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三是扣紧隐患排查环节。掌握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突出工作重点,深入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找出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四是扣紧火源管理环节。认真总结基层工作经验,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健全野外火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