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总共会经审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县总工会经审会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工会经审工作需要,牢固树立“领导重视是前提保障,制度机制是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是核心保障”---“三大保障”的工作思路,主动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不断健全经审工作制度机制,扎实推进经审组织能力建设,切实夯实经审工作基础,充分发挥了经审组织在“三个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主要作法是:
一、主动争取领导重视支持
作为工会内部审计监督的经审会,领导重视程度决定着经审组织作用发挥。基于这种认识,该县经审会把积极争取领导重视支持作为开展经审工作的关键点,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为契机,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工会经审工作形势与任务、目标与要求、思路与措施、问题和建议,及时向领导搞好工作汇报,定期汇报工作进展,主动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支持。在县总工会主席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该县经审工作条件和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一是在政治待遇上积极落实。按照省、市总关于“县以上总工会经审会主任按同级副职配备,享受同级副主席待遇,并进入同级党组”的规定,明确了经审主任的政治待遇。二是在工作环境上不断优化。改善了县总工会经审会仅有一名主任“光杆司令”和“无人员、无精力、无经费”现状,成立了县总工会经审办公室,明确了专职工作人员,添置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同时在县内公开选聘了2名具有独立审计资格、经验丰富的特约审计员,充实了工会经审工作力量;三是在组织领导上切实加强。成立了由常务副主席亲任组长,经审会主任任副组长的全县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将经审工作纳入工会重点工作目标实行同部署、同考核;同时支持经审会从县总本级到基层工会开展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并积极在争取部门协作等方面创造条件;四是在工作经费给予支持。根据上级工会有关规定和全县经审工作业务需要,将经审工作经费纳入了县总本级年度经费预算。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实实在在地支持,为经审会开展审查审计,切实履行工作职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二、着力健全经审制度机制
建立和完善经审工作制度机制,是推进经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必要保障。近年来,该县经审会认真研究省市总关于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经审工作制度机制,切实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努力实现“标准规范、制度规范、程序规范、台帐规范”工作目标,有力推进了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一是在标准上规范。严格对照省、市总《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下发《竹溪县经审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标准》,为全县各级经审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了参照和依据;二是在制度上规范。先后建立和完善了经审会议制度、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审查审计回访制度、跟踪督办制度、组织建设“三同步”制度、特约审计员制度、业务学习交流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调研制度等一系列经审工作制度;三是在程序上规范。严格对照市总《关于贯彻执行〈工会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等六个工会审计规范的通知》文件规定,切实规范全县工会经审工作程序,着力规范各项审计行为;四是在台帐管理上规范。制定并下发《竹溪县工会经审工作台帐化管理办法》及《竹溪县工会审计通知书暨审计报告范本》等,县总工会经审会积极率先垂范,为基层经审组织建立规范台帐提供了参照样本。
三、扎实推进经审能力建设
切实加强经审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是推进经审工作深入开展和创新发展的核心保障。而能力建设的根本因素在于“人”的因素,即经审干部队伍。县总经审会把“素质高、能力强、懂业务、品德好、肯奉献”作为经审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标准,确立“入口上把关,业务上培训,工作上帮带,经验上共享,业绩上考评”的经审干部能力建设工作思路,并贯彻到经审工作的始终。一是在入口上严格把关。规定新任基层经审干部,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工会经审委员,必须由懂得财务的人员来担任;二是在业务上强化培训。把经审干部纳入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并联合县总财务部和特约审计员,采取以会代训、举办业务培训、组织学习观摩等形式的业务培训;三是工作实行帮带。扎实开展经审工作调研,全面掌握基层经审干部业务状况,根据具体实际,实行“结对帮带”,促进业务提高;四是在工作经验上推进共享。及时总结本地和外地基层经审委员开展经审工作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以编印宣传简报、组织观摩交流等形式,努力推进经验共享;五是在工作业绩上考评。把经审工作纳入基层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考评范畴,作为一项重要依据,不断强化基层经审工作业务开展;六是在工作措施上创新。根据经审工作点多面广,经审人员和精力有限的实际,积极创新经审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县总独立审计,委托国税代审,开展工会、国税、审计部门联合审计等多形式的审查审计,扩大审计覆盖面,增强审计实效。
该县经审工作“三大保障”的建立和完善,夯实了工会经审工作基础,调动了经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了经审组织的活力,促进了经审职能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