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州工商局工作会议,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局工作会议部署,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我局争创“五型机关”实现“四个一流”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职责
1、全局实行党组集体领导的局长负责制,由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州局、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负责。全局工作中重大问题,由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按照组织原则,进行集体决策。
2、局长对全局工作发生的重大失误和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局长不在单位时,指定一名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
3、副局长在局长领导下按照分工合作的原则开展工作,对局长负责。副局长对分管股室、分局、基层所具有领导、指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职责,并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负有领导责任。
4、局党组对全局干部负有使用、培养、管理、考察和批评、教育的责任,有提拔使用、工作调动的权力。
5、主任、股长、分局长是局机关业务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负有对本股、室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责任,对局长和分管工作的副局长负责。主任、股长、分局长对股、室、分局工作人员负有使用、管理和培育、考核的责任,同时负有关心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并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本股室、工作没做好或干部职工出了问题,主任、股长、分局长有直接领导责任。
6、各股(室)、分局是全局业务工作的指导部门,要搞好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
7、各二级机构的副职协助正职抓好多项工作开展并对正职负责。正职不在时,由指定的副职负责全面工作。
8、局领导必须按联系点的分工下所督促检查工作,为基层所排忧解难(每月不少于5天)。
二、股、室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①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时上报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班子成员及职能股(室)、分局和所。②健全监察机构,监督制约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二级机构负责人以上人员的廉政档案。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要求搞好反腐败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④搞好全局各项工作的效能监察并写出监察建议。⑤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⑥搞好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⑦搞好来人、来信、来访工作。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教工作:①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建立人事管理台帐、工资台帐和全局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②做好全局工资统发工作。③协助局领导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系统基层的思想政治工作。④搞好全局人员出勤登记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分管领导和财务股。⑤收集拟写人事调研材料、人事工作动态,按时报送各项人教报表。⑥搞好人事档案归档和整理工作。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工作:①严格执行办文制度,加强办公室文字工作,承担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打印、文字把关及档案管理工作。②及时了解单位工作动态,做好各项行政命令、工作指标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完成各项材料的上报工作。③组织拟写通讯报道和情况反映;宣传工商典型,树立“红盾形象”,逐步提高工商的社会威信。④抓好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层层落实,逐级签订责任状;抓好行政事务、后勤接待工作。⑤搞好交通、通讯设施的管理,维护及调度好公务用车;搞好车辆管理工作。⑥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局机关管理工作及值班室和保卫工作。⑦协助相关股室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各种资料的打印。⑧抓好信息中心的工作。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制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法制监督工作。①组织指导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基层所、分局的行为案件指导工作;实行行为案件跟踪审核,提高办案质量,狠抓立案率、结案率、准确率的达标,执法质量考评达标。②搞好行为案件材料的审核工作,一般行为案件材料3天内必须签署审核意见,确保行为案件无行政诉讼发生。③搞好案件材料的装订、存档和保管。④搞好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知识普及教育和提高工作。
财务基建工作:坚持量入微出,增收节支制度。①严格按“收支两条线”原则,加强财务收入及支出的监督,特别是收入的入库管理,做到一日一通报,一季一讲评并做好每季一次财务情况分析。②加强票证管理,严格实行日清月结,每月核对财务的管理制度;对票证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 的抽查,确保票证不丢失及填写是否规范;防止坐支情况发生。③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卡,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分析及其他材料。④搞好财务的各预算及决算工作。⑤管理好基建、维修工程的支出和帐务工作。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工作:①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工会活动。②抓好计划生育工作。③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搞好干部职工(含退休干部)病、死的探望工作。④抓好老干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工作。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息中心工作:①做好“金信工程”网络建设,制定出机房管理及设备操作制度。②抓好局域网络建设及维护工作。③做好数据收集、数据入库及数据管理工作。④配合相关股(室)、分局、所完成信息采集,协助州局信息中心完成数据整合工作。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场监管工作:①改变和完善监管模式,推进市场巡查制,建立市场巡查制档案。②加强和规范经纪人和经纪机构登记的监督管理,建立经纪人档案。③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其他市场的经营秩序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各项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④认真办理抵押登记和合同鉴证工作。⑤严厉查处合同欺诈案件,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⑥搞好市场、合同报表和文字分析材料。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平交易工作:坚持依法执法,按程序执法,确保案件查处的准确率达100%。①认真做好各类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②协助有关股(室)、分局和所做好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①开展“3·15”活动,积极组织《消法》知识宣传。②受理消费者的投诉、申诉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个个有结果。③依法行政,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④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⑤搞好投诉的调解工作,并做好调解材料的装订等工作。⑥抓好“12315”申诉举报中心网络建设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⑦搞好商品质量关口前移工作。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商标广告管理工作:①搞好创优夺牌工作,协助企业搞好 商标的注册及驰、著商标的保护工作。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及商标侵权案件。③实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做好商标、广告的监管工作。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注册登记工作:①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办理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工作。②搞好咨询服务,做到对上门的个体、企业咨询“一口清”,态度和蔼热情服务。③抓好年检验照工作,加强经济户口信息数据统计和档案的管理工作。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个企监管股工作:①依法搞好企业的年检年审工作。②加强监管力度,查处企业各类违法案件。③抓好“阳光工程”,建立健全经济户口,促进“网格责任模式”实现,建立个体工商户分层登记分类管理工作的改革。④搞好日常对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完成企业回访工作。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车船运输管理工作:①加强运输市场的管理,规范运输主体行为,依法进行登记、核审工作。②大力查处无照运输行为。③搞好车、船的年检换照工作。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个私协工作:①积极开展“三自”教育活动,协助县局搞好“纳税人评议”工作。②配合各分会搞好“三自”教育活动,正面引导纳税人与工商工作的关系协调,确保“评议”顺利过关。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考勤制度
1、严格考勤纪律。考勤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绩,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局机关干部职工考勤由人教股牵头,与监察室共同负责落实。局机关上下班采取不定期抽查登记制度和登记制度相结合,基层所考勤指定专人登记。
2、严格实行上下班制度,自觉遵守作息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外出办公事应分级报告,否则作早退、旷工处理。
3、干部职工因公出差,需经分管局长批准,擅自外出视为旷工。
4、上班时间不准搞娱乐活动,不准办私事,不准串岗扯闲谈,若有违反作旷工处理。
5、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需先请假,并写出假条。副局长请假须经局长同意;股、分局、所长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凡婚假、产假、公休假及法定假日须由人教股审核报局长批准,方可休假。
6、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报股、所、分局长同意按规定权限审批登记。批假权限:股室、所、分局领导半天,一天以内报分管局长审批,一天以上五天以内报局长审批,五天以上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最后将假务存放人教股用以考勤。
7、外勤费与出勤挂钩。凡假期连续超过15天者不享受外勤费120元,凡假期在15天以内按天数计算扣除。凡旷工的人员,每旷工一天扣除外勤费10元。凡婚假超过15天,产假超过一个月外不享受外勤费的同时,年终奖金按实际出勤套算计取。
8、干部职工在工作期间不坚守岗位,经常迟到早退,上班做私事,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擅自离岗、旷工或请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五天,年终考核不能评先评优,并按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9、凡被“一票否决”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有岗位津贴的取消岗位津贴;擅自增加单位债务的,一律由责任人负责。有下列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①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未达标的;
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达标的;
③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
④违反“收支两条线”的;
⑤执法质量考评未达标的;
⑥“双文明”目标管理未实现的;
⑦非正当理由被免职或受到党内严格警告、行政记大过以及以上处分的;
⑧擅自增加单位债务的;
⑨影响纳税人评议顺利过关的。
四、严格按程序工作
1、对重大问题或超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对急需办的事,若分管领导不在家,可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
2、凡涉及不同分管局领导的工作,工作意见不一致时首先由分管的局领导之间相互协调,经协调后仍有异议的,交局长或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3、凡以局里名义行文,必须按公文格式认真起草,经办人起草后交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再呈分管局领导签发;凡涉及人事、全局性工作安排、党组会议纪要、局长办公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必须由党组书记、局长签发。
4、凡不按程序工作,以致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
五、保密规则
1、坚持做好保密工作。对研究的问题在议而未决或已定而暂时不公开的,一定要做到保密,不能外传,否则,将追究泄密者的责任。
2、各股(室)、分局收到的文件资料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记录本年终必须交局档案室统一存档。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记录本必须密封后交档案室存档。
3、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研究人事、重大财务开支等问题要严格保密,严禁泄密。
六、对有突出工作成绩和新闻宣传者进行奖励制度
1、凡被国家、省部级、省局和州级部门评为先进单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被省级以上单位评为优秀调研材料的每篇奖励300元;被州级单位评为优秀调研材料的每篇奖励150元。
3、凡被省、州上级部门采用的简报或信息,每条奖励20元(反映工商方面的题材)。
七、坚持热情服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1、工作人员对待来办事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耐心讲解有关政策,解答有关问题,做到“一口清”,并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2、工作上必须讲实话、办实事、报实数,不得虚报浮夸、欺上瞒下。
八、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1、副科级以上领导每年下基层不得少于90天,到扶贫点和联系户不得少于2次,撰写调查报告或论文不得少于1—2篇。
2、股、室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下乡进行调查研究,帮助所里解决问题。
3、局领导成员下基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不要级级陪同。同时,不接受宴请。
九、认真做好扶贫联系点工作
1、扶贫工作人员必须到村驻户,全年达180天,并要做到年初有规划和规定项目并积极到县扶贫办争取扶贫资金。年中有落实,年底有验收。
2、县局领导在扶贫点要一名领导联系一户贫困户,积极协助贫困户开展自救,春耕和脱贫工作,每名领导给联系户出扶贫资金200元。
3、局机关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扶贫联系点上的扶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