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水政工作总结 新乡黄河河务局: 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长垣局水政水资源科根据河南局、新乡局水政工作要求和局2004年年度目标任务,在局领导的带领下,通过水政人员的辛勤工作,2004年的水政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已自查验收结束,现将今年的水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实绩:
(一)、水利立法与水行政管理工作调研
1、为及时清理涉及水行政处罚、水行政许可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我局成立了以主管局长杨根有为组长,水政水资源科科长李永安为副组长的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清理小组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目前实施的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水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在清理过程中,清理小组注重检查许可项目的设定机关、实施主体、实施程序、事后监督等内容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并填写“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统计表”将清理结果上报新乡局水政水资源科。
2、我局水政监察人员注重对现有水法的掌握,注重对现有水法存在问题的思考,注重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自己的建议以反映基层的需要,以保障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修订《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时,水政水资源科高度重视,在主管局领导的带领指导下,会同局工务科、防汛办公室、工程养护处研究讨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出了延长行政相对人提出复议的时限;沿黄县、乡的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动员人民群众,义务参加工程管理和抗洪抢险等10条建议供立法机关参考。
3、我局水政监察人员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善于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努力的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王广利、张月清调研总结出了《改进黄河水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
文章中作者系统地提出了现有水政工作中存在的法律依据欠缺、水政工作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物质基础薄弱等问题,并提出要由相关上级部门进一步完善水行政立法、建立水政工作人员学习机制、加强水政部门的物质基础建设等解决问题的途径。此调研文章产生了极大影响,先后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水政在线上发表。
此外长垣局水政工作人员还先后发表了《论如何防范黄河水事违法案件》、《论如何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等7篇调研文章。
(二)、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
1、为强化水行政管理职能,我局按照要求成立了长垣黄河河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杨根有,副大队长李永安、王广利、王学民。监察员:王万学、崔军民、尚华岚、吴建华、滑庆。
2、我局水政监察大队是一支由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组成的高素质水政队伍,本科生1人,大专6人,中专2人,共计9人。为保障水政机构的高效运转,我局水政水资源科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由杨根有副局长、李永安科长统筹全局,王广利、吴建华负责水政工作,王学民、尚华岚负责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工作。其他人根据领导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3、为保证高素质的水政监察队伍,我局坚持岗前培训制度,经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我局水政水资源科积极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河南局、新乡局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保障每个人一年有12天的学习时间。特别是今年新乡局在长垣局举办了由长垣局、封丘;
1、我局水政水资源科根据局实际情况,制定了《2004年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该计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围绕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终极目标,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局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水政监察人员积极参与局里的各项决策,对涉及法律的事项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为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局属各单位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任务范围内,做到有部署、有步骤、有督促,保证普法宣传工作的有效顺利进行。
根据普法计划要求,水政科工作人员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法宣传教育活动,面向社会宣传《水法》、《防洪法》、《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提高沿黄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出动水法规宣传车两部、军乐队、盘鼓队各一支,干部职工参加人数150余人,在县城主要街道和沿堤沿河各乡镇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时间持续一周。
散发水法规宣传传单15000余份。通过为期一周、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40万人次。
我局水政水资源科还组织干部进行水法规知识考试,参加人数260人,95%的参考人员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我局不仅注重集中性的普法宣传,还注重经常性的普法宣传,利用每星期五下午学习时间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和板报宣传法律,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
2、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参加研究本单位涉及法律事项时,能依法提出正确意见。对涉及法律的事项,水政工作人员采取事前提意见、事中监督、事后协调的方式积极参与。
特别是在工程养护公司竞投标的时候,水政人员参加竞投标的整个工作,随时对工程养护公司在竞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
3、我局按照要求制定了永久性宣传标语,如位庄工程管理班的“加强水政监察、强化水政执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破坏防洪工程和设施”、周营上延控导工程班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必须向河务部门申请、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科学管理、争创一流”。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共设置固定宣传标志17个,各标语都设在堤防和管理班的醒目位置,使之成为堤防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五)、执法巡查与水事案件查处
1、我局水政水资源科认真执行《黄河河道管理巡查制度》。水政监察大队长每月带队巡查一次,水政监察人员每周巡查一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并对各责任段的巡查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近一年水政监察人员在各个工程上巡查72车次,出动人员310人次。堤防、河道、涵闸巡查负责人,对自己负责的责任段每周巡查一次,并认真填写《巡查登记表》。
对发生在本责任段的水事违法案件及时向水政水资源科报告,水政监察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现场依法进行处理。我局为加强黄河河道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查处并有效预防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局实际情况制作了长垣《黄河河道巡查工作网络图》。
该图直观、整体、清楚明白地表现出了地理关系和级别关系,并明确表示出了各级负责人、责任人、责任段、职责范围,进一步了增强水政执法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了黄河河道监管水平。
2、为进一步明确我局各科室的职责分工,保障各司其责,水政水资源科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乡黄河河道管理职能的通知》(新黄人劳[2003]36号文)精神,及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长垣黄河河道管理职能一种积极向上、勇争第一的工作氛围,全面提高水政水资源科的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计划,把水政工作推向新的高峰。 堤防工程管护站原来属于水政水资源科管理,为理顺堤防收费管理关系,保障公正监督,实现监管分离,加强水政监察人员的办案力度,水政水资源科将堤防工程管护站分离出来交给工程养护公司管理,水政水资源科对其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费征收的规范性。
(三)工作方法创新 执法环境是困扰当前水政执法的难题。为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根据专管与群管结合的原则,我局水政水资源科与有关职能部门、沿黄沿堤各派出所和行政乡镇等部门建立了齐抓共管的水法规宣传和水法贯彻落实运行机制。
定期向沿黄沿堤各乡镇派出所、村委会及县相关职能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卡,征求对我们水行政执法、水事案件查处、违章建筑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管等工作的意见。设立水政工作意见卡,不仅可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还可以在征求意见的同时向他们宣传水法规,实现水法规宣传与贯彻落实的有机结合,争得了各部门的配合为水政执法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通过设立水政工作征求意见卡,水政监察人员可以及时了解情况,最有效的遏制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事前监督与事后处理的有机结合。
三、服务意识 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对前来咨询法律的人员认真接待,热情服务。水政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效率意识,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在日常工作中,勤勤恳恳,讲究实效,廉洁勤政,克己奉公,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树立水政人员的良好形象。在二水厂施工期间,水政监察员王万学始终坚持在一线,白天指挥夜晚巡逻,保障二水厂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坚决杜绝偷拉施工原料现象的发生。
王万学的这种服务精神和态度受到二水厂项目部的一致好评。 总之,我局的水政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在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希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积极寻找差距和不足,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使我局的水政工作再创新高。
二○○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