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委“保持*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督导组的建议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文件要求,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市要向参加教育活动的单位派出督导组。参照中央、省委先进办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市委督导组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方案。
一、 督导组的组建和人员的抽调
(一)组建12个督导组。在我市第一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时,市委“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8个县(市、区)、12个市直系统党委派出12个督导组。
(二)抽调36名干部。督导组由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组成。
每个督导组3人(其中组长1名,共12人;组员2名,共24人)。 12名组长从市直各单位抽调正处级干部担任(其中市人大、市政协各抽4人,市纪委抽1人,市委组织部抽1人,市委宣传部抽1人);24名组员从市上派下挂干部和市直单位中抽调副处级干部担任。
二、 督导组的分组办法 向8个县(市、区)、12个市直系统党委派出12个督导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督导组:梅县、兴宁市、蕉岭县、平远县 第二督导组:梅江区、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 第三督导组:党群系统、统战系统、宣传系统 第四督导组:交通系统 第五督导组:政法系统 第六督导组:建设系统 第七督导组:农业系统 第八督导组:经贸系统 第九督导组:科教系统 第十督导组:外经系统 第十一督导组:计划系统 第十二督导组:政府系统
三、 督导组的工作方式、职责和要求 督导组在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通过采用听取汇报、参加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确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了解掌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向所去地方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总结和推广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
(三)及时发现所去地方和部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四)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当好参谋。 督导组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四个不”:不擅离职守,不干预所去地方或部门的其他工作,不随便表态,不借督导工作谋取私利。
四、 督导组的培训 参照省委的做法安排督导组组长和成员参加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部署动员会,以会代训的方法进行培训。建议我市把培训工作与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结合起来,以会代训,时间1天(1月20日左右)。
上午:督导组全体人员参加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听取市委领导的动员讲话和工作部署(含对督导组工作的要求)。 下午:以组为单位学习讨论,督查组与所督导的县(市、区)和系统代表一起讨论。
学习讨论的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省、市委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央和省市领导的讲话;开展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方式方法和需要准确把握的重点问题。
五、 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 督导组人员由市委先进办统一抽调,1月20日以前提出抽调人员及分组名单,报市委审定。1月20日左右结合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对全体
督导组成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督导组分赴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
督导组所需经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项经费中列支,所去地方和部门要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工作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将在第三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届时由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另派督导组。
市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1月18日